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07 09:12:21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热)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

  一、考核目的

  1、客观考评员工本年度内的工作表现、贡献,对取得良好业绩和成绩的员工进行激励,合理、有效分配企业资源。

  2、作为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

  3、推行干部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薪制计发的主要依据。

  二、适用范围

  总公司各部门、属下各分公司全体员工。

  三、指导原则

  1、全面考核、综合考核、逐级考核的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严格要求、严谨控制、严肃对待的原则。

  4、考核结果与薪资、评优、奖励、干部任用等多元化因素关联的原则。

  四、指导思想与考核方法

  1、管理干部以单位绩效、个人绩效相结合。

  2、有针对性地采用绩效结果考核法、核心才干考评法。

  五、实施部门与职责

  1、总裁室(总经理室):考核决策机构,负责批准本考核方案,对组经理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2、人力资源部:考核统筹、协调、监督与执行机构。

  3、各部门:考核协助与执行机构。

  六、考核对象

  1、实施全员考核,上至总经理,下至普通员工均须参加年度考核。

  2、截止X年X月X日(含)试期已满经批准已转正的员工均为年度考核的对象。

  七、考核周期幅度

  X年全年(1月~12月),司龄不足一年的,按入职之日起执行考核。

  八、考核方式

  注: 九大核心才干评分:本人自评(组经理及以上人员需写明事实依据)后,交直接上级评分,再由上上级领导复审,以上上级领导的评分为准,但要求直接上级与上上级领导评分误差不得超过±0.3分。

  九、考核结果应用

  1、采用AAA分段排名法,按照考评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将排名范围分为三类:排在前10%的员工核定为AAA类员工,前10%-20%的员工核定为AA类员工,其他80%的员工核定为A类员工。按照以下层级分别排名(总监及以上级别不作AAA排名):

  1)门店基层员工(营业员/店助)

  2)分店防损员

  3)总部防损员、司机

  4)收银员

  5)理货员

  6)店经理

  7)总部主管及以下管理人员(部门内排名)

  8)组经理(不含代理组经理)

  注:对于AAA级员工可推荐作为年度评优个人奖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选;对于评分低于60分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降薪、调职、辞退等处分。

  2、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的关系

  根据排名结果,组经理及以下级别按照以下系数确定年终奖的计发标准(基数N由总裁室根据当年运营情况和员工层级确定),总监及以上级别计发标准由总裁室另行研究确定。

  注:T为考核周期,入职满1年按一年算,不满从入职之日起算,以日为单位。

  十、考核工作安排

  1、培训:X月X日10:00~12:00,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考核前的相关培训。

  2、评分表提交时间安排:

  门店:X月X日前提交到各区域经理(督导)处。

  总部:X月X日前提交到各部门负责人处。

  整体时间安排:X月X日前全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XXX处。

  3、评分表填写要求,详见人力资源部下发有关注意事项。

  十一、考核说明

  1、X年X月X日还没转正的员工无需参加年度考核。

  2、所有考评结果均须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2

  提前做好迎接市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xx〕23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xx〕95号)要求,20xx年1月上旬,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20xx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

  综合考核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20xx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意见,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皖政〔20xx〕71号),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考核人员组成

  本次考核工作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区有关部门参加,组成3个消防工作考核组。(具体分工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从1月11日开始,督查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先后顺序由考核组自行决定。考核结束后3日内,由各考核组牵头单位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考核报告。

  四、考核内容

  考核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20xx年度的消防工作,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签订的《20xx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细则见附件2和附件3)

  五、考核步骤

  考核组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暗访、初步反馈等程序,对有关单位进行集中考核,按照考核计分表和实施细则逐项进行量化评分。

  (一)考核准备。考核组召开动员会议,组织集中培训,使参加考核的人员明确考核要求、掌握考核标准、熟悉考核程序。各考核组要详细安排本组考核工作,明确人员分工。

  (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20xx年度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查阅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文件、报告、统计数据等资料。

