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04 12:22:42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5篇(实用)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施方案5篇(实用)

实施方案 篇1

  一、夯实文明交通法治基础,依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公安部门围绕七类重点交通违法,按照6月查不礼让斑马线、7月查酒驾、8月查毒驾、9月查闯红灯、10月查占用应急车道、11月查超载的部署,每月突出一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和主题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和文明交通教育基地建设,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D实景模拟训练、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打牢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基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增强企业、单位交通安全负责人交通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公安部门11月30日以前按时限分重点落实7类重点交通违法治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进教育基地、文明交通进驾校宣传;司法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对重点企业、单位的交通安全法普及宣传;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月30日以前指导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2.依法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和突出违法行为治理。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为重点,大力整治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非法运输、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3.提高严重交通违法查纠效能。各级公安部门要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预警、拦截查处违法车辆,精准查纠、有效防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专人值守制度,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促进长途客运行业规范化,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二、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4.精心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作为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的重要抓手,积极会商,共同谋划,提前组织,切实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组织宣传作用,推出线上线下系列主题活动,多角度多媒体引导舆论关注,提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在公众中的能见度和曝光率,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11月10日以前制定方案,各部门12月1日以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宣传,各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联合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三大主题宣传活动。20xx年上半年,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文明办等部门在主要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组织开展“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主题活动,并联合媒体同频同步,号召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安全降速,为文明降速。20xx年下半年,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组织开展“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的主题宣传活动,号召机动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20xx年全年,在县乡、农村等地区大力开展“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主题活动,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分别制定活动方案,7月31日以前完成“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宣传活动,9月30日以前完成“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宣传活动,12月31日以前完成“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20xx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各级公安、文明办、共青团委依靠、协同大专院校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团体、单位的力量,组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公益活动;进一步发动保险行业、汽车企业、驾驶人协会、车友俱乐部等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专业化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7月20日以前,省文明办协调各地制定活动方案,会同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组织各地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7月31日以前联合组建,并指导各地普遍组建志愿者队伍,12月31日以前完成志愿者年度宣传活动。

  7.组织策划宣传作品创作展示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开展全省文明交通优秀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展示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明交通文艺宣传作品;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共青团要针对不同受众群体、不同地域特点、不同事故形式、不同展示平台,创作主题鲜明、质量上乘的交通安全宣传品,用新颖的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用艺术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拓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深化文明交通主旨。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6月30日以前制定创作评选活动方案,9月30日以前完成全省评选。

  三、加强三大重点群体定向宣传教育,深入普及安全知识

  8.抓好农村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各级公安、文明办、文化部门要争取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将农村文明交通宣传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并完善考评体系。20xx年,结合农村劝导站和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重点推动“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的“六有”文明交通农村建设,重点推广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宣传模式,年内70%以上的行政村安装大喇叭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0%以上的县(市)在电视台、广播站每月播出一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节目,100%的行政村有一处交通安全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100%的学校、幼儿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联合省文化厅、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80%以上行政村“六有”建设任务。

  9.深化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再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各级公安部门要用好审验学习制度,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落实职业驾驶人再教育情况的检查,督促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客货运企业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10.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起步教育。各级公安、教育、文化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针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分阶段编写制作交通安全读本、画册、教学片等,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校本课程。各级公安部门要大力推广中小学生体验式、实践式交通安全教育做法,利用“六一”儿童节、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及放假前、开学后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化厅9月30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品创作,省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四次(六一、122、放暑假前、开学后)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四、充分发挥媒体力量,加强文明交通联播共享

  11.深化媒体公益广告计划。各级文明办要将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纳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整体公益宣传计划,牵头制定文明交通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媒体、手机短信、户外显示屏等传播介质,延伸公益宣传触角和覆盖面,引发交通参与者共鸣,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7月15日以前,省文明办做好年度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刊播协调工作计划,省公安厅12月31日以前组织不少于八次媒体公益宣传。

