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通用16篇)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体化,根据县教育局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方法:
考核以考核分为依据,基本分100分。考核对象为
(A)任课教师(B)班主任(C)值周管理教师。
以一年度累计得分90分为优秀,奖金200元;89分---80分为合格,奖金160元;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在本年度内不列为评优、评先对象。
二、考核内容:
A、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要认真参与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协助班主任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知识的宣讲。如通过学生调查发现安全教育不重视、不能做到教育长效性的,扣5分。
2、对学生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如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导致严重后果的扣10分。
3、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任课教师上课要关注学生的到位情况,要确保学生上课到位,如有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如发现学生没有请假而不上课,在校园内外闲逛,任课教师不知情的扣5分;
4、上课迟到、中途离开或提前下课的扣2分,出现严重后果的扣10分。
5、任课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如通过学生调查对安全教育意识淡薄的扣2分。
6、要认真组织课堂教育,因管理不善导致出现学生伤害事故的扣10分;教育学生课间要文明休息,不追逐、不打闹。如发现学生之间互相打闹,应及时制止。发现学生打闹而熟视无睹的扣2分,制止不力扣1分。
7、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任课教师必须到场,统一行动,服从指挥,遵章办事,工作到位。任课教师不到场每次扣2分,因管理不善出现事故扣5分。
8、按时放学,保证学生按时就餐,按时回家。下午,教师辅导学生,必须护送学生回家。如因此而造成事故的,扣5分。
9、教学楼二楼靠楼道的班的任课教师,在上午第二节课下课时必须在该楼道口值班,保证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如未到岗到位或迟到者每次扣2分。
10、在学校集体活动中,要协助学校进行学生秩序管理。没有进行管理每次扣1分;因管理不善出现学生伤害事故的扣2分。认真负责学生课间操管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未到一次扣5分。
11、在体育课管理中,体育教师要对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行使用。体育教师上、下课时必须集合清点学生人数,课中学生必须在体育教师的视线之内。如不集合清点人数、私自离开课堂的`扣2分,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
12、在体育运动会或各类体育比赛中,体育教师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扣5分。
13、教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如让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参加运动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5分。
B、班主任: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安卫法课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及时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上(每周1次以上,安全教育要备课)。安全教育记录不全、未上安卫法课、安全教育工作不细致的或通过学生调查发现安全教育不重视、不能做到教育长效性的扣5分。
3、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如发现学生未到校又未及时家访的(含电话家访),扣2分;严格晨检制度,作好晨检记录(学生未到校或有特殊情况的均需记录以备查)。因工作不力或敷衍了事而造成事故的一次扣2分。
4、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如出现被学校公开批评,扣1分;
5、教育学生认真保管学校或自己的财产,如出现故意损坏公共财产或他人财物现象的扣2分。损坏公共财产或他人财物的,能主动、及时赔偿的扣1分。
6、班主任要经常巡视本班学生活动状况,发现异常的情况及时制止处理,出现重大事故的及时上报安全办。每月28—30号必须向学校安全办交月报表。如不报或缓报的每次扣1分。
7、严禁学生在校内外玩火、玩电、玩鞭炮、玩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玩具、物品。如出现学生违纪现象扣该班主任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8、教育学生不在学校周围或其它地摊购买“三无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如出现因教育不力而出现事故扣2分。做好在校用餐学生的自带菜管理工作,保证菜柜经常清洁、卫生,菜柜钥匙有专人负责。如因班主任管理不力而出现学生食品中毒事故扣10分。
9、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包括升旗和课间操),班主任必须到场,统一行动,服从指挥。要教育、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做到上下楼道有序,管理到位。如班主任不到场每次扣2分,因管理不善出现事故扣10分。
10、对班级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下午各班学生及时放学、静校,不能集体补课。
C、值周管理教师:
1、值周管理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管理。如出现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未到一次扣10分。
2、要在午间、下午勤巡查校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值周教师中午未到岗到位每次扣2分,未巡查而出现安全事故的扣5分。
3、要加强校门口安全管理,帮助门卫维持校门口的秩序,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出现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责任事故的扣5分。
4、值周教师在课间操学生解散时,要在教学楼的各楼道口值班,帮助学生有序上楼,如值周教师未到场每次扣2分,因管理不善出现事故扣10分。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2
工作目标: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班必须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
一.安全教育方面
1、每周一午间小课学生必须在老师的组织下认真听广播或者播放安全教育视频(以活动安排表为准)。不可上其他课,如订正课、自修课、作业课等。如发现有班级未做到扣0.5分。
2、每天放学前班主任应在教室里做好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
3、与每个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4、班主任需及时把安全教育内容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
二.规范学生进出校门方面
1、7点前到校学生每人次扣0.5分,放学后不得逗留在学校内,4点30分后滞留学校的学生每人扣0.5分。
2、学生一律只能从正校门进出学校,不得翻围墙出校,一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
3、中午需要回家吃饭的学生需要提供出门证才能进出。其他学生如因病因事出校门,班主任要写好出门单由其父母接走。
4、各班放学时班主任(任课教师)在教室进行简短的安全教育,再列队到校门口后带学生走出校门,低年级实行与家长对接。
三.校园安全方面
1、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滑扶手玩,尤其是在楼道和楼梯间。一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上厕所(厕所里已经有很多人就在门外等候)、上下楼梯时,推拉、拥挤每人次扣1分。
2、学生不允许在老师不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到专用教室玩耍,不能私自攀爬体育器材。一经发现有其中任何一项违规每人次扣1分。
3、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抽烟,喝酒,吃零食,参与不健康活动。一经发现有其中任何一项违规每人次扣1分。
4、严禁学生打架斗殴,说脏话,损坏公物。一经发现有其中任何一项违规每人次扣1分。
5、学生不准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包括玩具,一次性饮料瓶)进校园。一经发现有其中任何一项违规每人次扣1分。
6、大课间操、课外活动、集会、放学等要在老师带领下有序上下楼梯,在此期间班主任必须紧跟班。
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和协助学校组织的各种应急演练方面
1、各班积极参加各种应急演练,参演时做到认真、严谨。
2、针对各种演练能及时作出总结得出反思。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出现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一经发现采取一票否决制。
注:每个班每天的满分是10分,一周是50分,一个月统计一次分数,最终结果会算在班主任月考核中,满分为6分。
前6名为A档(6分),后三名为C档(1分),其他均为B档(3分)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乡小学的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本细则总分限定为7分。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校必须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安排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条件,建立相应机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长期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全面掌握与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种防范措施。
