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时间:2024-02-14 07:11:3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优选)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优选)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样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 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天: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

  1.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 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当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签约时间:

  乙方(承包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市 区 路(小区) 幢 号(单 元) 室。

  2.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3.工程施工内容:见附件1《施工内容》

  4.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包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5.本工程由 设计。

  6.工期: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7.质量标准:国家及《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等相关标准。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 元(详见工程预算书。预算书的少、错、漏算等工程价款增加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5%,否则,由乙方负责,合同价款不作调整)。设计费: 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时,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结算;变更部分的管理费、税金等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2.付款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 。

  (2)合同签订后 天内工程施工开工前, 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 );

  (3)木工进场前或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 );

  (4)油漆进场前或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 );

  交纳第三期款【即上述第(4)项】时,甲、乙双方应对已变更项目的工程及工程量进行核实和计算,并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和收取。

  (5)若留有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付清。

  3.为保证甲、乙双方资金安全,甲方应到乙方财务部门缴纳,或直接将款转入乙方指定专用账户,所有往来款项凭证均需盖乙方公司财务专用章方有效,否则视作甲方没有支付该部分价款。(工作人员、施工人员不得代收;收条不予认可)。

  乙方收款部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装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接受并服从物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

  2.房屋装修中禁止下列行为:

  (1)违法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3)违法搭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挖掘房屋地下空间;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将配套设施挪作他用;

  (5)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

  (6)擅自将雨污水混接或者在排水管上接管,损害管道燃气设施,占用、堵塞、封闭管道设施影响公共安全;

  (7)损坏消防设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消防场地;

  (8)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9)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擅自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3.房屋装修涉及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甲方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由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4.住宅房屋装修中需要对房屋结构、墙体、使用荷载进行拆改、变动的,甲方应当在装修施工前向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5.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应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6.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7.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管、验收、办理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手续和其他事项。

  8.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由甲方在装修时办理白蚁防治手续并实施防治处理。

  9.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向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办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房屋所在地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备案批准,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6.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7.遵守施工所在地物业服务的相关规定。

  四、材料与设备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2-1《甲方提供的材料、商品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商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

  材料到场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并由乙方承担成品及材料保管责任。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经书面认可的,由此工程造成的损失或环保不达标,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供材料的价款不列入合同价内,但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人工费及管理费等。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或在预算书上注明)。

  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中所核定的材料按合同规定由乙方采购的,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在使用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及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合同约定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3.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于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和送达地点。

  五、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施工现场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在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若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六、变更

  1.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4),乙方才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因甲方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凡甲方私自与除乙方代表外的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因乙方擅自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

  (1)甲方原因导致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

  (4)由甲方原因引起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乙方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电、气、网络管线,给排水管道等);

  (2)分项工程验收(地面、墙体、天棚、卫生间等);

  (3)竣工验收。

  3.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见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未及时参加验收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延误工期及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验收超过三日的,由乙方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甲方对此验收结果予以认可。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或分项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施工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竣工验收

  (1)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组织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如甲方擅自使用视同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5),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工程保修单》(附件6)。

  (2)乙方应提供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工程图,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合格证书。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3)如甲、乙双方有质量争议,由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若无理由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相对方同意后,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理由提出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相对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合同终止。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长一天,甲方补偿乙方 元。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合同价款10%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工程合同价款10 %支付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若乙方提供材料有欺诈行为的,除负责修复、更换外,应按提供材料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十、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埋设在墙体、地面内的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八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其他装修部位的保修期限为两年。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安装的分项工程(如木地板、复合地板铺设、卫生洁具、浴霸等商品安装)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十一、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向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的杭州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争议评审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质证书号码:

  浙江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能力》证明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八、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

  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 甲方已付金额

  元 元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减)金额 结算应付金额

  元 元 元 元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 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 施工地点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 业务名称 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承包方(乙方):

  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

  一、工程概况

  1、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户型:_____室_____厅_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如果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5、施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6、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乙方立即进驻施工。待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50%,共计____万元,框架工程竣工后支付余下20%,共计万元。

