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请假制度

时间:2022-12-29 09:15:36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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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请假制度集合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期间请假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集合15篇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1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为切实加强外出旅行人员管控,防止疫情通过旅行传播,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所有人员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

  二、倡导辖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

  三、全市居民外出旅行前必须向当地村(社区)提前报备;

  四、全市居民外出前24小时内须进行核酸检测;

  五、外出返邢人员,第一时间向报备地销号,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自由活动;

  六、对发生迟报、瞒报、漏报影响疫情防控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2

  一、学生因病请假

  1、学生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症状的疾病需要请假,需报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要做好相关学生隔离工作,及时送医并上报学工处,同时做好相关学生安抚工作,待确认学生病因后按照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处理。

  2、学生因其他疾病需要请假,必须持有学校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办理请假手续。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病假在三天以上至二周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病假两周以上至一月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病假超过一个月,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病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因事请假

  1、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事请假离开校园,如确有需要请假离开校园的,需提前2天报备学院审批,学院交学工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开校园。

  2、学生请事假但不离开校园的,一天以内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一周以上,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事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予准假。

  三、学生因公请假

  由组织单位依据参赛文件或上级通知提出申请并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会签,报组织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备学工处和教务处。学生将批准函复印件交给辅导员和班长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四、学生销假

  1、学生自校外返回销假,需经过学校相关防疫检测通过后,来学工处办理销假手续;

  2、学生未离开学校需销假,需于请假时上报的最高级管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3

  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要求,严把疫情“外防输入”关口,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疫情期间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学校封闭管理,严控个人每日行动轨迹,非必要情况下不得请假,尤其是要自觉严控外出行为。

  第二条若因客观原因必须请假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续假未准者,均按旷课予以处理。具体处理规定详见《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四条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不得事后补假,突发、紧急情况除外。突发、紧急情况下,学生请假手续可由辅导员代为办理。

  第五条辅导员是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审批,对学生请假申请给出明确处理意见,为逐级审批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

  第六条所有学生请假必须由辅导进行初审,判断学生请假事由是否属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出假条,再逐级审批,不得越级审批。

  第七条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因公请假:申请者必须持活动组织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计划,到辅导员处填写请假条后,按程序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因事请假:申请者需联系家长,由家长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与辅导员确认无误后,辅导员按批假程序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因病请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静养休息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病假证明;因病需要转诊或回家疗养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转诊证明”或“休养治疗证明”。

  第八条请假程序:

  1.学生应提前向辅导员当面请假,辅导员同意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假条。

  2.经审批签字后请假手续生效,请假学生要及时将请假条“考勤员持联”交班长处进行存档,以便每日考勤。

  3.需要外出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二级学院办理“出门证”。

  4.请假期满后,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进行销假,销假学生以院为单位报备学生处。

  5.请假期满不能如期返校者,须提前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向辅导员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应及时补办续假、销假手续。

  第九条批假权限:

  1、一天之内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批准。

  2、二至三天(含三天)的学生病事假,经辅导员初审同意后,提交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

  3、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批准。

  4、一周以上,两周之内(含14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由二级学院院长批准,报学生处备案。

  5、两周以上,一个月之内(不超过31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二级学院院长拟提出审批意见,由学生处审核后提交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6、超过一个月的病事假,按照《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休学”的规定办理休学。

  第十条委托办理:

  1.因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同学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应持委托双方身份证明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请假申请,到委托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处按本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因健康状况(学生行动不便、患传染性疾病或严重心理问题及精神疾病的),学生无法返校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家长代为办理。家长应提前以电话、电传或信函等形式与申请者辅导员进行联系,由辅导员代为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托人捎信请假。

  第十一条返校销假:

  1.请假一天,活动范围在西安市内且能当日返校者,返校后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销假。销假时应提供本人当日活动轨迹清单;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

  2.请假二至三天(含三天),活动范围在西安市内的按上一款规定返校销假。活动范围超出西安市区域的,学生返校销假时应提供本人请假期内每日“一日三检”记录;每日活动轨迹清单;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学生返校时应提供每日“一日三检”记录;每日活动轨迹清单;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活动轨迹出省者还需提供返校前两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检验报告。

