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07 10:45:00 佩莹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考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xx公司基础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现代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紧紧围绕xx公司的发展目标,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根据xx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指企业在既定战略目标下,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对员工过去的工作行为及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作为岗位人员业绩优劣的评判依据,并对员工将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产生正面引导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考核目的

  (一)通过目标逐级分解和考核,促进xx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通过考核合理计酬,提高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三)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

  (四)通过考核规范工作流程,提高xx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五)通过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态度、能力和素质,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水平,从而有效提升xx公司的整体绩效和整体员工素质。

  第五条考核原则

  (一)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多角度考核;

  (四)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六条考核用途

  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二)薪酬等级的调整;

  (三)岗位晋升及调整;

  (四)员工培训安排;

  (五)先进评比。

  具体实施方法参照《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七条考核对象分类

  考核对象共分四类: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基层管理者、基层员工。

  第八条考核周期

  根据考核对象的不同,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与项目周期型考核。

  (一)月度考核于每月1-5日内完成上月考核,其考核指标主要来源于岗位职责、分解到岗位的月度目标要求;

  (二)季度考核于每季度1-10日内完成上季度考核,考核指标主要来源于岗位职责、分解到岗位的季度目标要求;

  (三)年度考核于每年元月25日前完成上年度考核,考核指标主要来源于年度战略规划;

  (四)项目周期型考核以项目节点为周期,于下节点开始的1-5日内完成上节点考核,考核指标主要来源于项目阶段性目标要求。

  第九条绩效考核方法

  xx公司绩效考核方法以KPI关键业绩指标为主,利用BSC平衡计分卡的四个维度提取KPI考核指标,结合年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性绩效考核。

  第十条绩效考核工具

  (一)月度考核工具为月度绩效考核表,各岗位均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月度绩效考核表格;

  (二)季度考核工具有两种,即分子公司总经理以竞争力排名为主要考核工具,其他参加季度考核的人员以季度绩效考核表格为主;

  (三)年度考核工具有两种,即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表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其他人员的全年考核为其各月度绩效考核评分的平均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

  (四)项目团队的考核工具为项目节点的绩效考核表格。

  第十一条考核维度

  考核维度是考核对象考核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包括业绩维度、品行维度。

  (一)业绩维度:指被考核人员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考核范围包括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指标、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下属的管理、人员培养和工作指导的绩效。

  (二)品行维度:即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品行进行考核,考核范围为对岗位任职者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情况的考核。

  不同层级的岗位业绩维度与品行维度占比如下表所示:

  第十二条考核主体

  考核主体分为直接上级评分与自评两种,其中直接上级评分权重占比85%,自评打分权重占比15%;

  考核顺序为先自我评分,再由直接上级评分,从公司高层起由上至下逐级完成评分过程。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评分与权重

  考核表中所有的指标均需量化,对于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考核指标,考核表中业绩指标与行为指标满分均为100分,按各指标对公司的贡献程度进行权重分配。

  权重表示单个考核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相对重要程度,权重总分为100%,岗位的考核指标权重相加不得高于或低于100%。

  第十四条能力考核

  年度考核是一种综合性的考核,为全方位考核员工,更好地选拔和任用,在年度考核时可增加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人员考核指标:

  (一)人际交往能力

  (二)影响力

  (三)领导能力

  (四)沟通能力

  (五)判断和决策能力

  (六)计划和执行能力

  (七)知识学习能力

  一般人员能力考核指标:

  (一)沟通理解能力

  (二)计划和执行能力

  (三)专业技能

  (四)知识学习能力

  第十五条考核指标的设立

  (一)考核指标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计划、部门重点、年度计划等,由上下级之间共同协商,形成考核表,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的.更改需经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级商定,并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生效。如有争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最终裁决权;

  (三)业绩考核指标的数量依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岗位而定,基层岗位一般3-7个,中层岗位一般7-11个,高层岗位一般11-14个;

  (四)业绩考核指标的制定应结合岗位自身职责与公司各层级目标,选择考核周期内的工作重点或岗位职责中的关键性工作作为考核指标。

  第十六条考核指标设立的要求

  (一)重要性:项目不宜过多,选择考核周期内的工作重点或岗位职责中的关键性工作作为考核指标;

  (二)挑战性:考核标准的制定应力求接近实际,以使目标可以达到,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三)一致性:各层级目标应保持一致,下一级目标要以分解、保证上一级目标的实现为基础;

  (四)民主性:考核指标的制定应由上下级人员共同商定,而不单单由上级指定。

  第十七条提取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则

  (一)具体的:绩效指标要切中特定的工作目标,不是笼统的而是应该适度细化,并且随情境变化而发生变化。

  (二)可度量的:绩效指标需具备量化基础,其指标可通过数据化或阶段性的标准进行测量,不可量化的主观因素指标不能作为考核指标。

  (三)可实现的:绩效指标的设置应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切忌将目标设置过高或过低,从而失去设立考核指标的意义。

  (四)现实的:绩效指标是实实在在的,是可以证明和观察得到的,是现实的而不是假设的。

  (五)有时限的:绩效指标中要使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即设定完成这些绩效指标的期限。

