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4-03-21 07:11:27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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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绩效考核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学绩效考核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学绩效考核方案

中学绩效考核方案1

  根据城望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城望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核若干规定》(望办发【xx】33号文件)和城望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教职工xx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望教通〔xx〕104号

  文件)的精神,我校拟于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30日对全体教职工进行xx年度绩效考核。为认真、规范、公正、客观地做好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xx年度全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和离岗、待岗、借调、休假(产假)及病休人员。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办法:认真按照望办发【xx】33号文件颁布的《城望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核若干规定》和望教通【xx】84号文件执行。考核程序为分组个人述职总结(分组述职测评安排见附件)、集体评议、考核组综合评定,并将结果公示。班子成员考核结果由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类;其中优秀类比例严格控制在13%以内。民主测评述职分组安排见附件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原则

  1、优秀等次的确定。优秀等次的基本标准是:能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依法执教,业务熟悉,工作勤奋,群众拥护;能坚持校本研训,成绩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称职等次的确定。称职等次的基本标准是: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主动,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了目标任务,廉洁自律;群众关系好;德、能、勤、绩均能达到现任职位的要求。

  3、基本称职等次的确定。基本称职等次的`基本标准是: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协调能力较弱;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存在不足。联系群众不够,廉洁自律方面有差距;德、能、勤、绩仅能基本达到现任职位的要求。

  4、不称职等次的确定。不称职等次的基本标准是: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本职位的工作要求;组织纪律松弛;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问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五、考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日程、时间主要工作

  12月15日xx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启动

  12月19日①召开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校长办公会),通过考核方案,安排布置考核事宜;②通过校园网、超级校信等信息平台布置全校教职工撰写个人述职总结,告知考核工作日程安排和相关事项

  12月20日晚上6:40①召开全体教职工考核述职大会;②分组进行述职、民主评议等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统计分组述职测评分(民主评议占40%)

  12月20日晚上8:20①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核定民主评议结果;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占60%);③依据民主评议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结果划等

  12月21—12月27日公示考核综合评定结果

  12月28—30日写好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材料,并将考核结果和材料上报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局)

中学绩效考核方案2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定该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二、制定原则

  1、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3、公平公正,优绩优酬。

  三、奖项设计(分类别设计奖项)

  (一)考核对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班主任考核奖

  (1)考核标准: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3)考核内容: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具体考核实施。

  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为剔除班主任津贴后的数额。

  2.考勤奖(占总量的20%)

  对照《滨海县达明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奖(占总量的30%)

  本项目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表现差,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实行集体会办,酌情处理。

  4.工作量奖(占总量40%)

  (1)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绩效奖。

  根据《教学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测算出学校学期总课时数。

  每节课的价格=工作量考核的总金额÷全校两学期(剔除超课时)总课时数

  注:①按课表计算每个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行政、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

  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等活动,值周人员每周补2课时,非值周人员每周补1课时。

  ③设置职务系数和岗位系数。

  ④设置职称系数和学科系数。

  (《滨海县达明中学20xx年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另定)

  ⑤设超课时奖:按额定工作量为12课时/周计,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每课时补助10元,此项由学校承担,单独公示和发放。

  (2)后勤、工勤人员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以各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进行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奖,由后勤部门进行考核,按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发放,其余部分作为工作量考核发放。此项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5.工作实绩奖(占总量10%,多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1)考核对象:教学人员。

  (2)考核内容:各年级根据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条例由各年级组和教务处制定(本项考核在每次考试后即时发放)。其他不参加过程考核的老师(高考队教师除外)以人均400元作为实绩考核奖,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另设《高考实绩考核奖》、《高三市调研考试考核奖》、《高二学测实绩考核奖》、《教科研考核奖》(含论文发表、获奖,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骨干教师津贴等)。此四项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实施,所有奖金由学校承担。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其中按规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续的病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照县局病假工资计发的办法执行,即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工龄满十年的,全额发放,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龄满二十年的,按90%计发。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考核发放。教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

  2.中层以上干部到龄后经批准保级离岗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学校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由借用学校负责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一般由原学校根据借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参照本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坚持在班、服从学校分工的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的1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非教学人员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2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7.对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

  8.当年刚分配老师:仅参与一年度中的秋学期绩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0.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其全部绩效工资。

  11.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12.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五、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学绩效考核方案3

