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共同体考核方案常用(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研共同体考核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研共同体考核方案1
为进一步促推进名师工作坊及名师工作点工作的有效开展,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蒲城县“名师联盟”工作实施方案》(蒲教发〔20xx〕66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名师+”研修共同体工作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xx年7月上旬
二、考核内容
1.名师工作坊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件1);
2.名师工作点(个人)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件2)。
三、考核形式
1.考核工作由教研室牵头,教育局监察室、教师发展中心配合,分高中、初中、小学(学前)三个学段对名师工作坊、工作点一年来所完成的任务性活动进行考核。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走访问询等形式。由各工作坊坊主、名师个人按要求提供材料,考核人员进行赋分,最后根据赋分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相关要求:
1.各名师工作坊坊主及名师个人要高度重视,按附件1.2的`要求准备资料。工作坊(点)的过程性资料按照类别装入一个或几个档案盒,档案盒附封面(名师工作坊封面为:工作坊名称+单位名称+时间;名师工作点封面为:工作坊名称+名师个人姓名+单位名称+时间)。材料首页需附材料目录,并按考核表内容顺序进行整理。
2.名师工作坊坊主将本工作坊及坊内成员的材料统一收集整理,于20xx年6月30日集中一天上报教研室教科研组。高中生物、信息技术;初中化学、历史、生物、政治;小学英语、音乐8个工作点的资料直接上报教研室教科研组。(工作坊、工作点名单见附件3)
3.考核提供的各类材料均在20xx年9月—20xx年6月30日之间(帮扶对象获得的省市县级教学能手证书或文件只提供20xx年的赛教结果,帮扶对象名单见附件附件4)。
4.所有上报材料(含荣誉证书复印件、学校证明等)均需真实,并加盖学校公章。
5.各考核组成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不徇私情做好此项工作。
教研共同体考核方案2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6月,第一批医共体建设县运行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域医共体管理模式。
到20xx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到20xx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所有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乡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资源。综合考虑县域内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资源分布等因素,将区域内医疗资源进行整合。以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一般为1-3个)网格,每个网格建设1个以1家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医共体成员单位人、财、物全面整合,功能职责整体纳入,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共同体。医共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连续性医疗服务。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共体,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加入医共体。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
2.完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对政府或集体办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业务一体化管理;依照规划应设置村卫生室而未设置的村,逐步由医共体负责延伸服务。其他村卫生室,可按照自愿原则,鼓励纳入医共体统筹管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
3.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医共体内可依托县医院或者独立设置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中心,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统一化服务。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医共体内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影像、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二)建立县域医疗卫生管理体制。
4.形成统一高效政府办医体制。探索建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组建,相关政府部门及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5.健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制定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和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医共体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三)完善县域医疗卫生运行机制。
6.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将现有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逐步实行编制、岗位“县管乡用”,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对所需适宜人才可由医共体自主招聘。推进医共体内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实现医共体人员统筹管理。
7.促进资源集约利用。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人力资源、财务、医保和信息化等管理中心,实行医共体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管理,统筹医共体内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主动控制运营成本。加强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完善双向转诊机制。
8.加强财务管理。医共体内设专门岗位,加强医共体经济管理工作,承担医共体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逐步实现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加强医共体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9.统一医共体信息平台。推进电子病历在县域尤其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普及应用,促进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服务效率。利用“互联网+”手段,重点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加强诊断智能辅助系统建设,实现“乡检查、县诊断”,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10.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形成医共体内顺畅的转诊机制。研究制定远程医疗、日间手术、日间病房、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签约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医保报销政策,适应服务需求和服务模式转变,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11.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和动态提升医共体工资总额和薪酬水平。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医共体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可打破人员身份限制,进行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12.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要求,动态调整、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13.推进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统筹开展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在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的前提下,可实行县乡村三级统一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降低采购成本,保障供应。
(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4.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提高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县级医院诊疗科目设置,在健全一级诊疗科目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进一步加强临床及其支撑专科建设,提升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能力。通过改善设备设施、引进专业人才、加入专科联盟等措施,提升急诊、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专科能力。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
15.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基层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力度,改善基层服务条件和环境。加大对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力度,可采取巡回医疗、驻村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村级服务能力。
16.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县级医院进一步发挥县域医疗服务“龙头”作用,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乡镇卫生院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等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村卫生室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17.落实防治结合要求。由医共体负责区域内居民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工作,医共体牵头单位负总责,主动承担疾病预防工作。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性病长期照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等纳入医共体整体规划,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
