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时间:2023-11-14 09:57:35 志升 企业章程 我要投稿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精选1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章程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章程作用于组织内部,依靠全体成员共同实施。一般章程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精选10篇)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适应企业体制机制改革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名称:

  企业住所:

  企业主办单位:

  第三条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劳动保护,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行企务公开。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第四条企业将努力开拓市场,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通过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二章经济性质

  第五条企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第六条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注册资金及其来源

  第七条企业注册资金为××万元(大写)。

  第八条企业注册资金来源为;

  企业出资方式为……。

  第四章经营方式及范围

  第九条企业经营方式:

  企业经营范围:

  第十条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应当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进行选举表决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二)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企业改制方案;

  (三)审议决定企业经营管理以及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破产等重大事项;

  (四)听取和审议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五)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六)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企业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副经理人选由主办单位提出,并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通过,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五条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一)组织实施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三)拟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

  (四)拟定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企业具体管理办法;

  (六)遇到特殊情况时,提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

  (七)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法定代表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接受集体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职工完成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履行民主管理职责,实行厂务公开;

  (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职工在企业内的正当权利;

  (五)组织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六)定期向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并接受监督;

  (七)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体系,按期向主办单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依法缴纳税费。

  第十九条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七章劳动用工管理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十一条企业劳动用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签订各类劳动用工合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采取多种用工的方式,以控制用工总量。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借用主业单位的人员在本企业工作,并规范办理借工借调手续。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按劳分配机制。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第八章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集体企业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监督企业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参加劳动并享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医疗保健和休息、休假的权利;

  (三)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评定业务技术职称;

  (四)辞职;

  (五)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企业主人的态度从事劳动,做好本职工作;

  (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任务;

  (三)维护企业的集体利益;

  (四)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章企业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依法接受主办单位的监督管理。主办单位应通过设立集体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集体企业指导、监督、管理职责。

  集体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考核制度;

  (三)提出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人选,审议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

  (四)审议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报告以及集体企业负责人考核兑现方案。

  (五)指导、监督企业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界定、转让、交易行为;

  (六)指导企业的干部管理和培养工作;

  (七)其它职责。

  第十章企业终止的条件及程序

  第二十七条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而终止:

  (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依法宣告破产;

  (三)企业无法继续经营而申请解散,经主办单位批准同意;

  (四)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企业终止时,由主办单位批准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并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清算费用;

  (二)所欠职工工资、社保和法定补偿金;

  (三)所欠税款;

  (四)其他债务;

  (五)剩余财产由主办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企业终止,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职工(代表)大会作出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必须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主办单位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本企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主办单位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主办单位(盖章):集体企业(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广东______________是经广东省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由___________投资设立的集体(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企业的宗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

  第四条本企业是独立企业法人,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三章注册资本、投资者名称、地址、投资额和投资方。

  第六条本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七条投资者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投资额_____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四章投资者职责

  第八条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由投资者作出决定:

  (一)任免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审议批准企业的章程;

  (三)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审议企业转让出资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六)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和清算;

  (七)对企业的财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本企业设置如下机构

  第十条经理是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十一条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资者任命。

  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定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拟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

  (六)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九)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第六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三条本企业劳动用工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采取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用工形式。

  第十四条本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本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医疗、养老保险等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七章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第十六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一)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二)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三)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份之十作为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公益金。

  企业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投资者批准,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企业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注册资金。

  (五)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企业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于企业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八章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十七条企业因无偿还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法宣告破产。

  第十八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宣告解散

  (一)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者;

  (二)因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者;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解散的。

  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应报经投资者批准解散。

  第十九条企业破产或解散时,企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并成立清算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事项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提出清算报告报投资者确认,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印章。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除

  第二十条企业章程修改,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能生效。

  由于不可抗力至使章程无法履行或由于企业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解除本章程。

  第十章章程的订立和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规定与国家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涉及到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的,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盖章(签名):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企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章 企业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本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企业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六条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五章 股东及出资

  第八条 本企业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如下: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 了解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4. 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获得股息和红利;

  5.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解散本企业或者清算本企业的财产。

  第十一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退股;

  4.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 股东会

  第十二条 本企业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本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 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本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本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审议批准本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对本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 对本企业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8. 修改本章程;

  9.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四条 本企业设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

  第十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本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定本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定本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定本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制定本企业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8. 决定本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任免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10. 制定本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监事会

  第十六条 本企业设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1名。

  第十七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 检查本企业的财务;

  2. 对本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5. 向股东会会议报告监事会的工作;

  6.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章 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 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二章 劳动人事制度

  第二十条 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劳动人事制度。

  第十三章 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因下列原因之一而解散:

  1. 股东会决议解散;

  2.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____份,报有关部门备案,本企业留存____份。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企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社会创造财富。