  (三)实地抽查。查看乡镇(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家庭式商铺排查治理情况、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安装情况、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查看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意见反馈。考核结束前,考核组向乡镇(街道)、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反馈考核初步意见。

  (五)综合评价。考核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考核实施细则逐项量化打分,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综合评价,汇总考核情况,公示考核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政府。

  (六)情况通报。考核情况经区政府审定后,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工作。

  (二)各考核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考核时,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考评打分、签名。考核结束后,要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情况。

  (三)各考核组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各考核组车辆和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组组长安排。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于1月16日前将考核相关表格、情况总结等材料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督查结果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区政府审定后,交区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3

  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25=375,375×11.5(累积点)=43.125≈43.13。

  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中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绩效考核

  1、各部门人员考绩总平均分数不得超过85分;

  2、各部门一级主管若认为谊部门本年度绩效卓著,经呈报总经理批示,不受平均数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数仍不得超过88分(含);

  3、各部门人员总数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2名。特等考绩的分数,不并入总平均分数的计算;4各人员考绩分数由该部门最高主管评定,统一呈交总经理复核后定之。

  三、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四、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一般情况下,利润是人们普遍认为最能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所以以利润为基准计算奖金的方式在企业界十分普遍。对于那些考核难以量化的'部门,其年终奖金的数额可以与整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挂钩,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总额=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对于公司的销售部门,可以用目标销售额作为公司市场部门的年终奖金计算基准,比较一般性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数额=(实际年度销售额-目标年度销售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2=480)。

  五、附则

  1、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xxxx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4

  20xx年5月3日至6日,国务院消防工作第八考核组对自治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考核,反馈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将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西藏消防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国务院考核准备情况及自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现消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逐年达标,城乡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均衡发展,区域火灾隐患逐步消除,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创新、规范有序,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林芝市人民政府依托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扎西江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传下达。

  三、整改措施

  (一)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要结合林芝市消防工作实际,明确“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提前谋划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解决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明确“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及时跟踪问效,对重点项目,要明确建设内容、时序进度、部门职责和年度任务,全力推动规划落实,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地见效。

  (二)健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20xx年6月前,完成林芝市多部门参与的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制度、规定和方案修编工作。20xx年7月前,各相关职能部门细化制定本行业、本部门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制度、规定和方案。年内开展一次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演练。二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林芝市20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林防委[20xx]1号),详细部署开展针对行业系统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管理培训等工作,切实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提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落实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出台《林芝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时间、内容、程序等,将各职能部门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并将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社会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通过户籍化手段推动“四个能力”建设,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对城市综合体、地标建筑,发生火灾危险性、危害性高的高危单位,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结合的方式强化管理。对各类商业店铺、“九小”场所,公安派出所、便民警务站,对辖区内的'朗玛厅、甜茶馆、藏餐厅、家庭旅馆等小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其严格管控火源、电源、油源、气源。要针对其点多面广,火灾隐患普遍,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的实际,继续巩固“双联双创”、便民警务站等经验做法,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网格,推动落实日常消防检查“网格化”管理、消防宣传和组织初期火灾扑救三项职能。对寺庙古建筑,文物局组织开展寺庙古建筑及文物维修工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寺庙古建筑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强化火源、电源等危险源的管理,严格落实宗教佛事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现场守护制度,确保全市寺庙古建筑不发生火灾事故。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局要结合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针对本市景区景点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和管理标准,明确整治责任和整治措施。对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民政部门要依据《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1号),从福利彩票公益基金中安排专项经费为已建、待建的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且要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值班巡检巡查,细化日常管理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对各中小学校,7月底前教育部门、按中学、小学各1个的数量标准遴选报送本地消防安全示范课件及授课录像。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师资、课时,确保有专门师资,消防安全课时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加强指导。

