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实施的方案(通用)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核实施的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核实施的方案1
一、背景
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医院检验科的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提高医院检验科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医院检验科的发展,实施科学的绩效考核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公正、有效的医院检验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于医院检验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目的
1、明确医院检验科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2、促进医院检验科的发展,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3、优化医院检验科的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4、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医院检验科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考核内容
1、检验科的工作质量。包括检验结果准确率、报告及时性、报告质量等方面。
2、检验科的服务质量。包括对医生和患者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方面。
3、检验科的管理水平。包括对人员的管理、设备的管理、财务的'管理等方面。
四、考核标准
1、检验结果准确率。每个季度,随机选取10%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准确率达到95%以上。
2、报告及时性。每个季度,统计报告出具时间,80%以上的报告应在24小时内出具。
3、报告质量。每个季度,随机抽查10%的报告,报告质量达到优良水平。
4、对医生和患者的服务态度。每个季度,进行医生和患者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对医生和患者的服务水平。每个季度,随机抽查10%的医生和患者,服务水平达到优良水平。
6、对人员的管理。每个季度,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员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
7、对设备的管理。每个季度,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设备故障率不超过5%。
8、对财务的管理。每个季度,进行财务审计,财务管理合规率达到100%。
五、考核方法
1、检验结果准确率、报告及时性、报告质量的考核。通过随机抽查的方法进行考核。
2、对医生和患者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的考核。通过医生和患者满意度调查的方法进行考核。
3、对人员的管理、设备的管理、财务的管理的考核。通过员工培训、设备维护和保养、财务审计的方法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扬。
3、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给予鼓励和提醒。
4、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和警告,并制定整改措施。
七、考核周期
1、考核周期为每个季度。
2、每个季度结束后,进行考核结果的汇总和分析,制定下一季度的考核计划和整改措施。
八、考核效果的评估
1、每年对医院检验科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作为医院检验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重要参考。
九、总结
医院检验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科学、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是医院检验科发展的必要条件。本文制定的医院检验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有助于提高医院检验科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医院检验科的发展。
考核实施的方案2
一、考核对象
20xx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3月1日启动。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卫生局注册医师(不含20xx年注册的)20xx、20xx两年内的执业情况。其中,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由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提前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机构须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医师。
(一)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二)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考核机构复核,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进行,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考场;其他方式的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进行。
四、考核结果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送达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各考核机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20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上述两种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也要同期上报。
考核结束后30日内,由医师注册所在机构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在其“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五、考核机构及分工经研究决定,由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1家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的医师定期考核任务。
具体分工如下:
(一)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潍坊口腔医院、潍坊哮喘病医院、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奎文长河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和平路门诊部、潍坊市潍城区妇幼保健站、潍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疗中心、潍坊牙科医院福寿街门诊部、奎文陈桂娥口腔诊所、奎文口腔门诊部、潍坊口腔医院福寿街门诊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区分院、潍城周庆顺口腔诊所、经济区郑福光口腔诊所、奎文赵素霞医疗美容诊所、潍城朱运祥口腔诊所、潍城周晓鹏口腔诊所、高新王业常口腔诊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诊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诊所、潍坊口腔医院北宫街口腔门诊部。
(二)坊子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潍坊心脏病医院、坊子区仁康医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诊所、坊子区皮肤病防治站、坊子区妇幼保健站。
(三)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寒亭王伟林口腔诊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诊所、寒亭郭兰口腔诊所、寒亭周建华口腔诊所、寒亭营春平口腔诊所。
(四)青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青州市结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肤病防治站、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潍坊牙科医院、青州眼科医院、青州沙作军口腔诊所、青州吴军兴口腔诊所。
(五)诸城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曹培森口腔诊所、诸城葛济清口腔诊所、诸城张永奎口腔诊所、诸城赵荣明口腔诊所、诸城朱世伟口腔诊所、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黄清德口腔诊所、诸城张宏琦口腔诊所。
(六)寿光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寿光王增刚牙科诊所、寿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寿光市结核病防治所、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圣城街诊所、寿光市口腔医院、寿光光明眼科医院渤海路诊所、寿光市人民医院环翠花园门诊部、寿光郑中庆口腔诊所、寿光魏光永口腔诊所、寿光魏永明口腔诊所、寿光刘培春口腔诊所。
(七)安丘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医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诊所、安丘张玉武口腔诊所、安丘陈海星口腔诊所。
(八)高密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高密市皮肤病防治站、高密市结核病防治所。
(九)昌邑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邑市皮肤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
(十)临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站、临朐县朐山医院、临朐县皮肤病防治站、临朐县海浮山医院、临朐王绍升口腔诊所、临朐陈方明口腔诊所。
(十一)昌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乐县妇幼保健院、昌乐县皮肤病防治站、昌乐高新明口腔诊所、昌乐甄永强口腔诊所、昌乐田秀珍口腔诊所。
(十二)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诊所、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妇幼保健站。
(十三)临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院、临朐糖尿病医院。
(十四)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寿光市妇幼保健院、高密市妇幼保健院、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中医院、寿光市中医院、安丘市中医院、高密市中医院、昌邑市中医院、昌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
六、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组长:孟庆阳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赵金顺卫生监督处主任