  第二章 企业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本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企业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六条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五章 股东

  第八条 本企业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对企业的重大决策有表决权;

  2. 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享企业的利润;

  4. 依法转让其股权;

  5. 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 按约定缴纳出资;

  3. 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企业的利益。

  第七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本企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3. 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

  4. 决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 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 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 修改本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经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四条 本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 决定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 聘任和解聘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 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6. 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7. 制定企业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 制定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9. 修改本章程。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九章 监事会

  第十七条 本企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检查企业的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十章 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条 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章 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因下列原因之一而解散:

  1. 股东会决定解散;

  2. 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企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道德风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社会创造财富。

  第二章 股东

  第五条 本企业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对企业的重大决策有表决权;

  2. 查阅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转让股权;

  4. 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获得企业利润分配;

  5. 依法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6. 依法请求企业解散;

  7. 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企业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

  2.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企业承担责任;

  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企业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 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九条 股东会是本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

  9. 修改企业章程;

  10. 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企业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本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定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制定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的方案;

  8. 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本企业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企业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章程的行为进行纠正;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 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本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六章 终止和清算

  第十五条 本企业因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等原因需要终止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十六条 本企业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企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社会创造财富。

  第二章 企业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本企业的名称为:(具体名称)。

  第五条 本企业的住所为:(具体地址)。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六条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具体业务)。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

  第五章 股东及出资

  第八条 本企业的股东为:(具体名单)。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 查阅、复制本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

  3. 了解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5. 转让股权;

  6.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履行出资义务;

  2. 遵守本企业的章程;

  3. 承担本企业的亏损;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企业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十三条 股东会是本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本企业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董事会是本企业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五条 监事会是本企业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六条 经理层是本企业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 本企业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章 劳动人事制度

  第十八条 本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 终止和清算

  第十九条 本企业因下列原因之一而解散:

  1. 股东会决定解散;

  2. 破产;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条 本企业解散后,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和实施,由董事会负责。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企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发展经济为目标,以实现全体职工的共同富裕为目的。

  第二章 企业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本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企业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六条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五章 股东

  第八条 本企业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 查阅本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

  3. 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股息和红利;

  4. 依法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5.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比例,承担本企业的亏损;

  3. 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承担本企业的债务;

  4.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要求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本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本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________名。

  第十三条 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董事会的主要职权是:

  1.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4. 制定本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本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制定本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制定本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 制定本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9. 决定本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 任免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11. 决定本企业的员工工资、福利和奖惩事项;

  12.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监事会

  第十五条 本企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本企业的监督机构。

  第十六条 监事会由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________名。

  第十七条 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监事会的主要职权是:

  1. 检查本企业的财务;

  2. 对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价;

  3.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 列席董事会会议;

  5.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6.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 本企业设立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主持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拟定本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4. 拟定本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拟定本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 拟定本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7. 决定本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 决定本企业的员工工资、福利和奖惩事项;

  9.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章程规定,给本企业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企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企业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本企业的名称为:[企业名称]。

  第五条 本企业的住所为:[企业住所]。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六条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经营范围]。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数额]。

  第五章 股东

  第八条 本企业的股东为:[股东名单]。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 了解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4. 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获得股息和红利;

  5.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3. 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4.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本企业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本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本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本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审议批准本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对本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 对本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

  8. 修改本章程;

  9.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三条 本企业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本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定本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定本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定本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制定本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的方案;

  8. 决定本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本企业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10. 制定本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监事会

  第十五条 本企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本企业的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5. 向股东会会议报告监事会的工作;

  6.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本企业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定本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定本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7. 决定本企业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8. 处理本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9.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八条 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四章 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因下列原因解散:

  1. 经营期限届满;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 人民法院判决解散。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份数]份,报有关部门备案,企业留存[份数]份。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企业名称为:(企业名称),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第三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集体成员和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发展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四条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 本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第三章 股东及出资

  第六条 本企业的股东为:(股东名称)。

  第七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

  第八条 股东的出资额为:(股东出资额)。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条 股东会的主要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修改本章程;决定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为本企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决定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六章 监事会

  第十三条 监事会为本企业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四条 监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检查企业的财务;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十六条 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权包括: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签署企业的合同、文件;在发生战争、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

  第十七条 本企业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报送财政、税务等部门。

  第十八条 本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劳动人事

  第十九条 本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本企业实行科学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十章 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因合并、分立、解散等原因需要终止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企业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企业。

  第五条 本企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第二章 股东及股权

  第六条 本企业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比例如下: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数额:________,比例: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数额:________,比例: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数额:________,比例:________。

  第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不得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企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十条 股东会是本企业的权力机构,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本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第十六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人事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十七条 本企业因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需要终止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 本企业清算结束后,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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