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时间:2024-10-15 17:01:50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为办公室主任,x为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细则。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细则。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五、岗位类别设置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0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4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13、2%;专业技术岗位92个,占岗位总量的86、8%,工勤技能岗位0人。

  六、岗位等级设置

  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五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等级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4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九级职员13个,“双肩挑”1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

  1、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共106个。其中高级岗位24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28个。

  2、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9个,七级岗位10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0个。

  七、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具备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或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6年及以上,且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及以上,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且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2年;或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4年及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具基本体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且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2年。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2年。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八、岗位聘用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校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九、岗位竞聘优先次序

  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如存在多名符合条件人员竞争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校将按以下条件的优先次序依次聘入相应等级职务(岗位)。

  (1)资历:按照个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资格的时间

  长短排序,任现职年限长者优先聘任。

  (2)工龄:若任现职时间是相同的,按工龄时间长短确定。

  (3)学历:条件1、2相同者,以取得最后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进本校工作年限:条件1、2、3相同者,以进本校工作的服务年限长者优先聘用。

  (5)荣誉:条件1、2、3、4相同者,以获得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优先聘用。

  (6)职务:条件1、2、3、4、5相同者,按现任行政职务的高低及年限的顺序聘用。

  (7)年度考核:条件1、2、3、4、5、6相同者,按近三年学年度考核优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

  (8)以上优先还不能确定,最后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十、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上报相关报表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系列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科学设岗,加强调控

  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现状,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 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的选拨、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留足发展空间,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 注重绩效,强化考核

  根据高职院校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以注重绩效和人才发展为导向,建立适应不同类别、级别岗位需要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岗位意识。

  5. 稳慎实施,促进和谐

  既保证制度的入轨,又做到观念的转变;既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又公平公正的聘用人员;既按照制度规范操作,又体现学校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二、实施范围

  本校在编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实训、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审计、档案、基建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1.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到四级为正高岗位,五到七级为副高岗位,八到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十三级为员级岗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聘用时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三级开始聘用。

  2. 高职院校的管理岗位分为7级,分别为:厅级副职(四级职员),为省聘岗位;处级正职(五级职员),为市聘岗位;处级副职(六级职员)、科级正职(七级职员)、科级副职(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办事员(十级职员),均为校聘岗位。

  3.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三)我校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通人社事复〔20xx〕127号),我校轮岗位聘用设置的岗位总量为122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43个,占比77%;管理岗位184个,占比15%; 工勤技能岗位98个,占比8%。

  1.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总数为943个,其中: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16个,四级岗位28个,五级岗位51个,六级岗位102个,七级岗位102个,八级岗位158个,九级岗位212个,十级岗位158个,十一级岗位56个,十二级岗位55个,十三级岗位2个。

  2. 管理岗位等级及数量

  管理岗位设岗总数184个,其中:四级职员岗位2个,五级职员岗位5个,六级职员岗位50个,七级职员岗位59个,八级职员岗位30个,九级职员岗位33个,十级职员岗位5个。

  3.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及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设岗总数为98个,其中:二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20个,四级岗位61个,五级岗位4个,普通工岗位8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现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或技能条件 。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各类各有岗位聘用的其他条件

  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主要包括资历、任务、表现和业绩。教师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1、附件2,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3。

  2.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聘用主要依据责任、年资、任务、表现和贡献,具体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4。

  3. 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主要包括技术等级、任务、表现和工作技能。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5。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 学校公布《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类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公布各部门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职责等。

  2. 各部门的聘用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聘用细则、聘用操作程序,并在部门内公布。

  (2)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岗位聘用申报,填写《xx职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提交申报材料。

  (3)各部门岗位聘用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和部门制订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细则,对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资格审查,评议和评审,评审结果在部门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3.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各部门评审结果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及特殊情况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学校聘用的初步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 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学校聘用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审定,形成学校岗位聘用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准执行。

  5. 学校委托各部门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部门中层领导的岗位聘用按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6. 按所聘岗位核定和兑现岗位工资。

  六、组织领导

  1.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及工作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的决策等。

  2.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和监察组:

  (1)工作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文件的起草,各部门聘用评审结果的审核、汇总,政策解释,组织人员对相关岗位的评审等工作。

