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施工方案

时间:2022-12-11 10:14:07 施工方案 我要投稿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集合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施工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集合15篇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1

  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创绿办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我县创建绿化模范县的工作部署,以打造建设绿色为目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xx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xx社区参加义务植树情况。今年辖区参加义务植树人数850余人次,植树总数达到1.9万株,种植品种有猕猴桃、中槐、七叶树、柏树等。

  二、特点和措施

  (一)领导重视,各项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社区把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领导带头,全民上阵。同时,把义务植树的工作做为3月份一项重要内容来强调,要求继续坚持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奖惩兑现制等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做到求真务实,落实有力,不断开创义务植树工作的新局面。各村纷纷真抓实干,深入一线在办好自己造林绿化示范点同时,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向高潮。

  为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弘扬生态文明,xx社区干部职工和一些参与义务植树的群众代表共120余人,于上午前往凹里村东参加义务植树。共栽植猕猴桃500余棵,栽植中槐110余棵,为xx的生态建设增添了一笔浓浓的绿色。

  我社区多级负责、强化保障体系。同时,我社区国庆宣传工作紧密配合: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充分开设专版、专栏,对国庆活动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阶段的宣传,深入挖掘了活动过程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关注支持国庆工作,我社区采取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国庆60周年活动,取得了良好的舆论效应和社会影响。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绿化意识。

  为使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成为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自接到活动通知以来,xx社区上下充分利用网络、横幅、广播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植树造林,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增强全民绿化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化的积极性、自觉投身义务植树工作中来。xx为进一步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向高潮,在植树节前,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进行了再发动再动员。并利用宣传车、板报专栏、标语等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性,有力地促进了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义务植树管理、规划到位。

  一是拟定了义务植树的活动方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并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的要求,各村和各部门都进行了通知和宣传;二是提高了义务植树尽责率,坚持义务植树属地管理,以村为单位,把每一个适龄公民每年要参加植树活动的法定义务落实到了各村和每一个适龄公民肩上,增强了广大干群绿化美化环境的意识,充分体现了广大干群义务植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的看到当前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个别群众对全民义务植树的认识不够高,没有真正把全民植树的义务落实。

  2、村与村之间在义务植树运动开展方面不平衡。

  3、个别地方义务植树档案管理不规范,不重视资料积累和档案管理工作。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2

  为做好本区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工作,按照闵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现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疫情防控

  要坚决执行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区建筑工地2月9日24时前严禁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不得提前返回工地。来自或近期去过重点地区的人员,自觉做好在原籍地的相关隔离工作,将返沪时间控制在2月23日后,具体返沪时间根据后续通知确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握开工条件,坚决做到防疫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二、严格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落实建设工程责任,合理调整工期,科学安排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安全。要向下传导压力,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到施工现场每一名作业人员都要对安全生产作出承诺。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坚决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冒险蛮干的现象发生。

  三、严格复工审核

  节后复工前,各在建工程要按照组织计划,配强管理班子,配齐管理人员,充分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经费,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和大型机械设备的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防疫工作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经过自查、复查,认为工程已经符合复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市住建委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区建管委批准后方可复工。20xx年2月9日24时后,工地防疫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区建管所批准后,可以进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各工地在获得区建管委复工批准之前,其他务工人员不准进场。

  区内混凝土搅拌站、废弃混凝土处置点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监管的小额工程,疫情防控和现场管理要求参照实施。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3

  为了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区,打造绿色小区。为更好的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加快我市绿色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充分利用植树节的有利契机,杭州路社区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了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这次义务植树活动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xx年,在我社区的组织下,洪福小区、淮安富康房地产公司的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的活动中。在植树过程中不怕苦、不怕累,争先恐后,有标准、讲实效,确保植树成活率。

  二、特点和做法

  1、注重实效,提高质量

  社区把义务植树活动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为确保植树成活率,达到改善环境、建设生态的目的,严格按照植树要求、每棵树种尺寸和树间距进行树坑的打挖,在植树时注重泥土的填覆,及时补水,联系人员落实后期的管护,做到植树规范,管护到位,保证了植树的质量和成活率。