  4.请假一周以上者,均应在返校前通过“我在校园”平台提出返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返校申请应提供请假期间的每日健康打卡信息及活动轨迹;“返校健康承诺书”;返校计划;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活动轨迹出省者还需提供返校前三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检验报告。返校后应严格遵守学校隔离观察制度,进行14天隔离观察,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隔离观察期满且健康状况良好的可返回班级销假上课。

  第十二条考试期间一般不予请假,对确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申请者应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向学校教务部门进行备案,按照教务安排参加补考。

  第十三条毕业班学生办理就业实习长假手续,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继续教育学生和留学生的请销假管理规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五条本规定仅适用疫情防控期间,若疫情结束,学生请销假的规定仍按《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具体规定执行。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4

  一、自觉遵守校园防疫规定,做到“非必要不出校”。

  二、学生因特殊情况外出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请假外出审批流程如下:

  1.因病:学生凭学校医务室转诊证明,填写《疫情防控期间请假条》,经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防疫教育与情况核实后,由学院审批。

  2.因事:学生本人填写《疫情防控期间请假条》,经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防疫教育与情况核实、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学生工作处审批。

  3.特殊情况:如遇紧急或突发情况,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辅导员和学院申请,学院审批通过后,由学院党总支部负责人电话告知保卫处处长,学生方可离校。学生返校后应补齐书面请假手续。

  三、学生离校后,应遵守当地防疫规定,不得前往请假以外区域。学生返校后须向辅导员销假,辅导员向学生核实外出所去地、就诊信息等。

  四、转诊证明、请假条等相关材料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以借用、冒用、仿造等方式伪造材料。

  五、学生如有瞒报、谎报、漏报等现象的,学校将依据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六、因疫情防控要求,学生外出管控措施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5

  为做好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开学后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流坡坞中学组织教职工进行模拟开学和应急处置疫情防控演练。

  一、分组

  总指挥:

  1、褚家组

  组长:

  检测人员:

  值班人员:

  学生:

  录像拍照:

  2、本部组

  组长:(录像拍照)

  检测人员:(消毒、体温枪)

  值班人员:

  学生:

  录像拍照:

  二、模拟演练分二个环节进行

  1、全程模拟开学第一天,包括入校安检、进楼体温门检测,进班复测、课间跑操、中午就餐、校车乘坐、放学等。

  入校安检演练具体要求:扮演学生的教师站成二排,一米间隔。检测人员在二边逐个进行检测学生,并对学生自行车、书包等物品进行消毒,值班人员站在门口维护秩序。

  进楼体温门检测要求:扮演学生的教师站成二排,一米间隔。检测人员在二边逐个指导学生通过体温门,值班人员站在门口维护秩序。

  进班复测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扮演班主任在班级前面站立,对体温检测和消毒做好记录,检测人员扮演班干部对学生依次进行检测并对班级进行清毒。扮演学生的教师在课桌上静坐等待检测。

  课间跑操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模仿校领导进行值班,检测人员扮演班主任指导学生跑操。扮演学生的教师站成二队,间隔大于1米,进行跑操演练。

  中午就餐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模仿校领导进行值班,检测人员扮演送饭人员派饭,并随时对车辆进行消毒,扮演学生的教师站成二队打饭,间隔大于1米,在教室就餐时必须在各自桌子上吃饭,不得聚集。

  校车乘坐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模仿校领导进行值班,检测人员扮演校车服务人员,对车辆进行清毒,重点门把手等关键部位,演学生的教师站成一队,间隔大于1米,依次上车,上车不得搂抱,拥挤。

  学校下课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模仿校领导进行值班,检测人员扮演班主任指导学生错锋依次走出教室,不得在课间扎堆打闹。

  学校放学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模仿校领导进行值班,检测人员扮演班主任指导学生排队出校园,间隔大于1米,扮演学生的教师推着自行车依次出校门。