  第十八条考核记录

  考核周期开始前,由被考核者上级向被考核人说明本次考核周期内的考核维度、指标和权重,相互认可后进入考核周期。同时,由被考核人上级建立日常考核记录,将考核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考核打分的依据,同时作为考核结果反馈和考核申诉处理的依据。

  第十九条考核实施流程

  考核具体实施全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2-1:绩效考核全流程图

  (一)公司全员开展各岗位工作分析;

  (二)人力资源部、各部门负责人从各岗位工作分析、战略规划等指标来源中提取绩效考核指标与行为考核指标,形成考核指标库;

  (三)从考核指标库中选取下一考核周期的关键绩效指标,并对指标进行量化、赋予各项权重;

  (四)从行为考核指标库中选取各岗位关键行为,进行量化分解,并赋予权重;

  (五)形成考核表,公司全员由上至下进行考核前面谈,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内容达成共识;

  (六)进入考核周期,由考核者记录被考核者关键指标数据,作为考核评分依据;对考核期内的员工行为、业绩情况进行指导,并对设置不当的指标经上报后进行必要修订;

  (七)考核周期结束五日内,各级考核主体进行由上至下的逐级考核评分(包括自评、上级评定);

  (八)直接上级对直接下级进行考核结果面谈,下级人员对上级进行述职;

  (九)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核结果,计算结果并汇总公布;

  (十)人力资源部进行绩效考核实施培训,各部门进行绩效改进计划。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将考核结果整理归档,根据个人得分系数与部门得分系数计算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年底奖金。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二十一条xx公司全体员工(除分子公司总经理)均需进行月度考核。

  第二十二条月度考核由考核主体由上至下逐级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该月绩效工资的依据,同时,作为年度考核、岗位工资等级调整的基础数据。

  第二十三条月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每月1-5日对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过程中依据考核表逐级管理、逐级考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辅助监督,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

  第二十四条每月26-28日各部门负责人确定被考核人下一月度的考核内容,形成绩效考核表并向岗位任职者正式公布,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对于月度病、事假超过10天的员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不参与当月绩效考核。病假员工月度工资累计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二十六条月度考核详细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3-1:月度考核流程图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二十七条年度考核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十八条每年元月16-20日同步开展各级人员能力考核,元月2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的统计分析工作。

  下一年度计划的制定于12月10日启动,12月25日前完成。各部门于12月10日提交下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分解执行。

  第二十九条个人年度考核

  (一)个人年度综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计算年底奖金的依据,主要是对员工本年度业绩指标、品行指标、能力指标进行全面综合考核。业绩指标、品行指标考核不再单独进行(高层管理岗位除外),以全年月度考核为基础,结合年度能力考评,得出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

  年度综合考核对员工的长期发展和能力的长期表现进行评价,作为晋升、岗位调动以及培训的依据;能力考核占年度考核总比重的20%。

  (二)对在xx公司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员工,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视为良。

  第三十条个人年度考核方法

  个人年度考核针对不同人群,有两种考核办法:

  (一)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岗位

  个人年度考核为全年各月考核平均得分+能力考核得分,其中月考核平均得分所占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的权重为80%,能力考核得分占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的权重为2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每月绩效考核得分)/12个月×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二)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参加年度考核的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对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表、能力考核表进行评分,无需再对月度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员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年度绩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参加年度考核的高管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对有关能力指标进行评分。年度考核评定于每年度元月20日前完成,并汇总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年度奖金发放、人员调岗调薪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用途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主要作为职务升降、工资等级升降、年终奖金发放、培训等工作的依据。对于薪酬的具体影响参见《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依据考核结果的不同,xx公司做出不同的奖惩决定,一般有以下几类:

  (一)职务升降

  绩效优异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年度考核为“优秀”及以上的员工,列为人才梯队的后备人选及职务晋升候选对象。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合格”的员工由上级领导决定是否给予岗位调整直至待岗处理;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员工将被待岗处理、连续两年考核为“差”的员工将被辞退处理。

  (二)工资等级升降

  工资等级升降结合业绩考核、品行考核、目标实现度、忠诚度、职业化及岗位特殊要求等,由员工主动申请,报直属上级和人力资源部,经审批通过后予以调整。

  具体详见《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三)培训

  针对考核成绩,xx公司提供不同的培训。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及以上的员工,优先列为深造培训的对象。考核为“合格”、“差”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联合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针对性强化培训,帮助员工改善绩效。

  第五章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二条高管人员构成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指企业内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岗位人员,一般为总监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如营销总监(CSO)、行政总监(COO)、财务总监(CFO)、人力总监(CHO)、技术总监(CTO)、副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CEO)、董事长等岗位。

  第三十三条考核指标类型

  高管人员的考核主要有两类指标:目标类指标和职能类指标。目标类指标与公司整体目标实现挂钩,职能类指标与该岗位日常职能工作挂钩。

  第三十四条绩效考核周期

  高管人员的考核周期分两种:

