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13 17:01:25 炜玲 评价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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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通用12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通用12篇)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综合素质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主要内容有:从情感与态度、行为与习惯、交流与合作、身心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培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等综合素质,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成立领导班子

  组长:

  副组长:初中教导、小学教导

  成员:各班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和处理;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1)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健全相关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评定小组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小组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学校评定小组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监控制度。学校评定小组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学校评定小组应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四、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自评是促进学生自己表现发展的有效方式之一,学生应是主动的自我表现评价者。学生在自我表现评价中学会,了解自己表现发展的状况,通过反观自己的学习过程,比较自己前后学习情况的变化,了解自己本阶段掌握的知识技能情况,改进学习策略,从而明确自我发展的目标。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一定的描述性,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2.同学互评。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相互评议,以发展他们的合作精神与竞争意识。评完后统一交回给老师,再由老师检查核定。

  3.教师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参照综合素质手册对各项内容的细化,教师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实证材料,参考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依据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

  4、家长评价。以班为单位定期召开,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的学习情况,相互了解学生的变化,以便参与对孩子做正确的评价。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将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教育发展的提高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的原则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要将评估的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评估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要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使学生朝着指向目标的努力过程。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 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这三方面的评定,参照《xx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检测内容”所列的具体指标。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同时,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这一阶段学习成就或持续进步信息的一连串表现、作品、评价结果以及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汇集。

  (三)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估程序。一般来说,其评估程序为:

  ①学生自评

  ②结伴互评

  ③任课教师评价

  ④班主任评价

  ⑤学校评价

  ⑥评价结果反馈。

  (四)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 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学校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制度

  (一)班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3

  我校为实现“科研兴教,依法治教”的策略,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激情、干净、超越,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思路、分清职责;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教改控辍、扶贫控辍”的总体思路,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继续弘扬艰苦创业、自力更生、奋发图强、锲而不舍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

  二、奋斗目标

  力争将校年辍学率控制在0以内,在校生巩固率要达到100%;各班级争创“无辍学班级”,每名教师争当“控辍保学先进教师”;确保我校控辍保学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领导小组

  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本校控辍保学工作的安排、联系、考核。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依法控辍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

  (1)继续坚持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将“三法”(即《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育课纳入思想品德类课程。系统地对学生进行“三法”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2)在每学期初的三月和九月“控辍活动月”中,运用一切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通过有线广播、板报、标语、传单、校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校师生齐动员、齐参战,加大增强法律意识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宣传到村、到户、到班、到人。并结合实际,宣传依靠科技、知识发家致富的典型,使全社会都认识到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定的又是实用的,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控辍保学工作的社会氛围。

  2、继续建立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明确控辍保学的责任和奖惩。

  (1)为把控辍保学这项长期性、艰巨性、动态性的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学校将继续执行并完善落实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①报告制度。

  ②家访登记制度。

  ③《家长通知书》制度。

  ④学籍管理制度。以上各项制度的实施与完善,便于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对生源的去向了如指掌,为及时发现及时做好辍学学生和家长的工作,提供准确信息,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空区。未雨而绸缪,防患于未然。

  (2)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领导教师的考核中,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要与年终的评优选先、评职晋级、奖金评发等挂钩,奖优罚劣。结合开展“无辍学班”活动,对表现好与差的班级的包班领导、教师、班主任及及时给予表彰、宣传典型经验或批评、总结经验教训,分清良莠。每学期末,都要根据教导处的出具的考核结果,评出1名“控辍保学先进班主任”,用以辐射带动其他。

  (二)坚持管理控辍

  1.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的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今年,我校继续实行“全员班主任制”,层层签定控辍责任书。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2.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学校要求各班辍学上报不过夜,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要做到随时检查。

  3.学校要建立规范的学籍档案,建立规范的休退学、转出、转入手续,对各班辍学情况,学校每月都要作出详细统计,进行量化评比。

  4.学校同样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有辍学学生的班级,该班的班主任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能评为各级各类的优秀教师,不能评优秀班主任及先进班。

