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时间:2023-02-23 14:19:38 路燕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通用22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施工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通用22篇)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四、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 ,大写: (不含税金)。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2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工程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道路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乙方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保工期,包验收。

  四、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2、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标准

  六、合同价款

  七、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意向协议书

  5、投标书(承诺书)及其附件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双方核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二期施工临时道路

  2、工程地点:新塘镇白江村田吓社

  3、工程内容:二期施工临时道路,总长330米,宽8米。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下的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

  5、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乙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包含税金、水电费等。

  二、工程造价:

  人民币65.32511万元(陆拾伍万叁仟贰佰伍拾壹元壹角整)。

  三、工期:

  工程总工期为15天,自20xx年12月10日开工,至20xx年12月25日竣工验收止。

  四、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五、材料及设备

  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材料要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六、工程款支付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七、双方责任

  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八、工程验收以施工图

  相关验收规定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完工,每逾期1天,由乙方付给甲方300元罚金。

  2、工程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1万元,并负责无偿返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胡柳公路至马庄子村内街道 道路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硬化,乙方施工队以每平方米 元承包,现将涉及施工承包的有关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修路要求

  1. 工期要求:自 工期为

  2. 尺寸要求:路面宽度:主街道宽米,其他 副街道宽 3—3.5米不等;道路厚度15公分。

  3. 材料要求:水泥需用国标325,石子为2—4厘米的青石,沙子坚固耐用、洁净的天然砂。配水清洁,比例合理【每平米至少用1袋水泥】。

  4. 有蜂窝、麻面、裂缝、起壳、蜕皮、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的现象。

  5. 混凝土抹平后,用刻纹设备在初凝的路面上刻2—3毫米的横槽。

  6. 实时切缝:每隔4—5米切一道,深度3—4厘米,宽3—8毫米。

  7. 工程量以路中线实测实量延长米为准。

  二、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全过程、技术规格与质量。

  2.提供一个料场。

  3.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行为,采取果断的处理手段。

  4.提供水源及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备料,并组织施工设备,自行配齐施工所需机械及其它所有用品(包括生活,保养,防雨等所需品)。

  2.自己负责接通电源、水源并负责支付施工所用的电费。

  3.负责操作规程,把握质量标准。

  4.负责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与施工有联系的一切事故乙方自己负责,包括机械,车辆,人身等)。

  5.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处置决定。

  6.修路期间负责道路养护。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付给乙方70%的施工费,其余的施工费在50日后工程不出现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

  五、备注

  投标前乙方交投标押金5万元,乙方开工后押金退还乙方。开工5天后,付给乙方预付工程款5万元。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协定,签字生效,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5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名称:__

  2、工程地点:__

  3、承包方式:以劳务方式包设备、油料

  二、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的工期、进度工程量结算办法、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执行。

  1、工程项目内容:土方、石方爆破、挖装、零至公里内路基路面工程,运输、大约万方。

  2、合同单价:固定单价每立方,土石方石方每立方元。

  3、验收标准:甲乙双方签证为准。

  4、结算方式:第一次按3000万元产值工程量结80%,滚动支

  三、甲、乙双方的开工、竣工时间

  1、开工的时间为

  2、本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书面“进场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应准时进场施工。

  3、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破坏周围的庄稼、树林和已征红线区以外的土地,不得伤害老百姓切身利益。

  四、甲、乙双方签订的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办法:

  1、劳务安全保证金:本工程劳务保证金、劳务生产保证金、项目施工保证金为人民币共计该劳务安全保证金在第二次付款时返还。

  2、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乙方生产资金元在进场三天内转入甲方项目帐户,专款专用。

  五、材料、设备供应

  1、爆破材料,油料按工程的实际需要量乙方自己提供,其他材料乙方自己采购,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2、其他工程材料、施工机械、工具等乙方自行负责购买和完善。

  六、安全施工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施工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

  2、甲方因宏观管理不当,督促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管理部分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进场开工前五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行政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的人员名单,同时乙方将现场行政与技术、质检、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以便双方在施工管理中联系解决问题。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将施工现场用电、用水,接至距施工地点50米。现场内乙方负责水、电的所有费用。