(三)通过岗位要求和《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学校里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同时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奖惩,保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特别注意加强校舍(楼道)、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疾病防控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保证必要课时,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
(四)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与学校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六)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第七条学校行政人员(含村主任教师)分别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掌握职责范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监控、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校长报告。
(三)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调动师生的安全工作积极性。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同时协助校长,做好具体的.统筹协调工作。
第八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根据领导小组布置,具体安排各项工作组织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
(二)协调指导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三)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提出对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的建议。
(四)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五)收集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资料,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第九条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现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科教师是该学科上课时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定,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证学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或者报告。
(三)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每周一节,有教案,每缺1节扣0.1分;下述内容中每缺1项扣0.1分):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四)用电安全教育;
(五)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六)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七)网络安全教育;
(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遇自然灾害的自我救护教育;
(十)遇社会治安事件的安全;
(十一)法制教育;
(十二)国防教育;
(十三)学校安排的临时安全健康等教育。
第十二条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第十三条学校至少每周应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报(每每期一次,缺则扣0.5分)、图片、宣传资料、家长会(每期一次,缺则扣0.5分)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争取家庭、社会的配合支持。
应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
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每年3月)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应开展警校共建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等专业人士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的专题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
第十四条学校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学校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第十五条学校应不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1次扣1分,受到上级口头或书面批评及以上者,扣5分)。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第四章安全制度和检查
第十七条学校要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十八条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后勤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围墙、楼道、电器线路、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和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状况以及实验室用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全面检查(有检查记录并上报,每缺1次扣0.1分),特别是开学前、雨前季前更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开展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教师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第五章校园设施和秩序安全
第二十二条校舍的管理和监控: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应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加固、翻新、拆建。
第二十三条消防和用电安全的管理:防火重点场所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的通畅;密切注意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问题引发的事故。
第二十四条校园治安秩序的管理:要坚持学校封闭管理制度,实行外来人员进出由开门者负责制度(凡开门不锁或放进人员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每次扣0.1分,教职工家属出现此类事件计入教职工考核)。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学校行政人员应轮流值班。校园内发生滋扰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实行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的,应报经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同意;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学生外出活动,应经校长批准,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等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4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为目标,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
1、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安全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做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安全教育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校成立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具体教育活动由班主任组织落实。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1、结合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将每年三月定为“安全教育月”。
2、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3、每学期每班开展2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4、每学期每班出1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5、每两个月播放一小时安全教育录像片。
6、每学年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
