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14 10:34:49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实施方案4篇(精)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实施方案4篇(精)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1、中国书法历史悠久,博大精深,不但有着鲜明的艺术性和广泛的实用性,而且自身还蕴藏着丰富的德育因素。在教学中如果注重挖掘这些因素,并恰当地将其融合、渗透在教学当中,对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提高他们自身的道德素养和知识水平会大有裨益。 2坚持以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在中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市教育局《关于转发%26#8249;教育部关于在中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26#8250;的通知》为依据,加强学生的写字教学任务和工作。

  3、提高写字教学质量,完善学生的艺术个性。随着新课程标准改革实验的不断深入,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人们对写字教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写字教学有利于引导绝大多数学生对写字、书法的兴趣;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具有基本规范的写字技能;有利于促进其他学科质量的提高。对低年级学生来说教师要特别关注认真书写态度和良好写字习惯的培养,注意学生对基本笔画、汉字基本结构的把握,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对高年级的书写评价,既要关注其书写规范和流利程度,也要尊重他们的个性化审美情趣。

  二、课程教学目标

  1、在书法学习中,使他们养成良好规范的书写姿势和执笔姿势。

  2、指导学生写出一笔漂亮的字,对其学习以及将来的工作、社会交际起到深远的影响。

  3、通过书法练习,培养学生认真负责、专心致志、持之以恒的精神。

  4、让学生直接接触书法,接触中国文化艺术之美,传承祖国传统文化。

  三、教材和作业

  (1)专职书法教师教材选定:

  (2)结合专职书法教师的安排来自行设计字。字和帖以学生生活经验为中心,并符合学生兴趣、需要、能力、价值观念等要求。针对本课程和学生的状态,在保证教学质量方面实施以下措施: ·鼓励学生认真临帖。根据他们书法的基础和爱好,教师确定临帖的基本范围。 广泛灌输知识,尽量灌输一些与书法紧密相关的知识。帮助学生练好书法之外的“辅助功,培养浓厚兴趣,奠定理论基础。求得理论、实践的真正结合和统一。

  (3)广泛应用于实践。注意引导学生学以致用,把学到的知识用活,促进了学生书法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语文老师可以将自己的教学常见错字、别字结合书法教学艺术进行重点辅导。 ·实行讲练结合的原则。讲练相互穿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作业本的问题

  (1)学校统一下发硬笔书法作业本(方格本)。

  (2)授课教师批改。主要以每周一次的方格写字作业成绩,综合学生上课的学习态度、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作为评定依据。 注重训练,进行评展,开展测定。在写字教学中,注重学生习作的练习,每季度对优秀习作进行评展,坚持在全体学生中进行铅笔字、钢笔字和毛笔字测试、评定,并公布,以达到提高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与书写水平的目的、

  四、具体教学计划

  周次 内容

  一周 楷书的基本笔画

  二周 楷书的点的写法

  三周 楷书的横撇写法

  四周 楷书的竖、横、折的写法

  五周 挑、折、钩的写法

  六周 书写唐诗一首

  七周 书写唐诗一首

  八周 书写宋诗一首

  九周 书写格言一段

  十周 段考

  十一周 典型汉字的写法

  十二周 钢笔美术学

  十三周 美术字中的仿宋字

  十四周 仿宋字基本笔画

  十五周 黑体字

  十六周 黑体字的写法

实施方案 篇2

  以创建首善之区、教育强区为统领,以新教育实验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抓规范、促发展、创品牌。经研究,在全区中小学校实施“根基教育”,全面构建“根基教育”锻造体系,培养全区中小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终生受益的习惯、科学的思维方式,力争在“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读经典书、习个性文”诸方面夯实“童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内涵阐释

  “根基”即根本、基础;根基教育,即关注孩子基础的教育,包含生活、学习、思想、情感、态度等方面。生命的力量从根基而来,大树根深才能叶茂;人的成长之根扎深、固牢,才能成为栋梁,故真正的教育是“根”的教育。根基教育,倡导教育的回归,审视教育的本真,需要每一个教育者克服浮躁心、功利心,珍视每一个孩子,用心、用情、用智去梳理,去激活,去促进,使之持续、系统、有序提升,逐步发展。根基教育宽泛而广博,立足我区教育现状,着眼于中小学生最基本的素养和习惯—说话、写字、读书、习文等基本技能,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在常态教学的基础上,进行专题性强化训练和渐进式培养。力争通过多年的跟踪打造、教育同仁的群策群力,全区中小学生的`习惯养成、基本技能普遍得到夯实和提升,真正实现为学生生命奠基。