成员:宿希龙卫生监督处副主任、张建科卫生监督处副主任、刘丰东卫生监督处支部副书记、刘洪庭卫生监督处副主任、张晓静中医科副科长、王勇卫生监督处监督四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宿希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考核实施的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xx)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东莞”、“和谐东莞”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重心下移,推行动态监管,强化群众监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自行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的深入发展,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消防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及市工商局、出租屋管理办、建设局、城建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东莞供电局、质监局、自来水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各镇(街)相应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属地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街)消防大队,未设消防大队的镇(街)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办公室人员按所在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排查总数的0.5‰~1‰配置,办公室人员招收方式及工资待遇标准参照镇(街)在编职工或公安文职人员,由各镇(街)自行制定。
各村(社区)也要相应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由村(居)委会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辖区警务室警长担任,服务队办公室设在社区警务室,服务队人数按照村(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总数量的0.5%~1%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队主要配合市、镇(街)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镇(街)集中领导、调配使用,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自然村)按30%、40%、30%划调,由镇(街)一级集中支配。
三、工作职责
各职能部门必须配合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按照市政府划定的消防监管责任权限,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
1.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镇(街)建立健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负责督查、指导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等工作,推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档案,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履行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监督、宣传的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职责: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下,按照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场所、出租屋包干到户等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条件初步审查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对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实行监管等职责。
(二)各成员部门职责
1.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有关消防整治标准及专项规划编制的制定解释和答复,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对各镇(街)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消防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各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绩效的考核评比。
2.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对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小娱乐场所依法查处、督促整改。配合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做好出租屋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对改为生产、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进行日常性的监管。并依法对出租屋管理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安监部门。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小”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
4.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办理证照前消防设施配置的把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出租屋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整治和查处工作,对未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督促其整改、补办消防手续或责令停租,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建设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市城乡消防建设、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事业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指导镇村消防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对无设计、无报建、无审核、无验收等违章、违规建设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查处。
6.城建规划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口。消防安全规划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接轨。
7.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有关违法经营、使用、安装燃气的查处工作。
8.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三小”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把“三小”场所的市场准入关,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在未取得许可的前提下,不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安全、被前置许可部门吊销或撤销许可的,由许可部门通知市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供电部门。负责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10.供水部门。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消防用水充足,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水措施。
11.宣传部门。根据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制定的消防安全宣传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单位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2.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食品行业、小作坊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单位安装消防设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对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知会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四、工作制度
(一)属地管理制度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做好与其它部门沟通,全面落实各类企业在本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彻底解决责任模糊和工作死角等问题,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日常巡查与终端监控、执法检查与技术监管、业主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摸式。
(二)绩效考评制度
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考核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对各镇(街)监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并将不定时抽查各镇(街)消防监管的情况作为镇(街)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市政府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到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每年对消防安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镇(街)、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进展不力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镇(街)、村(社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可参照此方式对村(社区)一级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三)宣传教育制度
市、镇(街)两级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宣传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着力通过媒体报道、公益宣传以及举办消防宣传普及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知识,逐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镇(街)重点落实五类人员(工厂从业员、企业经营者、法人、学校学生、农民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任务落实到专门部门。
(四)年审制度
新增的小商铺、小作坊和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及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既有的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和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
(五)社会监督制度
