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讲理(此处不考虑“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种情况),就要了解点逻辑学。
一、 概念
其实,理科学起来难,就难在对概念的理解和掌握。语文也讲概念,不过不是理科那种讲法。
诸位其实很早就接触到了所谓“概念”。比如,语文里讲的“名词”,就是逻辑学里的“概念”。只要记住,“名词”即是“概念”,“概念”即是“名词”。比如:孔子、北京、泰山、石头等等。这些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就是概念。
习惯于先思考概念,是思维成熟的标志。(其实,生活中我们聊天争论,处处都用到概念,只是没有明确罢了)那么,一个准确的概念,是如何得来的呢?简言之,要经过“下定义”这道工序。该如何下定义呢?有一个公式:目=差+纲。下面我们举个例子。比如:人是理性的动物。这里的“人”就是“目”,“动物”就是“纲”,“理性”就是“差”。通俗一点,“目”是个小类,“纲”是个大类,“差”是用来区分大类中的各个小类的。(有点数学里集合的意思吧)
用图形来表示:
所以说,下定义分两步。第一步,先把要界定的事物(小类)放在一个大类里;第二步,找出它与其他小类的区别。注意:下定义时,用“差”要恰当。不可以太宽,也不可太窄。比如:人是会打篮球的动物。(太窄)人是会死的动物。(太宽)如何避免以上问题呢?这就要把握所界定事物的本质或根本特性。比如:人是会打球的动物。“会打球”就不是“人”的“本质”。三角形是三个内角和等于180°的图形。“三个内角和等于180°”就不是“三角形”的“根本特性”。是由根本特性推导出来的,引申出来的。此外,需要明白,一个概念的提出,是通过很多次下定义才得来的。需要不断完善,因为只有多思考才可能找到事物的本质。
此外,下定义还有其他形式。有时候就要用到“排除描述法”这种形式。
假设我们不清楚“教养”一词的真正含义,但又不是一无所知,就可以这样描述:
什么是教养?不很清楚。但我知道,教养一定和人的地位、财富、权力、知识、种族、肤色、信仰、性别、职业等无关。
当你这样尽可能排除所有的次要属性后,也就接近了“教养”一词的本质,即“精神和心灵的完善”。
张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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