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4-09-17 12:04:53 炜玲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通用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通用14篇)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1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及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制定xx市20xx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局及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实际情况组织检查,积极推进制剂室GPP改造进程,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二、检查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11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制定了从事制剂配制人员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二)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是否齐全及执行情况。

  (三)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定期进行洁净度检测。

  (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是否符合要求,原辅料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成品是否经全检后用于临床。

  (五)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或接受委托配制情况。

  (六)成品的取样、检验、留样是否规范;必须做到批批全检;不合格成品放行。

  (七)批配制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八)其他违反《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10日至5月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对配制和质量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逐一清理排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写出整改报告。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5月15日至10月30日,为检查阶段,对制剂室要进行两次现场检查,对未按规定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需要整改的,责令其整改。检查覆盖率应达100%。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为总结阶段,针对专项工作全面总结,汇总上报市局。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

  为加强对全市获得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督管理,提高实验室检测质量、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xx年资质认定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xx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实验室应在5月底完成自查工作。为确保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是全市通过资质认定的各类实验室及未通过资质认定对外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本次检查将食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机动车及零部件等产品领域的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结合日常监督评审及能力验证情况,按照不低于辖区内资质认定实验室10%且不少于10家实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抽查20家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依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规章,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是否存在未通过资质认定而向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管理体系能否有效运行;食品检验机构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评审准则完成体系文件转版和换发证书工作等。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督促有关实验室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对不能持续符合法定条件、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或不能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实验室将及时上报省局认证处。

  四、检查组组成及任务分解

  此次监督检查分两个组进行,检查组由市局统一抽调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时通知相关县(区)局派有关人员配合。检查前下达《20xx年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通知书》,检查内容见《20xx年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表》。检查组组成人员及任务分解,检查组可根据情况对检查的实验室进行调整。

  五、时间安排

  6月5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检查组自行确定。

  六、检查要求及经费

  1、检查组要严格按市局文件要求组织检查,切实负责,全力以赴,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检查组组长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作用,保证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检查组要按时上报检查情况。检查组检查完毕后,根据检查实际情况,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连同每个被检查单位的《20xx年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表》(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报市局质量科,质量科汇总后上报省局。检查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市局质量科联系。

  3、为确保完成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检查经费从20xx年度省局拨付的实验室认证监管经费中列支。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实验室的监管,提高全市检验检测水平,开展好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八、检查结果的处理及通报

  1、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无证开展检测的实验室,应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其对外出具检测数据。

  2、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超资质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及超期检测,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并建议省局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3、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形同虚设,运行有效性差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建议省局暂停其资质认定证书。

  4、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发证机关,对在实验室办理复评换证等许可事项时,作为参考依据。

  5、监督检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行政执法建议书》,建议在其行政管理中对实验室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不予采用。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3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建筑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xxx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及各类保障性住房。

  四、检查内容:

  (一)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等的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情况。

  (四)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把政策措施贯彻好落实好。

  2、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并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违规操作的坚决给予严格处理。

  3、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把此次活动与“安全生产年”的部署要求相结合,建立完善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

  六、时间安排

  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二个阶段实施。

  (一)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二)督促整改阶段(20xx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统计方法制度的准确实施,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监督管理,不断推进统计基础建设。根据新修订的《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审工作

  (一)统计监审的组织实施

  统计监审工作将严格按照统计监审工作规程,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法制科会同有关专业科室协同部署,有序实施。

  (二)统计监审的时间

  从20xx年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统计监审的对象

  (1)工业:

  (2)房地产:

  (3)服务业:

  (4)劳动工资:

  (5)批零住餐:

  (6)建筑业:

  (四)监审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制度和基础工作情况;

  2、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相关统计:工业、贸易、服务业、劳资、房地产、建筑业等相关统计指标数据的质量。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监控,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地区(或单位),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被查询的`单位必须书面答复有关查询事项,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动态监督。

  三、协调配合上级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

  认真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地区的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检查单位如有重复,及时调整计划。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统计监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能,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统一计划,规范操作。由法制科组织协调,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监审结束后由专业监审人员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监审情况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和处理建议。

  2、对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条例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纪律》,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5