  2、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遇当地居民刁难阻挡施工,或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因某些原因下令停工,或停电、停水、阻路时,均由甲方及时出面解决。

  3、乙方每月25日保证准时将施工进度报表给建设单位。

  4、甲方保证自己的人员在乙方施工期间坚定在现场工作,以便随时处理施工中的有关事宜。

  5、因甲方原因和责任导致乙方停工超时三天(不包括不可抗拒因素和政府要求停工),甲方负责按实际天数给乙方现场实有工人的综合点工工资和实际的机械设备停置台班费,按实际发生天数给乙方顺延工期。补偿标准为:挖机每台每天元,钻机每天元,人员每人每天元。

  6、如遇建设单位(业主方)有工程内容变更时,甲方应在15天内通知乙方,或者另行调剂施工内容给乙方施工。

  九、乙方的责任

  1、准时按开工时间进场施工,完善临时办公室、工人住房、生活储水池、洗澡室、配电房、厨房、公厕及库房设施,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2、配备完善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相关的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

  3、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及合理的施工调整。

  4、严格搞好施工现场的保证值班工作。积极文明的配合甲方接受有关部门的综合检查工作,严禁发生任何不良行为。

  5、乙方做好施工记录并完善有关资料,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施进度统计报表(超过25日归到下月再提交),当月不予结算。

  6、严格按国家胶在的施工法规验收标准施工,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合格、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7、不得隐瞒、谎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伤亡人数。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现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甲方有权通知停工并按违章事实处罚5000元。

  9、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工程,如甲方发现乙方发生任何一项转包和分包项目,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合同效力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行失效。

  发包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手机号:

  身份证号:

  日期:

  劳务承包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手机号:

  身份证号:

  日期: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责任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项目的道路照明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6、工程工期:

  (1)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暂定为______天。

  (2)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

  2、甲方应在乙方通知验收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标准,负担施工任务。

  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乙方应保证组织工作的工人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

  第四条、施工条件

  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条、关于工期的提前与延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保修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甲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价款与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九条、安全条款

  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KV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若是第三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第三人追究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2、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7

  发包人(全称):___

  承包人(全称):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___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积约___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浇筑等,概算约为__万 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完工。

  三、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

  1、确保合格(由村两委组织邀请专业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村内主干线路面按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建设,质量目标合格。

  ①水泥混凝土标号C25标号,板厚15cm,弯拉强度以上。

  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应进行各项物理性能指标试验,其中粗骨料必须采用碎石,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根据材料各项指标和水泥的'实际标号,选择最佳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单);施工中试验规程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施工。

  ③路面应采取横向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与其他构造相接应平顺,做到路面边缘不积水。

  ④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混凝土路面外观无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

  ⑤工程档案资料及试验资料送___村委会一份备查。

  3、奖惩措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承担返工损失,保质期为一周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结算以承包价为基础,其承包单价为水泥路面板厚15CM单价为40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经验收合格待上级拨款到位后付至总工程款90%,并返还履约保证金;暂扣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某月内付清。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弍万 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回。

  七、奖罚措施:

  1、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罚100 元。

  2、承包人在决标后须向乙方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详细名册,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不得少于某日。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抽查时发现擅自缺岗除责令到岗外,处以每人每天罚款100 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为弃标,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该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标。

  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员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八、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由发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期间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员三证齐全),并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若由承包人引起的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九、该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

  十、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国务院20__年某月某日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发包人各执一份,___办公室存档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8

  发包方: 合同编号: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价款:

  二、质量标准和验收:

  按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另有约定,以双方约定为准。

  三、承包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方免费负责修理,质保期限为 月,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服务。承包方未按时上门的.,发包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从承包方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

  四、工程施工期限:

  从 年月 日起 天(日历日)完工,若因工程内容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可予以调整。

  五、工程施工承包方式:

  此工程必须按合同附件图纸规定施工,承包方提供材料的,材料进场需经发包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时间:

  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七、工期提前和延误责任:

  承包方必须根据本合同工期完成,如延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雨、停水、停电等客观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合同共 份。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在工程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同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包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内容施工,不得分包和转包。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将承建的____的劳务施工委托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住址:____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甲方原有住宅院内

  3.承包范围:土建、装饰、水电包工包料;

  三、使用的标准和适用法律:

  1.运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运用标准、规范:现行国家及省市地方标准、规范。

  四、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劳务班子配备的人员及其职称或上岗证明书(复印件)各一套;甲方为工程发包方,乙方应服从甲方对于工程范围的统一管理。

  2.甲方对入场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并执行三级教育卡制度。

  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和其它分包班组的配合,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直至完成。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下发的各种指令性文件,在工程施工中不得野蛮操作或瞎指挥。

  5.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料用尽;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技术指令进行施工,不得将不合格的构件材料使用到工程的任何部位;

  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乙方从甲方处领用的各种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看管,丢失部分由乙方赔偿。

  8.甲方按时支付工资后,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有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9.乙方人员如果违反以上约定的,甲方有权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五、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管理,按甲方规划安排指定的地点、位臵进行材料堆放,保持施工场地整齐、道路畅通。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做好施工现场文明管理,进行材料分类堆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料尽。

  4.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由于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于甲方指挥失误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一切费用。

  5.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排水、排污、施工噪音、夜间施工、施工人员暂住和治安、环境卫生保护、安全生产以及现场防火等管理规定,接受安检、城监的检查监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章事件,由乙方负责解决。

  6.乙方人员如果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六、工期要求:

  按甲方规定时间组织足够的劳动力,满足现场工程进度的需要,若不能满足,经甲方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仍不能满足需要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处以适当经济处罚或增加调换班组。

  七、工程单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单价明细表

  注:

  ①小型机具、用具(如:斗车、砂板、铁铲、两相振动器、安全帽、劳保用品)等由乙方自备。

  ②以上工作内容均以实际施工为收方结算依据,若未发生,则无工程量。

  2、付款方式:

  乙方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途不付款,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付到85%,余款经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甲方付清劳务费用。

  八、验收与交付

  1.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2.如果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承担其相应的技术处理费用及返工误工费。

  九、乙方承诺:

  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若甲方造成由甲方负责。

  2.乙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保持分包质量的连带责任。

  3.因施工造成甲方施工窝工、返工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自愿接受甲方合理的经济处罚。

  4.乙方因工程质量进度致工期违约,或因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对

  第三人造成损害,使甲方产生承担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如果拖延工期、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甲方有权终止本分包合同,责令乙方____日内退场,其劳务费用只结算已完合格工程量总额的70%。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 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 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 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 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 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 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 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 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 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 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 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 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 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 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 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 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 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第十三章 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 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 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五十三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六条 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五十七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十八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五十九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六十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一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 奖励

  奖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可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承包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六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合同第五十三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四条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六十五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六、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款项。

  七、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生效,本协议生效后承包方和发包人各持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归西村混凝土道路

  2、 工程地点:归村西村

  3、 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 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 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道路硬化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实施项目之道路硬化、健身广场工程

  二、工程内容:水泥硬化道路约__m;健身广场约___㎡(包括铺彩砖、砌道沿石、砌文化墙)部分水泥路面地面。

  三、工期:自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共计 天。

  四、合同价款:约为__元整(__.00元)

  五、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六、工程单价及结算方式:水泥硬化路按成品砼面积,每平方米__.00元;铺彩砖每平方__.00元,砌道沿石每延长米__.00元,文化墙(宽__cm,高__m)每延长米__.00元,砼硬化地面每平方米__.00元。施工期间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80%,工程验收合格,其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七、施工要求及质量标准:

  1、路面宽度为_m,厚度__m。

  2、乙方要按照甲方施工要求保质保量,不得偷工减料。接受甲方监督监督按期完工。

  3、基础要进行碾压整平,施工C20混泥土浇筑。原浆收面,保证路面平整。宽度一致。

  4、彩砖铺设前要浇筑__cm厚砼垫层,保证彩砖平整。文化墙、道沿石灰缝均匀,高度一致。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工程质量由甲方监督,乙方负责按期完成。

  2、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的干扰。施工期间乙方设置工程标志,确保行人安全。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宰能村扣香公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路建设路线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设路线为宰勇大寨至扣香自然寨。

  2、工期要求是__年3月10日至__年12月30日。

  二、公路建设的内容:

  公路路基开挖工程。

  三、公路建设技术要求:

  1、土石方开挖有效路基直线段为4.5米,弯道地段为6.1米;每公里设置4个错车道,错车道有效宽度为6.1米。

  2、线型要求满足行车顺适,特殊地段最大纵坡不得大于10%,纵坡长度不得大于80米,弯道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米。

  3、土质边坡按1:0.5-1:0.75,坚石边坡按1:0.2,软石边坡按1:0.3的标准进行开挖。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开挖工程后,由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承包经费为每公里2.75万元,乙方进场并完成500米的路基开挖后,甲方再按工程进度工程款的30%预付给乙方作工程建设费用;整个工程按时按按量完工,经乡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妥善处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乙方无论任何时候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公路建设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一次开挖到位,未完成整条线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绝支付费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搞好公路经过的.山林田土、房屋、坟墓等的协调和搬迁工作,如因未搞好协调和搬迁造成乙方工程误工的,从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计支付乙方的误工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机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

  4、甲方必须派员协助乙方进行施工。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施工道路混凝土骆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混凝土骆工程施工。(包括粉石灰、拌土、压实、混凝土骆、切缝等)

  4、承包方式:清包工(带所有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每平方13元,(长约230m,宽8m,厚度20cm,约1840m2,据实结算),总价款约计_________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从8月16日开工,9月1日完工,工期为15天。

  二、骆施工工艺

  1、骆平整:推土机平整骆,人工挂线配合找平;

  2、3:7灰土摊铺分两步施工,每步15公分摊铺灰土:推土机摊铺3:7灰土,人工配合整平,用拌合机拌合灰土;

  3、碾压:用重型振动压路机静压或轻振动进行稳压,而后再强振实;

  4、养护:碾压检验合格后,洒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5天;

  5、混凝土骆:道路两侧20cm高槽钢支护,用c20混凝土浇筑,振动棒振实,后摊铺机振捣、提浆、摊平,机抹两遍;

  6、养护:用薄膜覆盖养护,不少于6天;

  7、切缝:待混凝土强度达到80%后,进行切缝,缝深5cm,间距6m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主要工作

  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

  2、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主要工作

  1、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乙方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2、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检查;

  4、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按实际面积结算,13元/m2;

  2、骆平整完,灰土拌完,碾压完毕后付伍仟元,混凝土骆摊铺完毕后付伍仟元,工程完检验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三个月,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如乙方2天内不到,由甲方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六、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项第七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300元/天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三份,双方各执壹份,财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

  3、5米,总计整修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中标价_____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

  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中标价_____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

  3、5米,中标价_____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__________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7

  发包人:xxx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xx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xxx混凝土道路

  2、工程地点:xxx村

  3、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8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建设的西岭角村双腰沟道路工程,有西营镇西岭角村委会承包。承包方必须找施工质量可靠、安全意识强并且有道路施工资质的队伍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本工程因地形复杂、无专用施工道路,在施工时要特别注意材料运输时的交通安全。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机具、电源、水源均有乙方自备,并协调好上级主管部门及周边的关系。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在原土路基上做砼路面,宽约______米,厚度______厘米,砼强度等级______以上,含砼搅拌、运输、振捣、养护全部内容。(包括割缝)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按每平方______元,按实计算。

  六、质量要求:按现行的“____________”验收,合格工程。

  七、材料要求:黄沙采用含土量少的'天然黄沙,坚决不能用人工沙、石硝等不合格品。水泥采用大生产厂家的产品,重量公差不大于2%。石子规格1—3厘米,不准含泥土。在浇筑砼路面时不准加入石块。若因砼配比不合理、搅拌时间过短,路面施工达不到规范要求,甲方在告知整改无效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不付工程款。

  八、安全施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包括材料运输、保管)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天付工程总额______%,满______天无质量问题付______%,余款满______年付清(工程保质期为______年)。

  十、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天气情况工期不顺延,若工期拖延一天罚乙方____元,累计计算。

  十一、质量保证金____万元____天之内退还。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承包方经发包人同意,将_______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经充分协商,特意签订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总价款:按照造价预(结)算书总金额:_____元(大写:壹佰柒拾捌万陆仟捌佰捌拾伍元柒角三分)。

  4、工程工期:

  5、工程质量: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应提前向乙方提出每次要维修的路段、施工方案及材料需求等;