  (三)坚持教改控辍

  1.通过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功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功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以此保住学生。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同时还要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四)坚持情感控辍

  学校要求教师与学生结“帮扶”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做好“双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辍学生,关心辍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双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双困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双困生”留住。

  (五)坚持扶贫控辍

  1、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三乱”现象,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新学期伊始,学校将严控乱收费现象。另外,学校还将严控一些指令性的摊派、捐款等,尽可能地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

  2、继续加大资助力度,尽量解决贫困生上学难问题。为此,本学年学校将在财经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对一部分家庭经济状况窘迫的学生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学校还将要求任课教师及部分学生提供上学期用过的教材课本,以备下学期订书难的学生循环使用,减轻学困生的经济负担;校少先队大队部还倡议各中队搞班内“献爱心,帮困生”活动,号召学生们帮助本班内的贫困生。目的只有一个: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总之,控辍保学工作任重而道远,困难重重,我们仍须不断努力,发扬成绩,弥补不足。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4

  为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建立完善初中评价与考试制度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操作办法,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

  2、各校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对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经公示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初中每班都要成立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评价小组。教师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每个班级按人数平均分成若干个学生评价小组,学生评价小组同时也是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的合作小组。评价小组成员名单必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公示。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评价小组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日常评价工作及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评价的基本内容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项: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表现:热爱祖国、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明理诚信、关心集体、交流合作、自律自强、保护环境、心理健康、社会实践。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主要表现: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方法与反思、学习交流与协作,课外活动与探究,学业成绩。

  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主要表现: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体育运动与表现、运动与健康测试成绩。

  学生艺术与审美素质。主要表现:仪表服饰、美术与音乐知识、审美体验与表现。

  学生实践与操作素质。主要表现: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物理、化学、外语口语、生物实践操作、计算机操作。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呈现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等级评价和积分评价构成。

  等级评价按等级评价表设计评价维度及分值,依据表现付分确定等级,分成四个等级A、B、C、D,评价主体为学生、家长、小组成员及任课教师。

  积分评价分班级团队积分、小组激励积分和个人奖励积分三种形式,按不同的评价对象和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班级团队积分是以班级体中所有成员的表现为评价对象,创建整体发展环境为载体的捆绑式班级管理和学生发展评价,班级团队积分同时也是班集体成员每个学生的积分。

  小组激励积分是以学生评价小组为单位,按照班级学习、活动小组中每个学生的表现,对小组进行积分,小组积分同时也是组内每个成员的积分。

  个人奖励积分是以个性特长发展为主,对学生个人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各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给予的奖励性积分。以学生全面发展各项素质表现所获的各类等级、奖励证书为依据。

  三、评价的操作办法

  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制定“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表”,设计评价维度及分值,依据表现付分确定等级。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等级评价一月评一次,一月一公示,每学期认定两次。实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其中自评等级是由学生与家长研究讨论后给出。权重分别为学生自评30%、学生互评40%、教师评价30%。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积分评价实行与学校对班级管理进行捆绑式评价,班级在学校管理中获得的积分即班级每个学生的积分。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积还包括小组激励积分,目的在于着眼学生的日常表现,对学生的进步进行及时的评价和鼓励,把评价贯穿于成长过程的每一天。评价内容可包涵日常行为习惯、关心集体、交流合作、社会公德、家庭表现等多方面。

  各班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最终价等级还要参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各班分配的各等级比例。

  2、学生科学文化素质评价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等级评价,依据学习素养评价表进行评价等级。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积分评价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小组合作学习积分,学生以课堂活动小组为单位,依据组内每名学生的表现对小组积分,小组的积分也是组内每个学生的积分,学生和课堂活动表现由上课教师、班级值班班干部负责记载,全体同学进行监督。二是激励性积分,包括试卷书写积分、进步积分、创新思维积分等。

  学生学业成绩以分数形式独立体现。

  3、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评价

  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等级评价按评价表付分确定等级。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积分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由任课教师或学校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按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计算出得分。

