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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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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 篇1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2年1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5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实际,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永川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构建新体系、引领新趋势、提升新效能、激活新动力、建设新文化、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等七个方面,对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围绕全区“2235”总体发展思路,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蓝图,加快区域性医疗中心、重庆医学副中心建设,全力打造高质量卫生健康示范区。到2025年,基本实现公立医院“三转变、三提高”,与双百城市相适应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新趋势”“新效能”“新动力”和“新文化”。
三、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主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6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构建新体系。依托区中医院、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重点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区域综合医疗中心、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基层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工作,提高区域诊疗能力,减少跨区就医。发挥公立医院在医联体中的作用,持续推进紧密型帮扶,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推动分级诊疗和医防融合。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与泸州内江等毗邻城市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智慧医疗、医教研等方面联动合作,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医疗联合体、卫生应急和传染病防控联动机制,推进川渝两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促进两地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
二是引领新趋势。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打造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区级重点专科15个。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争创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优质护理、院前急救网络建设等服务模式,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患者体验。推动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提档升级,建设永川智慧医疗平台。利用5G技术,打造区域性远程会诊中心,实现与新加坡以及北京、上海等地知名医院,以及与内江、泸州等毗邻城市远程诊疗合作。
三是提升新效能。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为运营管理体系重点,对医院人、财、物、技术等核心资源进行科学配置、精细管理和有效利用,提升医疗、教学、科研等核心业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绩效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运行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激活新动力。落实好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落实“两个允许”,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力争到2023年,全区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占比达到100%。针对性培养和引进紧缺医学人才,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评价体系。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区中医院、区人民医院两家医院DRG试点工作。常态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国家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中医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实现“同病同效同价”
五是建设新文化。巩固医改便民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到2025年,全区所有三级公立医院、50%的二级公立医院达到“美丽医院”建设标准。支持建设院史馆、医院文化墙(长廊)等,强化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全区各级公立医院修订完善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备案率达100%。建立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1名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专家。深化“一支部一特色”建设,打造党建样板示范点。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组织实施
落实工作责任,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财政投入,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倾斜政策,化解公立医院符合规定的长期债务。建立评价体系,对照任务分工,定期组织效果评价,督促工作推进落实。总结推广经验,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永川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 篇2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好省辖市“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针对省、市、县诊疗需求,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持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能,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25年,形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治能力。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依托1—2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强化基层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支持河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层面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满足重大疾病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中医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县级医院要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重点发展中医肿瘤、中医儿科、中医心病、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妇科、中医外科、中医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提升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和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业务合作,在中医医院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科研平台,加强布局建设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传承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省部共建项目为抓手,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展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临床研究。(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MDT(多学科诊疗)、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全力推动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河南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机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加快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研发应用,建设智慧养老应用开发平台,修订数字化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持续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医保局、大数据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严格的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薪酬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考核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入额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岗位设置合理、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制定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强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含中医)等紧缺人才培养,推进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准入制度。(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持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实施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推动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大数据局,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引导医务人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注重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教育,增强责任感、自豪感、认同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立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把握用人标准,重视培养和使用青年人才,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政策待遇、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河南省公立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落实长效化、场所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稳定化。