  (2)监察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过程中的监察工作,提出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负责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申诉意见等。

  3. 各部门成立由部门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聘用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聘用与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

  七、申诉与复议工作

  1. 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有异议,本人有权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察组提出申诉。

  2. 任何申诉均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申诉。

  3. 监察组对受理的申诉信应进行情况调查。若情况属实,可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复议结果应通知本人,作为学校最终答复。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3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发〔20xx〕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xx相结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xx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xx〕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在此期间,如单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xx〕35号和国人部发〔20xx〕61号、〔20xx〕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8、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符合特殊情形规定的,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规定免公开招聘人员,同样实行岗位聘用制。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xx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上旬至20xx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xx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xxxxxx的通知》(xxxx)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成员:xxxx xxxx xxxx xxx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xx个,其中:管理岗位xx个(七级职员x个,八级职员x个,九级职员x个);专业技术岗位xx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x个〈八级岗位x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xxxx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 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5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6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岗位设置

  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78个,包括管理岗位9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6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7%;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六级,岗位设置数为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9个,其中七级(正科级)1个,八级(副科级)3个,九级(科员级)4个,10级(办事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69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

  (1)正高级岗位3个,其中四级岗位3个。

  (2)副高级岗位18个,其中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7个(非主系列1个),七级岗位7个(非主系列1个)。

  2.中级岗位3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10个(非主系列1个),九级岗位14个(非主系列1个),十级岗位10个(非主系列1个)。

  3.初级岗位1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0%。

  其中十一级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7个,十三级(试用期)岗位2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略。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济同中学各等级聘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为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民主党派和教师代表组成:丁连伟、徐亚勤、张加红、俞瑛、殷轶瞾、秦良、章文炬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并根据评定委员会的评定结果确定教职工岗位等级。由丁连伟校长担任组长,徐亚勤副书记、张加红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俞瑛具体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任职条件,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负责上报各类材料,负责考核聘用,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核定兑现岗位工资。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成员有丁连伟、徐亚勤、张加红、俞瑛、殷轶瞾、秦良、陈钢、章文炬、贾秋萍、张晓霞、周丽、蒋继盛、于仁娟共13人组成;评定委员会负责对符合本单位晋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不同职级分别打分,并根据教职工得分情况和学校岗位需求情况,评定教职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岗位聘任。

  (二)、岗位设置实施步骤

  1、岗位设置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

  (1)编制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人员队伍现状,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制等事项。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

  (2)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3)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核准岗位设置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4月—7月)

  (1)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学校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编制岗位说明书

  结合《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人社发(R)〔20xx〕7号)、《关于同意常州市济同中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常人社复(R)〔20xx〕102号)和《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编制出三类岗位共13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①专题培训(5月31日下午第四节):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教研组长是本部门、组室编写岗位说明书的'责任人,学校首先召集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教研组长,学习相关文件,传达岗位等级层次设置情况,明确岗位设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编写岗位说明书的操作步骤。

  (3)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常教人〔20xx〕10号)的通知精神,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我校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我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4)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①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②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5)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①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②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③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④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⑤.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3、检查验收及认定阶段(8月)

  ①学校完成岗位聘用后,按规定报教育、人社部门检查验收及认定。

  ②教育、人社部门验收认定学校岗位聘用合格后,兑现岗位工资。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岗,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已过35周岁的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在首聘中加分,下一轮聘任不再加分。

  5、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7、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8、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9、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7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xx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xxxx〕137号)

  (三)《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xx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3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8.9%;专业技术岗位131个,占岗位总量的89.7%,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1.4%。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3个,占岗位总量的8.9%。其中八级1个,九级1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44个(其中13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8.6%。

  1.高级岗位23个(其中双肩挑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6%。其中五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21.7%;六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七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

  2.中级岗位84个(其中双肩挑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3%。其中八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8%;九级岗位34个,占中级岗位的40.5%;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7%。

  3.初级岗位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25.7%。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占初级岗位的48.6%;十二级岗位19个,占初级岗位的.51.4%。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级和九级岗位,分别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⑥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5个,六级9个,七级9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25个,九级34个,十级25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18个,十二级19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和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奖项至少各一项。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社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获得市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聘任。其他教师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10年。

  b.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5年,荣获区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2)自觉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技术工四级和五级岗位。