  4、学生审美与表现素质

  学生审美与表现素质等级评价按评价付分确定等级。

  积分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专项考试,每学期一次,转化为积分。

  5、学生实践与操作素质

  研究性学习按学习小组评价表进行评价等级。

  社会实践活动按活动记录划分等级。

  理、化、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按开设课程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专项考试,转化为等级。

  6、个人奖励积分

  个人奖励积分主要是对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突出特长、单项获奖、期末评优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的等级加分,不进行累计,每学期进行一次,只取最高等级。

  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三个年级的评价结果按权重求和。初一权重40%,初二权重40%,初三权重20%每学年期末综合素质评价为全优的学生要向全校公示一周,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方可录入电子文档向上级报送。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1、成长记录袋。实证性材料收入成长记录袋。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和实证性材料,二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佳作品或成果、有质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或电脑制作的作品,科技小发明、小创造等表现学生特长和才艺的'作品和成果等。三是爱好特长获奖情况。三个方面的材料每学期每个学生只可将其中选择出每项自己认为最优秀的两个收入到记录袋中,即每学期最多有6个实证性材料。

  2、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综合评语、平时学业考试成绩组成。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用A、B、C、D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

  综合评语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查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相关原始资料记录学生以及学生的成长纪录袋等,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1、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监控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对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

  2、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3、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与初中升学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合格不许报考省示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平时学业成绩、初中升学考试成绩按3:3:4的比例折合成初中生毕业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推荐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据)

  六、评价的实施程序

  1、评价的准备

  为使评价工作在较大的范围内展开,并能按照统一的部署进行,应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程序,使评价实施活动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在制定评价细则中,要规定出评价人员的工作规范、职权范围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讨论、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综合素质评价的各种文件,广泛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目的和意义,提高他们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请评价专家讲学,普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与技术,掌握实施评价活动的方法和程序。

  2、评价的施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要做好本区域内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组织领导工作,各学校要按照上级行政部门部署,将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按计划分步骤逐一落实。各学校要做好评价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学生的评价材料要及时进行总结性整理,进行科学分类,统一编号,固定目录位置,使得档案整体化、系统化、规范化。要求每位学生根据具体评价内容和指标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成长档案袋与作品集,按照学校老师的统一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定期填写评价记录。

  3、处理评价结果

  学期末,由学生本人、班级评价小组、任课教师将过程评价的数据录入电脑程序,生成评价结果。

  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对每个班级的评价过程、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复核认可,对学生、家长和社会上对评价反映意见较大的问题和缺点,按照举报和申诉程序对提出的问题要给以合理地解决和修正,经学校评价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正式评价结果录入并上报。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5

  学生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为了使各科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以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也为了让每个学生了解自己,以改进缺点,发扬优点,使自己在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特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目的: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既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四、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

  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五、评价的具体措施: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分为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大部份。

  (一)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对学习过程及其结果的评价,并通过评价来影响学习过程。它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评价,因而它具有评价的差异性、针对性和即时性,它能及时地给学生提出改进的建议和发展方向。形成性评价主要采用几种形式:

  ①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②表现性评价;

  ③即时性评价;

  ④档案袋记录。

  1、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单元测试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本单元学习内容,主要考察对本单元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测试形成要多种多样,富有趣味性。可以用书面方式检测也可以用实践活动检测。测试形式可开卷也可闭卷。

  2、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包括对课题或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的评价;对实验操作的评价;对艺术、科技作品的设计及活动展示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可比较好地反映出学生的活动设计能力,活动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课堂观察中的即时评价

  通过课堂观察,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积极反馈,给学生以鼓励、指导和调整。教师可根据需要,关注学生突出的一、二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评价记录。这种评价可根据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评价次数因人而异,不是整齐划一的。

  课堂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学习兴趣,参与学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学习中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方法的独特性,思维的灵活性创造性,想像的丰富性;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良好的学习习惯等等。课堂评价的要素不是固定不变的,这里列举的“要素”只对教师和学生起一个导向、参考作用。