  (四)加大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推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逐步填补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欠账”。推动有天然水源的乡镇,通过建立取水码头、购置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等形式,满足消防供水需要。二是推进消防部队营房及装备建设。各县(区)政府要针对林芝市5个灭火救援专业力量空白点,立项、规划营房新建或改建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建设。结合消防部队实际,尽快按照标准配齐消防大(中)队及新建消防队站消防车辆、个人防护装备以及通信器材。三是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地方行政或事业编制,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招录、使用、经费保障、工资待遇等问题,推行消防辅警员定期增资或调岗增资模式。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每站15人的标准配齐政府专职消防员。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行业系统和企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主动作为,从预防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本出发,不断深化消防宣传“八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消防知识、常识宣传等内容。消防部门要在20xx年8月底前,针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等进行一遍轮训。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5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xx)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东莞”、“和谐东莞”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重心下移,推行动态监管,强化群众监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自行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的深入发展,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消防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及市工商局、出租屋管理办、建设局、城建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东莞供电局、质监局、自来水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各镇(街)相应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属地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街)消防大队,未设消防大队的镇(街)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办公室人员按所在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排查总数的0.5‰~1‰配置,办公室人员招收方式及工资待遇标准参照镇(街)在编职工或公安文职人员,由各镇(街)自行制定。

  各村(社区)也要相应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由村(居)委会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辖区警务室警长担任,服务队办公室设在社区警务室,服务队人数按照村(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总数量的0.5%~1%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队主要配合市、镇(街)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镇(街)集中领导、调配使用,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自然村)按30%、40%、30%划调,由镇(街)一级集中支配。

  三、工作职责

  各职能部门必须配合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按照市政府划定的消防监管责任权限,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

  1.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镇(街)建立健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负责督查、指导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等工作,推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档案,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履行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监督、宣传的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职责: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下,按照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场所、出租屋包干到户等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条件初步审查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对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实行监管等职责。

  (二)各成员部门职责

  1.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有关消防整治标准及专项规划编制的制定解释和答复,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对各镇(街)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消防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各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绩效的'考核评比。

  2.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对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小娱乐场所依法查处、督促整改。配合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做好出租屋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对改为生产、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进行日常性的监管。并依法对出租屋管理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安监部门。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小”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

  4.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办理证照前消防设施配置的把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出租屋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整治和查处工作,对未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督促其整改、补办消防手续或责令停租,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建设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市城乡消防建设、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事业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指导镇村消防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对无设计、无报建、无审核、无验收等违章、违规建设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查处。

  6.城建规划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口。消防安全规划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接轨。

  7.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有关违法经营、使用、安装燃气的查处工作。

  8.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三小”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把“三小”场所的市场准入关,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在未取得许可的前提下,不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安全、被前置许可部门吊销或撤销许可的,由许可部门通知市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供电部门。负责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10.供水部门。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消防用水充足,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水措施。

  11.宣传部门。根据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制定的消防安全宣传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单位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2.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食品行业、小作坊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单位安装消防设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对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知会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四、工作制度

  (一)属地管理制度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做好与其它部门沟通,全面落实各类企业在本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彻底解决责任模糊和工作死角等问题,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日常巡查与终端监控、执法检查与技术监管、业主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摸式。

  (二)绩效考评制度

  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考核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对各镇(街)监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并将不定时抽查各镇(街)消防监管的情况作为镇(街)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市政府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到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每年对消防安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镇(街)、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进展不力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镇(街)、村(社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可参照此方式对村(社区)一级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三)宣传教育制度

  市、镇(街)两级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宣传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着力通过媒体报道、公益宣传以及举办消防宣传普及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知识,逐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镇(街)重点落实五类人员(工厂从业员、企业经营者、法人、学校学生、农民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任务落实到专门部门。

  (四)年审制度

  新增的小商铺、小作坊和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及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既有的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和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

  (五)社会监督制度

  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市、镇(街)要向社会公开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六)资金保障制度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纳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村(社区)一级也要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服务队所需经费的落实。

  (七)联席会议制度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总结分析“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在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建议。

  (八)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制度

  每个村(社区)服务队专职巡查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由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当地未设公安消防大队的由公安分局消防股负责)。专职巡查员主要职责是协助镇(街)公安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协助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处理群众有关消防隐患的举报。