  (一)目标类指标的考核周期一般以季度、半年度、年度为主

  (二)职能类指标的考核周期一般以月度为主

  对于技术研发类高管人员,也可按技术研发的阶段性成果作为考核周期。

  第三十五条绩效考核方法

  (一)月度考核

  1.依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分解各月考核重点,直属上级于每月26-28日制定次月绩效考核表格,经双方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2.每月1-5日完成考核主体的评分过程,其具体考核流程同《第三章月度考核》;

  3.月度考核指标主要以其岗位职能指标、分解至各月的阶段性目标成果为主,其结果与月度绩效工资关联;

  4.月度考核的顺序:自评——〉上级或薪酬绩效委员会评分——〉为下级岗位人员评分;

  5.对考核过程中的指标进行评定,发现不当指标时由薪酬绩效委员会做出适当修订;

  6.月度考核不适用于分子公司总经理。

  (二)年度考核

  1.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下年度战略规划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至各高管岗位;

  2.每年12月20日前,各高管岗位人员与集团总经理签订下年度目标责任书,约定考核指标范围;

  3.每年元月16-20日,高管人员及直属上级完成年度考核的自评与上级评分,并完成其能力指标考评;

  4.每年元月20日直属上级完成对高管人员的绩效结果面谈,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奖金发放、人员调岗调薪的依据;

  5.年度考核指标主要以目标性指标达成、目标责任书为主,其结果与奖金、分红挂钩;

  6.年度考核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得分=年度绩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7.对考核过程中的指标进行评定,发现不当指标时由薪酬绩效委员会做出适当修订;

  8.年度考核适用于所有高管人员、分子公司总经理。

  (三)竞争力排名考核

  1.竞争力排名考核适用于所有分子公司总经理;

  2.采用竞争力排名的方法进行各关键指标的考核,考核周期以季度、年度为主;

  3.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下年度战略规划目标,集团总经理于12月20日前与各分子公司总经理签订下年度目标责任书;

  4.每年12月30日前,集团董事会根据战略目标,制定分子公司总经理竞争力排名各项指标,包括:销售额、销销比指标、团队打造、利润率等,形成竞争力排名考核表及奖惩措施,并向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公布实施;

  5.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由集团总部进行各分子公司业绩统计,填写竞争力排名表的各项指标数据,并向全员公布排名结果;

  6.对排名前三名与后三名的分子公司总经理进行奖惩办法;

  7.年度竞争力排名结果于每年元月20日前计算并公布,并执行年度排名奖惩措施;

  8.竞争力排名与年度绩效考核并行。

  第三十六条考核结果应用

  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主,其考核结果一般用于奖金与分红的发放、下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指标参考、升降级参考、薪酬的调整等。

  第六章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构成

  中层管理者指处于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之间的中间层次的管理人员,一般以各部门经理级人员、生产车间负责人为主。

  第三十八条考核指标类型

  中层管理岗位的考核主要以BSC(平衡记分卡)指标为主,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利用BSC考核工具,从财务、顾客、内部流程、学习与创新这四个方面对各岗位提取考核指标。

  (一)财务方面:指标包括传统的财务指标,如销售额、利润额、资产利用率等;

  (二)顾客方面:指标包括送货准时率、顾客满意度、产品退货率、合同取消数等;

  (三)内部流程方面:指标包括生产率、生产周期、成本、新品开发速度、工作流程改进等;

  (四)学习和创新方面:指标包括参加培训并考试通关、培养储备干部人数、专利创造次数等。

  第三十九条中层管理岗位考核周期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周期一般分月度、年度两种,月度以考核岗位职责、月度目标达成指标为主;年度以月度考核的平均分为主,兼顾年度能力测评。

  第四十条考核方法

  月度与年度考核方法与《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中层管理人员在完成自身考核评分后,需对下级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第四十一条考核结果应用

  月度考核结果主要用于:

  (一)突出中层管理人员工作重点,指导中层管理者的工作方向,避免战略目标实现的偏差;

  (二)人员调岗调薪的依据;

  (三)培训内容选择的来源之一;

  (四)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数据。

  第七章基层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四十二条基层岗位组成

  基层岗位主要包括部门主管及以下基层管理人员、基层员工。

  第四十三条考核指标类型

  基层人员考核的指标类型以目标指标为主,依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作为评价员工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考核周期

  基层人员的考核周期以月度为主,其指标主要以岗位职责、当月目标性指标为主;年度进行各月度考核结果汇总,与年度能力考核结果一同构成年度综合考核。

  第四十五条考核方法

  基层人员考核方法只有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两种,其具体方法与《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

  第四十六条考核结果应用

  基层人员考核结果主要应用于:

  (一)员工岗位薪酬等级的调整;

  (二)人员调级调岗的依据;

  (三)制定针对性培训内容的来源;

  (四)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数据。

  第八章考核组织与申诉处理

  第四十七条考核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xx公司考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主要部门(门店)负责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组成,承担以下职责:

  1.考核制度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审批;

  2.各考核周期结束后考核结果的评议与审批;

  3.员工工资的调整和考核等级比例的确定;

  4.员工考核申诉的受理与最终处理。

  (二)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执行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

  1.对考核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培训和指导;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形成考核总结报告;

  4.协调、处理各级人员关于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

  5.对月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考核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与处罚;