  (1)技术工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2)技术工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七、岗位聘用

  根据《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xx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具有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的,教龄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和教龄都相同的,有获得区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优先聘用;近五年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子翔;副组长:周茜、吴立新;办公室:戴立武、李造就;成员:林月、李公泉、黄剑华、胡巍、方丽君、黄影、董繁繁。

  (二)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称职。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作相应的调整,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xx小学

  年 月 日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8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XX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的通知》(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xx]17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x(局长);副组长:xxx(纪检组长);成员:xxxxxx

  (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2、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5、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6、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确认,经人事部门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9

  丹阳市墅导初级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丹阳市墅导中学全体教师大会通过试行)根据省市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和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制订本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

  一、实施对象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动态调整、合同管理、公平公正、简便易行。

  三、评分项目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教龄)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3分/年。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职龄)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4分/年。

  (三)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4分/年

  (四)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班主任1.5分/年;行政、主办会计、司务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1分/年。从事管理工作年限每年所兼各项不累加,取最高分一项计算。

  (五)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的专业性荣誉

  江苏省特级教师(6分)、镇江市学科带头人(5分)、镇江市骨干教师(4分)、丹阳市学科带头人(2分)、丹阳市骨干教师(1.5分)、镇(校)级学科带头人(1分)、镇级骨干教师(0.5分)。各类专业性荣誉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评审通过的。(六)担任现岗位以来,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分/年。

  四、计算办法先计算评分项目(一)、(二)、(三)、(四)、(五)、(六)各项得分,然后累加,得分高者晋升。

  同等分值下,按以下顺序进行晋升:

  (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的长短;

  (2)担任现岗位以来时间的长短;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长短;

  (4)专业技术荣誉由高到低。

  五、其他

  本评分细则和晋升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0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口洞县教育系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岗位设置由口洞一中单独组成一个设置单位。我校主要从事高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我校现有教职工3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0人,工勤人员20人。专技人员中高级98人,中级124人,初级68人;工勤人员中技师2人,高工14人中工3人,初工1人。

  二、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与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即参加了20xx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xx年工改后至20xx年7月31日前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新增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

  成员:xxxx

  下设工作小组: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五、岗位设置

  1、岗位分类: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2、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设一个职员等级:九级。科员对应管理岗位的九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3、岗位数计算及岗位结构比例

  (1)、岗位数计算。以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比例结合我校实际计算出三类岗位的岗位数如下:目前,我校共有事业编制370人,本次设置管理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专业技术岗位349名,占岗位总量的94%;工勤技能岗位20名,占岗位总量的5%。

  (2)、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管理岗位1个,设置九级岗位1个。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我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349个,占我校岗位设置总量的94%。分别设置高级岗位122个【其中五级岗位24个,六级岗位49个,七级岗位49个】,中级岗位122个【其中八级岗位37个,九级岗位49个,十级岗位36个】,初级岗位105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3个,十二级岗位52个】。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0个,分别设置三级4个,四级7个,五级9个。

  六、岗位任职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

  4、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1、担任九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学校管理工作岗位上必须工作一年以上;

  2.担任八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2、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最低年限:

  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在六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在七级岗位满五年以上。

  ③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聘任在九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⑤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聘任在十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⑦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聘任在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的优先、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

  5、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照岗位要求直接确定岗位等级。

  6、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四)工勤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首次岗位设置聘任必获得技师技术考评资格;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高级工等级技术考评资格;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资格。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七、岗位聘用

  1、学校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条件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的决定。

  3、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若前几项均相同,则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考评后确定聘用人员。

  4、专业技术人员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工勤技能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5、聘任期限:首次聘任为期三年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人员类别确定:以现行的工资类别确定人员岗位类别

  2、借用人员岗位设置问题:借用人员在原单位参与岗位设置。

  3、关于超结构比例人员的聘用问题: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应按核定的三类岗位的总量及其结构比例聘用。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所在类别岗位不足时,在学校岗位总量内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予以过渡。富余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