  二、培养内容: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读经典书、习个性文

  三、达成目标:

  (一)说一口正确、规范、流利的普通话

  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它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为语法规范,是我们交流、沟通、提升修养的工具。全区中小学生要通过不间断地系统训练和自我强化练习,达到如下要求:

  1.初步掌握普通话语音的基本知识,简单了解汉语拼音方案、声母系统、韵母系统、声调系统;了解语流音变、词汇、语法的基础知识。

  2.简单了解诵读的节律,如停连、重音、节奏、修辞手法的运用等。通过朗读、朗诵、吟诵,增强对诗文语段、语篇的理解、鉴赏和感受。

  3.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在口语交际时,做到语音正确,发音基本标准,语法基本规范,语调自然,表达比较流畅,感情真挚。

  (二)写一手规范、整洁、美观的方块字

  汉字是世界上最独特最有智慧的文字之一,重视书写习惯的培养是自古以来的传统。教师在教学中,加强专业指导,要激发学生对汉字的情趣,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形成“提笔即是练字时”的意识,逐渐形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努力达到如下要求:

  1.书写时,有正确的坐姿和执笔姿势,能使用铅笔、钢笔书写正楷字;能够按照笔顺规则正确书写,做到笔画规范、结构匀称,字迹端正、整洁;能准确说出常用偏旁部首的名称。

  2.掌握汉字与书法的基本知识,能够领悟汉字笔画特点;能够使用毛笔进行书写,感受书法艺术的魅力,注意行笔流畅、行款正确、讲究章法,有一定的速度、有一定的美感。

  3.倡导全科书写的规范性,注重布局的科学,注意字距行距的适度。应有的书写风范,体现在平时作业中,要注意字迹的规整清晰;体现在卷面中,要注意整洁、匀称、端正、美观。

  (三)阅读经典、积累升华,做有根的人

  阅读古今中外经典书籍,诵读积累经典诗文警句,是提高文学素养的必需。各学校要在前期“书香校园”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学段重新梳理阅读、诵读经典篇目,力求主题化、系列化、多元化,在经典阅读中培养语感、丰厚学养、健全人格。通过不间断地浸润,让学生达到如下要求:

  1.具备一定的阅读力。在阅读时,让学生经历初读、复读、熟读、美读的历程,提高默读、略读、速读、浏览的能力;在阅读实践中,用朗读、朗诵、吟诵传递对文本的感受和顿悟,进而学会基本的概括、归纳、复述、鉴赏和批注等能力。

  2.拥有一定的阅读量。不同学段要有不同的阅读量,指导每一个学生制定阅读计划,对精读、博览、广诵等阅读内容、阅读量有一定的预设。学校通过科学系统的阅读考级来激励学生“鲸吞式”阅读,以阅读数量的递增来提速阅读力、思考力、欣赏力。

  3.拥有一定的积累量。在经典阅读的同时,让学生多做反思、积累,每一天、每一周都要有明晰的累积,或背诵或摘抄,一句名言警句、一首古典诗词、一段国学经典、一篇故事传记、一则读书日记或笔记,都可成为孩子们精彩阅读的足迹。

  (四)自由、快乐的写作,焕发个性的光彩

实施方案 篇3

  一、活动目的

  本着以兴趣为导向,以活动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社团活动为手段,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学生发展自我和发现问题并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活动要求及措施

  1、社团活动计划的拟定,以学校人力、设备、场所及学生兴趣等条件,作弹性运用,以期能把学校的`设施,发挥最大的效果。

  2、本校社团活动以学生为主体,依学生志愿选修,指导教师提供最佳指导,协助其学习,体验生活,培养兴趣。

  3、各类社团必须与各学科密切配合,以增进教学效果,并以艺术性、体能性及培养学校骨干为主要目的。

  4、全校教师对学校社团活动,均能有指导和参与的责任,且各项活动均应依据教师专长,为最优先考虑。

  社团成员主要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教师做适当调度的形式组成,让学生全员参与。

  三、报名条件

  1、对篮球有浓厚的兴趣;有一定的篮球基本功。

  2、有纪律意识,能服从安排;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招生对象:四五六年级女生

  活动时间:①每天上下午课间操;