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市、镇(街)要向社会公开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六)资金保障制度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纳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村(社区)一级也要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服务队所需经费的落实。
(七)联席会议制度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总结分析“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在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建议。
(八)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制度
每个村(社区)服务队专职巡查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由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当地未设公安消防大队的由公安分局消防股负责)。专职巡查员主要职责是协助镇(街)公安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协助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处理群众有关消防隐患的举报。
(九)挂牌督促整改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应督促其经营者、业主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凡连续两次在月份检查中不合格且未整改完毕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各村(社区)消防整治服务队印制“消防隐患场所”牌匾并悬挂于该场所显要位置,直至整改完毕。
(十)动态监控制度
对于新增、减少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加强情况的掌握和信息的报送制度,各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个月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每月10日以前将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十一)终端监控制度
整合村(社区)治安队、户管员、安全办等相关人力资源,实行分街、分区域监管,将监管责任下放到个人,做到全时监控,全程跟踪,责任到人。巡查员要定期向村(社区)主管领导汇报。村(社区)要与“三小”场所、出租屋的业主(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十二)监督联动制度
健全镇(街)职能部门联动监管制度,强化村一级管理,加强对业主或经营者、承租者的监督,规范村(社区)、单位和企业处理事务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实行信息反馈,跟踪监管,构筑职能部门监督、村一级监管、多方监督的新局面。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镇(街)、村(社区)消防安全档案的科学管理,要详细地记录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经营者、场地、经营范围、办证情况、被监管对象的资料及变更去向情况,并将每个场所重点部位用数码相机拍照存入电脑归档案保存。
五、工作标准
“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标准范围为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屋。整治工作标准依照《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东府办(20xx)37号)执行。
(一)基本概念
1.小商铺是指设置在各类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商业建筑、民用建筑、综合建筑等)首层(含设置夹层的`)的建筑小于200平方米的百货店、副食店、杂货店、服装店、礼品店、书店、理发店、美容店、餐馆等小型营业房,包含综合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首层设置的商铺。
2.小作坊是指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加工场所。
3.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包括网吧、酒吧、歌舞厅、带有卡拉OK功能的西餐厅等。
4.出租屋是指仅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
(二)整治标准
1.小商铺
原则不得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区域应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的门口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住宿区域应设尺寸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2.小作坊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3)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4)小作坊内不应住人,确需住人的,必须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间或其他有效逃生设施,并应在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的连通口处及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设有防盗网的,防盗网应开设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3.小娱乐场所
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标准执行。
4.出租屋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施;
(2)出租屋的房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分隔楼板底部;
(3)疏散楼梯间内严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4)四层及四层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每层应设消防卷盘,公共走道设置应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5)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装在不燃烧体上;
(6)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使用明火;
(7)设有防盗网的,每一单元(独立空间)应独立设置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六、证照办理程序
(一)新增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证照办理程序
凡新开设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需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应向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提出书面申请,整治服务队应及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并将《消防检查记录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抄报工商或出租屋管理部门。
(二)既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检查及办理证照程序
村一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负责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的检查工作,包干到人。
1.检查人员应该佩戴工作证件。检查采取按月检查的方式,每家单位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初次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
3.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保存,一份留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
4.月份检查结束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将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将辖区各服务队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5.在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门开展年审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对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进行检查,并收集《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由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加注意见(对在最近三次检查中有二次不合格的及最近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并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实地抽查,并将审核结果抄报工商、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
工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和年审项目时,应将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审核结果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及年审的前置条件。
(三)不属于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范围的其他场所(包括小娱乐场所),均应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七、措施要求
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镇(街)要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责任书,建立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和量化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强化管理。各村(社区)要与各消防协管员(巡查员)签订消防责任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任到人,将责任分片包干到人。
(二)突出查处重点
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重点查处:1.消防器材未按照标准配齐配好、消防通道存在堵塞情况的三小场所、出租屋;2.存在“三合一”(生产、仓库、居住等合一)或非砖墙阁楼并且未按标准设置逃生出口的“三小”场所、出租屋;3.经营证照不齐全的“三小”场所、出租屋。
(三)本方案提及的《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登记表》、《消防检查记录表》、《检查统计表》等表格由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办公室另行下发
(四)监督联动程序要求
1.反映: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需要停产整改、关闭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村(社区)向镇街报告。