  4、“双身份”人员问题

  对于已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又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岗位人员,可以作为“双身份”人员对待,占用管理岗位职数,保留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但不参与分级;首次岗位设置完成后,凡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到技术岗位工作;凡继续留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岗位。

  5、在编不在岗(经批准因病休息人员除外)半年及其以上的教职员工在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暂缓聘用。

  6、从20xx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且退休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可以其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比照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重新计算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

  九、具体操作程序和组织实施步骤

  (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1)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口洞县第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初定各岗位人选;

  (5)研究决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岗位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7)签约上岗。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组织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各项准备,对岗位设置管理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制定方案阶段。编制、审核岗位设置方案。

  3、聘用、上报阶段。全面完成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并上报。

  4、审批落实工资及总结阶段

  岗位设置管理是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学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严肃程序,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稳妥实施,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1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2

  书籍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采掘不尽的富矿,是经验教训的结晶,是走向未来的基石;读书是人们重要的学习方式,是人生奋斗的航灯,是文化传承的通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实质上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如果一个孩子热爱读书,那么他会从书本中得到心灵的慰藉,寻找生活的榜样,净化自己的心灵。如果一个老师热爱读书,那么他会在阅读中形成丰富的思想,建立一个丰满的精神世界,拥有充实而宁静的内心。通过阅读创建“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使每个师生都成为爱书人,读书人,让阅读为师生打造亮丽的精神底色。

  一、指导思想

  “构建书香校园”,是现代教育对学校的基本要求。读书是人类最重要的学习方式,精神的提升和传承依靠阅读。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一个养成了读书习惯的人是一个自由而幸福的人。本活动的开展旨在利用读书活动来实现师生与人类崇高精神的神圣对话。

  活动坚持以倡导师生阅读、提升文化素养、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以“读书、启智、明理、做人”为主题,以“阅读积累”为突破口,以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为载体,激发师生读书热情,营造书香氛围,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提升教师高雅的审美情趣,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发展,打造书香校园、和谐校园。

  二、活动口号

  图书,使童年更欢乐;阅读,使明天更美妙!

  三、活动目标

  各校必须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力争做到阅读滋润精神,思考孕育智慧。开展全员参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在精神文化的支撑和引领下,促进和谐学校的整体建设,逐步形成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书香校园文化,提升学校品位。

  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语文老师、英语老师、班主任

  五、实施办法

  (一)全力营造读书节书香满园的环境

  1、让校园处处充满书香

  (1)让每一个班级充满书香

  通过学校开展“美丽班级的评选”,设计“书香班级”。教室里设置了“读书角”,班级墙壁上张贴学生的作品。让学校的每一面墙壁都会说话,让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能闻到书香,让每一个孩子随手能拿到书,随时有书读,让他们每天在这样的阅读中生活。

  (2)让每一面墙壁飘溢书香

  加强走廊、学校文化橱窗的建设,记录学生的读书活动和读书感言,使它成为“书香橱窗”,为师生展示读书成果提供一个平台,为校园增添书香气息。

  (3)精心构建多元化的读书网络

  建立健全“班级图书角”、“学校图书室”。学生在家中建个人的小书柜,可以在家中与父母共赏,也可以与小伙伴共读;每个普通教室建立图书角,实现资源共享;学校图书室,配备专职的图书管理员,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和图书推荐工作。学校网站、教师个人博客都展示了网络化的书香空间。

  (二)积极开展书香校园系列活动

  1、积极开展

  “献一本读百本”活动。让学生们积极将自己的阅读书籍贡献出来,放在班级图书角,让这些书籍给大家带来快乐和知识,在同学们中间形成好书先读为快的愉悦读书氛围,畅游书海,洋溢着浓浓的读书气氛。

  2、明确具体要求,使读书活动有的放矢。为每一名学生建立阅读档案,制定对学生读书活动的具体要求:确立了低、中、高年级年级课外阅读目标、,建立了考评小组。进行了古诗朗诵比赛和大阅读的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基本上都能达到评价体系的要求,同时检查也促使学生更加积极的进行相关的读书活动。