  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绩效考核同年终考核一并进行。统一定于x月18日----x月23日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绩效考核说明:

  1、为实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学年绩效考核分三块进行:(一)中层领导、(二)中学教师、(三)小学教师(含保育教师)。

  2、因特岗教师教师绩效工资不进财政专户,无法同其他教师一起进个人专户,故本学年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分二块进行:(一)特岗教师、(二)在编教师。

  3、马厩主教在小学教师组考核,不再享受领导补贴,可相当于一个教研组长,享受教研组长补贴。

  4、中学教导员在中学在编教师组考核,以教学成绩同教师排队,不再享受教导员补贴。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学校临时安排值班护校补贴不再纳入绩效考核,所需补贴由学校预算外资金发放。

  6、因本学年特岗教师、新入编教师年终无奖金,故本学年年终奖金各归本人。

  7、因本学年上班时间为9个月,故本学年考核绩效以9个月计算,本年2、7、x月按职称归入本人。

  8、其余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学年初制定的`《xx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改稿)》执行。

中学绩效考核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5、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方案和量化标准。

  1、学校领导(含副校长、校长助理)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校长职责、学校自主发展、管理理念、水平和能力、工作绩效等情况。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德育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教育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教学效果重点考核教师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的情况,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包括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关注落实困难学生帮困措施,加强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引导,注重学生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班风学风等方面。

  3、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下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学校特别规定,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将此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

  4、教师的周课时量计算办法:全校教师平均周课时以下课时(含)按实际课时计算,超过部分按1.5系数相乘计课时。有关岗位折算课时数:团书记6 ,班主任6,报帐员10 ,出纳6 ,教研组长2 ,网站管理员1 ,学籍管理员2,电脑管理员3,多媒体管理员3 ,资料员6 ,物理实验员6 ,化学实验员6 ,文印员6。纯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按教师平均课时计算。

  五、考核方法

  1、学校领导绩效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学校领导(含校长、副校长和校长助理)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

  2、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细则,考虑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科组评议、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教师自评、教职工互评、学生评教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

  3、考核指标:工作量(课时量、班主任等工作量、考勤等)、工作表现(职业道德、班主任与德育工作、教学常规、专业发展等)、工作成效(教学效果、育人成效、教研成效等)。

  ①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

  ②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③班主任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评分,满分100分.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④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望江县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其当年绩效考核得分的10%、20%、30%、40%、50%、100%。

  4、绩效考核在学期末进行。

  六、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进行自评,同时形成个人工作总结;

  2、学校组织民主评议;

  3、学校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一个星期7天);

  6、由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或擅自兼课,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责任事故的;

  4、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其主管部门申诉。

  八、考核结果使用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1、根据省(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设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津贴、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2、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发80%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几种情况绩效工资的发放。①因一般性疾病请假,扣减请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患癌症和精神病的教职工按同职级发放绩效工资。因事请假其时间1学期达2个月(或累计达60天)及以上者,扣减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请假1学期(或累计达120天)及以上者扣减本学年每月一半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当年奖励性的绩效工资;请假1年(或累计达240天)及以上者不能核发绩效工资。②学校内部待岗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自费参加岗位培训。③擅自离岗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④经教育局同意借调在本县教育岗位比照同职级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平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⑤因年龄原因退居二线的校级领导、督学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同级平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⑥支教、挂职职人员比照同职级发放绩效工资。

  (二)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设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津贴、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

  班主任津贴占10%,教育教学津贴占35%,工作量津贴35%,教育教学成果奖10%,其他津贴10﹪。

  班主任津贴=班主任考核分÷班主任考核总分×该项津贴总量

  教育教学津贴=教师考核分÷教师考核总分×该项津贴总量

  工作量津贴=教师周工作量÷教师周总工作量×该项津贴总量

  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中考奖和特殊奖。

  其他津贴分早晚自习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和加班津贴。教研组长津贴按每学期200元乘以考核系数发给,加班比照相关规定计发。

  专职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教育教学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取教师平均值乘以考核系数。

  十、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1、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职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2、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学校根据县实施意见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参加且得到到会2/3的多数人员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中学绩效考核方案5

  为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精细化,充分发挥年度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性功能,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幸福人生实现。根据上级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力求民主、客观、公开、公正;

  2、坚持现实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一致,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统一原则。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对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考核对象为两个部分:

  1、教学专业技术人员

  2、职员及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

  校级领导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单独考核。

  三、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

  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内容,从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和特长辅导实绩、教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分值构成

  量化考核分数占80%,年级组或处室馆投票占20%。获得票数的已申报的教职工中,每组或每处室票数居前三分之一多的为一等,一等票数获得100%分值;票数居中三分之一名的为二等,二等票数获得80%分值;票数居后三分之一名的为三等,三等票数获得60%分值。

  五、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一)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

  1、以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含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两大类进行考核。教辅人员兼课者可在两边分别计分,可自行选择分数较高者一类进行排队考核。

  2、考核划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②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处室馆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步骤

  1、量化考核部分

  ①每位教职工(包括聘任教师),认真填写《ⅹⅹ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②申请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员工,如实填写《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

  ③各处室负责建立一年教职员工工作档案,并在年终上报办公室汇总,各科室、年级组负责人根据各处室材料、教研组提供的材料,对《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照量化考核审定申报人自评分数,核实最终得分;因客观原因无法确认的加分项目,被考核个人应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来确认分值。

  2、测评部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由教务处组织学生测评;

  ②职员等其他人员:无测评,可根据家长、学生平时反映的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3、办公室统计最终得分,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后,公布评优结果。评价等第最后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形成等第结论。优秀档次人数确认按教育局文件要求,以学校总编制人数15%来划分。总分数占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第,有违反一票否决者当年绩效考核等第为不称职,其余人员绩效考核都为称职。特殊情况由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

  六、以下情况之一者绩效考核不称职

  1、搬弄是非,无理取闹,影响安定团结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上级或学校行政处分,或有作风不正以及有不廉洁行为,影响恶劣者。

  3、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4、违反上级文件精神,触犯禁令,造成不良影响者,实行一票否决。

  5、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

  七、监督与仲裁机构

  学校党总支和教工代表大会。

中学绩效考核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xx局发[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全面贯彻落实绩效考核的时效性和目的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的激励性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心”的原则。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及权重。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硬性切块和量化考核部分。

  硬性切块部分包括班主任津贴、各员津贴、替代课津贴、住校生晚自习津贴、安全值周津贴、护校队津贴、节假日值班津贴、新闻宣传报道津贴等。

  班主任、教导员、政教员等以兼职津贴计算,不参与工作量计算。

  班主任

  政教员

  教导员

  工会小

  组长

  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

  妇委会

  少先队辅导员

  1200

  500

  500

  300

  300

  300

  300

  300

  量化考核部分包括师德10分、考勤5分、工作量30分、教学常规10分、教学业绩40分、教师继续教育5分,共计100分。教育科研能力、荣誉称号、宣传报道等项目为奖励加分项目。

  四、量化考核项目:

  1、师德10分

  分为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建设(5分)及评议(5分)两部分。

  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建设根据学校检查打分;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评议,教代会评议到80%以上得满分,否则扣除相应分值。

  在学校内大声吵闹干扰他人工作者每次扣2分;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不平等对待学生学校收到举报者每次扣5分;打架、乱收费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在校内形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10分;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5分。

  以上各项累计计分,10分扣完为止,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2、考勤5分

  一学期内病假累计15天内不扣分,每超一天扣0.5分。病假一个月内的,期间课程按照替代课标准扣除给替代课教师。

  事假累计5天内不扣分,每超一天扣1分。

  上班、教师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3分,旷工一天扣5分,教师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会一次,上课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

  以上各项累计计分,5分扣完为止,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3、工作量(30分)

  说明:

  个人工作量得分=30分×参评人数/参评人数周折算课时总分×个人周折算课时分。

  周折算课时分=课程标准每周课时数×0.2(备课折合)+实际每周上课节数×0.65(上课折合)+实际每周上课节数×0.10(批改作业折合)+实际每周上课节数×0.05(辅导学生折合)

  体育、音乐、微机无批改作业,音乐、美术、微机无辅导学生,该项不计分。

  校级干部以平均工作量的70%折算课时;中层干部以平均工作量的50%折算课时;参与扶贫人员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按每周1课时计入工作量;九年级地生标准课时为每周1课时;理化生实验员按标准课时折算。

