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14 10:21:42 炜玲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主要内容

  (一)资助原则、形式

  1、基本原则。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实施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2、资助形式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资助。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与区政府等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园内学费减免政策。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校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资助对象人平500元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具体评审程序是:

  (1)贫困幼儿家长自愿,填写申请表;

  (2)幼儿家长持申请表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好公章;

  (3)幼儿园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认真评审;

  (4)评审结果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拍照保留公示资料存档;

  (5)将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和公示照片上报存档;

  (6)幼儿园在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学前教育分管领导、会计监督下,及时将补助金足额发到幼儿家长本人手上,并拍摄照片存档,任何人不能代领、代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幼儿补助资金,不准将幼儿补助资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标准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胡敏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省市县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

  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具体工作

  以陈春生园长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拟定评审、确定和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的具体办法等。

  二、资助对象

  第一类:

  (1)建档立卡幼儿;

  (2)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

  (3)孤儿;

  (4)残疾幼儿;

  (5)烈士、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

  (6)经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7)经认定为事实无人扶养儿童。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申请发放。

  第二类

  (1)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按学期申请发放。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20xx年xx月xx日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二)办理程序

  1.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拟申请补助幼儿的监护人填写《xx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2)表要加盖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部门的公章;

  (3)注:残疾证、低保户等需提供《残疾证》《低保证》复印件及原件等相关材料。

  2.材料认定

  (1)由幼儿所在班级班主任通过家访等方式,协助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管理属地各级扶贫部门负责认定;

  (3)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供养人员家庭、孤儿、烈士子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学生管理属地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4)残疾学生由管理属地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认定;

  (5)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有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乡镇民政办公章。

  3.申报时间

  凡符合上述情况,请家长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于本班班主任。

  五、建档立案

  由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经验,建立专门档案,将监护人申请、公示、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实施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园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园长直接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二)完善幼儿信息建设。我园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三)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校长负责制,园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古城文才幼儿园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3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巨龙镇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低保家庭儿童;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

  4、军烈属子女;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成立"龙湖镇第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三张。

  2、资格审定。

  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教育局审核和确认。

  5)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

  3、资助资金发放

  教育局根据幼儿园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幼儿名单,填报《学前教育资助名册汇总表》,再由县财政局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的《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3份;

  2、受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3份;

  3、受助儿童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可一项或多项):

  1)低保家庭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3份;

  2)孤儿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其复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3份;

  4)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儿童经县残联签署意见和县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3份;

  5)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须实际居住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及相关证据。

  4、受助对象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件和规定的复印件,原始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宣传栏、通知、家长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在本园校务公开栏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4

  为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更好地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一、宣传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生寄宿生资助政策。

  二、宣传形式

  以征文比赛、调查问卷、板报、专题报告、主题班会、海报、小手册、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力争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三、活动方式

  (一)发放宣传单给学校的学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了解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二)设立并开通资助政策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起一个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的互动平台。

  (三)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开展以“感恩、诚信”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

  (四)在学校宣传栏,开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专栏,进行国家资助政策宣传。

  (五)在学校广播站进行广播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主要途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努力开创资助工作新局面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把握好宣传节奏和进度,要把政策宣传与成就宣传结合起来,把政策宣传与理论宣传结合起来,把发挥自身优势与利用社会资源结合起来,促进宣传活动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要以活动促学习,以学习促素质,以素质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努力开创资助工作新局面。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进行认真地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地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5

  为切实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更好地落实上级有关资助政策和教体局《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应知尽知、应助尽助”。

  二、主要措施

  (一)、宣传月活动

  把每年3月和9月作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通过开学典礼、年级会、主题班会、短信发送、微信推送、发放资料、广播等多途径多手段,宣传给学生,并通过学生宣传给家长。

  1、校内宣传做到“六个一”:即设立一幅永久性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放家长学生一份宣传资料、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期班级板报、举行一次主题培训会、悬挂一幅宣传标语。

  2、适时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感恩活动。

  (二)、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

  组织受助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或结合教师“大家访”行动,走进农村,走进家庭,消除盲区和死角。

  (三)、做好“两课”宣讲和“两封信”印发工作。

  “两课”师指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介绍本学段资助政策以及申请、评审和发放等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了解下一学段学生自治政策。“两信”是指开学为每一名在校学生家长写一封本学段资助政策宣传信,学生享受资助政策后再为每一名享受资助的.学生家孩子家长写一封该生享受资助情况的说明信。两封信做好回执签字存档。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四)保持资助热线电话畅通。

  公布负责老师电话,随时答疑解惑、解决问题。

  (五)加强队伍、制度建设

  1、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是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与解读第一责任人。要把班级管理与资助政策宣传结合起来、把学生资助与立德树人结合起来,把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邮寄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教育。

  2、健全宣传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宣传,要严格把握尺度、合理选择时机,运用有效方式,准确表达内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政策宣传小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家喻户晓。