  3、进一步落实“百种报刊进校园”。遵循“数量足,质量高”原则,科学征订符合教师、学生阅读实际的报刊杂志;制定全体师生参与报刊阅读的运行机制;持续抓好师生共读、亲子共读项目的落实,通过共读,促进共鸣,形成共识,实现共享,充分发挥好百种报刊等阅读资源的价值和功能;做好阅览室、图书室的开放及班级图书角漂流工作,为每位师生每月坚持读一种报刊或刊物提供良好阅读条件。

  4、扎实办好学校第五届读书节。10月份,举办我校第五届读书节暨书香校园成果展评活动。本届读书节的主题是:诵国学经典,养浩然之气。我校紧紧围绕读书节主题精心设计读书节系列活动。

  六、活动内容

  1、在全校开展大阅读活动,要做到“五个一”:设立一本读书笔记;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天有一个小时的读书时间;每学期一篇读书心得体会;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向家长汇报读书感受。营造“书香班级”,宣传“书香家庭”,使广大学生以及他们周围的人身上都留有淡淡的书香。为学生的终身发展、个性发展奠基。

  2、在全校教师中积极倡导“书香为伴”的思想,将朴素的“读书是一种需要”上升为“读书是一种乐趣”、“读书是一种有益的生活方式”。定期举办全体教师读书沙龙活动,在交流中不断形成教师读书的文化氛围,丰富经验,提高现代教育的实施能力。使教师朝着“有哲学的头脑,有学者的风范,有精湛的教艺,有愉悦的心境”这一目标不断迈进。让广大教师享受阅读、享受教育、享受快乐、享受人生。

  3、在全校实施“两个工程”活动,一是“四一工程”:(1)每班建立一个图书角;(2)每年举办一届读书节;(3)每周坚持上好一堂大阅读课;(4)扎实落实一个计划——“周、月、季读书计划”。二是“三个共读工程”:促进校长与教师共读、教师与学生共读、家长与孩子共读。

  4、网络阅读,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网络优势,促成“与书为伴,共沐书香,同享快乐”的网络读书、荐书、评书等系列读书活动。充分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读书,让学生根据推荐书目选择自己想读、喜欢读的书籍,通过互联网及搜索引擎、阅读软件查找并阅读,充分发挥网络百科知识全书的作用,充分展现运用电脑学习知识的能力。同时鼓励学生将自己在读书过程中印象深刻、对自己产生震撼、教育、影响、启迪的词句择录下来,并用简洁的语言把心灵的感悟写出来,在网络专栏发表、交流。

  5、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提升学习效果。如开展读书竞赛、读书知识抢答赛、读书征文比赛、读书演讲赛、评书活动、“读书成长册”展览、图书展览等。制定《书香学校、书香班级、书香家庭、教师读书人物、学生读书好少年评选办法》。学校将每年评选表彰一批“读书之星”、“书香班级”、“书香家庭”。

  七、活动预期效果

  1、初步培养学生良好的读书阅读习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新教育实验的倡导者朱永新教授说:“理想的德育应该重视让学生与书本为友,与大师对话,在人类优秀文化遗产中净化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格。”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他的精神发育史。如果一个孩子热爱读书,那么他会从书本中得到心灵的慰藉,寻找生活的榜样,净化自己的心灵。通过阅读振兴活动,使每个学生“读好书,净化心灵,启迪人生”。通过读书反省自我、提升自我,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不待人教,自能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知书达礼”。

  2、促进

  “书香校园”的建设和校风、学风的进一步转变。通过开展“书海畅游”活动,学校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校园更美,充满书香气息。校园里,书声朗朗,歌声嘹亮。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增强,日常行为习惯更加规范好转。

  总之,我们将深入开展学生课外阅读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倡导读书明理、读书求知、读书成才的新风尚。与大师对话,与高尚为伍;与经典为友,与博览同行;开拓视野,陶冶思想,净化灵魂。

  我们坚信,与书相伴的人生,一定有质量,有生机;书香飘溢的校园,一定有内涵,有发展。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3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一线优先、平稳实施的原则。

  在首次岗位聘用时将执行平级过渡。保证现有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先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既不低聘,也不高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等级内部升级。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15个,其中管理岗位8个,专业技术岗位105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1.3%。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0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8个,占我校岗位总量的7%,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其中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6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0%。其中八级岗位19个,九级岗位25个,十级岗位19个。

