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认知的诗
其实,对于诗,我也犯晕。不过喜欢读,觉得诗是组字工作中最清洁,最生动,最清晰的文体。它没有长篇大论,不用奢侈语言,一目了然,不会让读者眼神疲劳精神厌倦。
最重要的是,诗,允许你读不懂,你可以沉浸于一弯朦胧,在诗人创造的一个意境里,想自己的前尘事非,想文字的玲珑婉转。
诗还允许你似懂非懂,你可以读一次,懂一点儿;再读一次,再懂一点儿。每一次,都可以收获不同的心情。
实话实说,写诗,曾让我头大头疼。感觉指尖都要被磨细磨断了,可就是出不来那个韵那个味儿那个清灵那个浑然。
不过依旧不放弃读。诗,读一些后,慢慢琢磨出一些道道,关于写诗的。
其一,写诗,不是它是什么就写成什么,而是它像什么才写成什么,需用感性的艺术形象去表现生活,求一个形似神肖。诗与文都是贵曲不喜平,但并不意味着为求新奇而造意晦涩,意象怪诞,用语生僻。也就是说,这个像越简单越新鲜越纯粹越好。不能违反艺术规律和人的欣赏习惯。
二,写诗,不是有一说一,而是有一说二,说三,写别人能想出来却写不出来的,要的是一个化腐朽为神奇的灵异,不过譬喻拟人力求简洁明快。能半句话说清楚,就不要说成一句话。半明半昧欲远还近的效果最好。一首诗,具有舒淡的语气,质朴的意象,忧郁的底色,隐忍的生命痛感,才能让读者心有触动。
上面所说是我对诗的一点浅浅的认知。可叹的是,我一向是理论先行实践滞后,就算这些粗浅认识,我也是没有能力融会贯通在笔尖。这不,有时候很想写段诗来抒情达意,无奈揣摩来揣摩去,还是不得运用要领,所以从不敢轻易说写诗。
我粗浅地认为,诗是指尖在火焰上的舞蹈,一朵蓝色的'花朵,似魅似魔,烈焰舔着奔放或深沉的热情,指尖绽放如花的绚烂或清秀。
散文是双足在沙滩上的行走,深一脚,浅一脚,行行复行行,温情,疏淡,像和一个朋友的娓娓交谈。
小说是思想在白天里的梦游。写,把别人的故事当自己的。读,把自己的故事当别人的。写别人的故事潸然泪下,过自己的日子麻木迟钝。
我写诗,常常是火焰烧了自个儿指尖,让我大声喊哎哟。
写小说,我往往还没进入角色就梦醒,整个就是段子堆塑。
散文嘛,还凑合,暂时没有摔跤。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