  2、负责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和安全等工作。

  三、乙方责任

  1、负责按预定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规定。执行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应达到现场验收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手续。

  五、工程款及结算

  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5%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⑴、甲方确定乙方本次维修工程完工后。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2、乙方责任: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江苑支路道路改造工程完工后,甲方付清维修道路工程款,乙方将维修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贰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九、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2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担保:(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在承建工程中,因工程需要将沥青在砼路面项目的施工内容委托乙方实施。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圆满完成,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事宜,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地点位于,施工的工程量约,总计造价约。结构层为,工期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合理工期为准。

  二、双方约定单价

  本次合同按下列第()款执行

  1、按实际过磅数量,采用综合报价元(大写,透层元/平方米;

  2、按实际过磅数量,粗粒式),中粒式元(大写),细粒式元(大写),粘层元(大写);

  3、按现场实测面积和设计厚度进行计量,单价为(大写

  4、其它

  三、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工程款结算为:乙方按合同及时办理工程款手续,其中原始凭据须有甲方指定的人员(现场过磅单签收人姓名:身份证,或现场实测人姓名身份证)进行签认,若结算数理为立方米则按实际试验密度进行折算。乙方在工程决算书上签字后及时递交给甲方审核,若甲方在收到后15天内无异议视为认可乙方决算书。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设备进场前付清全部工程款

  2、设备进场前支付元整,年

  3、设备进场后支付以后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沥青施工完成天内付总工程款的%,余下%,于月日前付清。

  四、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控制参照评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及国家现行的其它相关行业建设强制性标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21

  业主(全称):____园区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全称):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公园市政道路工程发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相关事宜,特签订本施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__公园市政路。

  2、项目地点:__新城。

  3、建设单位: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包括包工包料、包工包机械(含进出场)、承包安全、文明施工、承包质量、承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__公园市政道路建设,由甲方负责。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联系单以及建设单位和甲方确认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__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材料供应、施工全过程中涉及的材料检验和施工及所有质量检验、所有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以及电、水、临时设施和工程决算等相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1、工程量的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和联系单为依据,工程价款的结算及违约金按2019年6月26日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__有限公司签订的__建设工程补充合同的相关约定计算。工程价款的结算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可的工程价款为准;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违约处理应根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和违约处理同步进行。乙方按照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确定的最终工程总价(不含税)与甲方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根据工程价格向甲方开具工程材料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表(可冲抵结算工程款发票)。

  2、乙方的合同价格已包括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施工及员工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劳保福利、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人员及机械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所有费用。

  四、施工期

  1、本工程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甲方规定的工期完成。乙方将甲方规定的工期延误2天后,从第三天起,每延误一天,处罚乙方100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2、如遇不可抗力,工期根据监理和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建设单位取得签证。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及时向甲方报告延误的时间、内容和增加的费用,甲方应转发给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申请。

  动词(verb的缩写)项目质量

  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按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包括材料)进行验收,必须一次验收合格,并必须符合优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和甲方企业标准的要求。不允许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评定和创杯质量、、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因其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影响工程质量评定,甲方可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但乙方无条件返工且符合优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要求的除外。

  不及物动词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资料、、

  (3)协助乙方及时做好相关签证工作,在3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并协助督促建设单位签字回复。

  (4)负责完成施工程序,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需要乙方协助的工作。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

  (6)为乙方提供场地、道路、设备操作场地等。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安排临时设施、临时水源和临时供电的场地。乙方应负责乙方员工的住宿,并承担施工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及机器、水电费用。

  2、乙方的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甲方相关部门和现场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的调配。乙方应保证进入现场的机器设备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资计划必须经甲方批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合同要求无条件返工合格,并承担由此增加的全部工程费用。

  (6)进场后,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甲方(或质监部门)认为完整有效的其他相关资料。

  (7)充分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8)工种之间一定要搞好关系,互相配合,不能互相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禁止探亲,施工现场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批准,并由本人做好家庭成员的安全教育,孩子由家庭成员严格监护。如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和所有费用。

  (10)严禁在宿舍烧饭、拉电线、随意使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家电将被没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和所有费用。

