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伙经营协议书锦集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XXX酒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 至 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帐户
1.合伙人XXX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 元,占xx% 股份比例。 合伙人XXX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 元,占 xx% 股份比例。 合伙人XXX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 元,占 xx% 股份比例。
2.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XX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在经营过程中,如耍追加投资,合伙人必须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追加资金。否则视为放弃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权,所购物品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4.设立存取款帐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帐户。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
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要提前XX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 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X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 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自 至 止。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企业名称:御厨稀饭庄。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
餐馆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位于_沿口镇金雁街林业局斜对面__; 合伙期限为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餐饮业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甲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期限
1、餐馆总价值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目前由甲乙拥有,丙方以现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作为入伙资金,入伙后甲乙丙各占总价值的三分之一。
2、合伙期限。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合伙后盈余按甲乙丙各占三分之一比例分配及承担。所有资产均由甲乙丙各占三分之一。
2、债务承担:合伙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负责,合伙后的债权债务由甲乙丙三方负责。
六、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所载明的全体合伙人均可对外代表合伙餐馆,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后日常管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包括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日常事务管理;支付合伙企业债务;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所执行事务行使询问及监督权利,并有权提 出异议,在提出异议后,被执行事务应当立即暂停,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后决定是否执行该事务;
4、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对合伙餐馆进行转让、变卖、变更、抵押、为他人提供担保、擅自停业等行为:
5、合伙期间,丙方本人必须作为主厨为合伙餐馆工作,工资单独给付。
6、为便于管理及经营,甲乙丙都可以作为聘用人员在餐馆上班,工资单独给付,根据不同岗位给付相应工资。
7、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餐馆相竞争的业务。
8、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餐馆利益的.活动。
9、单方面转让退伙时、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另外两方有优先承让权。
10、本协议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财产共同处理、共同分配。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xx(以下简称甲方)与xx(以下简称乙方)共同投资经营酒店,甲方先期投资x万元人民币,乙方先期投资xx元人民币,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酒店合作经营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合股以及适当的经营中的管理,协助甲方提高酒店业务发展和赢利,实现双方在利益方面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和乙方的初期合作为,甲方投资xx万元人民币,乙方投资xx万元人民币,就其投资比例对酒店的赢利景象年终分红以及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利(职务)。其所有投资都将用于酒店的原始投资(房租、装修、经营类手续办理、进货、员工开支等),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和他借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投资款项。乙方可在甲方实施每笔资金开支时提出监督和审查的权利,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票据和开支证明。在次期间出现因资金开支不明而发生的纠纷,按照此协议判定有过错一方,由过错方向另一方赔偿5%的股份,以解决纠纷。
三、甲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最初协议双方的共同协商后的意愿,投资xx万元用于酒店的开发和各类费用的支出,由于甲方为拥有股份最多一方所有人,在酒店的经营管理中应享有最高发言权和决定权,但不拥有财务管理权利和财务隐私权。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
2.甲方在酒店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在各类事项,如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应积极地乙方协商争得乙方的意见。不得擅自决定各类事项的最终决定。
3.甲方拥有酒店发展和财务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可随时就酒店经营发展中出现的情况召开管理层会议,决议。
4.甲方拥有酒店在酒店经营发展中需要签署各类合同的首席权和签名权,但必须让乙方知情和在场。
5.股份分红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资比例进行,甲方拥有的股份分红比例的准确数额应透明,不得在财务上进行弄虚作假的行为以提高个人的分红数额。
6.甲方应想乙方提供适当的职位和管理权利,遵照友善和睦的原则,共同管理共同发展。
四、乙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最初协议双方的共同协商后的意愿,投资xx万元用于酒店的开发和各类费用的支出,乙方拥有酒店的管理资格,依据本协议乙方可自愿担任由甲方提供的酒店管理职务(职位),但不享有财务管理权和隐私权。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
2.乙方在酒店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在各类事项,如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应积极地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擅自决定各类事项的最终决定。
3.乙方拥有酒店发和财务管理的知情权,有权利参与酒店的经营管理,有权利参加酒店经营中的各类会议、决议,有权利在会议决议中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但不具备决定权。
4.乙方不具备酒店在经营发展中签署其他各类合同的签名权,但有权利知情和在场。
5.股份分红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资比例进行,乙方拥有的股份分红比例的准确数额应透明,不得在财务上进行弄虚作假的行为以提高个人的分红数额。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继续投资,在此协议期间内,应积极参与酒点的开发和投资。
五、按照本协议,甲方乙方应如实履行各自的义务,投资比例有一方不符或者投资数额要求分期支付应提供相应理由,如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自动退出本合作。分期支付时,每笔金额间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超过则向另一方支付金额3000元。如已经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没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的情况,违约者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股份分红比例的5%。提前退出本合作,或未到本协议期满,自动撕毁、退出,将不享受当年分红,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最初投资金额数目的50%。协议期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过甲方乙