  4、档案袋记录

  通过收集反映学生发展变化的资料来表现学生成长的轨迹,学生、教师、家长对档案袋记录的内容取舍都有参与权,但以学生的意见为主。

  学习评价中档案袋的基本内容如下:

  (1)一年级新生学前情况调查表;

  (2)语文学科评价报告;

  (3)数学学科评价报告;

  (4)学生兴趣特长发展表;

  (5)考试试卷;

  (6)其它(如同学赠言,家长、教师寄语、作业评语、学期评语、自己愿意保留的作业、获奖证书等等)

  5、其它形式的评价

  (1)完成作业情况评价。在作业过程中,可实施由学生“自定目标、自我评价”的“双自”评价方法,也可实施小组互评、教师建议,教师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以评星和鼓励性语言结合起来)。这种评价对学生有一种自我约束和对作业正确与否的自我判断,这也可以让教师比较好地观察到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学生看待自我的客观性与自信度。

  (2)小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多用于对学生“作品”的欣赏和交流。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认真地分析“作品”,在这个过程中听取他人观点,欣赏他人的作品和观点,学会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议并改进自己的作品。

  (二)阶段性评价

  阶段性评价是一种总结性评价。一般在学期或学年进行,对学生的学期或学年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是一种注重学生自我发展的评价。阶段性评价一般由期末考试和实践检查两部份构成。

  (1)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较复杂的问题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探求新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策略的发散性和求异性;想力丰富程度。

  检测形式可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通常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闭卷,思品与生活、科学等开卷。

  (2)实践检测

  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科学、英语等学科既有书面检测,又有实践检测,其余学科只进行实践检测。

  实践检测的内容和形式,根据学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区别,但是应力求丰富多彩而又切合学生实际,主要有:探究性学习,调查访问,生产劳动,实际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区服务等。

  ●语文可以有口语交际,朗读,参观,访问,开展社会调查,开故事会,演课本剧,演讲比赛,办手抄报等。

  ●数学可以有计算,动手操作,调查统计,参观访问,测量,设计制作等。

  ●英语可以有唱英语歌,简单的英语会话,编演英语小品等。

  ●科学可以有实验操作,实际观察,科学试验,社会调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与生活可以有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

  ●音乐可以有唱歌,乐器演奏,打节奏或进行指挥,欣赏乐曲等。

  ●美术可以有作画,雕刻,剪纸,捏象皮泥,名画欣赏,写生等。

  ●体育主要是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

  (三)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实施要点

  1、形成性评价由学校、教师自行组织,将平时的学习表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等有所侧重地进行汇总;再和期末检测进行综合,做出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综合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学期测试的成绩的权重以1:4为宜。

  2、期末考试按照区教研室统一命题,学校统一组织并进行期末考试成绩质量分析,便于对教学质量的掌握和监控。

  3、分值计算。

  (1)学生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得分=期末检测得分×80%+学期形成性评价得分×20%

  (2)期末检测得分=期末考试分数×80%+实践检测分数×20%

  (3)学期形成性评价分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形成性评价项目和内容可根据学校、学生情况自主确定,综合评价按照多数的原则进行综合)。

  4、结果呈现。总评结果的呈现,可以有两种形式:学业成绩和综合评语。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实践创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级(90分以上为五颗星,80-90分为四颗星,70-80分为三颗星,60-70分为二颗星,60分以下为一颗星)来反映其发展水平。评定情感态度的依据主要是学习表现,评定知识技能的依据主要是单元测试和期末检测,评定实践创新的依据主要是实践活动。学业成绩可以先由学生自评,然后互评,最后由教师综合评定。

  (2)综合评语。综合性评语应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在学业上的进步,尽量发现其闪光之处,也要指出其成长过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进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学生个人进行纵向比较,不宜作横向比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应用激励性语言表述,把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融合起来,如说,今后如何如何,就会怎样怎样;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评语中既有对客现事实的陈述,又不乏主观情感的自然流露,让人民教师对学生的深切关爱,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跃然纸上。