  3.初级岗位3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3%。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十二级岗位18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我校岗位总量的2%。其中:,技术工三级岗位1个,技术工四级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xx]3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

  ⑴完成本职工作。

  ⑵工作纪律良好。

  ⑶年度考核合格。

  ⑷遵守学校后勤各项管理制度。

  任职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身体健康。

  ⑷具有相应管理岗位资格认定。

  ⑸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⑹掌握学校后勤工作规程,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学校后勤管理制度,能胜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1、副高五级(依据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市直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首次聘用办法(试行)》和盐都区教育局《盐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首次聘用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副高六级

  岗位职责: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且高效的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效果好。

  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承担校本培训工作,带头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和完善。

  ⑸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指导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⑹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⑺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不断提升个人专业水平。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40周岁及以下人员聘用到本级岗位必须获得市直(县)教育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或市直(县)及以上综合性表彰。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5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⑸原则上应该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能主动的承担学校内部的督导、指导和命题工作。

  ⑺特级教师有岗位可直接晋升,获市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3、中级八级

  岗位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良好的品德修养。

  ⑷能根据新课程标准制订和执行学科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⑸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完善工作。

  ⑹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⑺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个人专业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⑻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1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1年以上。35周岁及以下人员聘用到本级岗位必须获得市直(县)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或市直(县)及以上综合性表彰。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4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⑸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⑺获市教学能手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4、中级九级

  岗位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良好的品德修养。

  ⑷能根据新课程标准制订和执行学科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⑸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完善工作。

  ⑹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⑺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个人专业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⑻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3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

  ⑷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

  ⑸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⑺获市教坛新秀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5、初级十一级

  岗位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切实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⑵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有一定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⑷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完善工作。

  ⑸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

  ⑹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个人专业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⑺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⑵具有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

  ⑶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1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教师或学校中层机构其它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按50%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1年以上者优先。

  ⑷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

  ⑸重视个人理论知识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⑺获市教坛新秀同等及以上称号者优先晋升。

  重要说明: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方法依从学校岗位设置量化评比方法),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岗位职责:

  ⑴完成本职工作。

  ⑵工作纪律良好。

  ⑶年度考核合格。

  ⑷遵守学校后勤工勤各项管理制度。

  任职条件:

  1、技术工三级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身体健康。

  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⑸初中及以上学历,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⑹掌握学校后勤工作规程,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学校后勤管理制度,能胜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2、技术工四级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身体健康。

  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⑸小学及以上学历,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⑹掌握学校后勤工作规程,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学校后勤管理制度,能胜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⑻申报同一岗位级别的人员,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五、岗位聘用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xx]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主要采用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相加的方式。其中,量化积分占个人总分的60%,民主测评占个人总分的40%。

  1.量化积分表如下:

  岗位设置量化积分表

  积分 内容 自评分 考核积分 备注

  综合表彰考核(10分)

  表彰

  县以上综合表彰(6分)

  市直以上单项奖(3分)

  校内其它表彰(1分)

  考核

  记三等功(4分)

  优秀(含嘉奖)(2分)

  能力水平(28分)

  优质课及基本功竞赛

  省二等奖以上、市一等奖(8分)

  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市直一等奖(6分)

  市三等奖、市直二等奖、校一等奖(4分)

  市直三等奖,校二、三等奖(3分)

  校对外公开课或示范课(2分)

  论文

  省二等奖以上,市一等奖,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0分)

  省三等奖,市二等奖,或市级刊物发表(5分)

  课题

  省级以上课题主要成员(5分),非主要成员(3分);市级课题主要成员(4分),非主要成员(2分); 校级课题主要成员(3分),非主要成员(1分)

  业务能手

  市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教学能手(5分)

  市直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市教坛新秀(4分)

  教研组长(3分)、备课组长(2分)

  指导青年教师(1分)

  教学实绩(32分)

  循环教学

  一次小循环或任教毕业班两年以上(含两年、非毕业班学科除外)(12分)

  未承担循环教学及其它情况(6分)

  工作量

  满负荷出全勤(8分)