  2、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积极性

  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意义和成效,大力倡导绿色就是资源、就是财富、就是生态、就是文明的理念。在辖区居民中营造人人关心绿化、人人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推动义务植树运动的扎实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3、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推进义务植树活动开展

  社区书记总负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分工明确,积极主动做好义务植树工作,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的扎实推进。每个区域的植树任务做进一步分解细化,确保责任到人,从制度上保证树苗的成活率,提高植树成效。

  通过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扎实、有效、深入地开展此项工作,提高义务植树成效,加快国土绿化步伐。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4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文件(以下简称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1.成立松江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宁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胡民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100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2.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二、开展复工情况排摸

  1.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2.自2月1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务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三、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建设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措施、防疫物质准备、教育交底、应急处置等除满足3号文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均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2.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为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状,按相关规定检测、隔离。

  3.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的设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观察场所。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食堂人员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及时洗手。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工地未设食堂的,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一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资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内容。

  6.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清洁消毒的,不得复工。

  四、复工申请和核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章)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查表》复查合格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并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后,签署核准意见,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核查方式采取现场、书面材料、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复工申请。重点核查3号文件关于复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查重点》执行。

  3.除疫情防控必须外,本区建设工地不得早于2月10日前复工。2月9日以后,对于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诺满足复工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经疾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正常复工。具体参照《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此类项目复工核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

  五、处置要求

  1.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核查工地复工条件,不满足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要求

  1.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近期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沪的员工,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劝导其按照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延缓返沪。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员工,应自行向属地街镇(开发区)报告,进行集中隔离。

  2.做好施工人员的心理安抚,解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成立应急小组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2、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3、业务部xxx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xx货场、xx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预防疫情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要使用空调,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工作为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6

  一是加强工地外来人员管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加强对新进人员的排查管控,新入川人员查验“入川即检”结果、川内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做好新进人员途经、停留路径排查和健康监测。另外,查验进场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行程码和健康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途经、停留史的司乘人员,采取无接触卸货后,纳入居住地网格管理。

  二是加强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进场测温、扫码、亮码等常态化防疫措施,加强工地生活区、食堂等重点场所管理。出现本土疫情时,采取工地生活区每日两次消杀、实施临时闭环管理,倡导人员两点一线,非必要不外出、增加入场“行程码”查验等措施加强管理。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智慧监管。通过智慧工地平台实时研判中高风险区域信息,将总部在中高风险区域的企业在蓉工地进行关联,督促工地加强往来人员排查、加强管控,并利用智慧工地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项目纳入智慧工地重点排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进行抓拍,对发现扫码、亮码、测温不规范问题351起,均推送建设工地责任主体和监督机构,督促整改,形成闭环。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全市各级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强化对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督导,督促建设工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7

  为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安全,面对当前疫情形势,现将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应急预案做如下调整。

  一、组织领导

  (一)调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统筹安排市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负责人兼任,负责整体工作安排,监测点管理和局机关防控管理;

  副主任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负责一楼监测点扫码测温、业务引导和维稳工作;

  其他各科室负责本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

  (二)设整应急处置预备队

  队长:

  成员:综合科、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承担协调维稳、人员监控检测组、消杀防护、应急处置等项工作职责,明确综合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二、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局机关和市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及方案;

  2、研究部署和总结疫情防控工作;

  3、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贯彻落实本方案各项规定,及时按要求启动触发工作机制,督促有关科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5、做好临时突发事件的处置。

  (二)应急处置预备队工作职责

  承担疫情防控应对措施的制定,及时、准确报告疫情防控数据,按要求及时完成人员排查和流调工作任务,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在疫情防控期内,承担各类防控文字材料起草、收发文件、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做好一楼疫控检测现场秩序、宣传教育和维急工作;

  协调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处置现场突出事件;

  负责各项工作纪律检查、配合现场协调维稳组开展工作。

  (三)网络化管理工作职责

  综合科和物业公司要派驻人员进驻监测点,承担监测点和消杀工作职责;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要求执行入厅人员体温检测和扫码测温,老年人身份证识别等项工作,做好人员分流引导、办事咨询服务等项工作;