2.监管:镇(街)各职能主管部门对村(社区)上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地作出处理和答复,并依照权限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3.知会:市工商局、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对新办证照及办理年审的“三小”场所、出租屋作出批复后,应及时将批复情况告知各镇(街)整治办或有关职能部门,以便实施全方位监管。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考核实施的方案4
一、考核委员会、考核组及其工作职责
1、考核委员会
职责:负责制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确定考核评定结果,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2、工作成绩考核组:
职责:负责本院医师工作成绩及良好记录的考核。
3、职业道德评定组:
职责:负责本院职工不良记录与职业道德评定。
4、业务水平测评组:
职责:负责本院执业(助理)医师及市卫生局规定的其它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师“三基”、“四新”业务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医学教.育#搜集整理
工作成绩考核组、职业道德评定组,必须按要求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业务水平测评组。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当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业务水平测评小组应当先对报送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然后对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二、考核规则
(一)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二)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医师、退休返聘医师)。并负责市疾控中心、荻海医院、结防所、皮防站、玲珑医院、张立群医院、各镇卫生院、社会医疗机构、厂企医疗室、个体西医诊所、卫生站临床类医师和口腔类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考核工作接受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开平市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三、考核方式及管理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一)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分别报人事科、医院办公室负责进行复核。市其他医疗单位指定在我院进行考评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由其所在单位完成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我院考核机构。
4、考核时间:考核周期第二年的6-9月为考核时间。其中,6-8月为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时间,9月为业务水平测评时间。考核机构须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二)业务水平测评: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1、业务水平测评由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结合进行:
(1)个人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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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疗文书的`检查;
(4)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2、业务水平测评的管理
(1)每年9月份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2)由医务科负责组织。
(3)以上第1条第(2)、(3)款为考核重点,每年有侧重地安排考核或考试。
(三)考核结论:
1、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和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
2、考核医师名单于每年6月1日前公布。考核结果于每年10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备案,并张榜公布考核结果。
3、对因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四、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医院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1、良好行为记录: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医院及各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个人,取得市厅级技术成果的第1-3名作者及省部级技术成果的作者等;
2、不良行为记录: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二)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医师定期考核程序:
1、一般程序:按第三条规定进行的考核。
2、简易程序: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所在科室签署意见,报人事科审核。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五、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有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医学.教育#收集整理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国家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
(三)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人事科提出复核申请。医院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四)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医院将参照市卫生局的处理意见执行。(处理规定: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医院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9、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考核实施的方案5
根据年初制定的《XX年度优秀员工考核评比办法》进行对全辖xx名优秀员工的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一、总结评比目的:
通过总结评比,促使每一个优秀员工对本人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的反思,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取长补短、寻求XX年检查辅导工作的`新突破。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XX年度的优秀优秀员工。
二、总结评比方法:
1、各位优秀员工根据本人的工作,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在1月15日前交一份到xxx处;
2、xxx处各种台帐汇总XX年度优秀员工全年业绩;
3、于1月21日召开储蓄检查辅导员总结评比会议,交流个人总结和有关材料,按《XX年度优秀员工考核评比办法》评选出XX年度优秀优秀员工。
4、xxx处在此基础上对XX年度xxxx工作进行年度总结。
三、奖项设立:
根据《XX年度优秀员工考核评比办法》,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表扬4名。
一至三等奖发给证书和奖品(建议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表扬发给纪念品(建议50元)。
四、根据反馈意见在《XX年度优秀员工考核评比办法》的基础上制定《XX年度优秀员工考核评比办法》。
以上方案可行否,请批示。
考核实施的方案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xx】1号)》,规范和指导全省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使力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的考核评价。
一、考核目的
1.通过信息技术应用使力校本应用考核,传递组织目标和压力,促使教职工提升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能力,达到“培养信息教育能力、提高课堂效率、使信息技术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2.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和计划性,促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视化。
3.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参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表现,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责任,促进其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全体教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一线教师。
三、考核内容
1、根据学校研修计划与实施方案,制定个人研修计划;
2、认真参加自主选学,观看3个能力点对应的网络课程,至少完成25学时的课程学习,从而不断提升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加校本研修活动,将所学知识运用于课堂教学实践,即线下25学时;学以致用,完成培训实践任务,提交能力点对应的研修成果。
考核实施的方案7
为努力实现XX行近三年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调动XX岗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壮大资金实力,经X月X日行务会各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我社从XX至XX作为全程考核时段,在行内储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行内的XX专柜、XX储蓄所及XX储蓄所。
三、考核内容
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工作业绩奖励和职工日常行为处罚二个部分。
工作业绩奖励指按该所柜日均存款较年初净增额的X%所计提的奖励工资。
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分职工违反包括劳动纪律、服务质量、行风行貌、文档管理、安全保卫以及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担的处罚。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按月挂钩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行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单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扣分标准如下:
1、上班时间不穿行服,男、女员工不打领带,不按规定佩戴员工标识牌的扣1分
2、配戴饰物不得体或涂有色指甲扣1分
3、窗口女员工长发未扎起或漂染异色头发扣1分;男员工剃光头扣3分;
4、在办公椅靠背上挂衣物、在操作台上堆放非办公用杂物,扣1分
5、办理业务用机具、赁条、文件、报表资料、安全防卫器具、纸篓等摆放不整齐、办公区域地面不洁,扣1分;
6、营业时间坐姿不端、行为不雅,扣1分;