  为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xx〕140号),结合xx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法律法规,通过在全市开展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丙丁级测绘市场状况,发现和解决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测绘资质以及生产安全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切实履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职责,促使测绘资质单位提升测绘成果质量、依法依规开展测绘活动、加强生产安全防范,促进xx市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实施

  此次监督检查由xx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可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成立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xx市自然资源局分管相关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xx市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科负责人担任,成员从xx市自然资源局、xx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科室(部门)抽调。

  三、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检查对象不少于xx市辖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总量的10%的要求抽取受检单位。

  xx市20xx年度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日常管理发现问题较多的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直接列入本年度受检单位。

  四、检查方式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少测绘资质单位迎检负担,本次监督检查将质量监督检查、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合并开展,采取受检单位自查和检查组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测绘资质巡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公开公布检查结果。

  五、检查内容

  (一)质量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受检单位于20xx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重点检查不动产测绘项目。

  (二)资质巡查

  重点检查测绘资质单位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的相符性。

  (三)安全生产检查

  重点检查测绘资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情况。

  六、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检查组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通知各单位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各县及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的'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二)自查阶段

  各单位按照监督检查的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认真填写附件1-4,并将填写的电子表格(标注单位全称)发送至邮箱xxx。

  (三)实施阶段

  1.检查组按要求确定受检单位名单并印发检查通知书。受检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和附件6《测绘资质单位应提供的资料目录一览表》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自查表),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检查组在各受检单位召开会议,介绍监督检查的目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听取受检单位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自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抽取受检项目,向受检单位反馈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同时收取受检单位加盖公章的自查表。

  3.检查组根据抽选的受检项目实际情况,开展项目实地检测工作,并于检查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意见、通报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受检单位可对检查中相关情况予以进一步说明;如无异议的,对检查相关记录文件予以签字盖章。

  (四)总结阶段

  检查组对此次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编写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五)整改阶段

  xx市自然资源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受检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按时向xx市自然资源局报送整改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监督检查工作是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测绘统一监管的重要职责,各县及武鸣区自然资源局要高度重视,理清思路、细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的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本辖区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检查人员培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阶段工作,并于20xx年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检查情况报送xx市自然资源局。

  (二)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在人员、仪器设备、资料提供方面给予支持,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按时向xx市自然资源局报送书面自查和整改报告。

  (三)强化应用,依法处理。质量监督检查和资质巡查结果作为测绘单位资质管理、信用信息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严格依据相关测绘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6

  为贯彻落实市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督检查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20xx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平时检查与专业监审相结合,由市统计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做好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

  (二)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

  3、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善统计制度建设等方面;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4、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数据核查。

  (四)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各被监审对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自查自纠。各被监审对象应于5月10日前向市统计局法制处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统计数据核实表、自查自纠情况表,并说明自查及误差数的纠正情况,误差数应在4月份全部纠正到位(统计数据核实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第二阶段:从20xx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市统计局对上面列出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统计抽查监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镇(街道),市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被查询镇(街道)、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书面据实答复有关查询事项。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数据查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本局各相关科队室、调查局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对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镇(街道)和单位的监审,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等作为统计监审的主要内容。

  2、市局重点监审地区,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市局监审工作的实施,由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并提前通知被监审地区和单位;监审结束后由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或处理建议。

  4、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予立案查处,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必须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并将监审检查的有关证据资料和处理建议报市局法制科,按照《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5、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市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执法检查纪律》。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单位根据执法人员遵守执法检查纪律情况填写《市统计局统计检查廉政情况反馈单》(见附件3),寄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大楼B15层统计局内),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监督。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7

  按照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初工作的部署和我局年初制定的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要求,我局于20xx年上半年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了安全监管检查。

  一、对药品生产企业(xx市森健药业)检查了2次,检查结果如下:

  1、现场检查发现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流平衡未发现问题,未发现偷工减料行为。

  2、未发现企业有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

  3、未发现企业有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药品的行为。

  4、企业未生产基本药物和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

  5、企业由济南名洋胶囊有限公司生产的空心胶囊购进原料资质审核不严,检验报告索要、发票索取不齐全。由于济南明洋胶囊有限公司生产胶囊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该企业购进空心胶囊生产的金莲花胶囊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已经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现阶段该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

  二、对医疗机构制剂室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制剂室检查1次,检查结果如下:

  制剂室由南昌锦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空心胶囊(南昌锦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空心胶囊销售资质),该批空心胶囊由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丸厂生产,疑为铬超标胶囊,现已经封存,并上报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待进一步处理。

  三、20xx年上半年,我局开展GMP培训工作,培训企业1家,培训人员3人,覆盖面为100%,并制定了《xx市药品GMP跟踪检查实施方案》;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培训1次,参加培训生产企业1家,制剂室1家,培训人员7人,覆盖面为100%。检查中,生产企业、制剂室能够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制度、机构,配备人员,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四、对辖区内3家综合性医院进行了特殊药品使用安全监管。其中内蒙古林业总医院未能做到双人管理,值班人员均知晓保险柜密码,特殊药品专帐与处方部分不符,已经责令改正。

  由于辖区内无基本药物、高风险药品、中药注射剂等生产企业,未开展相应相应安全监管工作。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8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2·23”重大安全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决定立即组织为期一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本次大检查活动,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检查范围

  对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设备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检查,实施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化品企业的特种设备,对有隐患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和整治。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公共场所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无证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行为;对存在特种设备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严格执法查处,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常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9

  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和《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要求,决定从20xx年3月10日起开展全县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此次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内部监督检查对象与范围

  等7个乡镇财政所所经管的20xx——20xx年度财政财务资金账务,局机关财务及各职能股室管理的20xx年度财政资金管理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4月10日。

  三、检查内容

  1、财务情况:收支是否核算完整,账务处理是否及时,原始凭据是否规范、合法,财政所机关是否存在占用其他财政资金等。

  2、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管理与使用、报账程序与报账手续是否规范;对惠农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和处理。

  3、预算管理与执行及国库资金拨付情况。

  4、相关业务股室资金指标管理和清理情况(指标台帐建立、指标计划、指标使用、指标余额)。

  5、内部控制情况: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含财政所与局机关印鉴分开保管情况、财政所机关会计与出纳岗位的设置情况、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审核与支付岗设置情况)。

  6、银行账户的管理情况:每月银行存款对账情况(每月总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有无资金账外循环情况),银行账户对账单是否按月附在记账凭证上。(财政专户、国投公司等)

  7、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情况。

  8、乡(镇)财政所20xx年度内部监督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9、其它: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票据的规范管理情况,其他资金收支情况等。

  四、人员与分组安排

  本次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局具体设施

  五、工作要求

  1、局机关各职能股室请于3月10日前对本股室管理的财政专户资金情况(指标、使用情况、余额)进行全面清理,并与预算股核对一致。

  2、内部监督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和检查人员责任追究制。检查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查找问题,不准敷衍了事、走过场,对每个股(所)单位的监督检查都要制作工作底稿,内部审计结束后,对每个股(所)单位存在的问题与做得好的方面要进行总结,分别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并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

  3、检查组实施检查时,如发现被查单位或个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人汇报,并由其向财政局主要领导报告。

  4、集中时间与精力,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10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内集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全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困难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社会救助资金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检查目标

  通过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整改纠错、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检查对象

  各乡(镇)县民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延伸检查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等。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主要包括县级中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儿童部)、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

  四、检查范围

  原则上只对20xx年和20xx年各级财政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但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全县自查项目涵盖所有社会救助资金,包括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的生活补助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重点抽查项目主要为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五、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部门监管履职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审批拨付情况和资金专账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自查内容重点:是否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是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拨付,资金发放的流程是否科学严谨;是否有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民政专项资金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是否按照要求及时足额落实本级应承担资金;是否建立各项资金收支结余台账,台账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是否建立定期与当地财政和内部对账机制,是否存在收支底数不清、结余资金不正常的现象;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和错保漏保的现象,救灾资金分配和使用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医疗救助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比例救助的现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二)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和乡镇敬老院自查内容重点:是否建立健全必要内部财务管理等制度;是否存在机构管理费挤占救助专项资金现象;是否存在挪用救助经费用于设施建设改造和设备购置等现象;是否存在其他挤占、挪用、贪污和虚列支出或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现象。

  六、检查方式和方法

  (一)检查方式。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民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乡镇敬老院应对本单位管理和使用的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基础上,省厅和市局将对部分县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0%。