  (九)挂牌督促整改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应督促其经营者、业主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凡连续两次在月份检查中不合格且未整改完毕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各村(社区)消防整治服务队印制“消防隐患场所”牌匾并悬挂于该场所显要位置,直至整改完毕。

  (十)动态监控制度

  对于新增、减少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加强情况的掌握和信息的报送制度,各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个月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每月10日以前将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十一)终端监控制度

  整合村(社区)治安队、户管员、安全办等相关人力资源,实行分街、分区域监管,将监管责任下放到个人,做到全时监控,全程跟踪,责任到人。巡查员要定期向村(社区)主管领导汇报。村(社区)要与“三小”场所、出租屋的业主(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十二)监督联动制度

  健全镇(街)职能部门联动监管制度,强化村一级管理,加强对业主或经营者、承租者的监督,规范村(社区)、单位和企业处理事务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实行信息反馈,跟踪监管,构筑职能部门监督、村一级监管、多方监督的新局面。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镇(街)、村(社区)消防安全档案的科学管理,要详细地记录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经营者、场地、经营范围、办证情况、被监管对象的资料及变更去向情况,并将每个场所重点部位用数码相机拍照存入电脑归档案保存。

  五、工作标准

  “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标准范围为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屋。整治工作标准依照《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东府办(20xx)37号)执行。

  (一)基本概念

  1.小商铺是指设置在各类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商业建筑、民用建筑、综合建筑等)首层(含设置夹层的)的建筑小于200平方米的百货店、副食店、杂货店、服装店、礼品店、书店、理发店、美容店、餐馆等小型营业房,包含综合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首层设置的商铺。

  2.小作坊是指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加工场所。

  3.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包括网吧、酒吧、歌舞厅、带有卡拉OK功能的西餐厅等。

  4.出租屋是指仅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

  (二)整治标准

  1.小商铺

  原则不得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区域应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的门口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住宿区域应设尺寸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2.小作坊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3)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4)小作坊内不应住人,确需住人的,必须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间或其他有效逃生设施,并应在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的连通口处及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设有防盗网的,防盗网应开设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3.小娱乐场所

  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标准执行。

  4.出租屋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施;

  (2)出租屋的房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分隔楼板底部;

  (3)疏散楼梯间内严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4)四层及四层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每层应设消防卷盘,公共走道设置应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5)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装在不燃烧体上;

  (6)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使用明火;

  (7)设有防盗网的,每一单元(独立空间)应独立设置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六、证照办理程序

  (一)新增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证照办理程序

  凡新开设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需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应向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提出书面申请,整治服务队应及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并将《消防检查记录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抄报工商或出租屋管理部门。

  (二)既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检查及办理证照程序

  村一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负责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的检查工作,包干到人。

  1.检查人员应该佩戴工作证件。检查采取按月检查的方式,每家单位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初次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

  3.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保存,一份留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

  4.月份检查结束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将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将辖区各服务队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5.在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门开展年审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对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进行检查,并收集《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由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加注意见(对在最近三次检查中有二次不合格的及最近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并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实地抽查,并将审核结果抄报工商、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

  工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和年审项目时,应将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审核结果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及年审的前置条件。

  (三)不属于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范围的其他场所(包括小娱乐场所),均应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七、措施要求

  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镇(街)要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责任书,建立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和量化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强化管理。各村(社区)要与各消防协管员(巡查员)签订消防责任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任到人,将责任分片包干到人。

  (二)突出查处重点

  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重点查处:1.消防器材未按照标准配齐配好、消防通道存在堵塞情况的三小场所、出租屋;2.存在“三合一”(生产、仓库、居住等合一)或非砖墙阁楼并且未按标准设置逃生出口的“三小”场所、出租屋;3.经营证照不齐全的“三小”场所、出租屋。

  (三)本方案提及的《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登记表》、《消防检查记录表》、《检查统计表》等表格由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办公室另行下发