  12.深度应用新媒体优势开展宣传。各级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等主题媒体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安全防护意识,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拓展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等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警务公开、安全提示等综合性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8月31日以前完成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改版升级。

  13.建立交通安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各级公安部门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期间通过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平台,实时、动态面向公众开展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动员组织水平。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发挥各地交通广播,交通电视、移动电视的传播影响力,强化区域协作,及时发布相邻地区主要高速公路、国道路况信息及紧急情况下应急疏导措施,并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出台、重大交通管理政策发布及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全省宣传联动,共谋共策,实现宣传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14.建立文明交通效果评估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从20xx年起,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各市文明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报告,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考评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镇建设的重要指标,推动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系统治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制定评估办法,10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评估,12月31日以前向社会发布结果。

  15.促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并逐步推广文明交通信用记录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的做法,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要积极会同保险公司,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与商业车险费率相挂钩。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完成诚信体系初步建设。

  16.构建社会监督交通安全新格局。各级公安、文明办、交通运输部门完善群众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奖励机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举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文明出行我点赞”、“交通隐患整改我建言”等随手拍、提建议等活动,深度调查曝光安全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交通安全的合力和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8月31日以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省公安厅9月30日以前建立新闻媒体曝光制度。

实施方案 篇2

  一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长,镇长任指挥长,主管副职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环保所长、派出所长、工商所长、乡建办主任、国土所长、中心校长、企业办主任、文化站长等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所长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宣传组、督导组。

  (二)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职责:负责预警通知和报批工作。接到预警通知后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各部门启动预案,协调各部门落实各种应急措施,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

  2、资料宣传组职责:组织宣传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广播喇叭、明白纸、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做好对上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对接。

  3、督导组:负责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预警应急措施

  Ⅲ级预警应急措施:1、由乡建办配合市住建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2、由企业办配合市部门对重点排污企业降低30%污染物排放量,关闭建材行业和所有工业小锅炉。环保所对污染企业进行严格管理,驻厂监察。3、由国土所配合市局对采沙场进行关闭。4、中心校负责所有学校,停止体育课、集体操等户外运动。

  Ⅱ级预警应急措施:在落实Ⅲ级预警应急措施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1、由乡建办配合市住建局,通知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2、企业办配合市有关部门降低重点排污企业60%污染物排放量,环保所对所有污染企业严格管理,驻厂监察。

  Ⅰ级预警应急措施:在落实Ⅱ级、Ⅲ级应急预警措施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1、企业办、环保所配合上级部门关停全部污染企业。2、镇政府及镇直部门公务车全部停驶。3、中心校通知全部学校、幼儿园临时放假。4、工商所、文化站负责取消全镇所有大型室外商业、文化等人群集聚性活动。

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以确保如期实现我省森林资源“双增”(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增加)目标为核心,以森林资源培育为重点,以林业生态县建设为载体,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圆满完成林业生态省年度建设任务,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坚实生态屏障。

  二、建设任务

  (一)营造林。全省安排造林任务×.×万亩。其中:国家预安排我省造林任务×.×万亩,我省安排造林任务×.×万亩(含飞播造林×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万亩。

  (二)育苗。全省安排育苗计划×万亩,其中:择优扶持优质种苗基地×.×万亩,培育优质苗木×万株。

  三、安排原则

  (一)营造林计划。20xx年全省营造林规模按《**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调整任务的×%安排,生态工程新造林、更新造林、林业产业工程分别按《规划》中期调整任务的×%、×%、×%安排,全面实施规划的×个林业生态工程和×个林业产业工程。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中的生态移民工程按照退耕还林后续专项(生态移民)工程由发展改革和扶贫部门安排,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中的城市建成区绿化建设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排。

  (二)投资。20xx年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只安排国家、省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