  (二)检查方法。省、市抽查主要采取实地检查与上门查证的方法进行。实地检查主要通过听取被查单位对检查内容的汇报、查阅财务账证表及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上门查证主要通过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享受对象上门了解核实等方式进行。

  七、检查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1.成立机构。负责监督检查的日常具体工作。

  2.制定方案。各乡(镇)民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按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

  3.动员部署。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各乡(镇)民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对本方案确定的.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三)重点督查阶段(8月底前)。对自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种问题,各乡镇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要认真梳理,分类处理。强化督导检查,县民政局在抓好本级的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外,专门组织力量,对各乡(镇)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7月5日前,市民政局将对县(市、区)进行督导抽查;7月底前,省厅将对部分市县进行督导抽查,同时做好迎接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社会救助资金的重点抽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20日前)。各乡(镇)要对本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并将社会救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30日前报救助股。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之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工作机构,抽调精干人员,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沟通协调,整体有序推进。各乡(镇)要建立起与当地财政、公安等部门的畅通协调机制,并加强与县局的沟通联系,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严格工作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县社会救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要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

  (三)明确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视情节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理,一律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严重违纪问题或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重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11

  为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江门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文件要求,保障我市广大市民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专项检查,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监督检查目标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开平市三个大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末梢水和游泳池水进行水质抽检,确保抽检程序合法,结果准确可靠。完善开平市生活用水水质卫生监督网络,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同时,依法查处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

  二、监督范围、指标及评价标准

  (一)、监督范围:开平市三个大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末梢水(3个采样点以上),游泳场所。

  (二)、监督指标:

  1、生活饮用水: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值、Fe及Mn;

  2、人工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泳池水余氯、浸脚池水余氯;

  3、天然游泳场水:pH值、透明度、漂浮物质、有毒物质(自定 1

  义)、总大肠菌群。

  (三)、评价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场所:市区集中供水水厂、末梢水,游泳场所。

  (二)、重点内容:

  1、各单位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证情况;

  2、集中式供水单位环境卫生和取水点的卫生防护情况;

  3、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卫生设施是否完善;

  4、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对各单位的水进行水质监测。

  四、行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24日)

  组织对生活饮用水和游泳池水进行卫生监督的卫生监督员开展培训。做好前期物资准备,如采样工具,采样登记表等。

  (二)、实施阶段(6月28日-8月26日)

  根据文件要求,6月和8月各抽检一次生活饮用水,其中,抽检市区3家大型集中式供水水厂,10个居民点末梢水。6月-7月抽检一次全市16家游泳场所。参与的卫生监督员对本方案规定的'重点场所和重点内容逐一检查,发现问题要进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

  (三)、总结阶段(8月30日)

  有关出厂水、末梢水、游泳池监督检测情况按《20xx年江门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汇总结果,报江门市卫生监督所。

  五、注意事项

  1、卫生监督员要服从上级领导的统一安排调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人员值班制度。

  2、卫生监督员上门检查必须穿制服、出示证件,做好文书笔录,对有违法行为的要注意取证。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12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2·23”重大安全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决定立即组织为期一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本次大检查活动,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检查范围

  对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设备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检查,实施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化品企业的特种设备,对有隐患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和整治。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公共场所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无证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行为;对存在特种设备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严格执法查处,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常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13

  为创优良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形成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的风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配合值日教师检查、督促全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实施,促进班风、校风建设。学校决定设立文明劝导岗,现制定文明岗的值日要求如下:

  一、主要职责

  1、巡逻监督学生要有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在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巡逻监督学生要积极主动维持好各自分管区域的环境卫生和活动秩序,及时向学校、老师反映学生动态,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于违规行为应及时指出并记录违规者的班级,姓名,然后告知值周行政。

  二、劝导事项

  文明巡逻监督学生若在校园内发现以下不安全、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有权进行教育、劝阻、制止和纠正:

  1、不注重个人仪容仪表,衣着不整洁得体,穿无袖背心,拖鞋进入学习场所的;

  2、在校园内吃零食的;

  3、打架斗殴、口吐脏话骂人的;

  4、随意踩踏草坪、折枝摘花、损坏课桌椅、破坏学校公共设施设备的;

  5、攀爬围墙的;

  6、在校内随地吐痰、随手丢弃果皮纸屑的;