  2、出现疫情时模拟。

  一位“学生”在入校时有发热症状(1张照片),体温超过37.3,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模拟演练:扮演学生的教师在教室就坐,值班人员(郑会勇,李士泉扮演)模拟班主任打电话上报学校总指挥张海艳校长。检测人员(曹成军孙延东、岳振德)带领疫情学生(曹国敏、商学芬扮演)先到观察室。隔离室管理人员(岳胜才、岳士龙扮演)身穿隔离服目镜带领疫情学生进入隔离室。

  总指挥张海艳校向上级领导和当地防疫部门上报等待进一步处理。

  三、其他应注意的内容。

  教室复查,定时检测,保持距离,科学防控。

  学生进入校园后,在老师疏导下进入教室,班主任对进入教室的学生逐一进行第二次体温检测,并填写晨记录表。

  对体温超标者,任课教师立即向疫情防控办公室主任汇报,由防护人员带离并对其采取隔离措施。班主任做好学生病情追踪工作,留观室负责人对病人所在的教室、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空气消毒。

  健康保障,大课间错时跑操,积极进行户外运动,强身健体。

  防控疫情,采取各年级上下午错时跑操,学校、各级部、各班级举行其他体育项目及活动,列队单人前后左右保持间隔不少于一米。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6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疫情形势趋向严峻,为切实落实学校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模式,要求全院学生严格遵循“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现将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仍然倡导全院学生非必要不离昌、不出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的,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经学校和家长同意后必须在钉钉上提出申请。

  (一)1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二)3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及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三)3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审批报备。

  二、严格落实学生出入校园的要求

  (一)学生外出在南昌市活动的,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健康绿码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外出时佩戴好口罩,入校时主动出示证件。

  (二)学生经审批离开南昌市,但不出省的,返校前要提前向班主任报备返回时间、体温、健康码信息等,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健康绿码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返昌后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到昌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学生经审批离开江西省的,返校前要提前向班主任报备返回时间、体温、行程码、健康码信息等,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行程码、健康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返昌后按照“应检尽检”原则,在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具体其他要求

  (一)学院学工办将对各班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防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与问责。

  (二)对于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生,将按照《南昌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与矫正教育办法》严肃处理。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7

  根据《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师生员工外出管理措施的通知》(泉教防控办〔20xx〕36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加强师生员工外出管理,疫情期间(含节假日)全体师生员工,原则上不跨地市出行。若因公或因私确需离开泉州市的,实行跨地市出行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规定,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结束后须履行销假手续。

  (一)教职员工。

  ①请假时,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人资处提出申请,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泉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经学校及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泉。

  ②离泉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③返泉后,要及时向人资处销假,做好来泉登记,按要求需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或核酸检测的人员,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

  ④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泉、未请假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返回后不销假、擅自变更行程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的人员,由人资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生。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外出离泉。

  1、返校复课前请假流程:

  ①离开所在居住地时,需经家长同意,并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回所在居住地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

  ②离开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③返回所在居住地后,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备。

  ④对未及时报备的人员,由学生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返校复课后请假流程:

  ①请假时,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泉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经辅导员、学生处及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泉。

  ②离泉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③返泉后,要及时做好来泉登记,按要求需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或核酸检测的人员,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

  ④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泉、无故超假、返回后不销假、擅自变更行程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的人员,由学生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家长及实际共同居住者。疫情期间,师生员工共同居住者不提倡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8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

  每天早7:4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校的异常情况的排查。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医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委。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9

  为进一步做好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外出感染引发聚集性感染疫情,现就严格执行疫情期间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销假报备规定

  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离开县域范围出差、出访、学习或因私外出的必须提交《疫情期间干部职工外出审批表》,履行疫情期间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程序。

  (一)一般职工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办公室备案,方可出行;副科级干部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报局长审批同意,办公室备案,方可出行;处理其他紧急情况除外。

  (二)外出返回后,一般职工需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副科以上人员需向局长销假,并通知办公室。

  二、有关要求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没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外出;除非必须前往,原则上不到疫区。

  (三)经请假报备外出的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并及时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

  (四)外出疫情地区返回人员,必须按要求集中隔离观察14天;外出全国其他地区的返回人员,本人必须高度关注日常健康状况,每日上报办公室,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