  (三)重点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长淮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及向国家申报的20xx年造林项目直接由省安排到县(市、区),其余由各省辖市按照规划的工程量大小、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和县域经济发展状况确定20xx年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任务量并安排到县(市、区),对已完成《规划》确定任务的建设工程不再安排,省林业厅据此下达年度建设计划。下达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要首先保证完成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凡是列入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县(市、区)必须在中低产田范围以外的行政村实施。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重点安排连霍、京珠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县(市、区)和平原地区抚育工程量大的县(市、区)。

  四、建设重点

  20xx年重点安排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适当安排产业工程、支撑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中,突出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村镇绿化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适当安排其他工程建设任务。营造林工程重点安排宜林荒山荒地和沟河路渠四旁隙地。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营造林计划。本次下达的营造林计划已将20xx年营造林任务分工程类型全部落实到县(市、区),各地要严格按照营造林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作业设计,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各项目作业设计按审批权限报批后实施。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验收。环城防护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建设×个工程涉及占用耕地的,按照《规划》确定的宽度为限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各生态工程及中幼林抚育任务在省级核查时核实面积在该工程下达计划×%以内的,验收合格部分兑现省级奖励资金,超过×%以上的部分省级不核查、不兑现奖励资金。

  (二)保障建设资金。为完成20xx年林业生态省建设任务,各省辖市、县(市、区)要按照豫政〔×〕×号文件的要求和省下达的20xx年度林业生态省建设任务,足额落实林业生态省建设资金。同时,要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措施,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

  (三)实行“以奖代补”。林业生态省项目资金安排要与《规划》实施情况和验收结果挂钩,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奖励资金。省安排的生态建设工程项目,按照《20xx年**省林业生态省建设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奖励标准》分阶段兑现奖励资金。省级财政林业预算支出确定后,按省下达的计划任务拨付奖励资金的×%;经省核查(稽查)合格后,拨付全部奖励资金。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严禁挪作他用。对林业生态省建设急需的优质用材林、生物质能源林、珍稀濒危树种、优良乡土树种和优质经济林苗木的培育,根据繁育成本制订补助标准,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择优扶持。经省稽查后,对核查结果符合《规划》要求、达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奖励标准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对核查结果不符合规划要求、达不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削减直至取消奖励资金。

  (四)强化监督检查。20xx年林业生态工程和有投资的林业产业工程的建设任务全部纳入省级核查范围,建立政府目标考评体系和质量管理考评体系,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基本要求是:20xx年×月底前基本完成当年林业生态省建设营造林任务;待新造林成活稳定后,省林业厅组织全面核查和稽查,核查由往年的按一定比例抽查改为全面核查,稽查比例不低于营造林任务的×%。

  林业生态省建设全过程实施阳光操作。对年度营造林计划、奖励标准、各项目作业设计的审查及批复结果、核查结果、奖励资金、育苗补助办法和补助费发放情况等全部公开,各个环节均在**林业厅网站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符合招投标条件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都要按规定组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五)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是实施《规划》的关键一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林业生态省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乡镇,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各部门、各系统要按照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依据《规划》认真研究制订本部门、本系统绿化措施,高标准做好各自的绿化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做好部门绿化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部门承担的绿化任务顺利完成。

实施方案 篇4

各区、科、队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瓦斯治理方针,进一步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强化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离煤发【20xx】168号,结合我矿实际,决定开展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一通三防”大会战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一通三防”大会战扎实有效开展,实现会战提出的各项目标,煤矿成立“一通三防”大会战领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通风工区,办公室主任:马金平,具体负责会战期间日常工作事务。

  二、时间安排

  5月1日--7月31日

  1、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10日)

  这一阶段主要为开展“一通三防”大会战做准备工作,主要工作有两项,一是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15日前上报区局大会战领导组办公室。二是宣传发动,全矿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营造大会战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观看山西省煤矿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事故案例大讨论,认真汲取教训,查找本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和瓦斯治理的薄弱环节,确保大会战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会战目的。

  2、治理实施阶段(5月11日—7月20日)

  此阶段是大会战的重要阶段。要深入开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和防灭火管理,更新完善通风、监控等安全设备,优化矿井安全生产环境,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本矿的安全建设工作和加强企业自查自纠活动。