  (四)监督联动程序要求

  1.反映: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需要停产整改、关闭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村(社区)向镇街报告。

  2.监管:镇(街)各职能主管部门对村(社区)上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地作出处理和答复,并依照权限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3.知会:市工商局、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对新办证照及办理年审的“三小”场所、出租屋作出批复后,应及时将批复情况告知各镇(街)整治办或有关职能部门,以便实施全方位监管。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7

  第一条 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第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教学、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教学、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8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69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9

  为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精细化,充分发挥年度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性功能,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幸福人生实现。根据上级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力求民主、客观、公开、公正;

  2、坚持现实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一致,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统一原则。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对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考核对象为两个部分:

  1、教学专业技术人员

  2、职员及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

  校级领导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单独考核。

  三、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

  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内容,从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和特长辅导实绩、教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分值构成

  量化考核分数占80%,年级组或处室馆投票占20%。获得票数的已申报的教职工中,每组或每处室票数居前三分之一多的为一等,一等票数获得100%分值;票数居中三分之一名的为二等,二等票数获得80%分值;票数居后三分之一名的为三等,三等票数获得60%分值。

  五、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一)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

  1、以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含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两大类进行考核。教辅人员兼课者可在两边分别计分,可自行选择分数较高者一类进行排队考核。

  2、考核划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②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处室馆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步骤

  1、量化考核部分

  ①每位教职工(包括聘任教师),认真填写《ⅹⅹ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②申请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员工,如实填写《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

  ③各处室负责建立一年教职员工工作档案,并在年终上报办公室汇总,各科室、年级组负责人根据各处室材料、教研组提供的材料,对《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照量化考核审定申报人自评分数,核实最终得分;因客观原因无法确认的加分项目,被考核个人应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来确认分值。

  2、测评部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由教务处组织学生测评;

  ②职员等其他人员:无测评,可根据家长、学生平时反映的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3、办公室统计最终得分,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后,公布评优结果。评价等第最后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形成等第结论。优秀档次人数确认按教育局文件要求,以学校总编制人数15%来划分。总分数占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第,有违反一票否决者当年绩效考核等第为不称职,其余人员绩效考核都为称职。特殊情况由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

  六、以下情况之一者绩效考核不称职

  1、搬弄是非,无理取闹,影响安定团结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上级或学校行政处分,或有作风不正以及有不廉洁行为,影响恶劣者。

  3、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4、违反上级文件精神,触犯禁令,造成不良影响者,实行一票否决。

  5、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

  七、监督与仲裁机构

  学校党总支和教工代表大会。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0

  一、目的:

  为了强化XX目标管理和落实绩效考核,增强部门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体现奖优罚劣,XX决定对20xx年部门工作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组织整体效能,推动部门管理水平提高的.目的。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年终奖金、职务调整、岗位变动、XX送培和明年奖励工资计发的依据。

  二、范围:

  XX年确编的所有部门。

  三、考核办法:

  1、考核由综合部牵头,会同财务部实施,最终结果报XX主任审核;

  2、XX年有经济指标的部门以经济指标考核为主;无经济指标的部门以管理指标为主。

  3、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重庆渝中创业孵化XX20xx年终部门考核表》。(附件1)

  4、考核程序:

  5、等级评定:

  有经济指标部门最终通过经济指标和运营管理综合评定为优、中、差三个等级。

  经济指标与运营管理必须二者皆为相同等级综合评定结果方可相同,二者但有一方低于另一方等级,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则综合评定为低的一方的等级。

  如:经济指标为优,运营管理为优,则综合评定为优。 经济指标为优,运营管理为差,则综合评定为差。

  无经济指标部门最终通过管理指标评定为优、中、差三个等级。

  (具体考核方式同上)

  奖惩依据将通过综合评定等级决定。

  四、附则

  全部考核最终在XX内部群中公示。考核结果及所有考核文档全部由综合部存档。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1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30号文件精神,,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教职工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其调整岗位、工资以及聘任、奖励、培训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真考实、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取得的成绩。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2、考核标准以本校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