  具体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楼体内消毒、防护,对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进行隔离消毒处置等项工作任务。牟敦松负责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进厅各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其他各科室负责人承担本科室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各科室负责人、驻窗口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报告责任人,当发现外出返桦人员(重点为中高风险区)或者疑似染病的,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后备案,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尽快安排相关人员至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疫控隔离室进行隔离,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将涉事人员移交所在地社区进行管控,并做好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压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摸排和防控工作,并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党员干部要加强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安排,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应急值守

  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按要求任何工作人员未经报备离桦,特殊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报备。物业公司要加强重点区域消毒、防护工作。防控办公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做好各类通知和文件的上传下达等项工作。

  (三)责任追究

  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阻碍依法扑疫等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

  疫情口号

  1.全民参与,万众一心,共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2.强化联防联控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3.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全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4.科学应对群防群控战胜疫情

  5.重科学,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

  6.强防护不恐慌信科学不传谣

  7.不聚众,不打牌,亲朋好友网上聊

  8.新型肺炎正来袭,做好预防最关键。勤通风,勤洗手,戴口罩,不扎堆,出现症状早就诊

  9.疫情期间不走亲访友,不聚会串门,是对自己和亲友的生命负责

  10.多些理解,多些耐心,抗击疫情你我有责

  11.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12.戴口罩是阻断呼吸道分泌物传播的有效手段

  13.个人防护四要素: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

  14.疫点返乡回到家、居家观察14天、出现症状要报告

  15.请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16.不出门,多居家,网络拜年乐大家

  17.拒绝野味,不猎奇,不贪嘴,病从口入,教训牢记

  18.家庭保持通风好,多消毒来勤洗手

  19.拜年不串门,见面不握手,一条信息全问候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8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

  必须做到“六个到位”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

  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

  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

  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

  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10

  一、编制依据

  1.1编制目的

  根据工程管理中心、公司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况,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同时做好人力、物资、技术准备工作,并在项目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预案,控制事故风险等级。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了防范,及时做好疫情发生的救援处置工作,能迅速调动一切可用资源,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控制灾害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实现应急反应行动快速、有序和高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本项目的。

  1.2编制依据

  1.科学技术出版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

  2.《县住建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3.应急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

  4.公司相关通知、要求。

  1.3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本项目

  2.适用对象:项目中发生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应急救援。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4、勘察单位:

  5、设计单位:

  6、施工单位:

  7、监理单位:

  8、质安监单位:

  三、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3.1风险分析

  3.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1月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3.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一般症状有: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甚至可无明显发热。

  (2)严重症状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3.1.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与流感症状有何区别

  流感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肌痛和全身不适,体温可达39~40℃,可有畏寒、寒战,多伴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颜面潮红,眼结膜充血。部分以呕吐、腹痛、腹泻为特点,常见于感染乙型流感的儿童。无并发症者病程呈自限性,多于发病3~4天后体温逐渐消退,全身症状好转,但咳嗽、体力恢复常需1~2周。肺炎是流感最常见的并发症,其他并发症有神经系统损伤、心脏损害、肌炎、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和脓毒症休克等。

  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症状尚缺乏足够临床资料。根据现有病例资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上呼吸道和消化道症状。重症病例多在1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多在1周后恢复。少数感染者无明显临床症状,仅检测阳性。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少数患者病情危重。死亡病例多见于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

  3.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常见的可感染人类的冠状病毒通常会引起轻度或中度的上呼吸道疾病,如感冒。症状较轻,主要包括流鼻涕、头痛、咳嗽、咽喉痛、发热等。有时会引起下呼吸道疾病,例如肺炎或支气管炎,心肺疾病患者、免疫力低下人群、婴儿和老年人中较常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一般症状有: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甚至可无明显发热。严重症状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除了以上发病症状,还有可能发病症状“不典型”,例如:

  (1)仅以消化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轻度纳差、乏力、精神差、恶心呕吐、腹泻等。

  (2)以神经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头痛。

  (3)以心血管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心慌、胸闷等。

  (4)以眼科症状为首发表现:如结膜炎。

  (5)仅有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

  3.1.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播途径

  根据目前的证据,可以确定新型冠状病毒可以持续人传人。目前已经确定的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传播(打喷嚏、咳嗽等)和接触传播(用接触过病毒的手挖鼻孔、揉眼睛等)。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及空气传播。