  在此前提下,通风工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认真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的要求及本次大会战要求,认真完成会战各项重点工作,提升“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同时对照会战目标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不治,矿无宁日”等理念,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组织会战成员全面展开矿井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和矿井防灭火管理,并以“三定”表形式进行限期落实整改。对查处的安全隐患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限期整改到位,以求通过大会战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在治理实施阶段的基础上,由通风工区组织会战领导组全体成员,对照会战工作目标和会战工作安排逐条逐项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的单位,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完成。

  各科室对大会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材料于7月21日前报通风工区,以便汇总上报。

  3、总结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总结大会战开展情况,针对上阶段检查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做好 “一通三防”大会战“回头看”工作。在大会战期间瓦斯防治的好方法、好经验要加以总结。并以书面材料形式入档留存。

  三、会战目标

  进一步牢固树立“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不治,矿无宁日”,“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进一步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把控制瓦斯超限杜绝瓦斯积聚作为防治重大事故的第一防线,通过大会战活动,实现“三无”目标(会战期间无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和轻伤以上其它伤亡事故、无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会战内容及工作重点

  1、健全“一通三防”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中心,通防副总为主“一通三防”工作技术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通防工作瓦检队、通风队、监测队、防尘队、通风设施维修队,配齐通防工作的专业技术管理队伍。

  3、建立健全全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类图纸、报表和管理台账。

  4、完善全矿通风系统,保证分配风量合理,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现象的'发生。

  5、全面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的软件、硬件管理工作。

  6、坚持每月三次矿井全面测风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准确填写牌板,并将结果及时报矿总工程师及有关领导。

  7、加强通风设施管理,规范风门管理,使用气动风门和无压风门闭锁装置。

  8、所有闭墙实行规范化管理,闭墙按要求构筑,统一编号挂牌管理。设置闭墙反水池或反水管。

  9、局部通风工作必须设齐三专两闭锁装置。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上齐双风机、双电源和风机自动切换装置。

  10、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11kw以上的对旋风机。风筒直径不得小于800mm。

  11、按照规定要求上齐监测监控各类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各种保护试验,各类保护必须定期进行检测校验。

  12、井下施工地点严禁出现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杜绝出现扩散风。

  13、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实行高瓦斯管理机制。即高瓦斯矿井高标准管理,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的制度。

  14、加强瓦斯管理,凡是出现过瓦斯超限的工作面,必须查明原因,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生产。

  15、加强瓦检员学习培训工作,合理制定瓦检员巡回检查路线图表。

  16、加强我矿综合防尘工作,掘进施工做到湿式凿岩。综掘机内外喷雾保证正常使用,定期洗尘清洗巷道帮壁,保证井下采掘施工队组不出现粉尘超标现象。

  会战结束后,全面推进通防工作的开展,使我公司一通三防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达到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全矿井通防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实施方案 篇5

  为迎接20xx年甘肃武威第三届“天马”旅游节,充实凉州旅游商品市场,提高旅游商品的市场占有率,根据市政府《关于举办全市旅游商品开发大赛的意见》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0X年4月初举办凉州区“XX杯”旅游商品开发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旅游商品大赛,以市场为导向,以精品为目标,挖掘开发一批有较高品位、富含科技含量、独具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旅游商品,积极培育凉州旅游商品的客源市场,进一步完善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宣传等一条龙服务体系,不断壮大我区旅游商品的产销队伍,树立凉州旅游的品牌意识,做大做强凉州的旅游业。

  二、活动名称 200X年凉州区“XX杯”旅游商品开发大赛

  三、主办单位 凉州区人民政府 凉州区旅游局 凉州区文体局 凉州区经贸局 凉州区广播电视局 中国共青团凉州区委

  四、协办单位(待定)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下设评委组、办公室。

  (略)