7、服务时不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或使用不规范、服务态度不端正,扣1分;
8、员工接听电话时不说‘你好’扣1分;
9、柜员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接听电话或处理其他事情,不允许与其他员工闲聊;如必须接听电话,一定要告知客户,请客户稍等。凡在办理为业务中接听电话超过2分钟,扣2分;
10、营业室内有客户时,员工间不允许闲聊,违者扣1分;
11、办理业务效率低下使客户极不满意的,扣1分;
12、除午餐时间外,临柜员工离开操作台时间超过15分钟,扣1分;
1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办公区域吸烟,扣5分;柜台内发现有烟头,每根扣5分;超过三根,扣8分;
14、营业网点员工工作时间饮酒,扣10分;
15、上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扣10分;迟到、早退扣2分;
16、储蓄网点员工无故离岗扣10分;
17、工作时间看报纸、吃零食、打瞌睡扣1分;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扣10分;
18、环境很差,柜台内外桌椅物品不干净整齐,客户随地乱扔的烟头、纸屑不及时打扫或在营业场所堆放摩托车、自行车及其他杂物,扣1分;
19、不熟悉安全常识或违反安全制度规定,营业时开封包、调缴款不在监控下双人办理,下班时不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电源的.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撤设防,扣1分;
20、柜员名章、柜员卡、重要单证等不按规定保管的,扣5分;
21、业务检查时发现缺少业务凭条,扣2分;凭证上漏章的,扣1分;
22、未经同意不参加社内各种培训及会议的员工扣1分;
23、网点未按规定使用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未按规定及时报修的扣5分;
24、因管理不善导致设备、用品丢失、损坏,扣2分;
25、因服务态度不好或不保证营业时间被客户投诉到上级行,调查属实的,扣5分;
26、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银行声誉的重大客户投诉事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扣25分;
考核实施的方案8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灵魂,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是教学过程中各要素的总和,更是实现教学质量提高的前提与途径,为了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落实教学常规,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全面促进新课程教学改革,实出优劳优得,体现奖优罚劣之原则,确实把“教学六认真”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组织及程序
1.教师的“教学六认真”考核采用教导处、教科室与学科教研组长共同配合考核的方式。
2.“教学六认真”采用每周抽查一次,采取不提前通知抽查内容的方式。
3.领导干部的“教学六认真”材料由教研组长检查。
二、考核项目及权重
“教学六认真”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项目和分值如下:
认真备课(包括教学计划)20分
认真上课(包括听课)20分
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20分
认真进行学习辅导10分
认真进行成绩考核和质量分析15分
认真研修和业务学习15分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认真备课(20分)
1.教学计划(5分)
⑴教材分析(包括教材重、难点,教学总目标及要求)(2分)
⑵学生情况分析(1分)
⑶教学进度安排(用列表式,安排到每一周)(1分)
⑷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1分)
2.备课(10分)
⑴按要求备好教案并及时上交教导处检查。(2分)
⑵备课规范,符合学科要求(应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分析,教学步骤,学教具准备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等)(4分)
⑶教龄未满3年,每周至少备2个详案,教龄未满10年,每周至少写一个详案,教龄10年及以上每月至少写一个详案,详案用“▽”标出,字数在1500字以上。(2分)
⑷教案体现创新精神(“▽”标出)(1分)
⑸有一定深度,一定内容的教后感(每月4则以上)字数至少有一则200字以上。(1分)
(二)认真上课(20分)
1.听课(10分)
⑴听完规定节数(一级3节/月,二级4节/月,三级5节/月)给2分,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⑵听课笔记栏目填写完整并有详细的记录。(5分)
⑶听后有较深刻眉评,总评。(3分)
注:必须实事求是,不互相抄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扣5分
2.上课(10分)
按“农场学校教研活动评定表“并结合学科教学常规中的上课要求进行评价,先打百分数,然后折算。
(三)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20分)
1.作业布置题量适当,难易适度,内容符合教学要求。(3分)
2.每天的课堂作业全部及时批改(批改形式可面批面改,当堂批改,相互批改教师复查),作文批改每次不少于40%。(5分)
3.批改符号统一规范,批语书写清楚、工整、重在鼓励。(4分)
4.学生订正及时,教师有讲评记录(3分)
5.批改无错误,正确率100%(3分)
6.主要学科周末必须布置一定的作业,并做到有检查,有记载。(2分)
(四)认真进行学习辅导(10分)
1.有学期辅导计划(2分)
2.优生、后进生辅导每周2次及以上,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3分)
3.辅导内容有针对性,有辅导情况记载(包括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效果等)(3分)
4.每月有辅导阶段性小结(2分)
(五)认真进行成绩考核和质量分析(15分)
1.认真使用县、市教研室编制的教学目标检测卷以及期中、期末考试(4分)
2.检测后有质量分析报告(字数100以上)(3分)
3.有学生成绩登记单(2分)
4.不按分数排名次,不张榜公布(2分)
5.严格控制考核次数,适时批改,讲评(4分)
四、记分办法
1.定量考核项目中,达到要求给满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给分。
2.定性考核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分上、中、下三等,分别按100%,80%,60%计分。
五、考核方法
1.教研组每月考评(备课由教导处统一每周考评)
2.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每月不定时抽查考评。
3.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4.抽查有关材料。
5.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审、评优的依据之一。
6.对无故不备课,上课经常迟到早退,经常不按时上交检查,随便旷课者,一票否决,该年度的教学考核,定为不称职。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考核实施的方案9
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和教育管理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同时也是学校实现各项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桥梁和纽带。为充分调动班主任管理班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断提高班主任班级管理的创新意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班主任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评估考核,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根据(黔府办发【20xx】5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市教[20xx]05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兴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捧乍镇中心小学对班主任管理考核办法,制定捧乍镇中心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三、班主任绩效考核津贴来源及发放标准
(一)绩效考核津贴来源
兴义市教育局补发班主任津贴(46人以上津贴为120元/月、36人-45人津贴为100元/月)和学校奖励性绩效奖设立班主任津贴。
(二)发放标准
采取固定数额(指兴义市教育局补发班主任津贴)+学校量化补贴【学校奖励性绩效奖分配班主任比例津贴(每学期班主任奖池金额为教师人数x100元)】设立班主任津贴。我校教职工每人每学期拿出100元(来我校支教教师,外出跟岗教师出外)
学校量化补贴标准:
班级每学期考核等次根据平时班主任完工作情况总积分按年级段从高到低排名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给予补贴。
各等次津贴发放标准:(本学期优秀等次班主任12人每学期500元;良好等次班主任13人每学期300元;合格等次班主任6人,没有奖励性金额)。(每学期通过考核,若所设等级有并列的,将从下一等级补充一名,加入的含量金额合入上一等次金额,总金额÷本等次的人数=实得金额)
每学期具体核算方法:班主任月津贴=(固定数额+学期考核金额)。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从四个方面对班级进行量化考核:少队部拟定的`《学生一日常规养成教育、上交材料(队会课)、卫生班级评比》周检查考核评比实施方案》对班级学生常规教育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安全处拟定的《安全管理考核方案》以教务处常规工作管理考核内容对各班主任进行量化考核,总务处四部分考核积分相加得班主任当月工作量化积分。
五、量化考评细则
(一)学生一日常规养成教育班级月检查考核内容。
从学生到校管理、纪律要求、就餐管理、卫生管理、两操管理、课辅管理、教室美化(黑板报)上交材料、其他管理八个方面对班级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方案按少队部拟定的《学生一日常规养成教育班级月检查考核评比实施方案》执行,资料及检查记录以少队部检查记录为准。学期考核量化积分由少队部提供。占分比例40%。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二。
(二)安全教育,以安全处拟定《安全管理考核方案》执行,学期考核量化积分由安全处提供。占分比例20%。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三
(三)总务处拟定《总务(食堂)管理考核方案》执行,学期考核量化积分由总务处提供。占分比例20%。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四
(四)教务处拟定《教务处管理考核方案》执行,学期考核量化积分由教务处提供。占分比例20%。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一。
七、班主任考核积分的运用
班主任工作最后积分,除用于兑现班主任津贴外,将主要用于班主任评优评模提供依据,班主任评优评模时按学期考核分从高至低进行,同学校教学质量奖惩量化分无关。
本方案解释权在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实施的方案10
为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局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经局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股(室)、区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处、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对各股室开展学习、业务工作、宣传调研
三、考核方式
采取上下结合,量化计分的方式,对股室进行考核。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各股(室)长自评分占30%,全体机关干部测评分占40%,局班子测评分占30%。
四、计分标准
(一)工作达标情况(25分):主要考核各股室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情况;