  8、乙方负责相应图纸及预算。

  二、双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或不可抗力因素(停水,停电)导致停工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有乙方支付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赔偿乙方。

  三、备注

  1、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市场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附件六));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的费用,均包涵在合同工程造价中。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附件六),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等滞留物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二)、《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乙方书面确认。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的标准执行。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0.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例、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

  第二次工程进行过半35%

  第三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3由于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且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本条中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解决方式: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市场主办单位为乙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市场主办单位承担担保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补充条款、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20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20xx年xx月xx日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区)幢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

  3、住户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__元(其中:设计费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_______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7

  装饰企业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设计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结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范围(详见附件图纸及预算)。 1.3 工程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件预算);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1.4 工程期限 (晴)天,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

  日期 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件预算)。

  其中辅料和人工费 元;代购主材费 元,税金(3.441%)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办理有关装饰装修的报建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

  造

  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邻里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6 如负责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应对其质量和按期进场负责; 4.7 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甲方书面要求工程项目变更,但甲方拒签书面变更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停工直至甲

  方签定变更协议后,乙方再行复工,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后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

  办理交接手续,因施工期间对材料、设备保管、搬运、使用等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后使用,甲方索要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或不符合与甲方约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使用。

  7.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应形成书面意见,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4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产生不可抗因素的(特指甲乙双方人为的停电、停水以及法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误工、停工等,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材料费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9.1 施工质量标准为:国标。 9.2 室内空气质量验收标准为:国标 。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含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

  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2)防水工程验收; (3)瓦工工程验收; (4)木工粗装工程验收; (5)木工精装工程验收; (6)油漆及竣工初验; (7)竣工验收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通知甲方验收,

  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10.3 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为工程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保修单用于保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决算书,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决算书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即向承包人付清工程尾款。

  11.3 发包人付清工程价款,承包人开具财务手续,向发包人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

  11.4 发包人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清款是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违约责

  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付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

  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3.1

  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质量合格,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保障等。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中安全问题进行审查,如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仍坚持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其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审查或未能提出与安全有关的意见,施工后所产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13.2

  乙方应加强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以及其它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如甲方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坚持改变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协商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

  单价交付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9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幢号____(单元)____室。

  3、住户结构:______室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___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天,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__元(其中:设计费______元,管理费______(%),税金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_____元。

  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______元。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______元。

  第三条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四条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

  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

  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

  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

  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

  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第九条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

  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十条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工程代表(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区_____路(小区)_____幢_____号(单元)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厅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大写)元(其中:设计费__元,管理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以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作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A.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甲方付清首付款后进场施工。

  2.无。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一施工内容表(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略)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略)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市场主办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附件六));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_____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 工程期限 _____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竣工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_____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的费用,均包涵在合同工程造价中。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附件六),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 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等滞留物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二)、《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乙方书面确认。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工期不顺延。

  8.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9.2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__)的标准执行。

  9.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0.7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例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

  第二次工程进行过半3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3 由于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且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_____ %。的违约金(即 _____ 元/每个延误日)。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_____ %。的违约金(即 _____ 元/每个延误日)。

  12.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本条中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 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 _____ 解决方式:

  ①向 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市场主办单位为乙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市场主办单位承担担保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 本合同的附则、补充条款、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12

  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工程设计负责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 区 路 号 房。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外面积 平方米。

  1.2 甲方为以上装饰装修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代管该住宅装饰装修被委托人。

  1.3工程内容(详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单价包干方式。

  1.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节假日及物业管理部门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

  1.6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4.2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4.3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4.4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4.6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0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2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5.7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8 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2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八条 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负责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8.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__)及《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甲方2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验收单,甲方应予以承认。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该工程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等各专业的竣工图纸给甲方,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1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视甲方同意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第一次通知验收时间为竣工日期。

  11.4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其中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 年。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同意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 %元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元

  工程过半(已完成瓷砖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油漆工进场时 %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2)其他支付方式:

  。

  12.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12.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国家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未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擅自进场使用,视作验收合格,当即结算工程款。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非违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造成损失扩大,由造成方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3.5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本项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6.4合同附件及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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