  ②每周二下午放学后,每周五两节课后。

  活动地点:篮球场

  辅导教师:王蕊、张玉

  四、活动具体安排

  1、以10人为一小组,各组指派一名组长,训练时分组进行。

  2、课时安排:前10分钟进行热身运动,指导老师利用10分钟时间讲解篮球技巧,复习巩固基本技能。后20分钟分组自由练习。

  3、不定期举行小型的篮球比赛。

  4、定期组织观看篮球赛式,举行有关篮球的知识竞赛和游戏,丰富社团活动。

  5、训练培优,争取在“荥阳市篮球联赛”上取得好成绩。

实施方案 篇4

  第一条为加强对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界定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总经理班子成员、财务负责人(以下简称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核实其任期财务状况,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一)直接责任是指领导人员对其任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1直接违反国财经法规的行为;

  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财经法规的行为; 3失职、渎职行为;

  4其他违反国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主管责任是指领导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对所在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第三条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届中审计、届满审计和离任审计。届中审计是指对领导人员任期中间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届满审计是指对领导人员任期届满后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是指对领导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免职、撤职、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工作岗位所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审计应遵循:先审计后离任原则(但因解聘、降级、撤职等非正常原因离任的,可先离任后审计,但并不因此解除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以经济责任、效益和制度或决议执行为核心原则;分清任期责任与前任责任、直接决策责任与间接管理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原则。

  第四条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审计机构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五条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资产负债率的增减情况;

  (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四)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真实性,纳税等与经济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

  (五)重大投资(含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对外投资等)的情况及效果;

  (六)内控制度的健全及有效执行情况,公司基本制度、财务制度及资产管理的执行情况;

  (七)有无重大经济损失及浪费题;

  (八)有无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题;

  (九)对外担保情况、经济纠纷(诉讼)情况、正在执行或未执行的重大经济合同情况;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审计人员根据届中、届满、离任审计的不同情况确定重点审计内容。届中审计侧重于审查、评价企业现有状况、财务收支的重大变化、盈亏的真实性及增减原因、企业经济增长方式、增长速度及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对企业

  经营管理状况提出建议;届满和离任审计侧重于界定评价,核实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真实、完整,任期内经营目标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盈亏的真实及业绩评价等。

  第六条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或各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委托离任审计项目。

  第七条在接受审计项目后,审计机构应及时确定审计人员,做好实施审计前的资料及信息等方面的收集准备工作,编制好审计工作方案,并于实施审计前三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一)组织财产清查盘点、落实物资盈亏情况;

  (二)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情况报告;

  (三)领导人员任期内企业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

  (四)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重要的合同、协议、领导人员办公会议纪要及年度工作总结;

  (五)领导人员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述职报告,主要内容与本实施办法第五条所示内容一致;

  (六)经济监督部门、公司管理本部、中介机构对企业检查后的报告、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资料;

  (七)审计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被审计单位和领导人员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责任人,可以提请相关权力机构对其做出必要的惩罚。

  第九条审计机构在实施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有权依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对非法干预、阻扰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必要时,审计机构可以建议总经理办公会或被审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有关人员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证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或领导人员认为审计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有权申请有关审计人员回避。审计人员在接受审计任务时认为本人与被审计单位或领导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审计机构负责人决定。

  第十一条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前,应听取总经理办公会或被审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对该公司及其领导人员的意见。

  第十二条审计工作组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实施就地审计,听取领导人员的述职报告,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统计资料,抽查实物资产,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件资料,召开座谈会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取得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审计证据,形成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三条审计机构在实施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有涉及职权围以外的题,应当依照管辖职能和法定程序移交给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实施,审计机构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审计实施结束,审计组根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析评价,写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围和审计方式;

  (二)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本实施办法第五条所示内容;

  (四)对审计查出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审计组认为必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六)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审计报告应附审计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表,主要财务状况分析表及审计工作组认为必要的其他附表。

  第十六条审计部实施审计后,将初步审计报告向被审者本人和所在单位征求意见,并取得书面回函。届中、届满审计报告应征求领导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由领导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离任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分别由离任、接任领导人员在审计报告上签署意见、单位盖章。审计机构根据反馈意见审定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审计机构对审计报告审定后,出具审计意见书或做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一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被审单位董事会及监事会并送交被审计单位执行。

  第十八条审计法律责任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被审计单位违反国财经法规的,审计机构按国有关财经法规的处罚规定,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处理决定;

  (二)对于违反财经法规的责任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移交所在公司董事会或总部人力资源部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领导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意见,由所在公司董事会或总部人力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必须认真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上报审计机构。如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自收到审计处理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公司董事会申请复议,并由董事会做出裁决。复议期间,原审计处理决定照常执行。

  第二十条本实施办法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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