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2-05-19 08:27:18 经营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文汇总8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文汇总8篇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的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 20xx 年 8月16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30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合伙人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1) ,需要两个人,工资支付200元/人/天。

  (2) ,需要三个人,工资支付150元/人/天。

  (3)20xx年8月16日起,所有的车费和开支都由三人承担。

  2.盈余分配,无论投资的多少,三人都一样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三人分别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协议期满,把所有的货款、货物全部算清。

  第十条 本协议正本壹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日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美容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一)合伙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门申请)。

  (二)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美容(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出资

  1.甲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_____方为美容院日常经营和管理者,每月工资暂定_____元(后期具体工资随经营和管理的变化而定)。

  (二)_____方负责美容院财务工作,且配合_____方工作。

  (三)盈余分配: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________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四)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1、需要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_______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服务、货物等)、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项目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严重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经过以上多方股东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

  经营地: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项目业务范围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条:出资额

  一、出资总额为:

  1、甲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2、乙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3、丙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4、丁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本协议签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条:合作人职责:

  一、负责;

  二、负责;

  三、负责;

  四、负责;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各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

  合伙项目每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清结。

  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股利)。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资份额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每年月份汇总上一度公司盈亏状况,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股利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公司后期会吸纳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项目经营期间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不允许退伙,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且投资及所占股比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比例稀释。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违约一方的股份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各比例拥有。

  ① 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他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只能管理部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甲方:王

  乙方:曾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南溪____________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砂石厂,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行营运。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万元,乙方负责砂石厂的生产和管理。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分别占砂石厂经营所得40%、30%、30%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一年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各承担亏损所产生的40%、30%、30%资金。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于现场进行生产管理,每月工资4000元。

  第五条:砂石厂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

  订立合伙协议合伙人:

  姓名: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鑫龙酒店,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伙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酒店的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餐饮,客房。经营地址:吐鲁番市高昌路号。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止,共13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帐户。

  1.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95万元,

  2.合伙人范波春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45万元。

  合伙人徐政德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5万元。

  合伙人陈圣秋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5万元。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4.设立存取款帐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帐户。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人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在未收回出资额期间,范波春按年盈利的6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20%分配;陈圣秋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资额后,范波春按年盈利的4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30%分配;陈圣秋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3、合伙经营终止:酒店转让所得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范波春对酒店发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财务支出具有决定权,并负责协调酒店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行政外围工作。徐政德、陈圣秋负责酒店日常事务管理。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协助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事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约定分红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期间,合伙人亲属不得参与酒店经营。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合伙经营期间,除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终止合伙行为;如一方强行终止合作,则其投入出资部分归其余合伙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6

  第一章 总则

  兹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包装厂项目,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维护合伙各方利益,经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伙经营协议。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自觉遵守本协议所协定之条款,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丙、。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方以货币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2、乙方以货币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3、丙方以货币出资%。

  部事务享有同等的审议和监督权利。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本人所执行事务范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5、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7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1、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伙期限内,

  (一)、除非合伙人丧失

  (二)、合伙人

  (二)、未经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1、合伙人出现以下行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个人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损害企业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条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第三十一条

  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销登记。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条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条 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7

  全体合伙人经协商,对共同出资养殖水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殖经营场地及概况

  养殖经营场地: 面积:大约 亩。

  二、养殖经营场地的性质

  养殖场地为租用,租期20年,从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租金:每年每亩交纳承包费折黄谷800市斤,每年10月底共交纳黄谷58480斤。

  三、股东姓名、出资额及股份设置

  1、养殖总资本280万元,每出资1万元按1股计算。

  2、股东姓名、出资额、所持股份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所持股份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所持股份

  四、养殖经营:人员分工,工资计发,待遇和财务管理

  因现有政策限制,租用养殖场地由全体股东委托 作为代表,将租用养殖场地登记人为 。 作为名义上的租地人,应按全体股东的表决意志决定养殖的种类、联营、入股、出租、转让等事务的具体办理流程,不得擅自处置养殖场,否则应向全体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养殖经营总负责人为 ,养殖 主要由 负责指导、养殖其它鱼类,具体负责人为 。工作范围:负责管理好养殖场的各种投放、捕捞、售鱼等工作。财务管理由 任出纳, 为会计。

  工资计发: 月工资暂定为20xx元,招聘的工作人员为3名,工资暂定每月1500元。

  财务管理:

  1、出纳、会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凡发生收入和支出必须坚持完善手续(总负责人签批),做到帐、卡、据相符。

  2、投放鱼苗的价格和售鱼的价格应需有三位股东以上(包括总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其它1000元以下的开支需有两位股东同意并签字。小额开支 1个月报一次帐。

  五、出资方式:

  先出资所持股份70%的股金,剩余30%在20xx年4月30日前付清。

  六、股份的转让和以后增股:

  1、股东若转让股份需经其它股东同意方能有效。

  2、若以后有新参股人员,具体事宜由股东会商量决定。

  七、终止清算:本协议在租期满后,应予终止并按下列顺序进行清算。

  1、所欠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

  2、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3、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红利或承担亏损债务;

  4、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九、本协议经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尽事宜,在实施中逐步完善。

  各股东签字:

  持本协议股东签字:

  年 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8

  为规范合伙的经营行为,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

  第一条:本合伙企业名称为:

  第二条:经营场所:

  第三条:企业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资格。

  第四条:本企业经营范围为:

  第五条:本企业全体合伙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第六条:本企业评估额共计为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 万元。

  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备注: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1、对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平等的决定权;

  2、可以按规定选举和被选举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3、合伙人为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4、依法转让出资,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出资;

  5、根据合伙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期限进行出资; 7、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8、除经全体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八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经本企业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同志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理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称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亏损。

  2、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本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内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入伙、退伙与拆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拆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拆伙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拆伙;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额为各合伙人实际交付的出资额的50%。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十年。

  第十三条:本协议如产生纠纷,由资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伙协议一式三份,经全体签名后即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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