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

时间:2023-07-17 16:50:11 借款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借款协议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借款协议书

借款协议书1

  甲方(借款人):华夏银行北京市分行

  地址:__,法定代表人:__,电话:__

  乙方(贷款人):中铝公司

  地址:__,法定代表人:__,电话:__

  丙方(担保人):中关村担保公司

  地址:__,电话: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为保证“印度尼西亚铜矿山开发项目”业务的顺利开展,向乙方申请货物购销流动资金借款,丙方为甲方借款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借款给甲方,支付方式为电汇,该款项用于甲方铜矿山购销业务,甲方将每月发货的提货单质押给乙方委托的专门负责人,经乙方核查甲方与第三方所签销售合同之后,乙方返还甲方该发货提单,并支付给甲方该笔提货单所列货物不含税价的80%数额的借款,借款利息为月息2%,借款一笔一付,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

  第二条甲方与第三方所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必须约定“第三方所支付的货款打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乙方有权对甲方与第三方所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进行核查,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该事项,乙方对该笔货物买卖不给予借款。

  第三条由于铜矿的销售价格极不稳定,本着公平的原则,在乙方支付下笔借款之前,甲方应补齐上笔货物买卖实际所得货款的80%与上笔借款之间的差额;而且乙方在支付下笔货款时,应扣除甲方上笔借款发放之日起至下笔货物买卖签订之日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甲方将本公司销售合同、财务印章交给乙方委托的专人负责,该委托人为甲乙双方办理业务,承办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业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乙方检查时,甲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查核货物库存和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积极配合。

  第六条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和相关借款规定,乙方有权停止借款的发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第七条甲方应于每笔货物签订销售合同之后3日内偿还乙方所支付的对应该笔货物买卖的借款,如甲方未能按期清偿借款,应按该笔借款的%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与本协议各项条款相冲突或相抵触的协议条款为无效条款。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__代表人:__代表人: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借款协议书2

  贷款方:××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xx年xx月起至xx年xx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

  七、保证条款

  八、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3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

  汽车品牌: 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 车牌照号:

  汽车颜色: 购车合同号:

  购车价格: 购车用途: 运输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条 提款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4.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 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公司,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 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

  第九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

  (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 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编号为: .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

  (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详见抵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5)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抵押人应予以配合。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公证、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提存、诉讼费用等,贷款人有权从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2)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而抵押物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3)其它约定事项:

  3.质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 (详见质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质权的效力除及于质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质物及其从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交付质权人。

  (5)出质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质人应当将质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6)质物由贷款人占有和保管,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质物。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质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它补救措施。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债权,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得的价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合同债务。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超过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11)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2)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担保人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6、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履约保证保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同时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

  (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 抵押 时间从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贷款未还清,该车要接续购买保险全保险种,由贷款方代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违约保费则从其保证金支付。约定投保公司为梧州中保营业部、梧州太保苍梧支公司。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洲信用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借款人 壹 份、贷款人 壹 份,车管所 壹 份。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协议书4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款用途

  甲方因装修______向乙方借款现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就挪用借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_____%计收罚息。

  风险告知:借款的用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于非法活动。如果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对于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第二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借款利息

  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______%.

  风险告知: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2、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______%计收罚息。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和偿还

  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交付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第六条、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1、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风险告知:合同双方可根据借款数额自行约定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合同的标的适量而定,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3、甲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丙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任何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时,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乙方提供借款并且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服装面料;

  (2)订购原材料;

  (3)订购辅料;

  (4)其他如。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及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千分之支付。不足1月按1个月支付。

  3、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4、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5、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6、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内归还给甲方。

  7、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6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订:借款人: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

  目录

  第1条

  定义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第4条

  先决条件第5条

  提款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第9条

  承担费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第11条

  保险第12条

  税款第13条

  费用第14条

  声明及保证第15条

  约定事项第16条

  违约事件第17条

  修改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最终机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利息存款帐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帐户;“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q地建设的f工厂;“保管帐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帐户;“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1)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贷款部分,为_________法郎;“借款额度(2)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法郎;“借款额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美元。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2.1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2)“借款额度(2)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____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_____________

  (3)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_____________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先决条件

  4.1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_________“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和_________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d和h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d和h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

  4.3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提款

  5.1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2提款通知书”一经发出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3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4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帐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美元“保管帐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2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帐户”。

  6.3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利息存款帐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帐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帐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2)“借款额度(2)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3)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2)“借款额度(2)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2)部分”。

  (3)“借款额度(3)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3)部分”。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款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第11条保险

  11.1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费用

  13.1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为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旅差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帐户。

  第15条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刻终止。

  第17条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19条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1

  提款通知书

  致:_________银行(贷款人)敬启者:

  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谨此通知贵行,我公司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取“借款额度部分”中的一笔“提款”,款额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请将此次“提款”之款额付入_________(银行帐户)帐号

  我公司确认:

  (1)“借款合同”第14条所载的声明及保证,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实和环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实和正确的;

  (2)至今并不存在尚未获得纠正的,或贷款人并未放弃追究的任何“违约事件”或可能的“违约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附件2

  工程超支保证书

  鉴于本保证书的签署及其向贷款人的递交是借款人与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向贷款人递交了本保证书。

  (1)本保证书中规定的“超支”指实际建设费用超过预算建设费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额。

  (2)在_________建设期间,一旦发生“超支”,借款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九十天内解决该“超支”。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附件3

借款协议书7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贷款前, 应向乙方提交具体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

  乙方应在甲方按提款计划办理提款后 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四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结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乙方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调整后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获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应最迟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 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乙方营业部门办理提款手续,又为和乙方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百万分之 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的情况时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 %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也未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有权限期或主动追回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加收 %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的情况时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计付利息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五项、第六项的约定,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对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它资料不真实,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甲方拒不纠正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贷款,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对于逾期贷款,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时,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一、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者协调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分期提款和还款计划、分期提款凭证、双方签订的延期还款协议书和其它有关变更合同条款的协议,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___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9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元整,于订立本约生效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如届期未能还款,逾期计算复利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四、借款用途:用于店铺经营,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五、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店铺资金。

  2、还款方式:现金还款。

  六、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七、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10

  甲方(出借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及出借方式:

  出借金额(大写):()。

  通过下列()种方式出借资金:

  1、微信转账,出借人微信账号:

  借款人微信账号:

  2、银行转账,出借人银行账户:

  借款人银行账户:

  3、现金支付,另有借款人开具的收据作为现金收讫证据。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11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_______元),借款期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协议签订当天,甲方将上述借款电汇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___户名:_______账号:_______),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将本息电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借款利息:_______月息。

  模式一:_______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一次性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未还款部分,逾期利息按月息百分之计算。

  模式二:_______乙方每月月初支付上一月利息,不得拖欠,否则上月利息计入本金计息。乙方如连续两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利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协议,乙方应于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未还款部分,逾期利息按照月息百分之计算。

  三、权利义务

  1、本协议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2、本协议的债务,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4、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5、因甲方向乙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本协议上中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如因本协议引起纠纷,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乙方同意司法机关采取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如因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即使送达,乙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五、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协议书12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1、借款金额

  (大写)元人民币整。

  2、借款用途

  略

  3、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

  4、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5、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6、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7、保证条款

  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8、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承担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协议书13

  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配偶: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之配偶: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借款人于年月日向出借人申请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对出借人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就本借款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款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 元(大写: 元整),用途为。

  2、借款人收款账号为:

  3、借款人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账户收款的,收款账户为:

  4、如借款人收款账户为其他人的,则出借人向本协议指定账户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账

  户支付出借款项的,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履行完毕出借义务。

  5、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出借人将出借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为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利息

  1、借款期内,借款人按年息%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还未偿还完毕本息的,双方在本协议

  中直接确认确认将未偿还的本息总金额计算为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为计算基数,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3、出借人利息收款账户为: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账户的,以出借人书面指定为准。

  5、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届满后,借款利息为期款期内利息上浮50%。

  第三条还款

  1、借款期限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的,借款人应立即还款,先息后本。

  2、借款人每月还款,超出当月利息的,剩余部分视为借款人归还的下月利息,以此类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内偿还的借款期内所有利息偿还完毕的,剩余部分才视为归还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之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在履行期满后日内偿还,包括借款人应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第四条担保

  1、借款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配偶对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3、担保及保证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诉讼费、保全费等。

  4、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为自借款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

  5、保证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6、就抵押物、担保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清偿顺序为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债权人垫付的诉讼费及保全费、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第五条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保证人或其配偶,被发现在本借款前有不诚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借款人与配偶离婚的,含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诉时即已视为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

  (4)保证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资可能出现较大可能亏损,亏损金额可能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

  (6)其他可能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情形的。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后日内,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借款本息及合理费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要求偿还借款本息之日,即视为借款期届满。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文书、法院传票、判决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签收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证人及其配偶: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签字后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证人及其配偶:

借款协议书14

  甲方(贷款方):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

  甲方为促进生产经营需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经双方协商,拟由乙方以借款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共分___期。第一期___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发放,第二期___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发放。

  第三条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___年___月___日止,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代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双方调整计划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送达地址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及通讯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或关联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条款以外事项,双方协商办理。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一条借款方愿意提供借款担保。担保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范围为:借款本息以及追讨债权发生的合理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借款方:_____(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

  贷款方:_____(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签约地点:__

借款协议书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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