  (五)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现定。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10

  为了保证幼儿正常入园,提高幼儿园保教活动的质量,规范收费管理,特制定幼儿请假制度如下:

  1、在幼儿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请家长保证幼儿每天入园;不得无故请假、缺勤。

  2、病假幼儿请提供病历证明,康复后交到保健室。

  3、不提倡请事假,除非有特殊原因;更不可因家长有事而让幼儿缺勤。

  4、请假幼儿请提前交请假条,说明原因及请假天数。班主任配合保健室做好缺勤原因登记。

  5、请假期间的伙食费,凭请假条,由班主任和保健老师核对缺勤记录后全数退还。由家长和班主任共同签字确认。

  6、幼儿园全天开放,不提倡幼儿中午离园,如有特殊原因只来半天的,请递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身体原因的提供相关证明。(如需要中午服用中药,有病需要半休等)

  7、如中途转园,请递交转园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请假、不申请的,离园一个月以上,园方联系、通知3次以上未有结果的,视作自动离园。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干部职工外出管理,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登记管理制度,请全体干部职工遵照执行。

  一、请示请假报告对象

  向阳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

  二、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请假2天以内的(不含2天),向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请假并报告县委;2天以上的(含2天),镇党委书记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报县委书记审批,镇长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县人民政府县长审批后报告县委,镇人大主席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审批后报告县委。

  (二)副职领导请示请假由镇主要领导审批,报告联系分管我镇的县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并分别对应抄送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

  (三)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外出到县外、市外、区外的,需要至少提前1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镇党政办和镇防控办报备。到非中高风险地区2天(不含2天)以内报分管领导审批,2天(含2天)以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遇特殊情况到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律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三、外出注意事项

  (一)干部职工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改变行程或超假期的,必须按照审批流程请示并经同意。

  (三)干部职工外出河池以外省市的,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四)原则上非必要不得前往被划为中高风险的地区。

  四、从中高风险区返回报备流程

  (一)外出地点出现疫情,划为中高风险区,返回时第一时间主动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并及时向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具体隔离情况。

  (二)未实行请示请假报告制度或请示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的,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本管理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村“两委”干部参照执行。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12

  为保障师生健康、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健康教育专家根据国家发布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为学校教职员工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提出以下建议。

  一、成为“健康第一”理念的践行者

  新冠肺炎疫情深刻影响着学校的教学模式、生活方式和运行秩序。学校教职员工都是校园疫情防控的责任人、奉献者,也是自身健康的负责人、守护者,更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促进者。教职员工全身心抗疫,同疫情交战,与时间赛跑。作为教职员工,要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加强个人防护,保重身体,对自身健康、学生健康和校园健康负责,确保健康、安全、高效工作。

  二、校内校外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心理健康,加强健身锻炼。在校外避免进入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密闭空间或公共场所。减少参加校外大型会议、培训、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将疫情风险带入校园。

  三、在实践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自觉接受疫情防控教育培训,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在日常工作生活和抗疫实践中跟进学习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和制度,提高防病意识、自我防护能力与环境消毒技能,增强疫情防控实际本领。在校园进入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状态时,按岗位分工配合做好核酸检测、流调转运、隔离管控、住院就医等重点工作,主动完成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

  四、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

  积极配合入校登记,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必要时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证明,健康码和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严格落实外出请假备案制度,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倡导非必要不出校、不出市、不出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规定,学校一旦进入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严格遵守当地封控、管控或防范管理。

  五、主动如实报告自身健康状况

  主动如实报告自身及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尤其是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以及近期行程等信息。符合接种条件的要按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就医。

  六、引导学生非常时期健康成长

  全面履行学校疫情防控职责,为学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做表率。各科任课教师认真备课,上好每一堂课,线上教学高质量,线下教学保安全。辅导员、班主任密切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倾听学生心声,加强学生思想引导、生活关心、心理关爱。分类精准指导在校、居家防护、隔离医学观察或住院就医的学生安全学习、健康生活。

