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河道垃圾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清理河道垃圾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清理河道垃圾实施方案1
为确保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有效加强河湖水环境治理,切实加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保证我区境内20xx年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和改善我区河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确保汛期安全度汛,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河道垃圾清理关乎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和实施碧水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新xx的重要举措。按照《xx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增强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结合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针,坚持河湖内垃圾清理与河道清障工作相结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大力提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和防洪安全的目的。
二、责任分工
河道垃圾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政府主导、上下齐抓、部门共管的工作方案,各级政府要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河湖垃圾清理工作,各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逐级落实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镇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督导、服务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河长制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清理范围
结合千山区20xx年实施的“河长制”工作,对我区境内所有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开展河湖内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把沿高速、高铁等重要交通干线的河流上下游可视范围作为重点部位着重清理。同时彻底清除沿河水源保护区的垃圾杂物等。
四、工作目标
(一)至20xx年5月底,基本清除河道内垃圾废弃物,确保河道内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阻水障碍物,无大面积漂浮物,使河道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通过“河长制”工作的逐步开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河道长期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无阻水障碍物。
五、方法步骤
(一)在全区所有沿河镇(街)、村张贴《关于禁止向河道弃置垃圾的通告》,广泛宣传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性,大力营造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各镇要在所辖区域组织工作队伍,对本辖区内河道垃圾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细节内容,切实摸清河道垃圾的具体情况。
(二)按照属地负责管理原则,由各镇(街)牵头负责,充分利用此次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的契机,强化河道长效管理,把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全面清理到位。
(三)各镇(街)需建立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巩固过往河道垃圾清理成果的基础上,再次彻底清除河道内垃圾,以杜绝新倾倒垃圾为目标,细化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定期清理、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不反弹。
(四)6月1日前,各镇(街)要根据《河湖垃圾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各自地区所辖河流的河道垃圾清理验收工作;6月8日前完成全区河道垃圾清理的.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镇(街)、村,上报区级河长、总河长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河流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确保此次河湖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千山区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河道垃圾清理和河道清障工作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强调各镇(街)沿河村的主体责任,分段治理,责任到人。各镇(街)要分派干部包村屯,水管员包河段,做好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河道内垃圾清理和河道清障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优势,区水利局要与各镇(街)积极配合,在全区积极宣传开展河湖垃圾清理和河道清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镇要通过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河道内垃圾清理和河道清障专项活动的重要性,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加大督查力度,依据《千山区河道垃圾考评办法》,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河道垃圾清理和河道清障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检查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反复出现问题的河段及主体责任单位及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一经核实,严肃问责,确保此次专项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五)数据上报,真实准确。为推进各镇(街)做好此次河湖垃圾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督促行动的落实,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每月7日、22日前各镇(街)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审核报送区河长办。
清理河道垃圾实施方案2
一、行动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要实现两大目标:一是全面清理目标。在“攻坚月”中,各行政村、社区对辖区内所有河流的河道内垃圾进行全线排查,彻底清除河道内历史积存和近期堆放的各类垃圾;二是全面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目标。“攻坚月”中,各行政村、社区都要建立稳定河道保洁常态化机制并接受核验。
二、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街道辖区。重点推进村屯、城区等人口相对密集河段以及路边、桥边等易产生垃圾倾倒河段的全面清理。
三、主要内容
以《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为依据,对全街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柴草垛以及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全面建立常态化河道保洁机制。
四、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地河道内垃圾清理和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立责任。各街道级河长是负责河道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及社区级河长具体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
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行动中负责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工作协调、成果验收、问责建议等工作。
五、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攻坚月”专项行动包括河长专项巡河、垃圾集中清理、保洁机制建立、总结验收、问责建议等五个步骤。
(一)专项巡河阶段(20xx年10月1日—5日)
各街道级河长要组织各村、社区级河长,对责任河流开展一次“以走为主”的彻底徒步踏查,对所有存在历史积存垃圾及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挖掘残存垃圾死角,采取“一堆一照”方式,建立河道垃圾台账,并在台账中明确清理目标、清理责任、清理方式、清理时限。街级河长要对照台账与清理责任人签订限期清理责任状。
(二)集中清理阶段(20xx年10月6日—10日)
本阶段,各村、社区垃圾清理责任人要按照街级河长指示,组织河道保洁员,对照台账逐一对新老河道垃圾进行彻底清理。行动中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尽量减少沿河群众向河道内随意倾倒垃圾;要对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应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要留存垃圾清理相关记录和影像资料备查;要按照“清四乱”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禁止并清理河道内及堤防上的柴草垛。
(三)机制建立阶段(20xx年10月11日—15日)
在全面彻底清理河道垃圾的同时,各行政村、社区要同步建立切实可行、覆盖所有河流的常态化河道保洁机制。已经落实保洁机制的,要完善协议或合同的签订,拨付必要的保洁经费。坚决杜绝名义上落实了保洁员,而实质上无协议、无合同、无经费的虚假保洁。以聘用保洁员方式开展河道保洁的,要与保洁员签订工作协议,明确不同季节保洁标准、保洁频次、保洁员工资额度以及劳动保护等内容;以街道办事处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河道保洁的,要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和服务标准。
(四)总结验收(20xx年10月16日—25日)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要对全街河道垃圾清理“攻坚月”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档案整理、情况总结。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将在10月20日—23日,对全街开展“攻坚月”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工作由街道河长办会同党建办人员组成现场验收。10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请市河长制办公室验收。