(二)自身管理情况(25分)
1、出勤会风(15分)。主要考核各股室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参加会议、学习情况,由办公室对各股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进行打分。
2、纪律建设(10分)。主要考核各股室工作人员严守组织纪律情况,出现投诉举报并经调查属实的,按照影响程度进行扣分,中央扣5分,省级部门扣3分,市级部门扣2分,区级部门扣1分,本级机关扣0.5分,扣分直至为零分止,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该股室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三)服务质量情况(25分)。主要是考核各股室工作人员是否具有热情的服务态度,接待来人来访做到热情大方,严格按程序规定及时办好有关手续,不因工作拖沓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他人损失的`。
(四)廉洁守纪情况(15分)。主要是考核各股室工作人员是否认真执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和法律法规,没有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宣传调研信息、获奖情况(10分)。主要考核省、市信息宣传和获得荣誉情况。国家级、省级信息用稿一条计3分,市级信息用稿一条计2分,区级信息用稿一条计1分。荣获奖励情况同上记分,此项考核以实际情况记分,没有不记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五、奖励办法
对考评排在前四名的股室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1500元;第二名奖励12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第四名奖励800元;其中获第一名、第二名股室负责人从奖金中先奖励300元;获第三名、第四名股室负责人从奖金中先奖励200元。
考核实施的方案11
一、考核目的
通过加强对镇卫生院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立以公益性质为导向、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强化镇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镇卫生院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绩效分配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切断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的联系。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镇卫生院的功能,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内容与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要向被考核对象公开,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三)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重点考核镇卫生院的工作效率和任务完成情况。
(四)坚持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与镇卫生院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内容
(一)业务管理(400分)
主要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管理、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健康服务团队管理、财务管理、药政管理、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业务方面的工作成效。
1.医疗质量管理(100分)。按照医政季度工作考核结果折算。(责任科室:医政科)
2.药品管理(20分)。镇村二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省中标目录内的基本药物品种,并按省中标供应价格销售。(责任科室:医政科)
3.公共卫生服务管理(100分)。按照《金湖县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和《重大妇幼项目考核细则》考核结果折算。(责任科室:基妇科、疾控科、法监科、医政科)
4.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20分)。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对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行政、业务、财务和药品的统一管理。(责任科室:基妇科)
5.健康服务(家庭医生)团队管理(20分)。规范开展团队服务工作。(责任科室:基妇科)
6.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20分)。规范开展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应急办)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20分)。自觉接受合管办监管,并签订协议书与承诺书。(责任科室:合管中心)
8.计划生育管理(30分)。按要求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责任科室:计生科、综合科、法监科、宣教科)
9.财务管理(50分)。药占比稳步下降,单位净资产保值增值,门急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幅在规定幅度以内,医疗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责任科室:财务科、会计中心)
10.人才队伍建设(20分)。建立绩效管理奖惩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责任科室:财务科、人事科)
(二)创新创优(30分)
主要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自身专业特长和单位管理创新举措,鼓励创新争优。(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
(三)依法治院(30分)
主要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单位持证经营,个人持证上岗,打击非法行医。(责任科室:法监科)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30分)
主要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大力开展行风效能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科室:监察室)
(五)信访稳定(30分)
主要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信访稳定工作情况。不发生去省赴京上访或到市、县集访事件(责任科室:信访室)
(六)安全生产(30分)
主要考核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工作责任是否明确。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科室:安全办)
(七)一票否决事项
凡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3、乡村两级发生二级以上,并经市以上鉴定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的;4、有一例去省赴京上访或到市集访被上级通报的;5、因违犯相关规定,单位或单位主要领导人被县以上通报批评,受到组织处理的。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县各镇(中心)卫生院。
(二)考核主体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以县为单位,由县卫计委各职能科室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分年度组织考核。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由镇卫生院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县卫计委批准备案后实施。
五、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确定卫生院考核等次。对镇卫生院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确定考核得分比,比例为实际得分除以80。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不得参加先进单位评比。
考核结果作为核拨镇卫生院财政补助经费和核定个人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并与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对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按县财政核定的补助总量全额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补助额。扣减的资金可用于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二)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为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合理提高在职职工的劳动报酬,将职工的收入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纪律、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对超额完成基本工作任务且自身经费保障能力较强的单位,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调控增加的经费通过服务收入来解决。在保证收支平衡的情况下(经县卫计委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设备购置费、房屋维修费等,不列入计算收支结余。具体标准另定),其绩效工资总额可按经人事部门核定的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100%-135%掌握。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医务人员的职业特点,对医务人员延时加班、值班、夜班等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劳动(未能安排调休)的报酬,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加幅度按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15%掌握。年终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县卫计委集体研究决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范围。
(三)合理确定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总量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系数为2,即为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平均绩效工资的2倍。结合县卫计委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排名情况,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增加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系数0.2;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系数不加不减;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扣减其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系数0.2。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由县卫计委根据考核结果统一发放,不参加单位内部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