  “教师任职情况的考核”根据考核评价的分值确定优秀比例和名次顺序,

  被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教职工职业道德情况考核”优秀人员内产生,并控制在乡中心下达指标额度之内。

  3、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XX年3月4日):

  2、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布考核实施方案,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审核打分(3月5日):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合被考核人的表现讨论确定考核等次。

  4、优秀考核名单公示征询意见(3月5-6日):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张榜公示征询意见。

  7、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确认签字(3月6日):被考核人需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名。

  8、考核结果汇总材料上报乡教育中心(3月6日):包括20xx年度考核小组领导成员名单、年度考核工作方案,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存档,考核工作结束。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2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干部、职工工作业绩的考核,激励街道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事业〔20xx〕33号)和《舞钢市关于做好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制定20xx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考核范围

  红山街道办事处在职在岗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评选内容和标准

  年度考核内容以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学习能力;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指干部职工在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绩效,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等;廉:指廉洁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表现。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如:在政治原则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未完成年度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等;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差,如:不能依法行政,对服务对象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承诺制,被群众署名投诉3次以上且核查属实等;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节较为严重,如:在执行公务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吃、拿、卡、要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被群众举报属实等;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等其他不称职情形的。

  对一些特殊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及以上(含试用期),在本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其他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工作人员和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对受处分人员的考核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受行政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

  (1)受警告处分的人员当年参加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在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得确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考核;

  (3)对受到立案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如审查确无问题的,依据考核情况确定等次。

  2、受党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

  (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1、2、3、4、5条的规定办理。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二)年度考核评选方法和程序

  1、个人工作总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全面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情况,并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确定考核等次。由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推荐并提交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三、评先选优

  (一)评先选优内容和标准

  1、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1)敬业爱岗,善于学习,积极负责,任劳任怨。

  (2)工作能力强,政策水平高。

  (3)圆满完成本人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4)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年度内无旷工现象,无迟到早退现象,病事假累计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

  (1)共产主义信仰坚定,党性原则强。

  (2)工作能力强,政策水平高。

  (3)积极参加党内外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工作积极,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5)能够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3、优秀包村干部评选标准

  (1)能够及时协调解决所包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所包村能够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中心工作。

  (3)所包村不出现群体性的事件和恶性案件。

  (二)评先选优方法和程序

  1、每个参评人员逐一进行述职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职后由全体参评人员按照评选标准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评比打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只作为投票人员参加,不作为被评选对象;新调入人员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评比。

  2、优秀共产党员由全体党员投票评选。先进工作者由所有参评人员投票评选。

  3、评选比例。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按有参评资格人数的20%由高到低择优选取;优秀共产党员表彰6名,优秀工作者表彰8名(本次先进工作者推荐结果作为事业编制人员年终考核档次的依据,其中在编正式人员前3名确定为优秀档次上报)。

  四、时间安排

  各站、办、所、室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工作总结,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于20xx年1月下旬组织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在述职述责的基础上民主投票评先选优,报党工委研究确定评先选优结果。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3

  为深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xx年度对高新区相关办局、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县属企业实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以“除险保安”为主线,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年、“洗楼”式隐患排查见底行动明显见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xx—20xx三年平均值分别下降20%,火灾起数同比上年度下降15%、火灾零亡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至0.0162,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和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考核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高新区经发局、各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

  高新区和13个镇(街道)辖区内所涉及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建筑施工、城市运行、旅游、特种设备、电力、自然灾害(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等20个部门(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应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三)县属企业

  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集团等4个国企平台及下属企业相应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三、考核口径