  2、健全并创新宣传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多角度宣传资助政策,注重宣传的时效性与长效型,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6

  一、背景介绍

  贫困生资助是落实国家扶贫政策的重要举措,旨在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为了有效实施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

  1.资助对象为幼儿园贫困生,即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园学生。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贫困生资助对象应符合贫困线标准。

  三、资助范围

  1.学费资助:提供全额或部分学费资助,确保贫困生能够顺利入学。

  2.生活补助: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提供相应的生活补助,包括伙食费、交通费等。

  四、资助标准

  1.学费资助标准:根据幼儿园收费标准和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制定不同档次的学费资助标准。

  2.生活补助标准: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费用,制定不同档次的生活补助标准。

  五、资助申请与评估

  1.贫困生家庭须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贫困户证明等。

  2.学校设立资助评估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评估,确保资助对象符合资助标准。

  3.资助评估委员会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考虑各项评估指标,进行评估打分,确定资助名单。

  六、资助管理与监督

  1.学校设立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资助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工作。

  2.资助发放应及时、准确,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3.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助档案,记录每位贫困生的资助情况,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

  4.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七、资助效果评估

  1.学校应定期对资助对象进行效果评估,了解资助的实际效果。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资助策略和标准,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宣传与倡导

  1.学校应加强对幼儿园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家长和社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学校应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关注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工作,鼓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其中。

  九、经费保障

  1.幼儿园应合理安排财政预算,确保资助经费的到位。

  2.学校可以通过募捐、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资助经费的来源。

  十、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是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旨在确保贫困生能够顺利接受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帮助他们改变命运,实现自我发展。通过严格的`申请与评估机制,合理的资助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通过定期的资助效果评估,及时调整资助策略和标准,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希望通过这项工作,能够为贫困家庭的孩子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让每个孩子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7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幼儿园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围绕教育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规范幼儿园资助行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二、任务目标

  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和资助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资助工作水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宣传内容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政策及其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四、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职责

  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园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园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4、严格规范评审和发放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由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家长委员会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幼儿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实行校务公开、阳光运作。

  5、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对各类资助资金实行专帐核算,台账专用,不得以各种理由截留、滞留、挤占、挪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足额按时发放,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

  6、加大宣传力度

  幼儿园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家长会、家园联系栏、茶乡幼苗QQ空间、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充分了解和掌握资助政策,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教育局宣传中心,推动全县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7、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幼儿园要建立资助工作专门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制度,实施方案、评审办法、学生申请表、受助学生名单等进行归档和保存。

  五、工作要求

  资助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切实保护受助学生身心健康。要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出发,结合幼儿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跟踪回访,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激励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切实发挥资助与育

  3人的双重功效。引导贫困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贫困问题,培养健康心理品质,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客服困难,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学校、国家和社会。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8

  为贯彻落实荆教发【20xx】29号文件和《荆门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机关幼儿园资助贫困学生管理工作由吴锦华同志为主要领导负责人,詹翠芳同志为具体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为宣传、监督人员,各成员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贫困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贫困儿童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副园长)

  成员:

  二、资助对象

  1、已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军属中困难户子女以及烈士子女;

  2、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保教费家庭的.子女;

  5、孤儿、残疾幼儿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元,受助对象在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不超过三学年。

  四、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

  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受助儿童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以上民政、医疗等相关机构出具的低保证、孤残证、医疗证明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填写《荆门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资格审定

  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评审。

  3、公示

  幼儿园将通过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儿童隐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上报

  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助儿童名单后将受助儿童申请材料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五、资金拨付

  收到学生资助中心拨付的专款后,在一周内将资助发放给贫困家庭。

  六、工作要求

  1、严格公示,经上级审核合格后在园内进行公示。

  2、采取展板、口头等方式对家长做好宣传,以便做到家喻户晓。

  3、专设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4、各班教师清楚上交申请幼儿的具体情况,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家访活动,以便确认申请的真实性。

  5、将《申请表》、《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审核名册》、《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发放清单》等相关表册、公示照片及幼儿贫困材料存档备查。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xx〕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隆或镇中心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活动主题

  “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5月31日。

  三、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左正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精神,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资助对象

  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残疾儿童:持有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的儿童。

  城乡低保家庭儿童: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的家庭儿童。

  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三、资助标准

  孤儿:资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X]元。

  残疾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X]元。

  城乡低保家庭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X]元。

  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四、申请与评审

  申请时间: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评审程序:幼儿园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名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资金管理

  资金来源: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财政部门安排。

  资金拨付:教育行政部门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幼儿园。

  资金使用: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助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要成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广泛宣传动员。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让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资助政策的内容和申请程序。

  严格评审程序。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资助对象符合条件。

  加强资金管理。幼儿园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建立信息档案。幼儿园要建立受助儿童信息档案,将受助儿童的申请材料、评审结果、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记录,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幼儿园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实施方案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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