  6.为员工建立考核档案,作为薪酬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动、培训、奖惩等的依据;

  7.规范化管理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库,并定期更新;

  8.对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议。

  (三)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帮助本部门员工制定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并制定下属的考核表;

  2.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和等级评定;

  3.负责根据考核结果帮助员工制定改进计划。

  第四十八条考核申诉提交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第四十九条申诉受理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机构。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一般申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协调,提出建议;重大申诉事项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受理。

  如果暂未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则由人力资源部代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由总经理直接负责。

  第五十条申诉受理

  (一)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二)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调、沟通。不能协调的,人力资源部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处理。

  (三)申诉处理答复: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申请书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申诉人;人力资源部不能解决的申诉,应及时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处理,并将进展情况告知申诉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处理记录后,一周内必须就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

  (四)详细流程如下图所示:《申诉流程图》。

  图8-1:申诉流程图

  表8-2:员工考核申诉表

  员工考核申诉表

  表8-3:员工考核申诉处理记录表

  员工考核申诉处理记录表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绩效考核过程文件(含考核评分表、统计表)应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反馈到个人,不予公布。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实施后,原有考核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如另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2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定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员工,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两部分:

  ◆基本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所在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

  ◆关键绩效考核:考核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行为的具体工作内容;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00分,各项考核标准具体分值详见绩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项目经理直接由公司进行考评,包括基本绩效考核和关键绩效考核;

  2、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绩效考核由项目经理考评,关键绩效考核由公司对应部门进行考评;

  3、各级考核人必须严格执行考评程序;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 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第八条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情况。

  水利部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用于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申请受理、培训考试、岗位登记、考核审查、信息查询和系统管理等。水利部负责考核的企业须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参照水利部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管理系统”,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

  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申请、证书延期与变更等事项由施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具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接受个人申请。施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施工企业申请考核,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信息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申请函;

  (二)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个人考核申请表及考核申请汇总表(见附录1、附录2);

  (四)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并附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第十一条 能力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二)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

  第十二条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申报企业予以补充。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知识考试由有考核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具体组织。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十四条 申请人知识考试合格,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按照考核管理权限在20日内核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五条 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3年。施工企业应于有效期截止日前5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延期的`考核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考核合格证书失效或已经过2次延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一个有效期内,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发证机关应及时对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建档、备案。

  第十七条 申请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由施工企业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延期申请函;

  (二)个人延期申请表及延期申请汇总表(见附录3、附录4);

  (三)个人参加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和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证明;

  (四)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处罚、通报文件等。

  第十八条 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本人受到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通报批评的;

  (二)未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未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的;

  (三)项目负责人年满65周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满60周岁的。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因所在施工企业名称、施工企业资质、个人信息改变等原因需要更换证书或补办证书的,应由所在企业向发证机关提出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

  (一)施工企业名称变更

  因施工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2.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新的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4.原考核合格证书。

  (二)施工企业资质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 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2.施工企业资质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三)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 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2.变更信息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四)个人工作单位调动

  个人工作单位调动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新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附录 6);

  2.原企业解聘证明文件、新企业聘用或者任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污损

  考核合格证书污损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污损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2.原考核合格证书。

  (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

  考核合格证书遗失需要补办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遗失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2.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应由申请人所在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申请人应在省级媒体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

  第三章 证书管理

  第二十条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及专用钢印。

  第二十一条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统一的编号规则。

  水利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水安+管理类别代号+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水安+管理类别代号+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其中,管理类别代号分为a(企业主要负责人)、b(项目负责人)、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

  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准予延期的,由原发证机关在考核合格证书上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因信息变更和证书污损换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不变,证书编号不变,原证书收回。因遗失补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更新,其他信息不变。

  第二十四条 施工企业应当加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登记和离岗核销管理。

  对由水利部负责考核的施工企业,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在“管理系统”中将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上岗登记。工程结束后或上述两类人员离岗时,应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评价并核销。从业记录将作为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岗位登记情况以及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信息管理和公开工作。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及时收回证书并重新考核: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在施工各项活动中伪造、仿冒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吊销安全生产合格证书,2年内不得重考,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情况等。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水建管[20xx]168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xx]77号)同时废止。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4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务:本季度内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评的工作不超过3个,由任务布置者进行考评;

  (2)、岗位工作: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由直接上级进行考评;

  (3)、工作态度: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80分,重要任务满分90分,岗位工作、工作态度分别为45分。对于没有重要任务项的岗位,原则上其他两项的分数乘以200%为总分。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员工对岗位工作和工作态度部分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

  3、直接上级一般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5、具体考评步骤在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五、保密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六、其他事项

  1、公司的绩效考评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2、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原则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进行;

  3、考评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评工作前要参加考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4、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在本制度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制定。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5

  全目标:

  1. 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2. 无轻伤事故

  3. 岗位粉尘合格率≥90%

  4. 岗位噪音合格率≥85%

  5. 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绩效考核制度:

  一、个体劳动防护

  1、 工作服、劳保鞋穿戴不齐全或未执行“三紧”要求。(扣4分)

