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时间:2023-01-26 19:00:17 施工方案 我要投稿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方案1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xx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一9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6.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条件 7.企业积累的施工经验、资源条件

  二、编制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2.全力主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 推行IS09001:20xx标准化管理。

  3.拫据广州市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制定建设工地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4.结合项目部管理架构以及施工班组的实际素质, 推行以人为本原则, 组建工地临时消防小队及消防指挥、管理体系。

  5.树立目标, 制定可行有效的方法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为原则。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夏威夷小镇

  2.工程地点: 长治市郊区堠北庄镇湛上村,站前街与五一路交叉口东南角

  3.工程概况: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31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979.75平方米。共有5栋住宅楼,1个商业楼及换热站和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筑耐火能级为一级,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设防分裂标准为丙类;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4.周边环境:本工程北靠五一街,西靠站前路,南靠如意苑小区。

  5.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总体平面布置。在工地北侧设置生活区、办公用房共三栋。生活区均搭设二层,办公用房均搭设在首层,在生活区和办公楼之间设置卫生间、浴室。主出入口大门边设置门卫室。6#楼西侧设置木工加工及堆放场地、钢筋加工及堆放场地及水泵房。在1#楼东侧设置总配电箱。1#塔吊设在1#楼南侧、2#塔吊设在2#楼南侧、3#塔吊设在3#楼北侧、4#塔吊设在4#楼东侧。北侧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槽及沉淀池。

  四、目的要求

  1.为了进一步加強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主体工作, 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实现“零死亡”安全目标, 减少各类工伤事故, 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维护本工程的正常运作而制定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2.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建立有效可行的项目部到各施工班组的安全质量标准体系, 强化各层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推进本工程安全施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地临时设施消防情况分析

  1.根据现场临设情况, 预计本工地消防重点为工人宿舍、伙房、办公室、仑库、木工栅、钢筋制作区、机具器械维修栅、施工及生活临电设施。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 特将重点危险区提名上案, 加强责任管理。

  2.建筑工地使用电焊、气割气焊作业时焊花喷溅容易发生火灾。

  3.木工作业区由因气侯干澡, 锯末、刨花得作业下脚料遍地, 加之操作人员偶然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 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漏电及工人吸烟乱丢烟头引起火灾。

  六、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工程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施工现场消防的全面工作。具体设置如下;

  工地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工地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木工班10人、钢筋班10人、瓦工班10人。

  3.各种组织建立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学习或训练不少于2小时, 遇重大问题应随时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决定及时填入会议记要。

  七、工地生活临设消防措施

  1.现场设立8处消火栓, 每处配水龙带2盘, 水枪一支并设昼夜的用显标志。仑库、伙房、工人宿舍区设固定消防水池。生活区、办公区、木工栅、铁工栅、维修栅、库房等重点防火部位, 每处布置不少于4具5掩干粉灭火器, 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朋显标志。

  2.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 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作业手续, 开具用火证, 准备可行的措施, 清理周围易燃物, 并派专人看火, 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3.工地临时用电布设要按“临电施工方案” 及规范要求严格施工, 必具备上岗证的, 经验、技术过关的人员安装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电器设备, 分配线路选择、铺设、配电箱、开关箱及接地保护措施均应遵照JGJ-46-88规范执行。

  4.生活区用电必须配备专业电工管理, 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严禁使用花线接驳电源, 严禁使用不规范保险丝, 杜绝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杜绝使用电炉、“热得快”等不规范的电器设备。

  5.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 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干5m, 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干10m。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木工栅内刨花、锯末及费料随时清理到指定地点。生活区、工地内不得随意乱堆杂物, 易燃易爆必须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有专人管理, 出入库时采取完善的审批、登记手续。

  八、工地生活临设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十)防火档案

  1.施工现场消防保安责任制度, 记录归挡, 随时掌握人员底数, 指定并落实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2.使用并管理好生活区消防设施台帐, 做到内容齐全、清楚、实事求是及时记载。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方案2

  一、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需要遵循同步设置、合理设置等原则。

  (一)同步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新近施工的楼层,因混凝土强度等原因,可能出现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时拆除,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难以及时跟进,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的存在3层左右的差距,所以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二)合理设置原则

  基于经济和务实考虑,在建工程的永久性消防设施或经过保护和处理能够满足如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应合理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满足相应设施的设置要求。

  (三)其它设置原则

  1.地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较深的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火灾后,不仅消防救援相当困难,施工作业人员也难以疏散,一方面应尽量将临时消防给水引入,另一方面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2.为便于临时消防设施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