  4、教学常规10分

  学校对教师的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进行检查考核打分计7分。

  如果在特区及以上教育主管或业务部门组织的检查中,教学常规、推门听课、二次备课不合格者,每项次扣2分;受到口头批评者,每项次扣1分;受到通报批评者每项次扣3分。

  参加平时考试监考、阅卷每项次计0.5分,合计1分;参加期末监考阅卷每项次计1分,合计2分。

  5、教学实绩(40分)

  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成绩按照特区综合评估平均成绩,没有特区成绩则按校级综合评估平均成绩计算。

  每学期教学综合评估成绩划分四个等次,分别计为40、36、32、28分。

  综合得分相差1分内按上一等次记分。教师个人综合评估成绩与第一名相差超过15分的(各学科均以百分制折算),教学业绩按20分计算,并按教学事故追究其工作失职之责。带多班统考科目的教师,所带班级排名连续前几名,以满分40分计算;所带班级排名全部靠后,以28分计算。

  代多班统考科目、既代统考科目又兼代非统考科目的成绩按课时比例进行折算。

  只代非统考科目教师(含未代课教师)的教学成绩,一般不得超过统考科目教师综合得分平均值的90%,计34*0.9=30.6分。

  6、教师继续教育5分

  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教研活动、优课、说课、培训、课题研究、听评课、网络学习、读书活动等并按时上交相关档案,继续教育报告册按要求记录、完整、规范,达到国家规定年度继教学分者计5分。

  不服从安排或继续教育报告册不按要求记录,不完整、不规范,东拼西凑、写大字、乱写乱画(特别是当作会议记录本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度继教学分者视情节轻重扣1―5分。

  7、教育科研能力、荣誉称号、宣传报道等项目,加分标准(最高奖励分值10分)。

  (1)在国家统一邮发代号的报刊杂志(报纸以业务报)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论文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记3、2、1分(不累计)。

  (2)在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获奖的论文、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微课、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获奖(不含期刊杂志社评奖、学术研究会等评奖、网络发表的文章、通讯报道等),区级及以上星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只按当学期计分)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记3、2、1、0.5分(不累计)。所发表文章必须为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有关。两人合作前者按60%计分,后者按40%计分。

  (3)参加各级优质课、优课实录、示范课获奖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奖分别记4、3、2、1分(不累计)。说课、演课、体音美基本功大赛、实验操作竞赛等教研活动获奖的,按优质课、示范课获奖计分折半计算。

  (4)科研课题结题或成果评选获奖(以教科院业务主管部门发布为准),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参与者减半)分别记4、2.5、2分(不累计)。

  (5)受到国家、省、市、特区表彰(指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分别记4、3、2、1、0.5分(不累计)。

  (6)在党报党刊上或教育主管报刊上发表的教育通讯报道,或政务网等网络平台上发表的通讯报道及教育教学文章计分方式根据学校制定方案执行。

  (7)教师代表学校、教育局参加非教学类大型活动获国家、省、市、区级奖励分别记3、2、1.5、1分(只记最高级次,不累计)。

  (8)音乐教师每学期只参加市级节目未获奖的计1分,参加并获奖计2分;若无参加市级节目,则考核两个文艺节目,在95分以上另计2分,90-95分计1分,90分以下不计分。美术教师每学期只参加市级比赛未获奖的计1分,参加并获奖计2分;若无参加市级比赛,则按学校要求办书画展两次以上,考核在95分以上计2分,90-95分计1分,90分以下不计分。

  五、有以下情形者,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不予发放或直接扣除相应工资部分。

  1、违反《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款项及违纪违法受到纪监机关、教育主管部门记过(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2、无理上访、缠访、越级上访或以其他途径反映不实,或散布不符合政策言论、信谣传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者,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3、病假达一个月的,扣除请假人该学期正常工作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的1/5;达二个月的,扣除2/5;超过三个月(含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脱产学习的,不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产假、婚假、工伤等法定假休息者除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教学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4、在学期末全区抽考中,学校综合评估成绩靠后,且与第一名分值相差20分(含20分)以上者,学校校长、分管校长从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20%。

  5、学生在校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查处的,校长、分管校长从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50%,该班主任本学期班主任津贴不予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划入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2、替代课10元/节,住校生晚自习20元/晚。

  3、替代课二周以上的(含两周),计入工作量。

  七、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xxx教育局办公室20xx年3月12日会议纪要(第三期)精神发放。

  八、后勤人员按年初岗位聘任核定工作量,拿兼职外全校前勤平均绩效的85%-90%。

  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学期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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