  2、 安全帽佩戴不合规定(破损变形、不系带子、坐安全帽、发辫外露或披发)。(扣4分)

  3、 特殊作业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扣4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

  1、 酒后上班。(扣8分)

  2、 班中饮酒。(扣10分)

  3、 在禁火区吸烟。(扣8分)

  4、 在普通岗位吸烟或流动吸烟。(扣4分)

  5、 擅自不参加安全活动。(扣4分)

  6、 不服从车间安全工作的安排和指挥。(扣8分)

  7、 上班不携带《安全计分手册》,特殊工种不携带特种作业证。(扣4分)

  8、 违章时,拒绝出示《安全计分手册》。(扣8分)

  9、 辱骂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8分)

  10、 报复、殴打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10分)

  11、 一人或多人违章,对在场管理人员扣10分,对相关违章人员按相应标准 >标准扣分。

  三、违章行为

  1、 上岗作业前、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扣4分)

  2、 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扣8分)

  3、 现场内的'危险场所无警示标志。(扣4分)

  4、 现场作业区内孔、洞、沟无挡板、盖板。(扣4分)

  5、 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扣48分)

  6、 电气设备检修未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扣4分)

  7、 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时不断电停机的。(扣8分)

  8、 单人检修,无人监护。(扣8分)

  9、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扣8分)

  10、 高空作业上下爬梯时,手中拿有物件。(扣4分)

  11、 高空作业递送工具、材料、设备零件及拆除物上下抛掷。(扣4分)

  12、 在动火区内动火未办理许可证。(扣4分)

  13、 动火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扣4分)

  14、 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扣4分)

  15、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足5米。(扣4分)

  16、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不足10米。(扣4分)

  17、 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扣8分)

  18、 设备内作业无人监护的。(扣8分)

  19、 设备内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的。(扣4分)

  20、 设备内焊接(切割)作业,动焊人员离开时,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扣4分)

  21、 设备内照明电源或工作行灯未使用安全电压或灯具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2、 损坏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扣4分)

  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向车间反映,继续操作,或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6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一)违反《卫生制度》、《例会制度》《财务制度》条款之一者; (二)不按规定办理相关广告发布、审查手续者;

  (三)凡在上班时间通讯不畅(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无法联系者

  (四)设计完成后不及时通知客户看稿定稿者; (五)设计方案传给客户后不及时跟单者; (六)客户定稿后不及时把工作移交下一环节者;

  (七)相关责任人不及时上报材料库存导致误工、影响业务进度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元的罚款:

  1、违反《设计、工具、车辆和材料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质量制度》和《工作制度》的;

  2、管理人员安排严重不合理,产生较大人工浪费的;

  3、工程部负责人为了顾及情绪,故意多带作业人数者;

  4、忘记客户或公司交待的工作;

  5、工程部远距离安装作业忘记带材料、工具或其它因准备不充分耽误工作时间影响工作效率的(包括出门不检查油箱导致半路没油的)

  6、业务登记不清楚,结账时出现漏单、单据丢失或业务参数不清导致无法收回业务款时由主要经办人或有过错环节当事人负责把业务款收回并罚款50元;

  7、合同管理人员未及时关注合同信息,导致公司违约或不能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内容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元—200元的罚款:

  1、不服从上级管理的'、顶撞上级;自身原因被公司责罚时拒不认错者,闹情绪者;消极怠工,言语冷漠、态度生硬的;

  2、离岗后留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3、发生和传播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者言论的;

  4、拒接电话、粗暴挂断通话、故意设置致电话无法接通者;

  5、对待客户态度恶劣或因个人失误造成公司客户流失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除赔偿公司损失外,无条件解聘辞退,扣除所有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同时处以20倍以上罚款,并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股东如有下列行为者,除按上述惩罚外另处以取消其股东资格和权利,其股份资本以赔偿和罚款的形式转为公司资产;

  1、未能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的长时间旷工者或强行辞职者;

  2、故意浪费材料、损坏工具的、破坏设备者;

  3、偷盗公司财产的或利用公司材料和工具谋取私利的;

  4、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的;

  5、同事间打架斗殴或在外惹事生非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者;

  6、泄露公司或客户商业机密,转移公司客户的;离职后将公司的商业机密或图纸等私自转让或泄露给同行或其它公司的;

  7、营私舞弊、虚报账目、贪污挪用、收受客户和合作单位贿赂,损公肥私者;

  五、考勤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5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5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20元;

  3、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除按规定扣除请假时段的工资外另罚款20元;

  4、打电话、发短信或qq留言请事假者,除按规定扣除请假时段的工资外另罚款20元;

  5、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罚款;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辞退处理:

  (1)单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以上;

  (2)单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8次以上;

  (3)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8天;

  六、有直接经济损失或对公司形象有较大负面影响的,按业务金额的10%进行惩罚,最高惩1000元封顶。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第一条在确认晋升与提薪资格时,必须依据基于考核标准表的考评结果。另外,晋升提薪资格认定工作能够与普通提薪资格认定工作分开进行。

  第二条考核标准表分为以下三种:

  1、态度考核标准表。包括四项要素,即服从性、协作性、积极性和职责感。评分方式分两种情景,用于晋升目的时,采用五级评分;用于提薪时采用三级评分;