  由于学科教师配置或课程设置的因素,工作量达满负荷70%以上(6分)

  工作量满负荷,病事例一年累计超过10天 (5分)

  其它情况使工作量不足的(4分)

  教学实绩

  中高考、市调研考试、期中期末考试

  优(12分)

  良(10分)

  中(8分)

  下(6分)

  班主任工作、包括管理工作(16分)

  资历

  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高级5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高级7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6分)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实计算

  班主任或管理工作

  获得市直及以上表彰(6分)

  获得校级表彰(4分)

  兴趣小组指导学生

  获市(含市)以上一等奖(4分)

  获市二、三等奖或市直一等奖(3分)

  获校一等奖(2分)

  获校二、三等奖(1分)

  交流或支教(2分)

  实地工作满一年(2分)

  因学校需要中途回校工作或未到实地工作的(1分)

  送教下乡(1分)

  职龄(12分)

  聘用现职以来(1分/年)

  合计积分

  审核积分

  2.民主测评分三批进行,先对申报五级岗位和八级岗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相加的方式,择优提出拟聘五级岗位和八级岗位的人员名单;然后对申报六级岗位和九级岗位、十一级岗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量化积分和民主测评相加的方式,择优提出拟聘六级岗位和九级岗位的人员名单。剩下的分别聘用至七级、十级岗位、十二级岗位和十三级岗位。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校长

  副组长:xxx 书记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并提请教代会代表对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予以表决。

  3.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并公示。

  4.做好岗位设置中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七、实施步骤

  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12月17日-12月20日,做好准备工作:

  1.成立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和管理机构,制定合适的计划。

  2.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准确操作;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二)20xx年12月22日-24日,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1.开展校内岗位调查,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分解学校115个编制,岗位说明,岗位分析。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学校岗位总量,岗位类别,岗位等级。

  3.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认真核准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4.上报教育局和人社局,核准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三)20xx年12月25日-12月28日,合理准确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听取多方意见,合理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仔细推敲,规范编制岗位说明书(一岗一书),并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提请学校教代会通过。

  3.坚持原则,竞争择优上岗,并公示。

  4.完善合同(20xx年版江苏省统一聘用合同),强化聘用管理。

  (四)20xx年12月28日-30日,建立聘用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促进现代化

  1.录入编制分解,岗位说明,岗位分析。

  2.录入聘用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3.报盘至区教育局和人社局,上报有关审批材料。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4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21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10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10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95%;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等教学辅助系列,岗位设置数为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5个,为七级(正科级)1个,八级(副科级)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0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1)正高级岗位2个,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28个,其中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1个,七级岗位11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17个(含非主系列2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3%。

  其中十一级岗位13个(含非主系列1个),十二级岗位12个(含非主系列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6个,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2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4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任职者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县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序。

  2.七级、八级岗位任职者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岗位任职者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各等级具体聘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本次岗位设置工作的难点是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条件的制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摸底,精心测算,集思广益,多方论证,努力在教工的“资历”(教龄、职龄年限)与“实绩”(专业型和奖励型荣誉)之间寻求平衡点,力求制定的条件更符合首次设岗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教工的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两类岗位共1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基本条件》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行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6.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7.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8月15日——11月1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11月2日——11月6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对方案再次修改。

  3.11月7日——11月9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4.11月10日——11月16日:根据个人信息,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5.11月17日——11月20日:完成教职工聘用工作。

  6.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

  7.11月28日: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设局审核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各学校要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市属学校岗位聘用时,受聘人员须满足省市文件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首次聘用时,正高级教师原则上聘用四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聘用人选,由各市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人选,按规定, 由学校组织评审,经教育局初审、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聘用。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单位岗位实施方案的办法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到位。

  九、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领导部门要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人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5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xx〕)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者。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具备初级职称且荣获区级及以上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教师优先聘任。其余人员必须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c.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2年,有个人教育教学专着出版者。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享受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和先进(学科骨干、三坛、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的优先聘用,各岗位具体优先聘用条件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妙妙;副组长:周星秋;成员:金杨波、邹小玲、徐乐建、林学靖、张新林、王秀媚、施子闻。

  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市骨干教师等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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