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22 07:08:26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优选)安全实施方案3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实施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选)安全实施方案3篇

安全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强对我区“农家乐”经营户的管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农家乐”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农家乐”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旅委、安监局、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经信委、农委、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家乐”安全监管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旅委)。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提高我区“农家乐”安全经营水平,重点达到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

  ㈠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㈡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㈢在危险区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㈣不得收获、捕捞、屠宰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农产品;

  ㈤在对农产品进行清理、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存等处理过程中不得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品;

  ㈥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垂钓、放风筝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休闲娱乐活动。

  三、部门职责

  各地、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农家乐”安全监管工作。

  区旅委:指导“农家乐”经营户规范服务,加强对已经挂牌授星“农家乐”经营户的监管,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降星或摘星。

  区经信委:加大“农家乐”经营户及周边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区农委:加强监督检查,禁止“农家乐”经营户收获、捕捞、屠宰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期或者休药期的农产品,在对农产品进行清理、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存等处理过程中不得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品。

  区林业局:加强监督检查,禁止“农家乐”经营户收获、捕捞、屠宰国家严禁食用的野生保护动物;监督检查“农家乐”经营户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

  区药监局:负责“农家乐”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区卫生局:组织开展“农家乐”住宿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区安监局: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区公安分局: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

  区工商局:依法监管“农家乐”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监督商品质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区水利局:指导“农家乐”经营户加强对灌溉塘坝、排水沟渠等设施管理;做好涉水娱乐项目的安全保障工作。

  区消防大队:指导落实消防责任制,组织防火宣传,开展防火检查,指导专兼职防火员开展工作。

  区供电公司:立即开展“农家乐”周边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域内安全大排查,凡涉及供用电安全隐患的,要列出明细表,及时汇总报区安委办。

  各乡镇政府:对属地内所有“农家乐”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指导“农家乐”经营户做好安全排查、防范工作,将属地内“农家乐”经营户查纠情况汇总后上报“农家乐”安全监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㈠宣传部署阶段(年12月16—20日)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农家乐”安全整治工作,要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的宣传,提高经营户安全意识。

  ㈡安全自查阶段(年12月20日—25日)

  各乡镇要积极指导属地所有的“农家乐”经营户严格对照以上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并及时督促其整改。

  ㈢重点督查阶段(年12月25—31日)

  各成员单位开展督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安全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xx〕43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全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召陵区安全教育月活动的文件精神,更好的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深入人心,推动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我校决定从9月1日到30日进行一系列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做到对学校校舍按时、全面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到无隐患安全,有隐患及时排除。开展符合我校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全校老师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长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全体教师、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成立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组织

  学校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以学校财务主任为副组长,以各班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月工作主要责任人,以全体教师为组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保证安全教育月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三、活动的实施步骤和方法

  1、宣传发动

  1日到5日,召开安全教育月活动动员会,提高老师和学生的思想认识,为活动的开展作好铺垫。

  2、实施阶段

  6日到25日,学校通过开展以下活动,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1)开展一次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活动;

  (2)开展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活动;

  (3)开展举行一次主题升旗仪式活动;

  (4)开展观看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录象活动;

  (5)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6)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的征文比赛;

  (7)组织一次针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

  3、总结整改阶段

  26日到30日,对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进行总结整改。学校组织老师献计献策,对活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安全教育月工作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

  通过安全教育月活动,保障学校安全、和谐的发展,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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