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党委要切实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党建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全面推进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加大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力度,加强调研指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重点,加强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不断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目标迈进,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陕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医学高峰高地。实施“秦跃计划”,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积极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争创呼吸、心血管、癌症、精神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选择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作用、综合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各地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承载能力,更好满足省域内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减少患者的跨区域流动。(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织密城市医疗服务网络。发挥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作用,与其他专科医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医养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3年底前,各市(区)城区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到2025年底前,城市医疗集团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覆盖所有市(区)城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县域医疗服务基础。以县域就诊率90%以上、基层就诊率65%以上为目标,加快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基础强、技术精、服务好的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到2025年,全省8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纳入三级医院管理。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将部分业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打造成县域内医疗副中心,逐步对建在乡村医生自己家中或租赁其他村民房屋的村卫生室进行公有化产权建设。到2022年6月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覆盖50%县区,到2025年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县(市、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薄弱专科及短缺专业,提升重症、心脑血管、呼吸(含尘肺)、消化、儿科、麻醉、老年医学科等临床专科能力,扎实推动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建成省重点专科联盟。2022年6月底前实现县级综合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中心全覆盖。加强针灸、骨伤、肛肠、康复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建设10个省级以上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50个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完善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实,有效提升诊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学技术模式创新。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围绕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等重点领域,加强应用基础、临床和转化研究。聚焦城乡居民多发病、常见病,以慢性病、地方病、尘肺病、青少年近视防控等为重点开展科学研究和适宜技术推广。强化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中医药科研院所及各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疗效提升、运动康复技术应用推广和“秦药”开发应用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无痛诊疗、责任制整体护理和运动促进健康等模式,积极推动无陪护病房试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在全省分片区建设省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建设10个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脑梗死、慢性肾衰等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强化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管理,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推进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动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公共卫生职能。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建设省公共卫生中心(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5个省级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支持宝鸡、铜川、渭南、榆林、商洛市新建5个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4个市级传染病医院,保证每个市(区)都有1所达标的传染病医院。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设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实做细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疫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人才和信息化支撑作用。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育计划,“十四五”期间,引进培养200名左右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中西医人才,培养100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3500名左右中青年技术骨干、10000名左右基层实用紧缺人才。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在远程医疗等场景应用,构建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依法开展对药品网络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投入责任。
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县级政府继续按照编制数量将县级综合医院人员基本工资70%以上和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对承担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医院,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公立医院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健全完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杜绝违规举债。审计机关依法对公立医院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合理制定并落实全省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出台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的具体政策。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定向招聘政策。继续实行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政策。“十四五”期间,每年下达招聘计划2000名,其中不少于30%用于乡镇卫生院;到2025年,争取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000名医学专业人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持续抓好“两个允许”政策落实,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60%以上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强化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培育复合型护理人才。推动中医药师承教育规范化、终身化和制度化,建设3—5个省级名医传承中心,实施多层级师带徒项目,促进中医诊疗经验与中药传统技艺传承发展。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量化评估,对符合调价条件的及时稳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好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占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适时总结西安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韩城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到2025年,按DRG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充分发挥国家、省级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杠杆作用,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完善医保报销政策,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格局。(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核心业务及人、财、物供给效率,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中的量化治疗、药品和耗材使用标准,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全省三级公立医院于2022年6月底前,二级公立医院于2022年底前,制定完成医院加强运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开医院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覆盖医院经济和业务活动全范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单位管理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加强成本关键环节管控,逐步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1.