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台风通知

时间:2021-06-11 18:04:43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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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台风通知

  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有关防汛防台风通知,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防汛防台风通知

  防汛防台风通知1

各防汛抗旱指挥所(分部),县直各单位:

  当前我县正面临着防汛防台风的双重严峻考验。为强化工作落实,抓紧抓实我县防汛抗洪最后关头的重要环节,现就做好防台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尼伯特”台风可能带来的巨大危害,再动员,再部署,调动一切力量,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坚决彻底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并妥善安置,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三、加强堤防巡查和抢险除险,超前落实防风挡浪工作。

  四、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

  五、强化监测预报,确保及时预警;强化宣传教育,做到户户知晓、人人皆知;加强部门协同,认真履职尽责。

  六、严肃防汛纪律,保障各类信息畅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

  20**年7月9日

  防汛防台风通知2

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洪涝、台风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以下简称防汛防台风)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性天气给园区企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园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

  每年的4月至10月份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暴雨天气较多,对本地企业及其员工的财产生命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如防范不当,容易造成生命财产严重损失。请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防汛防台风思想,认真对待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坚决杜绝麻痹、侥幸的思想,积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御工作措施

  各企业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应对,以防为主、“防避救”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快速反应、高效有序等原则,积极落实措施,认真抓好各项防御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工作。

  (一)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到个人。出现自然灾害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进岗到位,积极组织做好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二)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各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分析受自然灾害影响可能出现的险情灾情,组建好防汛抗灾、抢险救护队伍,做好各种必要物资储备,同时要制定预案并且组织做好应急演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完善《在建工程防洪安全度汛预案》,切实提高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三)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各企业要按照防大汛防大风的要求,要在汛前、汛中和灾害性天气影响前组织开展防范工作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突出对防汛堤防、下水道排水管网、危棚简屋、高空构筑物、油气管线、建筑工地及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的检查,同时对防汛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彻底的维护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密切关注汛情风情动向,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强防范措施。

  (四)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各企业平时要做好员工的防汛防台风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尤其是有高空作业的施工工地或其它单位,应特别加强防台风知识宣传,做好人员和财产避险教育。

  三、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灾情发生后,受影响企业要及时组织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受损毁的生产生活设施,要及时组织完成除险修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水、电、通讯等问题,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或单位解决。我区将积极协调加快问题的解决,全力支持和配合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工作对接机制。各企业要建立畅通的沟通对接渠道,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具体负责工作的对接协调。请各企业认真填写《园区企业防汛防台风工作联系表》,并制定企业防汛值班表及抢险救灾队员名单,于5月15日前报送至我区。

  (二)值班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完善和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各企业防汛负责人电话和值班电话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畅通,确保防汛信息畅通,直至警报解除。一旦出现灾情和突发情况,要立即向园区管委会报告。

  (三)信息的接收处理。我区将及时通过建立的沟通对接渠道,迅速及时把上级和有关部门的防汛防台风等工作信息发送给各企业。各企业要及时研究处理,落实到防御工作当中。

  (四)灾情的收集报送。遇重大自然灾害,要做好灾情的收集报送工作。灾害警报解除后各企业要及时收集灾害损失情况,填写好《园区企业受灾情况统计表》,并于约半天时间内报送至我区经济发展处。此后,如受灾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做好统计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

  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