  (一)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考核口径

  道路交通领域:发生在辖区的“十二类”运输车辆交通死亡事故,按事发地扣分,负有责任的车籍属地减半扣分(不包括高速公路事故)。

  水上交通领域:发生在辖区的内河水上交通事故,按事发地扣分,负有责任的船籍属地减半扣分。

  渔业船舶领域:按渔船船籍所在属地进行考核,包括我县渔船在县外发生的事故。

  消防领域:发生在辖区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按全口径考核)。

  危险化学品领域:主要是指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事发地考核。

  工矿商贸、建筑业领域:按事发地考核,包括省部属企业、外地企业、市县属企业在本辖区发生的事故。

  城市运行领域:按事发地考核。

  自然灾害领域: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事故,按照事发地扣分。

  县级有关部门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特定受害率:万吨民爆器材死亡率、10万在校生非正常死亡率、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百万车公里死亡率、万船航次死亡率、万台农业机械死亡率、渔业捕捞万人死亡率、游客千万人次死亡率、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森林火灾受害率。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考核口径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明确的生产安全事故等次确定。

  (三)严重社会影响事故考核口径

  死伤人数10人的一般事故(死亡人数2人以内事故);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点)在整改期间发生的亡人事故;被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或省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的事故;被省及以上安委会(办)约谈、警示等的事故;重点时段或重点行业领域发生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四)灾害考核口径

  对发生的台风、洪涝、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根据是否存在“未排查发现灾害风险,从而导致亡人的”或“已排查发现风险,但未及时落实有效防控措施,从而导致亡人的”等情形予以扣分。

  (五)高新区有关办局、经开区、县属企业与有关镇(街道)考核口径

  1.高新区有关办局与有关镇(街道)责任区域划分:工矿商贸企业、建筑工程、火灾等事故以高新区红线范围为界,道路运输、市政管理、自然灾害等事故以高新区辖区内的企业围墙为界。由高新区应急整治专班履行高新区安委办职责,统筹有关办局各项考核指标。

  2.经开区与有关镇责任区域划分:经开区在新市镇辖区范围的事项与新市镇合并考核,经开区在其他行政区域范围的事项划入相应的镇考核。

  3.县级部门与镇(街道)责任划分:县级部门直接监管领域的指标外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额扣分,事发地所在的属地相应减半扣分,不计入属地再次发生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按照责任划分研究扣分。

  4.县属企业与镇(街道)责任划分:县属企业发生的各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额扣分,事发地所在的属地相应减半扣分,不计入属地再次发生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按照责任划分研究扣分。

  四、考核期与考核方式

  (一)考核期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被考核单位应在年终考核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目标管理各项指标落实情况。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年度考核成绩由安全管理指标(60分)、事故(灾害)管控指标(40分,按照考核口径扣分)、专项工作加扣分项(加分项5分)和否决项四部分组成,过程性指标前三季度不含事故(灾害)管控指标考核的成绩各占20%,四季度结合年终考核检查情况占40%,考核结果报县政府。

  (四)日常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汇总事故(灾害)指标和安全管理指标情况,每季度结合“四比一争”大比拼主题竞赛活动进行考核排名,适时在平台、镇(街道)一把手工作例会和平安例会上进行通报。

  (五)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消安委办公室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督查、例会推动、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机制,将过程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五、考核结果评定和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考核得分在60至80分之间,考核等次为合格;考核得分在80至90分之间,考核等次为良好;优秀等次不超过总数的50%且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村(社区)由各镇(街道)应急管理站按照考核指标动态考核评定并纳入平安考核,每季度将考核排名报县安委办审定。各镇(街道)年度的优秀村(社区)比例不超过30%,数量与本单位在县考核等次排名挂钩。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重大隐患挂牌的企业(单位)在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严重社会影响事故的;年度内发生2起及以上全责的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人员避险转移等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且发生自然灾害类人员死亡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

  (三)在事故统计中瞒报谎报、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级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县政府对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书面通报。同时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国资办,作为对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4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A、优: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x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x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附:考核表格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考核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并有利于教师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考评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21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长:张习香

  副组长:彭旭 陈森

  成员:王大蓝 杨正鹏 刘艳敏 刘余胜 吴绍琼 王久贵 任礼梅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0%的标准我校评定2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按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

  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眩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07-28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06-13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01-27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07-04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02-21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05-21

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2-16

医院年度考核实施方案05-12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12-23

年度职工考核实施方案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