7、每学年邀请法制校长举行一场安全知识讲座。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5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安全工作,保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原则是: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育先行,预防为主,部门管理,责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学生安全。
第三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
第六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对学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二次。(开学后、放假前各一次)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校长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后勤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具体办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第八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各年级要管好自己的人和事及财产。
第九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等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班级外出活动须报校长审批。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事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离职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责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消防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负荷运转,严禁乱拉、乱扯供电线路,学生宿舍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第十四条:加强对外出社会活动的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首先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报县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带队领导和教师,按规定乘坐有营运执照、车况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门卫要严格登记制度,安全员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六条:要加强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的管理。体育设施器材要经常检查,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第十七条: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学校要认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食堂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学校,防止食物中毒。
第十八条:实验室的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专门地点存放。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6
为贯彻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安全工作合力,保证学校安全,创设师生安心,社会、家长放心的环境,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吕学华校长任组长,甘吉良任副组长,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建立每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适时研究、布置、总结学校安全工作。
二、安全知识教育。
学校利用各种会议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制定校园安全“十不准”,增强安全意识,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宣传,主题班队会,培养师生安全自救技能,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抓培训,实施,加强过程管理,消除不安全行为。
三、安全管理。
①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签定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②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隐患进行排查,建立日报告制度,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③加强学校安全危险源的.管理,加强化学药品、用电器材、楼梯通道、户外设施的安全管理;
④建立食品卫生和门卫专门队伍,保证师生生活、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⑤完善各类安全工作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受伤师生能得到及时救治。
四、安全工作奖惩。
每期把教职工完成安全工作任务情况纳入工作考评实施奖惩兑现,对于安全工作突出的进行奖励,对于因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教职工实行一票否决制,扣发奖金,取消评优评先、晋升职务资格,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若违法的,送交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7
为了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校产,校舍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1、排好护校值班表,要求护校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护校,确保校舍安全,并做好护校记录,有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2、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校舍,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
3、教室的.灯头,插座不准学生触摸,应用电教设施时,教师应亲自动手,不能让学生帮忙。
4、课间活动,体育课间严禁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玩危险玩具。严禁在任何场合玩火。
5、不准到深水地方游泳,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6、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注意过行人和车辆,放学时要排好路队。
7、校园内的树木,花草,篮球架等禁止学生攀登。
8、严禁乱买一些不卫生,不合格的零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8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安全保卫晚上对校园巡逻一次。
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打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
5、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9、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9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2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保证三次以上研究学校安全工作。
3 、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是任该节课的任课教师。
4 、每周工作中,值日教师是该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 、每一责任人,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安全教育制度
1 、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2 、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要经常性总结学生安全工作经验与问题,及时在学生集会上进行教育。
3 、各年级组每周要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各班主任每天要检查全班学生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级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要了解每一个学生,对有生理疾病、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告知每一位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把学生偶发事项、缺席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
三、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 、学校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安全工作要作经常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
2 、在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学期末以及梅雨季节组织人员对全校所有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经常检查全校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各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班要及时把班级中电线、窗户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应及时处理。