  六、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七、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部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部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学校行政部门反映。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学校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6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实施新的评价方法,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注意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自主性原则。

  要以学生为评价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和社会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3、综合性原则。评价的内容,既要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情感态度、行为习惯、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在学习能力方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

  4、多样化原则。评价的方式力求多样化,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课内评与课外评相结合。

  5、多元化原则。评价的主体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学生、老师、家长、社会等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评价主体,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促进学生发展,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成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6、激励性原则。评价的行为要以鼓励性为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学生享受成功的愉悦,促进学生树立学习、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三、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识能力水平和学科成绩“、”身体健康水平”、“劳动技能水平”、“个性发展水平”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内容要素、等级评定等。(略)

  四、评价方法和要求

  (一)评价方法

  1、改革评价方式,扩大参评主体。

  (1)、评价方式:

  ①、阶段评价,班级周评“小标兵”和学校德育处主题活动月的“星级学生”评价;

  ②、综合评价,期末在周评小标兵和月评“星级学生”的基础上实施总评;

  ③、“新三好学生”的评选。

  (2)、扩大参与评价的主体,具体分为: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和学校少先队总评等五个方面。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要求,在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评等级。

  3.学生互评。周一班会或其它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首先分小组评价,评价小组由组长负责,小组内首先是学生自评,然后互相评价,讨论确定互评等级,组内依据自评和互评结果推举出本组“小标兵”。评价时,学生可在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中的相关单项评价栏内,分别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呈现。

  4.班级评价。班会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的基础上,由小组组长汇报本组评价结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再汇聚学生互评意见,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和家长评价,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级“小标兵”。

  5、家长参评或社区代表点评。班主任老师在周五将周评班级“小标兵”表下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父母在表内“家长评价”一栏填上评价意见,周一学生将评价表带回学校反馈给班主任老师,做为总评积累,让学生获得激励。

  6、月主题活动评价“星级学生”,由各班主任依据班级周评资料,组织本班学生讨论,充分征求学生意见,再向学校少先队推举出本班当月的校级“星级学生”,学校少先大队、德育处以及班主任共审核通过,周一学校升旗仪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将结果记入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手册,做为期末总评和评价“新三好”的重要依据。

  7、“新三好学生”的评选必须由学生自己报名,其具体条件为:首先,在校学生每学期中学生各科成绩不低于优秀等级,参加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其次,参评学生必须有家庭对其表现行为的“良好”以上的评价;同时,参评学生在本学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

  (二)评价要求

  1、评价次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应付。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终结评价为主,在学年末进行。周评班级“小标兵”,月评校级“星级学生”与期末综合评价相结合,周评班级“小标兵”和月评校级“星级学生”是期末评价的依据。

  2、评价结果。从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恰当等级,以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现,每周班级评价“小标兵”时,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分别对照各项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等次评价;期末在综合项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得出总评等次;评价均以星级形式呈现,个人自评、班级小组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点评等,均在相对应的项目栏内标出“★”,其中,家长参评与班主任评价除了用星星符号代替外,还要在最下面栏目内写上精当评语。

  3、班主任或学校评价。有针对性的填写概括性与描述性评语,客观填写评定意见。

  总之,要确实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不同层面,不同时段,不同参与主体的评价,使学校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招生与考试制度,探索学生评价机制改革,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是评价成为促进发展与提高的推动力。促进课程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基本原则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起“成人比成功重要,成长比成绩重要”的教育质量观念;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要根据其学龄特点,体现出不同的评价梯度和发展要求。既要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和的统一要求,也要切实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提升提供平台和空间。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

  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等方式组织。学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

  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

  各教育科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场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

  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

  ③关键性作品、作业;

  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

  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

  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

  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医学检查等证明;

  ⑧自我描述;

  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

  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一)初中、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

  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

  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二)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职责:

  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

  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三)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9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为主要载体,决定在我校小学生中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坚持形成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学校评价与家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与“三个快乐”办学理念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评价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共六个方面,并且按三个层次(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进行评价。

  三、评价过程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每学期填写一次,学年末综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期的评价结果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和申诉。班主任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书面结果进行妥善保管,以便学生在转学、升学等过程中随学生流动而流动。评价具体过程和方法为:

  (一)宣传与准备

  1、评价宣传

  学校每学期均应将评价各要素对学生的具体要求提前以各种形式告知学生,少先队大队部要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大力宣传评价要素,并结合评价要素修改、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学校和班级的德育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过程与目标相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各要素发展情况的教育与引导、检查、督促力度,以达到在过程中教育学生、提高素质的目的。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诉家长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方法,以赢得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手册中家长的话一栏应由家长评定签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调动家庭因素,共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积极的工作环境。

  2、人员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力量对班级评价成员进行培训,为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序地进行奠定基础。

  (二)评价方法:

  1、学期评价:学期评价是在班级评价小组共同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自评与小组同学互评,学期末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互评,学生互评前应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学低年级段的学生,班主任还应将评价要素的各种关键表现,以浅显、生动的语言进行描述、说明,以保证低段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准确性。评价按“优、良、及、待及”四个等级,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同学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保存好,作为学期末的依据。

  3、自评,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并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

  自评与互评结束后,班主任应组织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首先,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学生互评结果原则上应成为学生该次评价的结论主要依据,但评价小组若发现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由评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

  (三)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学年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学年评价结果的参考,学年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性评价。

  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认真填写在评价手册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接受和妥善处理家长和学生的相关申诉。

  四、与评价有关的政策

  在学期评价中该学期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及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待及。对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为待及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应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最后裁定。

  五、平价结果的运用

  1、在学期中各项均评为优秀的学生,在评市级、县级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的评定时优先考虑。

  2、学校对优秀的学生予以奖励。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0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根据XXX《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思想道德、研究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道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办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道、公道,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机构的组成与主要职责 1、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1)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体班主任

  (2)主要职责:

  ①委员会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实施计划的要求,开展宣传工作。

  ②制订评定的具体时间、操作程序。

  ③对整体评定工作进行协调、调控。

  ④认定本校评定小组。

  ⑤对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仲裁及上报。

  ⑥对班级评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与指导。

  ⑦对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教师评定小组

  (1)由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五人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

  3、班委会评定小组:

  (1)由班长负责,由五名学生组成,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职责:负责班级学生日常研究、表现、生活、纪律、表彰等情况记录及评价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

  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进程中可能影响或风险评定结果公道、公道的现象和行动,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五、评定内容、评价方法、等级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中提出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含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两个部分。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是所有初中学生通过研究都应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研究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是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包括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他学生自主选择的内容等三个方面。

  (二)评价办法:

  1、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严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在一年级上学期到六年级上学期,由学生本人与教师共同记录学生的成长事实,在六年级下学期,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基本素质评价中的头脑品德一级目标,按二、三级目标的评价要点进行写实性描述,其它四个一级目标按总评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现评价结果。

  A、优秀(≥9分);B、优秀(≥7分,<9分);C、基本达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本性发展评价目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教师据实填写。

  4、评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参评的学生及家长发布评定结果。

  5、如实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等级设立分派

  我校等级名额比例:A级学生不超过25%,C级学生为10%左右,其余为B级。(对于严重违背校纪校规或受处分未撤消的学生,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可定为:D级)。班级等级名额与学校相一致。

  1、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和日常表现。

  2、学生的平时成绩(所有学科)。

  3、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

  4、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

  (五)操作流程

  1、确定机构:由班主任推荐并选举产生班级教师评定小组和学生评定小组,并及时予以公布。

  2、宣传动员:召开综合素质评定主题班会以及教师动员大会,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及其紧张性,研究有关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常识,并分发“告家长书”,以便获得家长的支持。