单位副职的绩效工资考核,与其分管的业务工作挂钩,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三年考核低于80分,且在全县综合排名后三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淘汰。
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突出问题的镇卫生院,要及时进行整改。
镇卫生院对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聘用、绩酬、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核实施的方案12
一、考核、奖励原则:
1、以销售指标为参考,毛利额指标为基础,同时同各项管理指标挂钩为原则。
2、以考核指标同每月工资和年终奖挂钩的方式进行考核。
3、公司各项与报酬有关的人事制度中所涉及到的“工资”,指的是上述“固定工资”部分,即原工资标准的60%部分。
二、考核、奖励指标:
1、考核指标分为10项:
①销售额、
②毛利额、
③零销售、
④高库存、
⑤负库存、
⑥损耗、
⑦可控费用、
⑧人工占比、
⑨其他收入、
⑩服务。
2、奖励指标分为4项:
三、工资结构:
1、总绩效工资=Ax3、毛利绩效工资=毛利额绩效基数x毛利额完成率其中毛利绩效基数占总绩效基数的40%。
2、管理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基数-∑(管理绩效基数x各项管理指标扣减比率)a)、其中管理绩效基数占销售绩效基数的60%b)、其它各项绩效管理工资在计算时,都以管理绩效基数为参考值,分别算8次,并最后累加。该项指标只作扣减,下限为全部扣完。
四、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标准:
1、销售额:以完成预算销售额的比例为依据考核。
b)销售完成率折算为:
该毛利额=销售-成本-买赠-弃货-损耗-折扣。
2、零销售:
当月连续四周的零销售商品SKU数不能超过本店商品总SKU数的12%,每超过1%,扣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零销售商品的SKU数以当月地区运作部的相关报告数据为准。
3、负库存:
负库存SKU数应控制在SKU总数的1.5%以内,每超过总SKU数的0.3%,扣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负库存SKU数的提交标准以数据分析室的标准为准。
4、高库存:
高库存商品指食品库存天数在56天以上(含)、非食品库存天数在105天以上(含)、除进货在两周内的新品外的商品,其库存总额和占总库存额的比例应控制在8%之内。每超过0.5%,扣管理绩效基数的16%,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高库存商品库存额以地区运作部的数据为标准。
5、损耗:
门店损耗为全年销售的0.27%,每年考核两次。每超过损耗额的1%,则扣减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6、服务:
以公司总部对服务质量的相关标准进行考核。扣罚措施参见公司总部具体规定。
7、可控费用:
门店的可控费用占销售总额的4.9%,即全年562万,每超过1%,则同比扣管理绩效基数的10%,扣罚最高限为管理绩效基数总额的100%。
8、其他收入:
其它收入指:小偷罚款收入、条码销售收入、促销员管理收入、其它不固定名目收入等的净收入(不包括由采购与供应商谈判签定合同后所增加的返利收入、厂商赞助收入、场租收入等)。该项收入全年预算40万,各月分别为:
以上指标每低于10%,扣管理绩效基数的5%,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9、人工占比:
用正式工和小时工的工资总额占净销售的比例进行考核。该比例应控制在1.35%以内。每超过0.05%,扣管理绩效基数的3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五、奖励指标的完成标准:
1、毛利奖:
分阶段计算综合毛利额的完成情况,超出毛利额预算部分的12%,作为奖励,统一上报公司审批,由地区总经理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后兑现。其中店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店长分6月和12月两次考核和兑现;店长助理、部门经理或主持工作的经理助理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兑现;其他所有员工以月度为阶段进行考核和兑现。
2、最佳服务奖:
每季度对各店的服务考核成绩情况进行统计,成绩排名前三名的店,分别给予相应店的店长800、600、300元、员工60、50、30元奖励。
3、最佳员工满意度奖:
以人事部的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满意度最好的前三个店,分别给予相应店的店长1000、800、600元、员工60、50、30元奖励。
六、各考核点的考核周期和绩效工资兑现方法:
1、考核指标的考核周期和绩效工资兑现方法:
除损耗和可控费用2项指标外,其余8项指标当月考核,当月兑现。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按其占比从管理基数中全额预提,损耗分别在两次大盘月、可控费用分别在6月和12月考核和兑现。
2、奖励指标的兑现方法:
a)销售、毛利超额部分的奖励,按第六项第1条要求执行。
b)对服务的奖励分季度兑现。
c)其它奖励项原则上年底兑现。
d)地区总经理可根据整体情况进行调节,决定是否调节奖金发放频次。
七、举例:
例如某月完成:销售额预算92%、完成毛利额预算80%、零销售占13%、负库存1.4%、高库存7.3%、未作盘点,所以没有损耗值、可控费用未到考核期、其他收入比预算低一个百分点、服务达到标准、人工占比为1.4%。则工资计算方法为:
1、假设举例员工工资为1000元。则固定工资=原工资的60%=600元。则A=400元。
2、总绩效基数=Ax销售完成率=400x100%=400元
3、毛利绩效基数=总绩效的40%=400x40%=160元
4、毛利绩效工资=毛利绩效基数x毛利完成率=1600%=128元
5、管理绩效基数=总绩效基数的60%=400x60%=240元
6、零销售、负库存、高库存、其他收入、服务、人工占比的扣减率分别为:20%、00%、00%、12%、00%、30%。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需预提。
7、管理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基数-∑(管理绩效基数x各项管理指标扣减比率)=240-[(240x20%)+(240x12%)+(240x30%)]=240-148.8=91.2(元)。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累计到考核其期时统一计算。计算基数为240元。
8、总绩效工资=毛利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工资=128+91.2=219.29、该月总工资=固定工资+总绩效工资=600+219.2=819.2。
(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累计到考核其期时统一计算。计算基数为240元。)
以上考核方案一式两份,考核方与被考核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各项考核指标等内容。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力配合XX店店长实现以上经营目标,以上考核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6
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做出评价,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实现企业的目标。为了做好集团的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绩效考核为人员职务升降提供依据。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对素质和能力已超过所在职位的要求的人员,应晋升其职位;对素质和能力不能胜任现职要求的,则降低其职位;对用非所长的,则予以调整。
2、绩效考核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
2、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员工各个考核周期的评价指标数据积累要综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准确的结论。
三、绩效考核周期
1、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周期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员工绩效考核周期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时间安排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开始,至下月5日上报考核情况;
季考核时间安排为3、6、9月的每月25日开始,至下月5日上报考核情况;
半年考核时间安排为6月25日开始,7月10日前上报考核情况;
全年考核时间安排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结束。
四、绩效考核内容
1、三级正职以上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1)领导能力(2)部属培育
(3)士气(4)目标达成
(5)责任感(6)自我启发
2、员工的绩效考核内容
(1)德:政策水平、敬业精神、职业道德
(2)能: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
(3)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出勤
(4)绩:工作质和量、效率、创新成果等。
五、绩效考核的执行
1、集团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委员会构成另行通知;
2、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3、员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六、绩效考核方法
1、中层干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在各考核周期均采用本人自评与量表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
2、本人自评是要求被考核人对本人某一考核期间工作情况做出真实阐述,内容应符合本期工作目标和本岗位职责的要求,阐述本考核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设想。
3、量表评价法是将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评价因素,再将一定的分数分配到各项评价因素,使每项评价因素都有一个评价尺度,然后由考核人用量表对评价对象在各个评价因素上的表现做出评价、打分,乘以相应权重,最后汇总计算总分。
4、根据“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员工月考核的分数要按一定比例计入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季度考核的分数也应该按一定比例计入年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具体各考核周期考核结果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一月份考核分数+二月份考核分数)×20%+本季度考核分数×60%
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四月份考核分数+五月份考核分数)×20%+本季度考核分数×60%
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七月份考核分数+八月份考核分数)×20%+本季度考核分数×60%
年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5%+(十月份考核分数+十一月份考核分数)×5%+年度考核分数×75%
5、个人自评表和测评量表在填写完毕之后,经汇总连同汇总计算的各周期考核结果分数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个人自评表及两部评价表后附。
七、绩效考核的反馈
各考核执行人应根据考核结果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汇总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人资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与各公司部门领导协调,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的浮动工资、奖金发放、职务升