  3.1.5.1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普通人群佩戴过的口罩,没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风险,使用后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疑似病例及其护理人员用过的口罩,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在处理完口罩后,要清洗双手。

  3.1.5.2可通过空气传播的颗粒,一般直径小于5um,能长时间远距离散播后仍有传染性的颗粒,通过空气传播的病原体也可以经过接触传播。

  3.1.5.3接触传播是指病原体通过粘膜或者皮肤的直接接触传播。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或者带血的体液经过粘膜或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

  3.1.6新型冠状病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认为是3~14天,即便是有些人的发病时间较晚,也不会超过14天,国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潜伏期的时间,提倡从武汉地区有过滞留史的患者,居家隔离14天观察症状,如有发热、干咳、无力等表现,需要及时的就诊治疗,如果14天以后,无特殊的临床症状,可基本上排除感染病毒的可能,潜伏期之内仍具有一定的传染性,避免和其他人的接触。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3.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公司/项目部范围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项目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的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公司/项目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公司/项目部内出现一例确诊病例,或者项目部范围内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分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公司/项目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四、防护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4.1

  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4.2

  防护及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公司/项目部安质部全体人员、公司/项目部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

  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4.3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五、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护常识

  5.1

  发病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咯血和腹泻。

  5.2

  防护常识

  传播途径:

  (1)直接传播:病人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气体近距离接触直接吸入,可以导致感染。

  (2)气溶胶传播: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5.3

  防护措施

  (1)成立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治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

  (2)项目部及生活区开窗通风,防疫执行人,负责监督执行;

  (3)防疫物资发放,防疫执行人,相应物资采购由负责、发放(要求同一检测点体温检测仪不少于3个,管理人员口罩每天不少于一个,配备消毒水及酒精满足公共区域每天消毒3遍需求);

  (4)项目部及生活区废弃口罩、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及公共部位消毒防疫由项目部保洁防疫执行人负责;

  (5)施工现场入口处安排保安负责,责任组长;负责对入场每位人员体温检测,出现高温及咳嗽症状者立即制止入场及时上报;

  (6)所有人员必须登记造册,各个班组长负责节后返场人员姓名、数量、行程及时如实向项目部登记。而且严格控制人员的外出,严格请销假制度,一律报公司审批;

  (7)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8)勤开窗户透气,每次通风换气不少于30分钟,并要经常对空气进行消毒,消毒时要对室内进行全封闭。消毒可用84消毒液、双氧水、酒精等进行消毒。

  (9)各个班组如出现返场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症状者,应立即隔离通知项目部及当地防疫部门;

  (10)领导小组每天对职工的工作区、生活区、食堂等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11)办公室、食堂、宿舍必须定期进行消毒,一天不得少于三次,每次消毒均要做好记录,记录表格附后;

  (12)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3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职工餐具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在餐前餐后均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13)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采用自然通风,食堂采用机械通风,但必须保证通风道清洁;

  (14)生活区、食堂等场所必须接通自来水,用于工人洗手,洗手处必须放置消毒肥皂或洗手液;

  (15)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环境,生活区及办公区一天必须清扫三次以上,保证清洁卫生;

  (16)尽量少去人中密集的地方。避免去人口密集、通风差的地。

  (17)要注意休息,保证有充足的睡眠。

  (18)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

  (19)对施工队伍加强教育和监督,督促他们立即行动起来,搞好办公、食堂、宿舍的卫生,做到空气畅通,购置必须的药品,做好消毒和个人的预防工作;

  (20)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工作,对预防常识等进行宣传,同时教育大家要正确对待,提高自身的预防意识;

  (21)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上级要求,实行日报制,各施工班组要将当天的情况及时报项目经理部。

  5.4

  防护线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护线路图附后

  六、监测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6.1.1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6.1.2监测方法

  6.1.2.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6.1.2.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6.1.2.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

  如果发热超过38.5℃,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6.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whatAPP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6.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6.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和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七、应急响应

  7.1信息报告

  7.1.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代表处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7.1.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公司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7.1.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7.2应急处置措施