  3、学生自评:即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150字左右)和给各个要素打分。

  4、家长评定:即家长根据子女在小学发展阶层的表现及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项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5、班委会评定:即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同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先由学生评定小组每个成员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给每个同学进行打分,再由副组长计算班委会评定的最后实际得分,评定者要签名。

  6、教师评定:即班主任教师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评价,对予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如实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安每学期做出班主任评语,其他教师评定小组成员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家长及班委会成员评定所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依据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实事求是给每位同学进行打分,评定者要签名。

  7、综合理论活动评定:综合理论活动根据成绩和学生平时参与研究性研究和社会理论的具体情况,由班主任实事求是进行填写。

  8、其他事项记录: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运动会比赛中的成绩及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获奖后,按学期填写记入其他事项记录。

  9、评定结果公示:班级评定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告诉学生本人。

  期间:

  (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评定监督小组应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工作监督小组领导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及各项工作。

  10、评价结果的审定与归档: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位学生评定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存档,供中招录取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及各种评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11、考语表述: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内容赐与学生一个综合性的考语(要体现学生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填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并签名)。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2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为确保我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标准及要求项目

  等第

  评价标准及要求

  责任人

  一、道德品质

  合格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3、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行为要符合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政教处团委不合格违反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而被学校记通报以上处分的,至今仍未撤消处分的。

  二、公民素养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

  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学校布置的各种有益的活动;

  3、对个人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1、在校期间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曾经发生不文明行为的,且在师生中产生很坏影响的;

  2、经常去营业性网吧,看不健康书籍,有不正当交往,且经多方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学习能力

  合格

  1、各考试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2、考查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3、在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县级以上等级奖的;

  4、被评为百优少年的。

  5、在各种学科比赛活动中,曾获校级以上表彰的。学部

  不合格学习成绩差,没有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

  四、交流与合作

  合格

  1、平时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为实现目标探究合作的;能约束自己行为的;

  2、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部

  不合格

  平时不与他人合作,性格孤癖,长期有自闭行为的;从不参与探究活动的。

  五、运动与健康

  合格

  热爱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水平,学习评价成绩较好,在校级以上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奖的学部体育组

  不合格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评价为较差的。

  六、审美与表现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在校内外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比赛中获奖的;

  2、其他有突出表现的。

  3、艺术课程评价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学部团委音体美组

  不合格

  没有完成艺术课程的学习,音乐和美术学科考核成绩不及格或较差的。

  三、评价组织

  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初中部教师和初中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长:成员: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四、评价工作原则

  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

  五、评价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1、资料建设。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生等级评价表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各类表彰、奖励以及处分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成长计划和成长小结;

  9)《成长的足迹》;

  10)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

  11)家长通知书;

  12)学生荣誉申评表;

  13)《学生学习成长记录》册;

  14)其它有效材料。

  2、评价程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材料如实填写于相应记录中,并将材料放入成长档案袋。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

  2)学生互评:学生所在小组的每一个成员参与,集体形成评价结果。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

  4)结果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学生互评占20分,教师评价占30分,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占50分。学生自评不纳入结果合成,无统一考查的等级评价,学生互评占40分,教师评价占60分。

  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七年级评价结果占30%,八年级评价结果占30%,九年级评价结果占40%。

  5)结果审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负责解释。

  6)反馈与公示:各班级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家长,评定等级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7)监察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也可直接向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学校负责调查与处理。学校在接到投诉后1周内作出答复。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和请求复议;

  8)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降低标准,以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六、呈现与使用

  1、评价结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1)综合性评语:学生自我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2)评价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须的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对符合直接认定为A等级条件的,必须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

  3)等级比例: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以学校为单位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占实际参加测评人数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2)作为学校评估和监控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

  3)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4)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3、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1、全体师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签订诚信责任状。

  2、如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综合素质评价一、二项等第均为“不合格”。

  3、如老师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将与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挂钩。

  以上细则未尽事宜,待后完善,解释权归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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