3 、因操场在学校外,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体育场地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规定上好体育课。
4 、要完善安全检查记录制度,每一次检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记录。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大型活动核准制度
1 、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社会实践、校内大型集会、活动,必须报告学校领导批准。活动报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写明活动时间、地点、人员、交通工具、安全措施等。
2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报告教育局并得到批准。
五、门卫管理制度
1 、学校预备铃响之后立即锁上大门,到放学铃响后方可开门。
2 、上课期间,不准学生私出校门。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要出校门的,必须经过班主任同意并签字。
3 、不准家长进校接孩子。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0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后勤主任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二)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五、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领导、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学生必须迅速离校回家,学生应结伴而行,教师应按时放学。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摊点要坚决取缔。
七、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后勤主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教导处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教导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后勤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1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少年儿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必须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1、我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结合每月分开展的安全教育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班、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学校应加强门卫工作,完善门卫制度。
5、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制度。每学期结束要对各班级、处室的安全工作予以考核。
6、落实《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学校与班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义务。
7、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及时消除有碍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环境。
8、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对危房要查封,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及时维修。
9、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的各种仪器设备和生活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10、特别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不得超载,凡需要搭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11、做好学校防火工作。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其检查、更新。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要严格危险品购买、保存、使用的审批程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2、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事先作好准备,加强防护,注意安全。要强调课堂纪律,注意室外教学规范。
1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4、学校组织文艺演出、报告会等活动时,应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2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文教体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及配班教师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责任同等,无主次之分。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班主任及配班教师要护送学离校。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保卫科长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其斗争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并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3
安全教育制度
1、教师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言行一致,不轻浮放荡。
2、严禁歧视差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严禁传阅xx书刊,严禁进入游戏机室,严禁乱写乱画。
4、严禁学生随便下河洗澡、游泳。
5、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严禁打闹追逐。
6、严禁在巷道、校园内骑自行车,师生自行车应按指定地点排放。
7、控制学生中午到校时间,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不准在学校或路上逗留玩耍。
8、学生缺席如未请假,教师应及时家访,了解行踪去向。
9、严禁学生携带危险玩具上学。
10、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11、组织学生学习《东台市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教育学生学按手册要求规范自己的行动。
12、教给学生自护自救的常识。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上课期间,由小卖部工作人员负责关锁大门。
2、每节课上课前实行任课教师点名制,对缺席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对情况不清楚的立即与班主任联系,上报校长室,直至查明为止。班主任每天负责查点学生的携带物,确保无伤害性玩具、物件进入课堂。
3、学校和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借任何理由剥夺学生的听课权,更不得差使学生到校外办理任何事务。
4、节假日不得随意让学生到校,如因活动需要,须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教师上课时不会客,不传呼电话,不准外人进入课堂。
7、异地教学的课程(体育室外课、电脑上机等),要组织好学生进出场,不得争先、起哄、追逐、打闹,经过楼梯过道靠右行。
8、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善自离开教室或场地(体育课学生所在的'场地)。
课外时间安全制度
1、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上学,满十二周岁的学生如需骑车,须经本人申请,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骑车上学,家长接送不允许进入巷道以及校门内。
2、中午放学时各班按学生居住区整队,护送老师及时到位,清点班级人数。护送时不得骑车,一律徒手与学生一道步行。晚上放学以班为单位集队放学,放学老师负责护送至学校大门外。放学老师必须在值日学生离校后方可离校。放学时间一到,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学生,如确需要留学生,要妥善安排,确保万无一失。
3、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学生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
4、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学生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随便买零食。
5、对学生进行防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安全知识的教育。
6、对学生进行预防常见的动植物伤害的安全知识的教育。
7、教育学生在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等。
活动安全制度
1、体育课、劳动课、活动课等特殊课型,任课老师一定要按教学计划安排内容,全班组织训练,要妥善安排好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室外活动的学生。活动前要认真检查活动器材、工具、场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谨防意外,不准擅自离开场地,活动的学生不得超出老师的视线范围之外。