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创建5个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办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建成陕西中医药博物馆,打造陕西中医药文化品牌。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持续开展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患者需求导向。以提升群众就医体验为核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急难愁盼”问题。利用“互联网+”实现精准预约解决患者挂号难、就诊时间短的问题。建立“一站式”预约服务中心,缓解就诊反复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成立“服务中心”及时应答患者问题咨询及意见反馈。合理增加车位,解决患者就医“停车难”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引进第三方平台投入铺设取餐柜,达到用梯高峰时段“错峰分流”解决患者就医“乘梯难”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促进患者疾病健康知识的掌握。实行“一码通用”解决就诊卡卡内金额沉积问题。配备多种温馨设施,优化群众就医环境。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多项助老举措,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相关体制机制,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推动成立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司法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和保障责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牵头抓总,建立任务推进台账,定期通报督导工作进展。
(二)强化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充分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宣传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 篇4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等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建设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功能化、人性化、智慧化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上海方案”,提高群众和广大医务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发展目标
立足“顶天、强腰、立地”三个层面,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三医联动、促进均衡”和“试点先行、分类推广、逐步覆盖”原则,推进公立医院内涵式发展。布局高品质、智慧化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快新城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做实分级诊疗。布局全球领先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医学学科,瞄准国际前沿领域和尖端医疗技术,加强科研攻关,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成为智慧化健康服务高地。布局医防协同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力争到2025年,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准。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新体系
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10家以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打造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和数据汇集平台。支持公立医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允许引进国际最新、最先进的医疗技术装备。试点医院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以进口并在指定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授予国家试点医院国际交流合作更大自主权。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区域布局均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医院通过“一院多区”建设,定向放大优质医疗资源,加快推进市级优质资源向“五个新城”及金山、崇明等远郊扩容下沉。按照“提能级、增功能、补短板”要求,着力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依据服务人口和半径,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优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加强新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快建设以市级医院为依托、区域性医疗中心为核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医联体,强化资源整合,构建“管理、责任、利益、服务”共同体,创新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区域性医疗中心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向上对接市级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向下辐射基层医疗机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级整体提升。
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临床专科建设,支持部分公立医院分院区建设,发生重大疫情时快速转换功能。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急救预备役体系,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升市级综合医院、区域性医疗中心感染科综合救治水平,支持与呼吸、消化、重症等学科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学科能力。
推动公立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发展。将市级中医医院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示范型中医药诊疗和研究平台。构建中医“区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打造服务应用型区属中医医院。“十四五”到“十五五”期间,着力建设1—2家国家中医医学中心、1家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3—5家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2个特色重点中医医院,2—3个高水平中医特色专科医院,打造国内领先的中医医疗服务高地。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方位支持,实施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标准建设,打造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社区康复中心、社区护理中心,发展社区临床药学服务,树立社区中医药服务品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健康服务资源供给。鼓励发展“互联网+诊疗”模式,实现功能向社区服务延伸。
(二)打造科创引领的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新趋势
建设国际一流临床专科群。加强平台、交叉学科建设,形成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领跑国际、国内引领的优势学科。“十四五”到“十五五”期间,力争建成3—4个国际一流的临床学科和若干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培育3—4个国际一流团队,培养若干国际知名的医学临床科学家。支持三级医院与世界一流医疗机构、学术机构和生物医药企业合作,组织和参与多中心研究。
打造高水平市级临床研究平台。聚焦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领域,集聚本市优势资源,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加快产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专病数据库、生物样本库等平台设施,完善全链式临床研究质量监管平台和医企联动协同创新平台。鼓励试点医院设立专门的临床研究床位,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IIT),允许有条件的医院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试点。探索对多中心临床研究实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
大力发展高新医疗技术。面向再生医学、精准医学、生物治疗、脑机融合等前沿领域尖端科学问题,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等研发的医工结合、产医融合,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原创性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策略产出。支持公立医院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临床研究与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积极参与本市健康服务业园区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MDT)、无痛诊疗、整体护理等新型服务模式,支持综合性医院建立肿瘤综合诊治中心,实行全周期一体化管理和综合救治。推行日间化管理、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模式,鼓励试点医院外科微创化发展。加强临床药师配备和培养,支持开设药学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广中医综合诊疗、针灸全科化和全链条服务模式,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支持三级医院开展特需诊疗、健康管理和国际医疗服务。进一步深化拓展“便捷就医服务”应用场景建设,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做到合理施治。推广应用信息化处方审核和点评系统,规范临床用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升医院感控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和规范。深化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善投诉机制。健全医院评审体系,促进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激发数智融合的公立医院现代化管理新效能
