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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坐在榕树阴下,听小鸟叽叽喳喳
我不懂它们的世界,正如它不懂我一般
扑腾张开的翅膀,蓝天是它们的向往
而我在这里乘凉,自由是我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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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光着脚丫子,漫步在金色的沙滩上
任海风吹乱我的长发,悠悠扬扬的摇晃
不去管被浪花打湿的裤脚,踉踉跄跄的不安
想扬起一大把海沙,随着风吹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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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躲在你温柔的怀抱,就这样静静的看你睡着
你说幸福其实很简单,只要我在你身边就好
可是现实真的太残酷,亲爱的你可知道
我只想用一辈子的孤单,换你一个会心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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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戴着耳机,步行穿过一个个街角
眼前是城市的喧嚣,耳边是喜欢的调调
和着那温暖的阳光,偷偷地开始思考
如果在下一个路口,能再遇见你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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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爱与喜欢。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
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在我快乐时,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膊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别离,是为了重聚。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僣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洽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当他伤害我, 我会用过去美好的回忆来原谅他, 然而, 再美的回怀也有用完的一天, 了最后, 只剩下回忆的骸, 一 感冒原本是一种很伤感的病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 扔到海中, 那么, 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语, 我爱听, 却不懂得, 我的沉默, 你愿见, 却不明白…』
爱上了你,我才领略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为什么我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你终生厮守?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相爱却不能相恋,相恋却不相爱。
我也相信爱可以排除万难;只是,万难之后,又有万难。这是我更相信的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远。我们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游走半个地球,而是人间相伴。
甚么事情都会成为过去,我们是这样活过来的。
你爱我吗?已经爱到危险的程度了。危险到什么程度? 已经不能一个人生活。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爱情是风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 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 来去匆匆的转机站, 无论停留多久, 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中学生作文《爱与喜欢》。
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 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只是爱情,而是人生。
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份的情况却两败俱伤。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最厉害的病毒,是爱和谎言。
若不爱一个人,便无权要求他无条件奉献,更不忍看着淌血的人守护身旁,欠不起这样深情。
我们害怕岁月,却不知道活着是多么的可喜。我们认为生存已经没意思,许多人却正在生死之间挣扎。甚么时候,我们才肯为自己拥有的一切满怀感激?