  7、阅读和传播有不健康内容读物的;

  8、在校园内燃放爆竹、玩火的;

  9、偷窃学校或其他同学财物的;

  10、疯跑打闹、舞刀弄棒、玩危险游戏的;

  11、衣着不整洁、不卫生的`、在墙上乱涂乱画的;

  12、大型集体活动中违犯纪律、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吵闹的;

  13、上学、放学时以及上课、下课进出教室和下楼梯间时拥挤、推搡的;

  14、其他一切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

  三、具体要求

  1、工作要大胆、主动、认真、负责。

  2、文明巡逻监督学生由各班推选优秀学生担任。早上(晨读之前)、中午及时到岗,不得迟到。

  3、巡逻监督期间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积极巡察,敢于管理,发现不文明行为要主动制止并做好记录。

  4、文明巡逻监督学生要率先垂范,遵守校纪校规,在履行公务时,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发现学生中有不文明行为要立足劝导,力争有效制止。

  四、操作办法

  1、7--9年级各班选派4名优秀学生担任。

  2、巡逻监督动态管理。

  3、文明巡逻监督学生协助值周领导、值周教师进行管理,当日具体工作由值周领导分配,发现的不良现象向值周领导报备,并记录在《文明巡逻监督记录本》上。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14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闽环保办(20xx)17号),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厦委办(20xx)50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厦委办发(20xx)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通过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及时掌握区域环境现状,有效预防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有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富美同安”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运行模式

  (一)机构设置 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以村(居)委会为基础,由村(居)委会具体履行,其中各村(居)委会负责行政管理,区环保分局与镇(街)、场负责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管理

  1、人员配置。根据各村(居)委会的企业数量、人口、面积等因素,各村(居)均配置1名兼职环保网格员,由各镇(街)、场聘请。人员基本条件为: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有机动车驾驶证,熟悉环保基本常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智能手机软件。

  2、人员经费。财政供养人员不予补贴,非财政供养人员定额包干经费每年6000元/人,相关费用经区财政局核准后拨付至各镇(街)、场,由各镇(街)、场财经办拨付村(居)统筹使用。

  3、业务考核。人员上岗前各镇(街)、场应将其简历报至区环保分局汇总,由区环保分局组织岗位培训,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就职,否则由所在镇(街)、场重新聘用合格人员到岗。每年由区环保分局及各镇(街)、场根据其工作量、业务执行情况对其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通过者可留任,考核不通过者将辞退并由所在镇(街)、场重新聘用人员,保证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符合要求。

  (三)工作制度

  1、监管“五定”机制。四级环保监管网格的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镇(街)、场负责对四级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细化巡查报告,明确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制作工作流程图,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

  2、工作责任机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上级网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下级网格人员工作内容。四级网格内部人员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3、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公开的媒体包括相关企业、镇(街)、场或村(居)公告栏,网站、报刊、电视等。

  (四)工作职责

  1、负责配合镇(街)、场实施辖区内小型加工企业环保登记备案。

  2、负责辖区内垃圾焚烧、扬尘污染的巡查和制止工作;负责辖区农村环境、流域、农业面源、工业企业、餐饮娱乐业日常巡查,协助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3、了解核实环保信访投诉,实施拍照取证上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4、配合上级网格开展辖区环境统计、污染源调查及其它环保专项普查工作,健全辖区环保资料档案。协调网格间工作交流,完成上级网格交办其他工作。

  5、已建立城乡社区网格站的村(居)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网格站工作职责。

  (五)信息化管理

  1、依托现有的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建立网格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建立镇、村级污染源管理台账,利用网络、智能手机拍照取证及时反映监管信息,实现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

  2、依托微信、qq群等电子交流平台,建立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及时进行信息交流。

  3、推进环境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根据全市要求推进“智慧环保”服务平台系统的使用,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监督措施

  (一)上级网格监督

  上级网格(三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四级网格)日常运行情况,建立并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

  发挥镇(街)、场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四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公众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宣传栏、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监督网格管理运行情况,参与环境保护。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四级环保监管网格应按时巡查,并及时上报违法排污单位,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协助掌握证据。对四级环保监管网格中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及时上报环境违法情况的人员,依法依纪实施问责,不能达到年度绩效考核要求的将给予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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