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2-06-03 13:03:41 经营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合伙经营协议书模板汇总七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合伙经营协议书模板汇总七篇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合伙人(甲方):

  姓 名 :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xxxx ”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____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 元。

  合伙人 ____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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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____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____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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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姓 名 :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

  签署时间: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投 资 方 的 投 资 金 额 及 股 权 明 细

  新驰网吧(以下简称“网吧”)开设于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金马大市场商务楼二楼北。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出资设立,甲方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圆,其金额占___%股份),乙方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其金额占___%股份),丙方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其金额占___%股份),丁方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其金额占___%股份),戊方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其金额占___%股份),合作经营网吧。

  第二条 网 吧 财 产 及 其 分 配

  所属网吧的所有财产,包括:电脑、证照、桌椅、上网设备、线路、所有杂物及其衍生物等,都为甲、乙、丙、丁、戊五方按股份成等比例所有。

  第三条 利 润 分 享 及 亏 损 分 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网吧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网吧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 务 执 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网吧外围事物。包括但不局限于:、

  1.在房租上保证网吧最大利益。

  2.在水电等相关费用上保证网吧最大利益。

  3.在行政事务处理上保证网吧最大利益。

  2.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网吧网管职责。包括但不局限于:

  1.管理网吧所有机器,保障所有机器正常运行。

  2.管理网吧所有电脑、网线、耗材等设备。

  3.管理网吧网络,保障所有机器网络运作正常。

  3.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网吧财务、人事管理职责。包括但 不局限于:

  1.网吧财务清晰,每笔财务往来,有账可查。

  2.管理网吧员工,及时处理网吧员工问题。

  4.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汇报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任意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 资 与 转 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5.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附 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签定地点为: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金马大市场商务楼二楼北。

  4.此协议一经签订,即已在协议所规定之范围内法律效力,如若上述各方中一方或者多方不论以何种形式或者行为违约,且拒不执行此协议第六条所述的,其他各方或者一方均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国家法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法院判决并追究其违约后,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一切相关责任。

  5.本协议自各方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典所规定过半数投资自然方签定完毕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甲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

  第二条合伙期限出资额,方式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为相等,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每人占(18.33)的股份。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丙三方商议决定由( )方来做美美形象沙龙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美美形象沙龙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伙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伙,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人签单事项合伙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伙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不听劝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6

  第一章 总则

  兹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包装厂项目,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维护合伙各方利益,经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伙经营协议。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自觉遵守本协议所协定之条款,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丙、。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方以货币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2、乙方以货币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3、丙方以货币出资%。

  部事务享有同等的审议和监督权利。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本人所执行事务范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5、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7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1、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伙期限内,

  (一)、除非合伙人丧失

  (二)、合伙人

  (二)、未经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1、合伙人出现以下行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个人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损害企业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条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第三十一条

  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销登记。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条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条 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

  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

  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

  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

  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

  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

  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 万元内全

  权进行交易。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 账户上流转,

  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每 (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

  并制作结算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

  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 1、 2、3、。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

  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

  业务获得利益的 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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