  7.2.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扩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人、病毒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中,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要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11)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7.2.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急性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原病体。对营地、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营地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4)如果能做到单人居住最好,如果做不到,尽量做到和家人(同事)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间隔离的房间,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罩,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护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建议使用蹲便器,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间固定装置、厕所、手机、健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公司/项目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5℃,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7.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公司/项目部代表处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7.4应急结束

  在公司/项目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八、后期处置

  8.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件损失和影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8.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8.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8.4 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九、应急保障

  9.1 应急队伍

  项目部应急队伍参见3.3,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9.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项目部有一辆专用救援车,机动应急小车2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名称数量

  水银温度计20个

  医用手套20副

  电子体温计6个

  消毒液15L

  口罩(N95)300个

  洗手液2L

  一次性口罩1000

  塑料袋500个

  应急救援车1辆

  医用封闭式垃圾桶20个

  机动应急车2辆

  工程铲车1辆

  9.3 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手机、微信方式进行。项目部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执勤点配置了对讲机。

  应急办公室:

  物资领用处:

  抢险指挥部:

  消毒联络点:

  9.4 应急路线

  9.4.1距离最近医院

  9.4.2医疗条件最佳医院

  本工程附近医疗条件最好医院为人民医院,距项目约40.1KM,用时约40分钟。仅供参考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11

  构建温馨、和谐、活力的社区是z人共同的`责任,也凝聚着我们坚定的信念。伴随着蒙蒙细雨、和煦春风,上午9:30z凤凰城物业分公司举办了“许美好愿望、献绿色爱心”为主题的植树活动,本次活动目的在于美化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爱护花木、倡导绿色和谐,进而弘扬文明的社区文化活动,活跃和充实业户业余生活。

  为了使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真正让业主感受到“幸福”,分公司策划了温馨的讲解环节。本次活动很荣幸的请到了z社区的陈主任,活动中分公司经理张玉及社区陈主任分别对社区文化生活做了相应的介绍,业主也对今后的社区活动充满了希望。

  植树活动前绿化员曹师傅为大家介绍今日所植树木以及种植方法。植树活动现场,热闹非凡,有中年子女携带父母共植“孝心树”;爱侣共植“爱情树”;父母携带孩子共植“爱心树”,教育孩子注意环保,学会动手做事,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也积极参与其中。整个活动的过程充满了温馨、和谐和快乐。无论年老年少,大家都是干劲十足,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工作人员和业主融为一体,让业主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互动,逐渐加深业主对z品牌的归属感。

  本次植树活动在业主的积极参与、z社区的大力支持及我司员工的努力下圆满成功,业主表示非常愿意参加此次活动。活动结束后,所有人员合影留念,共同许下了美好的愿望。我们有信心把社区文化建设的更加丰富多彩,携手z社区业主共同创建温馨和谐,有活力的高档物业社区。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12

  一、公司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提倡员工分散进餐或错峰用餐,就餐时人员相隔距离保持2米以上。

  2、尽量停止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封闭内循环的风口,如要使用应做好清洗消毒工作。

  3、通知强调,办公建筑复工前应组织全面卫生清理和消毒。明确办公建筑中央空调、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的使用要求,同时要加强办公室、会议室、餐厅(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部位的管理。

  4、尽量减少集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必须召开的集中会议,优先安排有外窗、空调系统相对独立、通风换气能力强的会议室,人员间隔应在1米以上,且必须佩戴口罩。

  5、通知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员工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做好物业员工的培训和防护。要求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防控和登记。

  6、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帮助,统筹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急需的防护物资和经费,关心一线物业员工的工作、生活和健康。

  二、武汉“最牛小区”发现确诊病例

  2月8日,武汉最牛小区华大家园有1人确诊。该小区防控非常到位,仅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并且每天对小区住户进行体温测量。业积极联系社区志愿者,每天定点给小区居民送爱心菜。2月7日以前,1766位住户无一感染、无一疑似。

  我们需更加认真对待疫情,不要忽视隐藏的病毒,它的.隐匿性非常的枪,甚至可能是24天没有任何没有任何发病症状,但是后期还是会发病。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做好一切防控准备。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13