  (11)施工中如有冲突,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讨论解决。严禁聚众。施工现场发生聚集事件,无论是否有任何原因,每次罚款5000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赌博,每次发现罚款2000元,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如甲方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至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

  (12)乙方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向每位员工支付员工的工资。乙方劳动者进场施工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如果原因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承担事故的实际损失,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根据责任的严重程度采取重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14)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信息传递,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5)本合同中乙方的经济责任人是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不允许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各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和业余班,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氛围。

  (17)乙方必须保证专职技术、质量、安全人员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果不到位,甲方有权按每人每天100元处罚乙方。

  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设置专用设施

  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和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乙方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相关资料。

  六、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材料由乙方根据设计、施工单位的要求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采购。各种材料的质量由甲方和监理(施工方)会同乙方根据有关质量检验标准随机抽样,经法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质量验收

  该工程具备质量验收条件,乙方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组织质量验收,并通知甲方提交相关部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送的信息和验收报告后,应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质量验收、、如果甲方在整个工程质量创造中涉及到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八、工程付款

  1、签订合同时,乙方自愿支付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其中100万元人民币在乙方正式施工后3个月内返还给乙方,另外100万元人民币在乙方正式施工后6个月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2、乙方市政道路工程的价格必须纳入甲方财务统一管理。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告其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的价格。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工程价款,并督促施工方及时审核每月工程价款,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比例连同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价款支付给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交所有完整有效的技术资料,甲方除保留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协议中约定的同等比例的质量保修金外,还应根据施工单位的支付情况,在计算出甲乙双方的工程价款比例后,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全额结算。

  3、乙方负责其承建的所有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保修。保修期为两年。若甲方在保修期内通知乙方其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若乙方未能在48小时内进行保修工作,或保修不符合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甲方有权从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中单方扣除由此产生的费用,若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不足以代甲方支付维修费用,甲方可向乙方支付

  九、补充规定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工具、材料和资金,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的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分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的施工合同,乙方完成的工程价款由甲方自行无条件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混乱而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的施工合同,并另行安排施工队伍。乙方完成的工程款应首先满足甲方的所有损失,然后将余额结算给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当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甲方营业所,一份交分公司。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经济负责人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自工程款结算之日起失效。

  6、本合同于20__年9月6日签订。

  甲方经济负责人(签字):

  乙方经济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道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2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沙河市金百家西一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铺筑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保质、按期、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面积:预计新铺筑路面约 平米,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面积为准。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设计图纸所要求的沥青混凝土路面。详见工程量清单。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保证施工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垃圾清理清运,施工工具乙方全部自备。

  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总价为  元。以上价格不含税。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存续期间不因任何市场行情、现场施工条件及政策变化的变化而更改单价。

  2、付款方式:乙方机械进场,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路面工程铺筑完后,甲乙双方验收后并办理完成施工决算资料、竣工资料后,甲方在30日内支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7%,。剩余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内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清。

  四、工程工期及违约责任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天,自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7日。

  违约责任:乙方施工的路面如因沥青混合料或铺筑引起的问题,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外,且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按照每延期一天处罚乙方500元计算。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1、乙方所采用热拌沥青混凝土的稳定度、溜值、空隙率、沥青饱和度等指标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并提供所用混合料实验报告及合格证。

  2、执行GB50092-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本工程必须一次性交验合格。竣工路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4、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执行。

  5、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6、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配料、机械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7、乙方施工期间需注意保护现场已成型石材面层成品,不得破坏。如因乙方施工受到损坏,乙方按价(人工费、材料费)赔偿。

  8、乙方必须强化安全意识,乙方对违章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因违规、

  违章受到的处罚,由乙方承担;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六、竣工验收

  乙方施工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组织相关人员、监理单位人员、建设方人员等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如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2日内整改达到验收要求,重新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七、竣工资料及后期回访

  1、路面铺筑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各项有关路面工程(沥青砼)试验检测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自检资料,并装订成册。

  2、保修期内,已完成路面沥青砼铺筑地段,乙方每月巡查回访一次,发现有问题或出现病害,及时会同甲方商量,属乙方沥青混凝土自身质量或铺筑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完善;若由于加宽部分路基或基层质量造成的病害,或人为因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破坏,则不属于乙方质量修复范围。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邢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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