1.现场验收。重点检查河道垃圾清理实效。全街范围内的“攻坚月”专项行动现场验收覆盖各行政村和城区的9条河流。每个行政村、社区选取河流(河段)检查,以“沿路走、遇河停”方式进行全面巡查,对河岸附近村屯段进行重点核查。
2.档案验收。重点检查河道垃圾常态化保洁机制建立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村、社区级河长履职资料(含“攻坚月”内村级河长专项巡河记录表,河道垃圾清理记录);垃圾清理类资料(含垃圾清理相关记录、影像资料、宣传动员资料、违法行为查处资料);保洁机制建立资料(含所有保洁员名单、保洁员协议、保洁合同、保洁经费落实文件、保洁经费到位与拨付凭证等)。
对河道内垃圾清理彻底、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有效建立、失职村、社区级河长问责全面到位的行政村,验收成果作为街道对各行政村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问责建议阶段(20xx年11月1日—5日)
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开展所验行政村“攻坚月”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垃圾清理不彻底、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未建立或未有效发挥作用,影响街道河长制全面工作的村、社区级河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市河长制考核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平安镇纪检部门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情况,并在11月5日前报党建办纳入今年绩效考核。
“攻坚月”专项行动结束后,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将汇总各行政村情况,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情况专报。
清理河道垃圾实施方案3
为深入推进“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定不移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落实国家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和营口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从20xx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各镇街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村屯房前屋后有管理保护任务的微小河湖,其他有管理保护任务的农村地区等“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河道(湖泊、水库、沟渠、池塘)垃圾及固体废物(水面漂浮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影响河道行洪及水利工程安全、河湖生态安全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务必在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
二、组织机构
(一)市政府成立大石桥市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吉春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市政府成立大石桥市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工作督导组。
组长:xx
成员:xx
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街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全市落实河长负责制,市级河长督导、镇街级河长组织、村级河长落实、三级河长上下齐抓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联动推进共同做好河湖垃圾清理、河湖水面保洁、水质改善、日常监管等工作。
责任分工:
水利局:负责督导各镇街编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检查督导、验收考核、技术服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做好专项行动资金筹集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河湖排污、入河排污口整治、污水治理、水质断面监测和预警等工作。
住建局:负责做好河湖周边城镇垃圾日常收集与处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倾倒垃圾等工作,并协助做好城市、镇街河湖保洁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沿河湖畜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河道内违章建筑物清理整治工作。
公安局:负责协助河道内违建、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及专项行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发挥“警长制”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自然资源局:负责河道内基本农田的核查工作,为清理河道内违法耕作等乱占行为提供指导。
卫生健康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沿河湖厕所治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镇街对辖区内河湖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河湖管理范围内积存垃圾的位置、数量、类型等。结合实际,制定镇街《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步骤、职责分工、时间节点、治理及保障措施等,明确市、镇街、村各级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5月25日)
各镇街积极组织发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垃圾清理行动,重点清理整治河湖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河湖管理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20xx年5月底前,专项行动要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5月26日~6月25日)
各镇街负责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总结验收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情况、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完成时限:6月10日。验收要以清理整治和日常监管成效为主要依据,分为县初验、市复验、省抽验三个阶段,6月10日前完成县(市)初验,6月15日前完成市复验,省抽验计划于6月25日前完成。垃圾清理工作已纳入省河长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在省抽验同时将进行工作考核赋分。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级责任人。做到市、镇、村三级政府、水利及辖区内所有涉河(库)村屯全覆盖,逐级落实此项工作具体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编制实施方案。各镇街要根据《大石桥市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各环节时间节点。各镇街要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市水利局河长办。
(三)集中清理整治。各镇街要根据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发动各方面力量,在20xx年全面清理河道垃圾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河道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对于河道中涉水利类环境保护督察问题,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一并整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四)做好信息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实行工作半月报制度。自整治阶段之日起,每月8日、23日前,各镇街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河长办,报送内容包括《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进度半月报表》《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和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小结(含有关工作照片),并将对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
(五)做好验收工作。各镇街要于5月末全面完成河道垃圾清理工作任务,并做好工作总结。6月10日完成市本级初验。对在初验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将给予问责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河长要强化责任担当,靠前组织指挥,深入工作一线,协调解决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镇街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整合各类相关专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及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各镇街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四)做好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每半月向市河长办及相关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市河长办将各镇街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总,向营口市河长办和市级总河长、河长报送工作情况。
(五)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工作任务。
(六)建立河湖垃圾清理的长效机制。各镇街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村镇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对河道垃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清除。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要做好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发布工作信息,营造群众广泛知晓、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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