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时间:2024-07-01 13:20:18 条例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二〇一〇年我镇严格执行《县基本农田保护五项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现就我镇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遵守用途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省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细则》,按照用途管制制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杜绝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挖塘养鱼、植树、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擅自将基本农保护区内耕地变为非耕地。要求承包经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单位和农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闲置和荒芜基本农田。

  二、坚持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

  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要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对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上规定,缴纳耕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进行易地开垦。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必须将所占用基本农田的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三、严格执行质量保护制度

  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及农业部门制定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办法,对全镇基本农田进行地力分等定级。要求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农户要按照农业部门提供的肥料品种定期施肥,每年最少施一次农家肥,严禁白籽下种。因管理不善,人为造成基本农田地力下降的,要视情况进行警告、罚款、收回承包经营权等处罚,确保农田质量和地力水平。积极组织村民利用冬春季节,搞好基本农田建设,逐步改造中低产田,有效地保证了基本农田的'地力水平。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

  通过刷写标语,利用进村入组开展各项工作召开会议的机会,广泛开展以“爱护家园,珍惜资源”为主题的环保宣传,大力提高了全民的环保意识,确保基本农田环境质量。禁止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其他化学药品。严禁向公路两边基本农田保护区乱扔塑料袋、一次性泡沫等“白色”垃圾。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向农业、环保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三条

  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

  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第五条

  条例第四条所称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按照本细则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执行。县级行政区域的适用税额,按照条例、本细则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条例第七条所称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

  第八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

  (一)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洞库、仓库;

  (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七)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养老院,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四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五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

  第十六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第十七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航道,具体范围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条规定减税的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十九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第二十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其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改变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当地适用税额补缴税款。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第二十五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第二十六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第二十九条

  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第三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耕地占用税具体实施办法报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细则3

  油田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油田是一个没有围墙的企业,几千口油井分布在村庄附近和农田周围,油田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油田要依靠地方政府,创造和谐发展的社会基础。地方政府创造环境,油田才能发展好经济,依靠政府,依法维权,主动联系,才能共同发展。油地双方的关系总体上是好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油区生产治安秩序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成为油地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音符。

  一、从宏观上看,目前表现较突出的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城镇化建设与油田生产布局的矛盾。城镇建设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着重大作用。由于油田城市的固有特点,油区内井站、管网、油井等油田设施较多,城镇化建设不可避免地涉及油田设施,影响油田生产。

  二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油田生产的矛盾。近年来,农村经济出现多样化发展趋势,产业结构处于调整时期,利用现有土地和靠近油田的优势发展经济的趋势比较明显,这种情况引导好了有利于油田和地方经济发展。但有的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仍然守着那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不顾及项目对环境的特殊要求,把一些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在与油田井站、井场、管网比较靠近的地方,有时以影响项目效果为由要求补偿,在发展经济上出现一些异常现象,影响了油田的生产经营和正常的施工作业。

  二、从影响油田正常生产秩序方面看,有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盗窃油田电力问题十分严重。油区内私拉乱扯电线现象较为普遍,窃电厂点屡治不绝,致使油田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电费的持续增长,成为影响油地关系的重要因素。因规范转供电秩序和治理窃电问题,不法村民围堵油田办公区以及破坏生产设施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打孔盗油窃气违法犯罪活动猖獗。据不完全统计,油区每年发生盗窃油气案件上万余起,并且由原来的打孔盗油转变为挖“地道”、锯井口盗油,有的公然在井站上抢劫储油罐里的原油,给油田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三是干扰油田生产秩序的现象时常发生。油区不法村民经常挖沟断路、拦车扣车、封堵道路、阻挠井队搬迁和施工作业,造成油田生产车辆无法通行,职工无法正常上下班,钻井和作业队被迫停工,给油田正常生产带来严重影响。

  解决油、地之间矛盾的对策

  工农联盟是国家的政权基础,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步得到发展和巩固的。油田与地方本来是同居一地、共兴共安的共同体,合则双赢,离则两伤。只有亲密合作、和谐共处、同心同德、相互支持不排斥,相互补台不拆台,才能共创油地美好明天。

  中原油田各采油厂具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民主法治,深化创建认识

  实现和睦相处、共兴共安,情感认同是基础,宣传教育是手段。要始终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首位,以法治企,以理服人,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使油地双方达到相互理解的目的,从而为相互支持和合作打下基础。

  一是内部强化教育,让职工懂得珍惜农民的劳动成果。举办法制讲座。一方面,邀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到企业讲解地方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相关政策,教育职工珍惜农民的劳动成果,增强支农、护农、爱农的意识。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单位主管法律合同的人员和治安干警深入基层上法律课,以典型案例剖析、法制讲座等形式,重点讲解《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

  二是外部宣传灌输,提高农民爱油护油的自觉性。深入油区宣传。油区覆盖面广,情况复杂,为把宣传工作做深做细,就要责任到每一个民警。通过对油区农村进行划片承包,确定第一责任人,采取担任油区学校法制辅导员、组织宣讲组和到村屯放映电影等形式,不定期深入油区村镇和学校,宣传油田生产经营形势、农业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等,增进油地了解,传递致富信息,提高油区群众遵纪守法和支油爱油的自觉性。

  二、诚信友爱,建立创建机制

  创建和谐油区,就要以诚信为准则,靠制度去规范,把外部治安环境因素作为生产要素纳入到企业经营机制之中,与生产经营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制度,增强全员的治安防范意识。

  第一,建立与生产经营同步的机制。一是将油区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全厂基础工作进行管理,每周进行一次“三不”(不通知、不定点、不定时)检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季进行一次全面评比,年末进行总结表彰。二是把治安效益作为成本指标纳入基层单位的经济管理体系,层层细化分解到岗位和责任人,从厂、区领导到每一名职工逐级签订油区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全员治安绩效量化考评机制,以机制引导基层区、组,既注重油气生产,又注重治安防范。

  第二,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各基层单位实际,出台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采油厂先后出台和完善了《查究案件防范虚报、隐报和假报责任的规定》《维护辖区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实施细则》等16项制度。对治安防范、现场管理、土地污染和征用、工农纠纷、防范措施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实行程序化管理。

  三、油地双赢,形成合力

  油田是一座没有围墙的工厂,改善和治理外部环境,仅靠油田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油地双方相互理解,亲密合作,才能实现双赢。

  第一,积极支持地方发展经济。穷则思变,治穷是根。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充分利用油田在人才、资金和技术上的优势,主动帮助农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使油区农民自觉地维护油区正常生产秩序。

  第二,用真情赢得地方支持。油地合作的最终目标是和谐共赢,有投入就有回报,真情的产出就是回报真情。中原油田的真情努力得到了地方政府的真心回报,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油地双方紧密配合,仅20xx年1—5月份就协查破案127起,调解油地纠纷670多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在广袤的油区扎起了工农联防的“铁篱笆”。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文章: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1-02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06-26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6-2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1-21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1-04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6-06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细则(通用6篇)05-2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5篇)11-0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5篇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