方双方协商,因酒店的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协议期限顶为xx年,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满。协议期满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甲方(盖章)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________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圆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餐馆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餐馆名称:西藏味道。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凯里市小高山博园山庄内。
(一)餐馆经营面积 平方米,含厨房、餐厅、空地;
(二)停车场、厕所与博园山庄公用。
(三)合伙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餐饮业、小商品、土特产及烟酒零售。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杨杰圣,性别:男,出生日期:1968年1月20 日,住址:凯里市金井路5组4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522601196801201217。 姓名:易大勇,男,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时限
(一)合伙人杨杰圣用以上场所、房屋、现有炊具、餐桌椅等不动产和实物作为股份。
(二)合伙人易大勇以货币资金注资和食材(藏香猪)供应形式入股:
1、出资人民币万元,该出资作为餐具和部分用具的购置以及餐馆经营流动资金。
2、藏香猪供应价格:毛猪25元/斤,净白条(不含内杂):40元/斤,笼水白条(含内杂): 元/斤。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双方签字生效后3天内,合伙人现场盘点实物、交接场地、注资到位。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合伙餐馆盈余提取10%的发展基金后,按杨杰圣占50%、易大勇占50%的比例分配。发展基金主要用于餐馆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提取达到一定数额,也可进行二次分配。
(二)杨杰圣用盈余分配所得的60%返还易大勇的实际投资额,返完为止。
(三)债务承担:合伙餐馆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六、合伙餐馆事务执行
(一)本协议所载明的合伙人均可对
外代表合伙餐馆,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餐馆日常管理,由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1、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2、日常事务管理;
3、支付合伙餐馆债务;
4、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5、了解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以不动产入股的一方与其内部股东处分合伙餐馆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餐馆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餐馆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以合伙餐馆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餐馆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7、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
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8、合伙餐馆歇业。
(四)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餐馆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 合伙协商表决。
七、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餐馆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终止的事由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餐馆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
4、合伙餐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1、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2、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
3、餐馆不动产归杨杰圣所有,其他实物资产按照原始清单归属各自合伙人所有,也可协商折价转让给另一方;
4、若经营期内经营场所被政府规划征用,除不动产的补偿金资金归属杨杰圣一方外,其它流动资产补偿和营业损失补偿资金优先用于返还易大勇投资余额、弥补经营亏损后,按杨杰圣 %,易大勇%分配;若征用之前易大勇投资额已返还完毕,则直接按此比例双方分配补偿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餐馆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凯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6
全体合伙人经协商,对共同出资养殖水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殖经营场地及概况
养殖经营场地: 面积:大约 亩。
二、养殖经营场地的性质
养殖场地为租用,租期20年,从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租金:每年每亩交纳承包费折黄谷800市斤,每年10月底共交纳黄谷58480斤。
三、股东姓名、出资额及股份设置
1、养殖总资本280万元,每出资1万元按1股计算。
2、股东姓名、出资额、所持股份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所持股份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所持股份
四、养殖经营:人员分工,工资计发,待遇和财务管理
因现有政策限制,租用养殖场地由全体股东委托 作为代表,将租用养殖场地登记人为 。 作为名义上的租地人,应按全体股东的表决意志决定养殖的种类、联营、入股、出租、转让等事务的具体办理流程,不得擅自处置养殖场,否则应向全体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养殖经营总负责人为 ,养殖 主要由 负责指导、养殖其它鱼类,具体负责人为 。工作范围:负责管理好养殖场的各种投放、捕捞、售鱼等工作。财务管理由 任出纳, 为会计。
工资计发: 月工资暂定为20xx元,招聘的工作人员为3名,工资暂定每月1500元。
财务管理:
1、出纳、会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凡发生收入和支出必须坚持完善手续(总负责人签批),做到帐、卡、据相符。
2、投放鱼苗的价格和售鱼的价格应需有三位股东以上(包括总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其它1000元以下的开支需有两位股东同意并签字。小额开支 1个月报一次帐。
五、出资方式:
先出资所持股份70%的股金,剩余30%在20xx年4月30日前付清。
六、股份的转让和以后增股:
1、股东若转让股份需经其它股东同意方能有效。
2、若以后有新参股人员,具体事宜由股东会商量决定。
七、终止清算:本协议在租期满后,应予终止并按下列顺序进行清算。
1、所欠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
2、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3、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红利或承担亏损债务;
4、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九、本协议经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尽事宜,在实施中逐步完善。
各股东签字:
持本协议股东签字:
年 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7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考查认定在_________合伙开设_______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店,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
甲出资金额xx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出资金额xx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_________合伙合同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权;④xx。合伙合同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_________每月___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_________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
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_________(一)合伙期满;_________(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_________(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_________(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合伙人的姓名、身份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缴付出资日期为本协议签订日。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所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期间合伙双方不得动用合伙资产对第三方进行再投资/合伙。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从年终所有开资后纯利润中提取2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 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六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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