  凉州区博物馆馆员 办公室设在凉州区旅游局,主任由陈德正同志担任,陈耿、许天才同志具体负责落实活动的各项工作。

  五、组织实施

  1、旅游商品的范围: 文物复仿制品:在遵守国家关于文物复仿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发、设计、制作的凉州各历史时期文物的复仿制品及设计样品。 工艺品、纪念品:立足多种材质开发的雕塑、编织、镶嵌、刺绣、饰品、剪纸、根雕、奇石等具有纪念意义和鉴赏收藏价值的.各类工艺品、纪念品(包括纪念币)。 服装、生活用品:具有凉州地方特色的服装制品、生活用品及设计样稿等,包括亚麻、地毯等系列产品。 绿色食品:围绕凉州农副产品开发的保健品、营养补品、绿色饮品、名优土特产品。 书画作品:反映凉州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的各类书法、绘画、篆刻、刻字作品。 图书、音像制品:反映凉州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的书刊、画册、邮票、明信片、歌曲、光碟等公开出版发行或内部印制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

  2、评奖办法: 本次旅游商品大赛设以下奖项: 特等奖1名,奖人民币1000元;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800元; 二等奖2名,奖人民币500元; 三等奖5名,奖人民币100元; 另外,设优秀奖20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组织奖10名,均颁发给凉州区人民政府验印的获奖证书。

  3、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能够体现凉州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

  (2)参赛作品应能够代表本类产品,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

  (3)参赛作品或设计稿应具备较强的创意,富含文化内涵。

  (4)凡参赛作品,要按统一要求,保送实物及设计创意说明,并填写旅游商品开发大赛报名表一式二份。说明材料要求文字精练,要点清晰,说明作品的设计构想及创意,字数不超过400字,用二号楷体字打印在A4纸上。

  4、宣传报道及后续工作:

  (1)大赛将采用电视全程采访报道的形式,对作品征集、评奖及参赛作品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

  (2)凡获奖作品,将由区旅游局负责向辖区各旅游景区(点)、旅游商店推荐销售。

  (3)对获奖作品的生产单位,将由区旅游局报请省旅游局批准定为旅游定点单位,并将其获奖作品向市“节会”组委会推荐作为200X年“天马”旅游节指定旅游商品。

  5、经费来源: 此项活动以社会化方式运作,以赛养赛为原则,具体采用以下办法运作。

  (1)、凡参赛商品及设计样品,收取参赛评审费20元,贵重金属制品、书画作品、宝石制品等除收取参赛评审费外,另收作品保管费及保险费10元。

  (2)、拍卖大赛冠名权,采用竞标方式向社会公开拍卖,底价为15000元; 对取得大赛冠名权的企业,定为本次活动协办单位,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作为特邀佳宾参与旅游商品评定工作,企业参赛产品由区旅游局向市“节会”组委会推荐作为旅游节指定旅游商品。

  (3)、寻求企业赞助,凡愿意赞助此次旅游商品大赛的企业或单位,视情况收取1000-20xx元的赞助费; 凡赞助单位并免收参赛评审费,在电视宣传报道中打出赞助单位名称字幕,并由区旅游局发给旅游定点单位铜牌。

  6、工作进度安排:

  (1)200X年11月25日—200X年12月31日,拿出切实可行的大赛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批印发,并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启事,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本次大赛;

  (2)200X年1月1日—200X年3月20日,确定大赛场地,邀请专家评委,联系大赛冠名单位及赞助单位,征集各类参赛作品,借第三届“天马”旅游节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对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对参赛企业和个人就参赛作品进行电视专访。

  (3)200X年3月21日—200X年4月5日,进行参赛作品初步筛选、分类,做好会场布展等工作,

  (4)200X年4月6日—200X年4月10日,组织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5)200X年4月11日—200X年4月18日,进行参赛作品分数统计、奖项分配、文件印刷、证书制作及推荐上报工作,4月18日召开电视颁奖大会。

  (6)200X年4月19日—200X年4月30日,完成参赛作品的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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