  2、本事考核标准表。包括四项评价要素,即各种综合能力、知识(业月知识和基本常识)、体力、技能。同样,评分办法分两种情景,用于晋升时五级评分;用于提薪时,三级评分;

  3、业绩考核标准表。由考核标准表具体规定细则和要求。评分办法也差分两种,用于晋升,五级评分;用于提薪,三级评分。

  第三条考核标准(评价要素)与评分示范(具体资料见表346)。

  (二)态度考核标准

  第四条态度考核资料

  1、服从性

  (1)是否理解并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的情景;

  (3)发型、服饰等仪表是否干净整洁;

  (4)与他人的言谈举止是否富有礼节;

  (5)是否注意收拾和挺理工作场所;

  (6)工作是否有效串;

  (7)有无因其言行,破坏了现场的风气和纪律以及扰乱秩序的情景;

  2、协作性

  (1)是否能够立足全局,把握各部门(各职务)之间的关系,并且根据情景进行进取而妥善合作;

  (2)是否能够立足本职工作,并跨越本职工作的范围,求得上司、同事及其他部门的通力协作;

  (3)是否能够帮忙领导改善工作环境,创造便于工作的场所;

  (4)是否能够上下沟通,在提高团队士气中发挥作用;

  (5)是否能够帮忙上司、同事和他人完成工作;

  (6)能否与上司及同事和睦共事;

  3、积极性

  (1)是否具有不满足于现状、进取奋进的精神;

  (2)是否具有改善和改善工作的热情;

  (3)是否具有增加工作量、提高工作质量的愿望;

  (4)是否具有排除万难、争取成功的干劲;

  (5)是否具有在集会和会议上争取发言的勇气;

  4、职责性

  (1)是否明确自己有职责经常检验下属的工作情景和工作的结果;

  (2)对于下属的失误是否能够从中找出自己应负的职责;

  (3)是否能够善始善终地完成本职工作;

  (4)遇到工作中的失误时,是否向其他部门推卸职责;

  (5)在理解上司全权委托交办的工作任务时能否让上司放心。

  第五条态度考核评分标准

  1.服从性

  (1)遵守规章制度,并能规劝他人,作好表率;

  不理解且不打算理解规章制度,甚至有违反制度的行为;

  (2)考核观察期内全勤,1年以上为全勤;

  一月缺勤3次以上,考核观察期内15次以上,无故缺勤1次以上;

  (3)注意仪表,坚持服饰整洁和办公场所干净;

  蓬头垢面,不修边幅;

  (4)说话办事干脆利落,言谈举止大方;

  说话吞吞吐吐,办事拖拖拉拉,令人不快,出言不逊,说话草率;

  (5)踏实,有始有终;

  马虎,吊儿郎当;

  (6)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深得要领,紧凑,不窝工、不浪费;

  懒懒散散,窝工、闲聊、打瞌睡,磨磨蹭蹭;

  (7)弥补他人疏忽不周之处,在特别情景下善于提出忠告;

  感情用事,妨碍他人正常工作;

  2、协作性

  (1)利用工作之余,帮忙别人赶上进度;

  只研究本职工作,对其他部门工作不闻不问;

  (2)充分理解上司的意图,主动为上司分担职责,进取弥补人际关系或工作方面的缺陷;

  消极排他,牢骚满腹,不安于辅助性工作;

  (3)充分理解群体目标,乐意为群体目标的实现做贡献;

  擅长与他人合作共事;以自己为中心;

  (4)不惜牺牲自己,通力合作;

  不推不动,但求自己方便、舒适;

  3、积极性

  (1)不知疲倦,一往无前;

  安于现状,维持现状;

  (2)不求一步登天到达目标,但求持之以恒,孜孜不倦,不断进取,积少成多,积小成大;

  改善和改善工作的提案,每月1次以上;一遇到问题和困难,就垂头丧气,不出成果;长时光内也拿不出一份提案;

  (3)求知欲极强,并能把得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弥补自己工作中的短处;

  永不满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沉湎于过去的'成绩,以至于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工作;

  (4)勇于挑战,不畏困难,为实现目标竭尽全力;

  不管怎样督促,也不上进工作,工作挑挑拣拣,避难就易;

  (5)言谈举止充满热情,言简意赅,发人深省;

  只听不说,不提问,不发表意见;

  4、职责性

  (1)清楚了解下属的工作质量,并对下属的本事和工作情景作出适当的评价与指示;

  不了解下属的工作质量,对下属的工作能力和情景不能做出适当评价;

  (2)能够找出失误和失败的客观原因;

  不能找出失误和失败的客观原因;

  (3)在工作进行过程中,明白工作的结果和结束状态、明确果断把握工作的阶段性;

  在工作进行中,不能明白工作的结果和结束状态,把握不了工作的阶段性。

  (三)业绩考核标准

  第六条本公司业绩考核须依据职务标准表进行,各部门须根据自身情景制作合理的职务标准表,其具体资料和格式如以下范例所示:

  第七条本事考核所包括的主要考核项目有:知识、技能、表达本事、理解本事、创造本事、确定本事、策划本事、协调本事、领导本事等,其考核标准应按不一样岗位、不一样职务的具体要求而订立。

  十四、公司年终奖考核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并了解、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督促工作及改善其工作为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1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如附件一)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第三条等级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70至75分: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第四条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扔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附件二)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x80=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第五条增减分数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

  (4)旷工1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5分)

  第六条申诉

  几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限不予受理。

  第七条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徇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公司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第八条附则

  1、各员工、职员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回到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数额,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日起执行。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8

  一、绩效考评目的

  为顺利推动公司绩效管理,明晰责任、持续不断地改进和提升公司、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各项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绩效考评原则

  1、目标责任性原则:公司采取目标管理的绩效考核模式,编制的绩效考评项目要明确具体,对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责任的轻重、业绩的高低等做出明确的界定和具体的要求。

  2、可操作性原则:制定的绩效指标应具备可操作性,要实现个人与所在部门的绩效相挂钩,以目标责任为导向,引导员工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不断优化工作效能。

  3、客观性原则:考评者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事实或工作表现为依据,对被考评者的业绩和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切忌掺杂个人感情、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4、时效性原则:各级考评者在进行考评时必须严格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考评是对考评周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考评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评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评期的业绩。

  三、绩效考评对象

  1、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

  2、个人:公司所有岗位,但不包含公司总监级以上(含)、新入职试用期员工和考评周期内因请假或因其它原因缺岗达半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四、绩效考评机构与职责、各部门分工

  1、公司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共8人):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营销总监、行政部副总监、总经办主任、生产部经理

  2、职责

  (1)组长具体职责如下:

  a)负责对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工作提出总要求,审批各部门年度目标设定、考评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并作为上一级责任人对象签订所分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

  b)负责审批直接分管部门年度目标分解及各项考评指标、评价标准的制定。

  c)审批被考评对象最终考评结果,按程序完成每月直接上级对象的考评工作;最终仲裁公司各部门及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绩效申诉的问题。

  (2)各成员具体职责如下:

  a)根据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的总要求,负责所分管部门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工作,确保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b)负责审核所分管部门设定的年度目标,审批年度目标分解及各项考评指标和评价标准的制定,并作为上一级责任人对象签订所分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

  c)按程序完成每月作为直接上级对象的考评工作,审查分管部门被考评对象考评结果汇总,最终仲裁分管部门个人绩效申诉的问题。

  3、各部门分工

  (1)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和修订工作,提供绩效考评的工具和方法,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培训工作,引导和督促各部门绩效考评工作的实施;

  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员工绩效申诉,建立绩效管理档案和进行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的分析与总结。

  (2)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年度目标的设定并与公司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根据年度目标,分解部门每月目标并执行,接受公司组织的'绩效考评管理工作,如实的申报各类考评数据;建立并完善本部门的绩效考评指标和评价标准,合理

  制定部门内部各班组、岗位的绩效考评量表并按照公司绩效考评办法执行考评工作。

  (3)员工是绩效管理的参与者,参与绩效考评量的制定,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

  对绩效考评工作的不足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绩效考评方式及流程

  考评维度设计:考评维度是对考评对象进行考评的内容。具体设计如下:

  (1)部门考评维度包括业绩目标和职能部门服务指标等两个维度。业绩目标:指根据部门职能和公司要求对各部门设定的各项考评项目;

  职能部门服务指标:指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能,需服务公司其它部门所设定的各项考评项目。

  (2)个人考评维度包括业绩目标和态度等两个维度。业绩目标:根据部门业绩目标对部门内部各岗位所设定的各项考评项目;态度维度的各项指标分为:责任心、协助性、积极性、纪律性四项。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9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事故发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公司员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综合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门。

  (1)公司对员工(业务员每两周考核一次)的考核采用每周考核方法,综合部每周将各部门考核结果公布,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2)绩效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综合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分级考核的办法:考核小组考核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下属岗位。

  4、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办法。

  5、评分标准采取3:7的办法:本人评价占30%,上级评价70%。

  6、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中层干部:

  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

  生产岗位:

  生产时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产时期:

  定量30%,定性70%

  其他岗位:

  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层干部:部门重点工作(总经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层干部会议确定的`各部门重点工作;每周考核会安排的工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因生产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数量。

  b、其他岗位:本岗位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为规范(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卫生、考勤、行为准则等软指标)。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考核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主持每月、每周考核总结会,对上月考核工作总结,布置下月各部门工作重点;每周的考核由每周六组织召开。

  2、负责考核制度的讨论、修改及监督实施。

  3、负责各部门“定量考核”的评价。

  4、负责安排各部门下周工作重点。

  四、考核标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每周工作重点不同,所以考核的标准也不相同(本部门每周考核标准不同,不同部门考核标准不同)。各部门定量考核工作目标和内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确定。 定量考核标准说明:

  (1)中层干部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组确定;各部门下属岗位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分值比例必须科学合理,结合工作重点,不得避重就轻,否则扣相关人员10分。