  为深入贯彻落实植树造林志愿服务大行动的活动,创建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结合实际,我社区以植树为契机,扎实落实文明办精神,现将活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成立植树造林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社区绿化工作管理,加快绿色社区建设步伐,经党政研究决定,特成立社区绿化办公室,由社区领导负责,建立健全发展机制,确保中心绿化工作的发展与落实。

  二、具体活动

  1、强化宣传,增强宣传力度。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在居民中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为植树活动做好了充分的舆论准备。将植树造林的意识深深地根植于居民心中,并且在社区宣传栏介绍植树造林等相关知识,极大地提高居民对植树节的了解和植树的热情。

  2、相关植树活动。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们在绿化带及花池内共栽松树20棵、紫薇和玉兰共计50余棵。通过开展植树造林等相关活动,增强了全体居民强烈的环保意识。植树节期间,约二十名志愿者带着劳动工具,将社区活动场所及小区一些卫生死角彻底地清理干净。本次活动中,志愿者积极主动,为社区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也将环保意识传递到每个人的心中。

  通过广大志愿者在参与“关爱自然、义务植树”绿化活动中,不仅增强了个人的绿化意识、环保意识,同时也提高了个人素质,达到了为社区、企业和社会增添绿色,净化、美化环境的目的。今年的植树节,让我们的绿色城市更美、更和谐!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14

  今年我们社区在积极响应植树节活动中,主要开展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精心组织。

  根据文件精神,区绿化办结合辖区实际,在第一时间转发市城区绿办文件给相关单位,要求辖区各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及早部署落实秋季义务植树工作,确保全民义务植树的成效。街道、街道、街道在收到文件后着手召开了相关动员会,对秋季义务植树活动进行全面布置,明确各社区的绿化目标任务,要求各社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做好秋季义务植树活动,把本次活动落到实处,并由街道城管科负责总体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发动。

  在秋季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期间,街道、街道、街道充分利用横幅、宣传窗、黑板报、社区报、网站等形式宣传此次义务植树活动,使秋季义务植树活动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绿化意识,增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自觉性。

  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成效明显。

  一是把秋季义务植树作为春季义务植树的补充,开展辖区内绿地认养认管活动检查和各类绿地的补种补植,确保春季义务植树成果。区绿化办在八月份对辖区各街道社区的认养认管绿地进行了集中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秋季义务植树进行增绿和整改工作。

  在这要表扬的.是街道社区为走出一条社区绿地家庭认养认管长效管理运行之路,不断对认管形式和方法进行修正,提出了“五个规定”:

  一是认管者每星期至少一次对认管绿地进行杂草和垃圾清理;

  二是冬春两季每十天浇一次水,夏秋两季每三天浇一次水;

  三是对认管绿地进行除虫、修枝等技术性强的工作,必须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行;

  四是实行奖励制度,每年3月12日作为本社区绿化认管工作表彰日。

  二是结合社区绿化改造活动,开展秋季义务植树,绿化、美化身边居住环境。街道、东海社区累计改造绿化面积达多平方米。

  三是针对现有资源的有限性,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义务植树的内容。街道组织城管义工、社区志愿者、学生志愿者、绿地认养认管家庭、各物业公司对各自范围内的绿地进行了锄草、修剪、保洁、清理杂物、浇灌等活动,累计约平方米。

  这次的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使我市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增强。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15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铁清兽医站,由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协办单位有:水清工商所、铁清防保所、铁清派出所

  二、疫点、疫区划定:

  一旦发生疫情、由动检站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经观察分析疫情情况,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

  三、采取紧急捕杀措施

  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在疫区内进行全面捕杀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一只畜禽,宰杀过后进行全面消毒,销毁深埋,作无害化处理。

  四、禁止畜禽流通

  凡是在疫点,疫区内饲养的畜禽,严禁转运,销售点由工商行政部门在集贸进行巡查,一经查出,给予严防处罚。

  五、强制检疫措施

  在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制,经检验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对进行检验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实行报检制度和消毒制度,对运载的动物用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实行强制销毁。

  六、密切做好预防、消毒、接种工作

  在发生疫情的疫点,疫区内以及过往的人和车辆实行强制消毒,对周边未染疫的畜疫实行紧急接种,若凝似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由防保所人员进行紧急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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