  二、灭火器设置

  施工现场灭火器的设置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设置场所

  施工现场内的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根据其危险性,在适当位置配置灭火器,以保证初期消防扑救的需要。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二)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某些场所,既可能发生固体火灾,也可能发生液体或气体或电气火灾,在选配灭火器时,应选用能扑灭多类火灾的灭火器。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5-4-1的规定。

  表5-5-4-1-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

  3.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5-4-2的规定。

  表5-5-4-2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临时消防用水要求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最根本的原因是初期火灾未及时扑灭。而初期火灾未及时扑灭主要由于现场人员不能及时处置或初期火灾发生地点的附近既无灭火器,又无临时消防用水。实际上,初期发现火情,进行扑救所需的用水量并不大,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火灾防控工作,首先就应该保证施工现场有临时消防用水,其次是保证消防水量。

  1.消防水源

  (1)消防水源是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条件,要求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2)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用水量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应包含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和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的总合,消防水源应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2)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次确定。

  (二)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是通过大量的火灾实例及依据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的确定,是便于现场及时处置,消防人员及时扑救的有力保障。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的大小不同,所带来的火灾危险性也各有大小,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规模,来选择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室外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室外消防用水量

  (1)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通过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发现,大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是发生在生活区。因此,施工现场未布置临时生活用房时,也可不考虑临时用房的消防用水量。一般规定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3的要求:

  表5-5-4-3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2)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在建工程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系统,即可以使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在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可以使消防扑救人员赶到现场后有水源进行扑救作业,所以室外消防用水量的保证,是确保施工现场火灾损失的重要措施。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4的规定:

  表5-5-4-4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3.设置要求

  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是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区域,以这些施工现场的防火区域位于其保护范围是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原则,均匀、合理地布设室外消火栓。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考虑给水系统的需要与施工系统的实际情况,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三)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除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外,对于一些建筑高度较高或体量较大的在建工程,也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便于在建工程发生火灾后,现场施工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实施处置,也便于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通过内攻的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火灾扑救。通过综合考虑,要求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2.室内消防用水量

  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用水量设置,应整体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及在建工程的建筑规模,来确定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计取标准。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5的规定:

  表5-5-4-5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3.设置要求

  (1)管网设置要求

  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竖管是在建工程室内消防给水的干管,消防竖管在检修或接长时,应按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确保有一根消防竖管正常工作。当建筑封顶时,应将两条消防竖管连接成环。当单层建筑面积较大时,水平管网也应设置成环状。在建工程室内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②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2)水泵接合器设置要求

  水泵接合器设置可以保证火灾时,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通过利用水泵接合器向临时管网内供水,实施扑救。所以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m~40m。

  (3)室内消火栓快速接口及消防软管设置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作为在建工程,如果完全按照建成工程来要求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不够合理,结合施工现场特点,每个室内消火栓处只设接口,不设水带、水枪,是综合考虑初起火灾的扑救及管理性和经济性要求,但要做好保护措施。综合考虑,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建工程的室内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②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③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

  (4)消防水带、水枪及软管的配置要求

  为确保消防水带、水枪及软管的设置即可以满足初起火灾的扑救要求,又可以减少消防水带和水枪的配置,便于维护和管理,要求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套。

  (5)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的配置要求

  ①对于在建高层建筑来说,消防水源的.给水压力一般不能满足灭火要求,而需要二次或多次加压来保证供水。为实现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消防给水,可在其底层或首层设置贮水池并配备加压水泵。

  ②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还需在楼层上增设楼层中转水池和加压水泵,进行分段加压,分段给水。为保证中转水池无补水的最不利情况下,其水量可满足两支消防水枪(进水口径50mm,喷嘴口径19mm)同时工作不少于15min要求,楼层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

  ③上下两个楼层中转水池的高差越大,对水泵扬程、给水管的材质及接头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越高,相应的投入费用也就越高。相反,上下两个楼层中转水池的高差过小,则需要增多楼层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的数量,一样不够经济合理,且设施越多、系统风险也越多,所以要求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四)其它设置要求

  1.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2.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m,不足24m,且体积不足30000m3的在建工程,可不设置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在此情况下,应通过加压水泵,增大室外临时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以满足在建工程火灾扑救的要求。

  3.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4.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5.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四、临时应急照明设置

  临时应急浇筑的设置场所和设置要求如下:

  (一)临时应急照明设置场所

  为保证火灾情况下,能够满足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的要求,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二)临时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1.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2.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五、临时消防用电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要求。为避免火灾发生时,为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使用的消火栓泵因电力中断而无法运行,导致消防用水难以保证的情况,所以要求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责任编辑:麦兜love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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