2、在校外室外的非课程性活动一律要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3、学生开会要事先安排好座位,并有专人负责指挥进出会场。会议期间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和电工应固守岗位。
4、室内打扫,班主任老师一般应教育学生不得嬉闹,并于现场督促。
5、涉及攀高劳动内容,班主任老师必须始终在场。擦拭风扇、灯管,应事先切断电路。
6、学生外出需要用车必须找证件齐全、上保险的车、由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驾驶的车。
卫 生 安 全 制 度
1、各年级按课程计划上好健康教育课。
2、学校食堂、商店工作人员把好卫生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3、对患病或食物中毒的学生,教师应及时采取措施,不得拖延。
4、严禁学生把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校园。对可疑人员和外来物品要进行检查。
5、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四防”教育。
6、定期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7、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要求环境噪音、通风、采光、照明、教室建筑、黑板桌椅等设施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8、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9、结合课堂教学内容,进行卫生教育。
10、在带领学生到工厂、农村上实验课时,要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1、安全津贴占考绩津贴的20%。
2、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责任造成损失费用一律由直接责任人全额承担。
3、中午、晚上未护送,直接从津贴中扣5元。由行政值日安排他人代送,并发代送费5 元。
4、因本人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扣除事故直接责任人的当月安全津贴全额。
5、教师在上课期间善自离开教室或场地(体育课学生所在的场地)造成事故,其责任由自己负责。
6、如当学年发生责任事故,则直接事故责任人不得被评为各类先进。
7、责任事故情节严重者,其直接责任人下学年度不得被聘用,如触及法律,则交报相应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中午、晚上放学后老师留学生辅导或做事(卫生值日除外)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
9、节、假日教师私自安排学生到学校,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4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师,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伙房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5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办法及措施;建立安全问题月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排查,对排查的问题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每学期学校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学校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教育课讲座、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等相关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广播、悬条幅、张贴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练。
二、安全教育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1、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2、教、总务职责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3、教务处、总务处和团队职责
(1)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重视课间管理,杜绝安全隐患。政教处人员执行日常安全管理的轮流值日,切实抓好课间、午休晚睡时间学生的安全,杜绝打架斗殴现象;学生离校期间到达值日岗位,维持师生上(下)学(班)的秩序,注意行车(路)安全。
(3)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4)督促班主任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5)学生上学和放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路学生队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离、返校情况,对不能及时上学和立即回家的学生要报告学校。
(6)每学期寒假、暑假、“五一”和“十一”假期都要与班主任、学生及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
4、教职工职责
(1)班主任要经常性的对学生强化安全意识,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隐患,做到多引导、多跟班、多观察,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每学期要有安全教育计划,利用班(队)会,黑板(墙)报等进行安全方面的主题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班级工作始终。
(2)体育老师定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注意它们的保养与维修,体育(活动)课教师,认真上好每节课,指(辅)导学生,完成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课上不得随意离开体育教学现场。
(3)任课教师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导致的学生伤亡、出走等后果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常规制度
1、门卫安全
(1)门卫值班教师要按时值班,建立值班台账,及时登记和上报学校安全信息。
(2)班级值日教师要及时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1、校内安全
(1)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立即进教室学习;
(2)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课间文明活动,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3)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有事需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4)同学之间不打架、不骂人,有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5)学校食堂杜绝不洁食品出售,保持师生食用品清洁、卫生;
(6)宿舍内严禁学生私装电器,严禁用明火照明。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外出游泳需由家长同行;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严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
(4)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之事,离家外出需告知家长。
3、交通安全
(1)上、下学行路时靠右行走,不抄近路,不奔跑,不争挤,按时到校,及时回家;
(2)骑自行车上路时,不骑英雄车,不并行、不追逐,安全行使;
(3)自觉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等交通规则。
4、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提前报告制度,提倡徒步运足,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车辆;
(2)活动前学校对活动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以上制度希学校师生严格贯彻执行,凡因执行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但追究学校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6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车辆必须放在车棚内并锁上防盗锁。
5.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6.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7.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9.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10.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1.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12.应经常检查校园内安全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3.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更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等。
14.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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