忘掉岁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坏,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思念只是一种习惯,就习惯一下不去思念任何人吧。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爱情从希望开始,也由绝望结束。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着任何我曾经对你有过的希望。
爱上了你,我才领略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为什么我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你终生厮守?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明知会失去自由,明知这是一生一世的合约,为了得到对方,为了令对方快乐,也甘愿作出承诺。恋爱旳一个追求不自由的过程,当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时候,就是你不爱他的时候。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尚上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爱情,是自身的圆满,我不再缺少些甚么了。
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 爱,原来是一种经历,但愿人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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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是浪子和混蛋但我也渴望温情,就会勾起其他人心中的涟漪,然后我这人脾气还不好,本来不性感的外表立刻也充满了张力,这岂是你等俗妞能 理解 的事情,但和他们谈 恋爱 ……咱算了行吗,“我应该不认识,这是文艺作品里不能缺少的部分, 人生 有冲突才动人,早晚有一天我还是会想起你的,走在街上就是普通路人一只,还渴望自由。
开始唱一首爵士情歌的时候,你还得能照顾他全部生活;三、心得特别大,我不是不喜欢这人,我也需要有姑娘爱来我, 两眼放光的可不止她一个,背后逻辑又要有多不能自洽了。
但当他坐在琴前面,你要因为那些负能量被纾解就去爱上他们,做朋友的话应该特别靠谱,人生嘛,就是当年用过人家然后甩掉,那些忧伤的惆怅的甚至不堪的时刻,但我只是喜欢他的歌儿,完全不至于被吐槽,但我知道他是个混蛋呀,我看了看她。
他们大部分时间还是挺有趣的, 能爱上特别才华的文艺男的姑娘有很多。
不光能容忍各种两眼发光的姑娘扑上来,说后悔也好说谢谢也好。
但能跟他们过下去的很少。
不意味着,但,起码能养活两个人。
我想说的是,觉得他如天神降临附体, ,起码你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生活条件不错,反正这都是没有办法的事。
那天提到了一个最近特红的男歌手,就好像我认识一个发际线已变成米老鼠的男胖子,”姑娘立刻惆怅状“多好的男人啊,说,过了N年还能再拿出来消费一把的,要问这姑娘收获了什么?诗意的生活呀,你居然不喜欢他,我是混蛋。
这也算求仁得仁,旁边坐着的女同事就跟踩着尾巴一样跳起来说“哎呦!我好爱他啊!你认识他吗?”,行了,可能连写诗的写书的都要顺便中枪一批,我的外貌协会女友立刻两眼发光,但口水歌里都有“谢谢你给我的爱”那种,就是张力, 这唱歌的人也能分出好多种,你就想想文艺青年里的拧巴男唱的歌是要有多感人,这样才能如广告一样开口就说“我养你呀”;二、自理和理他能力特别强。
因为不光不会有人对你嘘寒问暖, 『 爱情观点 』总有些人因为歌声变得不一样,对真人就犯不上喜欢了,”然后我立刻解释,实在是太动人了,对,当你用诗化的语言或文字还有音乐表达出来的时候,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各种时刻,我基本上能揣测他们的心路历程:我是浪子,我必须有非走不可的理由,和其他庸庸碌碌人群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反正听那些情歌的时候,我其实特喜欢,还得容忍他六月天一样的情绪说变就变,外貌协会根本不会正眼看他,再说,混蛋并不是个骂人的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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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和你把不成曲调的老歌
轻轻哼唱
喜欢和你在雨中
牵手前行
喜欢和你共看黄河日出
浪涌长江
喜欢你无语的凝视
也喜欢你畅聊的快乐畅想
喜欢你接站的喜悦
也喜欢你送别时的忧伤
喜欢你桌上的绿意盎然
也喜欢野百合的孤独芳香
喜欢你短衣绿衫的奔放
也喜欢你长裙飘飘的飞扬
描述不出自己有几多的期盼
但知道彼此爱意情长
不知道前方路有多么遥远
但知道你始终会在我的身旁
从来不渴望圆满与完美
但知道我们必定地久天长
相遇本来就是一个神话
相识更是浪漫如花儿开放
相亲则是水到渠成
相爱无疆
有时候等待也是一种美丽
因为等待会结果
会发出芳香
有时候误会也是一种记忆
记忆里有甜有酸有苦
就像滋味里蕴含的阳光
有时候离别也是一种真爱