18.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拓展签约服务内涵,优化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相结合的服务,优先向重点人群提供签约服务,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县级医院要加强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指导和支持,赋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提高群众签约服务利用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县域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卫生健康、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医保、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完善政策措施,制订任务清单,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改革合力。
(二)强化绩效考核。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由对单一医疗机构考核转变为对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营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等挂钩。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有益成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医共体建设相关政策,加强典型宣传,展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形成有序就医的分级诊疗格局。
教研共同体考核方案3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53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区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年度帮扶工作任务,落实《衢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衢江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调整方案>的通知》(衢江教〔20xx〕31号)和《衢江区教育局关于成立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衢江教〔20xx〕32号)要求,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具有衢江特色的教育共同体建设模式和有效运行机制,确保教育教共体取得实效,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激发办学活力、促进我区乡村教育振兴,打造衢江教育新亮点,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价对象
衢江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所有结对学校,详见《衢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衢江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调整方案>的通知》(衢江教〔20xx〕31号)。
二、考核评价目标
以“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20xx年任务完成核验标准为依据,严格按照时序完成年度结对帮扶各项任务;以过程性考核为手段,督促各教育共同体常态化运行,实现教共体内“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以结果性考核为导向,促进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切实提高结对受援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实绩。
三、考核评价原则
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实施针对性评价,注重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的综合评价、增值评价和特色评价,对教育核心校的'绩效评价以教共体(受援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为主要依据。
四、考核评价内容
考核评价以核心校与成员校在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和考核捆绑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和指标。考核指标见附件。
五、考核评价程序
考核评价工作从20xx年1月1日开始,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分自查自评、学期评价、年度总评三个步骤。
(一)自查自评:各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认真对照标准,逐项逐条对每学期教共体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打分,分别于每年6月30日、11月30日以前向区教育局提交自查自评报告。
(二)学期考评:在各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自评的基础上,区教育局组织考核评价小组,按照考核评价指标,对教共体每学期的办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打分。
(三)年度总评: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结合自评、学期考评、区教育局相关科室日常考核情况,对教共体年度办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教研共同体考核方案4
为推动学校办学共同体工作,根据《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深化“1+X”办学模式实施学校办学共同体发展的通知》(青教普〔20xx〕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每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办学共同体及成员学校
三、考核办法
教育督导室、县教体局组织的考核,按照《青神县办学共同体考核细则》(见附件)进行,结合各办学共同体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考核重点。各办学共同体牵头学校组织的考核,参照《青神县办学共同体考核细则》,结合本共同体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考核细则组织考核。各项考核满分100分,按比例折算计入相应考核得分。
(一)对各办学共同体的考核。
1.督导考核。由教育督导室结合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组织对各学校(不含民办园)办学共同体工作进行考核,以各办学共同体成员学校该项工作平均得分计入该办学共同体得分。
2.集中考核。由县教体局组织教育股、人事股、计财股、督导室、技装站、教研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5个办学共同体整体工作进行考核。
共同体整体考核得分=督导评估得分×20%+集中考核得分×80%。县教体局依据得分,从高到低,对5个办学共同体评定优秀、良好等级。
(二)对各共同体成员学校的考核(不含民办园)。
1.自主考核。由各办学共同体牵头学校负责,抽调本共同体内成员学校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本办学共同体成员学校共同体工作进行考核。
2.集中考核。沿用上述县教体局组织的.考核得分,折算计入各共同体成员学校得分。
3.督导考核。沿用上述教育督导室组织的考核得分。
共同体成员学校考核得分=自主考核得分×40%+集中考核得分×40%+督导评估得分×20%。县教体局依据得分,从高到低,对各成员学校评定等级。优秀、良好共同体分别按4:4:2、2:4:4的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学校。
四、考核方式
自评;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集中评价。
五、结果运用
(一)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对各校(园)办学共同体工作的督导评估得分,按照督导评估方案,折算后计入各校(园)的年度督导评估总分。
(二)每年提取20%的全县教育质量绩效奖作为办学共同体专项考核奖,县教体局根据办学共同体和成员学校考核等次,对校(园)长、教师专项考核奖进行分配。有中心园的学校,校长、教师专项考核奖综合考虑小学和幼儿园的考核等次评定。
(三)县教体局每年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校和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先进个人由牵头学校推荐,局党委审定。
教研共同体考核方案5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53号)和《玉环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玉环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玉教〔20xx〕30号)工作要求,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玉环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价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
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从常态化工作、项目评估、特色发展等三个方面,采用自查自评、实地考核和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实施两级评价、两次评估。每学期各开展一次常态化工作评估,每年11月份和次年6月份分别对各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按学年进行第一学期评估和第二学期评估,每学期各开展一次常态化工作评估,两次常态化工作考核得分各按30%计入总分;学年末的.项目评估或特色发展评估总分40分,按实际考核得分计入总分。
融合型教育共同体、共建型教育共同体核心校和成员校的常态化工作考核结果按照1:1进行赋分,项目评估考核结果按照7:3进行赋分,学校特色发展考核结果按照3:7进行赋分;协作型教育共同体核心校和成员校的常态化工作考核和项目评估考核结果同等赋分。
(二)考核程序
1.项目申报。学年初,核心校结合成员校实际共同商议确定帮扶项目,成员校在充分征求核心校意见后确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特色发展方向,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分别填写《玉环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帮扶项目申报表》(附件3)、《玉环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特色发展申报表》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2.自查自评。各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对照《玉环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常态化考核评价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并于当年的11月10日和次年6月10日前分别将学期自评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对照《玉环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特色发展和帮扶项目考核评价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并于次年5月30日前将自评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考核评价。学年末,由市教育局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价考核工作。根据学校自评报告,采用现场督查、组织评审等方式,对常态化工作、帮扶项目和特色发展实施成效进行评审,并汇总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考核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学校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融合型教育共同体、乡镇中心小学与下属完小结对模式的共建型教育共同体,实行全方位、一体化考核;其他共建型教育共同体,按常态化工作、项目评估、特色发展分别赋分,实行捆绑考核;协作型教育共同体,主要对常态化工作、项目评估进行捆绑考核。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育共同体学校,市教育局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典型经验,市教育局将适时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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