  七、当好全校疫情防控的领航者

  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各岗位教职员工的防控职责并组织监督落实,关心关爱全体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组织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属地政策规定、教育系统要求,加强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完善学校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学校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将学校疫情防控纳入属地联防联控机制。

  八、认真履行学校医护工作职责

  校医院、医务室等工作人员应发挥专业技术保障作用。支持学校制定实施疫情防控方案、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对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做好桥梁纽带。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组织校内外出就医人员的闭环管理。

  九、从严执行校内留观场所规定

  校内(临时)隔离(留观)室的工作值守人员,要确保必备物资齐全,操作流程规范,记录详细完整,业务技术合格,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可疑感染或较高风险暴露时立即进行紧急隔离。

  十、服从校园防控队伍各项要求

  学校卫生管理员、宿管人员、辅导员或班主任、校内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要规范开展服务。加强个人防护,按照规定坚守岗位,原则不出校门,不参加具有疫情风险的活动。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的校园防控人员,必须掌握“三区两通道”和穿脱防护服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十一、特殊岗位人员加强健康管理

  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如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立即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得带病工作。校内工地施工人员进入校园及到岗工作应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

  十二、外联人员遵守闭环管理要求

  校内负责外出采购以及接受校外物流的工作人员,科学佩戴 N95 口罩和防疫手套,强化个人防护,按规定做好物流缓冲区物资管理工作,对外来物资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快件预防性消毒,接触校外来人应保持安全距离。根据疫情变化遵守学校相对闭环管理规定,减少或不与校内其他教职员工接触。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13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办函【20xx】77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原则上,疫情期间教职工不得出太原市,因公或因私确需跨省跨市外出的均需严格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严格履行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

  (一)请假

  1、教职工因公因私请假但不出太原市范围的,按照《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考勤管理办法》正常履行相关手续。

  2、教职工因公或因私跨市但不出省的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3、教职工因公或因私需出省的至少提前24小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书记(院长)批准。

  (二)备案

  各部门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行踪轨迹,及时、如实将请假外出人员情况报学院防控办和组织部(人事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书面请假申请等过程材料一并报防控办留存备查。

  (三)销假

  教职工需严格按照请假申请上的时间节点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销假,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分管院领导和学院防控办报告。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教职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教职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严格履行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

  (一)请假。教职工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提前24小时向各单位负责人请假,其中各单位负责人跨市外出需向主管校领导请假。

  (二)备案。各党工委、二级党委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动态,完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备案表格等过程材料发送至教工组联系人胡煜邮箱。

  (三)销假。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关于我校返回青岛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各单位负责人销假,其中各单位负责人需向主管校领导销假。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疫情期间请假制度15

  为切实保证每一位学生的身体健康,共同抗防疫情,任何同学请假必须严格遵循以下流程:

  1. 学生请假,家长要亲自给班主任发信息(不只听家长电话、不允许家长亲自到校),经电话沟通和信息确认,确实有不得不回家的理由才行。理由不充分、理由不必要,不能允假。

  2. 班主任准假后,学生到班主任处开请假条,白色假条出门交保卫科、黄色假条交室长备宿管员查房提供信息、红色底单供学生回校后建档。

  3. 学生离校,要认真填写《离校信息一览表》,带《请假期间体温检测表》、《学生返校个人承诺书》回家。

  4. 班主任及时上报年级部,在山东省中学生防疫安全平台上把请假学生的信息更改为“已离校”。

  5. 学生在家,一定要积极响应省、市、县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学校防疫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能不出家门就不出家门。一日三检要认真做,并把体温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核酸检测按学校要求或居地要求做,结果及时报班主任。

  6. 学生返校,需交纸质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论;还需交《离校信息一览表》,交《请假期间体温检测表》、《学生返校个人承诺书》,年级部存档备查。

  7. 以上材料连同红色请假条一起建档完备后,班主任报年级部,在山东省中学生防疫安全平台上把信息更改为“已返校”,学生方可进班学习。

  8. 特殊时期,特别提醒同学们:能坚持就坚持!非必要不离校!千万千万不要轻易请假!

  9.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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