  (2)评分小计=上一级评分×70%+自评分30%

  (3)考核会时各部门负责人不能提出实质性工作(非日常事务性工作),则视为工作不作为,由考核会扣下周定量考核积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现产品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运转事故时(以上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部门本周定量考核积分为零。

  (5)考核会要确定各部门每周重点工作完成的指标:质量要求、数量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人等,由综合部备案。

  (6)对总经理的决定、指示或公司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情况:未执行扣30分;执行不全面,效果不明显扣10分。

  (7)下属岗位员工出现严重的工作失误或违纪行为,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影响扣10-30分。

  (8)出现办公设备事故扣10-40分。

  (9)上级考核下级时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受人际关系和感情的影响,不得有打击报复的行为。否则扣相关人员20分。做评价时参照以下判断基准:

  a、工作过程的正确性

  b、工作结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选择的正确性

  d、工作的改进和改善

  e、解决问题的能力f责任意识、个人品格。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10

  1.总则

  1.1为指引本所员工未来的发展,使每位员工获得与其职务担当能力相适应的职级和资格,并使晋升、提薪、奖励、能力开发等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协调一致,有机结合,以充分发挥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人员。

  2.考核的目的

  2.1利用在员工晋升、提薪、奖励、淘汰等方面;

  2.2利用在把握员工工作适应性及正确配置员工等方面;

  2.3利用在员工能力开发及培训等方面。

  3.考核的分类

  3.1本所员工考核分为绩效考核和项目考评,其中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

  试用考核、临时考核以及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

  3.2本所合伙人适用于年度绩效考核。

  4.考核的时间

  4.1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七月进行,除试用人员和在考核期内累计缺

  勤三个月者外,其余员工一律参加年度考核。

  4.2试用考核在试用人员转正时进行。

  4.3临时考核是因工作特殊需要时的考核。

  4.4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的`考核随同年度考核在七月进行。

  4.5项目考评系适用于参加某一约定项目超过40工时(含加班工时)的员工,在项目完成时填写。

  4.6合伙人考核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

  5.对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的要求

  5.1考核人必须用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为被考核者的年龄、性别、学历、工龄、资历等因素干扰,不为人际关系、好恶感、同情心、偏见等因素所左右.对于考核期以外的事实和业绩不

  予考虑。

  考核人应按期参加本制度规定的考核会议,详实地填写考核报告,并适当地关注被考核人将来的发展。

  考核人应及时与被考核人面谈,反馈考核结果,必要时可与被考核人商谈考

  核结果。

  5.2被考核人必须认真回顾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如实填写考核报告,及时反映对考核结果的意见。

  6.考核标准原则上按能力、绩效、态度分类,并依职务分级编制。

  7.考核方法和程序

  7.1年度考核

  7.1.1年度考核报告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共同完成,旨在对过去十二个月的工作表现进行回顾和评价,从而考虑以后的职业发展和培训需求。

  7.1.2部门主管根据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所参与的约定项目,召集与该等约定项目相关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召开考核会议,参与考核会议的成员一般应与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共同工作至少为80工时以上,或在最近三个月内考核人对被

  考核人直接委派过任务。每次的考核会议可就一人或多人进行考核。

  7.1.3部门主管应指定参与考核会议的一人为某一被考核人的考核人,考核人应在汇集考核会议意见的基础上,完成考核报告。

  7.1.4部门主管(或经理以上人员)应及时将考核情况和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并征求被考核人的意见,必要时可根据被考核人的意见修订考核报告。

  7.2试用考核和临时考核比照年度考核实施。

  7.3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

  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系由经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的下属对其进行考核,即由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对经理进行考核;项目经理、经理助理、经理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进行考核。

  本所设立首席合伙人、分所主管合伙人专用电子邮件信箱,用于收集“主管人员考核表”。

  7.4项目考评

  7.4.1项目考评采用自上而下考评和自下而上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即:

  (1)项目小组负责人与项目小组成员相互考评;

  (2)外勤主管参照项目小组成员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考核的情况对项目小组

  负责人进行考核,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进行考核;

  (3)部门主管或经理参照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的考核情况对外勤主

  管进行考核。

  考评结果应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

  7.4.2项目考评表分为a、b、c三种。

  a表适用于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由被考评人的约定项目直接主管人填写。部门主管或经理应给予必要的考评意见,或对考评表作相应的调整。

  b表适用于除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以外的人员,由被考评人的约定项目直接主管人填写,一般为项目小组负责人或外勤主管。部门主管或经理或外勤

  主管应给予必要的考评意见,或对考评表作相应的调整。

  c表适用于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由约定项目小组成员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进行考评,以及由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进行考评。考评人应与被考评

  人共同承办同一项目超过40工时,该表由考评人直接交予部门主管。

  7.4.3参与某一约定项目累计不超过40工时的人员,不需参加项目考评。但应将几个连续参与、相关的、每个累计不超过40工时的项目综合为一次项目考

  评。

  7.4.4各级项目考评人应于约定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填写“项目考评表”,部门主管或经理应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评人。

  7.5合伙人考核

  合伙人考核以自我考核为主,由被考核人撰写“述职报告”,详细阐述在考核期内的经营拓展、工作业绩、组织管理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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