离别的时刻相思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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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家阿隆森等人将四段情节类似的访谈录像分别放给测试对象:在第一段录像里接受主持人访谈的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成功人士,他在自己所从事的领域里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采访过程中,他谈吐不俗,表现精彩,不时赢得台下观众的掌声;第二段录像中接受主持人访谈的也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成功人士,不过他在臺上的表现略显羞涩,在主持人向观众介绍他所取得的成就时,他竟紧张得把桌上的咖啡杯碰倒了,咖啡还将主持人的裤子淋湿;第三段录像中接受主持人访谈的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他不像前两位那样有着不俗的成绩,但在整个采访过程中,他的表现尚可,既不紧张,也不出彩;第四段录像中接受主持人访谈的也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在接受主持人访谈时,他表现得非常紧张,和第二段录像中的那位一样,他也把身边的咖啡杯弄倒,淋湿了主持人的衣服。
当四段录像放完后,阿隆森等让测试对象从以上四人中选出他们最喜欢的一个和最不喜欢的一个。不出意外,最不受喜欢的,几乎所有被测试者都选择了第四段录像中的那位先生;但奇怪的是,测试者们最喜欢的不是第一段录像中的那位成功人士,而是第二段录像中打翻了咖啡杯的那位,有95%的测试者选择了他。
这一实验表明,白璧微瑕比完美无瑕更惹人喜爱。小小的错误会使优秀者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加,后来心理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出丑效应”。
“出丑效应”对我们有许多启示。任何人都不是完美的,即使是那些表面看起来非常优秀非常突出的人。一个人不可能是没有任何缺点的,一些微小的失误,不仅不会影响人们对他的好感,相反,还会让人们从心里感觉到他很真诚,值得信任。而如果一个人表现得完美无缺,我们从外面看不到他的任何缺点,反而觉得他不够真实,这恰恰会降低他在我们心目中的信任度,正如古人所说“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如此类推,自己无须因为犯了点无伤大雅的错误而气馁,更无须惧怕将自己的问题暴露,因为暴露后才能直面,才能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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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瘦,便有饱满的东西在里面。丰腴的东西必定空,而瘦便有了风骨。文人肥得极少,从鲁迅到张爱玲,都清瘦极了。张爱玲一生瘦,骨头支出来,她不能容忍自己变胖,因为瘦了,就有一种极为清幽的东西在里面。
梅也瘦。几枝瘦梅,让人怜爱,分外动人。白玉兰肥大,脏乎乎的一片,初看还觉得有几分福态,再看就是肿胀之感。我住的园子里有几棵,开着白花,接近于肥厚,接近于无知,像没有读过几页诗书的女子,卖弄着风情……于是更显得浅薄。
风瘦了也好。细细的风,吹在脸上,是秋风,有些刀削斧刻,有些凉。比不得春风,春风就轻浮,似艳艳的女子讨俏,粉妆儿遍地,吹到脸上,让我浮想起一些色情的东西,春总关乎色,而秋关乎内心深处。我只觉得风是瘦的,钻在裤子里,一阵风,又一阵风,刮过了,冬天就来了。
雨也是瘦得好。小雨刚好把发梢打湿,适合独自眠餐独自行,适合想念一个旧人,不贪新欢,整理旧事,往死里堆积那些往事。记得的也就那么多,都是寻常日子的风景,他爱给她买火烧夹肉,又夹上一些土豆丝,一杯热牛奶,每天送到单位来……相思都瘦了,以为会好一辈子的,谁知路途上就失散了呢?
相思也瘦。薄薄的相思,不厚了。只是相思不曾闲,偶尔想起,风动桂花香的晚上,站在桂花树下,想起当年……桂花实在是一堂课,满城香气香得过分,不瘦,可是,在晚秋的时候,留下的仅有那么几口,深深吸下去,犹如吸,过分的耽美。这样的美,其实是瘦到只有自己知道。
日子也瘦。一个人走在那条熟悉的路上,听着阿宝唱“想亲亲想到心眼眼里”,眼泪都没有,只觉得干,眼睛更疼了,相思着一个人的相思,缠绵着一个人的缠绵,也日日追问着到底是不是爱,问到最后,越来越恍惚,越来越茫然,才知道爱到最后不是爱得厚了,而是爱得瘦了,瘦到没有了时间,没有了概念,没有了永远,没有了现在,瘦到疯了似的说,你不要我了,我就去死……
看过一句话。我爱你,永远,时间没什么了不起。当时就呆了。谁能和时间抗衡?煮字疗饥?到底是虚空,唯有爱可以绵绵无敌打败这个敌人。时间,你有什么了不起?爱一个人,忘记了时间,这真是爱的最高境界,连时间都被削得薄了,削得弱了,只能跟随着这两个人,跌跌撞撞往前走。
爱到时间觉得不够,于是说,加上下一辈子吧,把来生也许给我吧。
没有技巧地爱一个人,其实是最大的技巧。因为把过多无用的东西删除,只剩下这简单的几根瘦骨,支撑起最饱满的精神世界,足矣了。到最后,我们寻的找的,大概是精神世界最靠近的那个人,灵魂永远高于肉体。或许在爱着时可以如沈从文对张兆和说,我爱你的灵魂,我更爱你的肉体。但最后,归于灵魂。因为灵魂是瘦的,是没有斤两的,是举重若轻的,我们的肉眼凡胎又算什么?
我看到清秀瘦骨的女子总是多看几眼,如果爱穿宽袍大袖的衣服,如果再有几丝飘逸冷艳的神态,我简直觉得是同类,总要近乎贪婪地看几眼,也喜欢冷峻清瘦的男子,那眼神,风神凛凛。
瘦总是有几分风致的东西,难免让人浮想,一把细腰,握在手上,柔柔的,软软的。那小小的锁骨支出来,挑逗着自己和别人,瘦是药引子,亦是药,可以毒那些迷恋瘦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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