降等问题进行调整。
1、浮动工资调整。被考核人总得分高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动工资;被考核人总得分低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调浮动工资;等于平均分的不作调整。
2、奖金发放由主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但必须保证奖金总数全额发放,不得私扣奖金。
3、中层干部的职务升降及职位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考核结果适时做出决定;员工的职位调整由各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员工晋升为中层干部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决定。
以上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好。
考核实施的方案13
提前做好迎接市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xx〕23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xx〕95号)要求,20xx年1月上旬,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20xx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
综合考核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20xx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意见,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皖政〔20xx〕71号),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考核人员组成
本次考核工作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区有关部门参加,组成3个消防工作考核组。(具体分工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从1月11日开始,督查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先后顺序由考核组自行决定。考核结束后3日内,由各考核组牵头单位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考核报告。
四、考核内容
考核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20xx年度的消防工作,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签订的`《20xx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细则见附件2和附件3)
五、考核步骤
考核组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暗访、初步反馈等程序,对有关单位进行集中考核,按照考核计分表和实施细则逐项进行量化评分。
(一)考核准备。考核组召开动员会议,组织集中培训,使参加考核的人员明确考核要求、掌握考核标准、熟悉考核程序。各考核组要详细安排本组考核工作,明确人员分工。
(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20xx年度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查阅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文件、报告、统计数据等资料。
(三)实地抽查。查看乡镇(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家庭式商铺排查治理情况、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安装情况、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查看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意见反馈。考核结束前,考核组向乡镇(街道)、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反馈考核初步意见。
(五)综合评价。考核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考核实施细则逐项量化打分,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综合评价,汇总考核情况,公示考核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政府。
(六)情况通报。考核情况经区政府审定后,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工作。
(二)各考核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考核时,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考评打分、签名。考核结束后,要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情况。
(三)各考核组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各考核组车辆和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组组长安排。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于1月16日前将考核相关表格、情况总结等材料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督查结果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区政府审定后,交区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核实施的方案14
一、政治思想和师德(20分)
1、政治学习、各种会议、集体活动旷会1次扣2分,迟到早退1次扣2分。
2、拔弄是非影响团结1次扣2分。
3、喝酒失态、闹事,有损形象每次扣5分。
4、不服从领导,不接受工作任务每次扣5分。
5、全校性会议、集体活动等,由办公室提供考核结果,与各处室的考核结果一同纳入总分。
考核方法:随时考核,学期汇总,记入总分。
二、工作量(基本分50分)
1、每周基本工作量为10节,技能课、体、音、美12节(不要求作业),自习2节课折1节课,教两门课加1节,三门课加2节计算。
2、中层正职减40%,副职减30%,处室其它工作人员减10%作为基数。
3、星期天上课与平时统一计算。
4、满工作量计50分。超一节加3分、少一节减3分。
5、实际工作量以每学期上课总节数除以周数为准。中层以上领导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班主任从事班级管理工作,按学校规定享受补贴,不另记工作量。
考核方法:每期一次考核,记入总分。中间调整者,按平均分记。
三、考勤(基本分50分)
1、除法定及学校规定假期,正课请假1节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2分,旷课1节扣10分,自习课请假1节扣0.5分,迟到、早退扣1分,旷课1节扣5分。
2、请假实行逐级审批,请假1—3天由处室领导批准,4-6天由主管校长批准,7-15天由校长批准,15天以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批准。以请假条为准。长假时间含节假日连续计算。
3、关于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的规定:
(1)凡请事假、病假者,每节课扣1分。
(2)婚假为一周(包括星期天共7天),超过者按事假对待(未经批准超过者按旷工对待)。
(3)女教工生育第一胎可休息产假六个月(含节假日),二胎有准生证者可休息产假两个月,无准生证者无产假。产假规定时间内工资待遇不受影响,超过者按事假对待(未批准超过者按旷工对待)。
4、请假应事先做好调课工作,报处室备案。事前调课,事后补课可不扣分、不扣工资。私自调课不经处室批准备案,对双方每节扣1分。
5、监考每场按两节正课考核。
考核方法:随时考核,学期汇总,记入总分。
四、备课(基本分20分)
要求:有课题、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作业习题;目的明确、
教材处理得当、繁简适度。无教案者记0分。
1、质的考核:书写工整,步骤完整,合乎要求,每次检查评出A、B、C三等。分别记20分、17分、15分。
2、量的.考核:备课总课时数与上课节数相等,缺少部分按比例扣分(以质的考核为基本分)。
考核方法:每4周考核一次,每学期取平均分记入总分。
五、上课(20分)
1、要求:
(1)教师上课前3分钟站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响进入教室。
(2)教师上课应有如下环节:(A)组织教学,(B)复习提问,(C)导入新课,(D)讲授新课,(E)小结,(F)布置作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2分:
(1)上课期间擅离教室,(2)教师上课着装不整齐、穿拖鞋、背心等,(3)带小孩进教室,(4)上课期间接打电话,(5)随意将正课改为自习课,(6)不带教案上课,(7)实验实习、上机课无具体计划和要求,不收缴作业或报告。
3、教师上课期间要维持好课堂秩序,若学生在课堂上(包括自习课)有如下情形,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
(1)学生上课睡觉、说话、左顾右盼、看课外书、打牌下棋以及其他与上课无关的活动。
(2)学生擅离教室做其他事情(包括体育课、实践课、学生滞留教室或在校园乱跑),下课之前学生提前离开教室。
(3)学生缺勤不统计、不报告。
(4)实习实训课学生乱跑,违犯实验实训室规章;上机课学生不佩证件,不穿干净拖鞋,不对号入座,违犯机房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员、机房管理员和当堂任课教师同样处罚)。
(5)学生违犯课堂纪律的其它情形。
考核方法:随时考核,学期汇总,记入总分。
六、作业(基本分20分)
1、要求科科有作业,节节有作业(技能课、公共体音美除外)。数学全收全改,作文每周全收全改一次(技能课以大纲为准),其它科每周批改不少于一次。
2、按上述要求,完成批改任务计20分,少做少改每次扣1分。无作业的科任教师记0分。
考核方法:每4周考核一次,每学期取平均分记入总分。
七、听课
提倡积极参与听课,即听即交听课记录,听一次加一分,每月3分封顶。集体组织的听课不加分,每少听1节扣1分。
考核方法:随时考核,学期汇总,记入总分。
八、学生评教师
由学生无记名投票,对任课教师评出A、B、C三档,按A30分、B20分、C10分量化,计算出平均分。
考核方法:每学期进行两次,取平均分计入总分。
九、技能实践活动
1、提倡教师搞教研、科研活动和带领学生组织技能实践活动,以提高学生适应社会能力。
2、要求按各科进行,事先要有计划,全班学生参与,措施得力,每项活动都要求学生写出调查报告,实践报告或心得体会。
3、每项加5分(10分封顶)
考核方法:随时考核,学期汇总,记入总分。
十、教学效果
1、以期末考试为依据进行考核评价。
2、分组考核,分文化课组、专业课组、公共课组。
3、各组考核分数为三档,分别计10分、7分、3分。
十一、奖励加分
1、优质课:获省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4、3、2分;获市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3、2、1分;获县一、二等奖者,分别记2、1分;获本校一、二等奖者,分别记2、1分。
2、论文:在国家、省、市正规刊物发表论文或同级研讨会获奖者分别记3分、2分、1分。
3、著作:正规出版专著,每部记5分;参加正规统编教材(有正规书号)编写者记3分;参加补充教材,地方教材编写者记2分。
考核方法:期末统计,记入总分。
十二、专项考核
招生、高考、学生巩固率的考核另行规定,专项奖罚,不计入总分。
十三、考核的实施
(1)教案作业的检查由各处室自查,学校领导对各部组进行督查。
(2)其他项目由处室进行日常检查,学校随时抽查,每周汇总到教导处。
(3)教案作业检查每次即时公布结果,其他项目考核每大周公布一次。
教导处分别考核汇总出各位教师的总分,分别排出名次。考核结果与聘任、评先、晋职、奖励挂钩。
考核实施的方案15
第一条 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第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教学、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教学、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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