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健全公立医院决策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夯实医院运营管理部门及人员配备,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建立分层分类的绩效评价机制。创新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引导医务人员重医德、重技术、重能力。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引导医院落实功能定位。完善紧密型医联体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评价医联体运行机制、分工协作和区域资源共享、技术辐射作用、可持续发展等情况,引导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纵向流动,工作重心从治病转向促进人民健康。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数字化转型。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以5G等新基建为支撑,深度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医疗服务流程再造、规则重构、功能塑造和生态新建,打造全面感知、泛在连接、数字孪生和智能进化的未来智慧医院。推进数字健康城区建设和智慧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实现全要素、全流程、全链条集成优化。建立多维度病种组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优化公立医院资源价值配置和运行管理。
(四)激活“三医联动”系统集成的外部治理新动力
深化人才激励制度改革。合理制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总量和岗位标准。稳慎开展三级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试点,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灵活的职称评审机制。完善交叉学科和临床研究人员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和晋升办法。科学、分类设定公立医院床人比,逐步使医护比总体提到1∶2左右。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加大对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核定的倾斜力度。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内,创新实施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等分配机制。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获得收益用于人员激励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允许公立医院和科研人员共有成果所有权,鼓励单位授予科研人员成果独占许可权。
加强卫生健康高端人才引育。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深度融合,培养“医学+X”复合型人才和各类紧缺人才。创新现代中医师承教育模式,加强多学科协同特色人才培养。支持公立医院精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高端创新型人才,落实引进所需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落户安居、入学就医、税费优惠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政策。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理顺比价关系,稳妥有序实施价格调整。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健康管理服务收费机制。畅通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定价绿色通道,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探索对参与试点的公立医院根据规定放宽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合理制定多学科诊疗、镇痛、互联网服务、上门服务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规范,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完善慢性精神疾病、康复和护理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探索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的按人头付费。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做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以体现中医临床价值为核心,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
有序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机制改革。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协议到期品种接续工作,稳定市场预期、药品价格和临床用药,采用综合竞价鼓励优质企业中选。针对未纳入国家和本市带量采购的药品,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议价采购,构建多方联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格局。
(五)建设健康和谐的公立医院发展新文化
打造健康至上的行业文化。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支持医院设立患者体验部,创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就医环境,打造有温度的医院,推进文明行业建设。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尊重维护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加强医院健康促进工作,更好发挥健康科普“主阵地”作用,完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科普的激励保障机制。发展老年健康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
塑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医院文化。深入挖掘提炼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大家思想精髓、院训愿景等,凝聚高质量发展精神内核。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养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培育选树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宣传,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度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
营造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执业险、医疗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责任险,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和合法权益。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合理确定其工作负荷,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做好职业发展前景规划。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内设机构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教育、国资等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挂钩,并作为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将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充分激发试点单位“比学赶超”精神,实现提质增效,争创一流。
(二)推动试点先行
分类遴选改革意识强、创新劲头足、学科基础扎实、提升空间大的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包括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高水平医院10家、示范型区域性医疗中心10家、高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家,加快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落实资金投入
市、区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立医院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临床研究、数字转型、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医企合作联动。
(四)建立评价体系
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专科能力提升、科研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优质资源下沉、基层能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评估结果应用于医院财政投入、薪酬总量核定等方面。
(五)做好总结推广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改革共识。挖掘提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12月2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区争当区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共建共享、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医防融合、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缩小地区、城乡和群体之间的健康保障供给差距,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高质量建设“择临健康”“共同健康”“健康临安”,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聚焦“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幼有优育”的目标,确立“人人享有优质、均等、普惠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的定位,到2025年,基本建成“健康临安”,全面打响“择临健康”“共同健康”品牌,打造国家级、省级健康促进区(县);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健康临安”,全面建立具有城乡一体、医防融合、中西并重、优质高效等具有高质量发展内涵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率先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健康支撑。
具体指标(到2025年):
发展指标方面:实现人均预期寿命83.88岁,孕产妇零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千人床位数5.5张,千人医师数4.3人,千人护士数4.4人,健康浙江发展指数85。
均衡指标方面:进一步缩小我区在全市健康发展中的差异系数,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占比达28.5%,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64%,本科以上医疗卫生人员占比与全省平均之比逐步提升,基层就诊率≥65%,中医药发展指数稳步提升。
共享指标方面:居民健康素养水平≥45%,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步提升,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80%,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6个,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8.5%,严重致残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9.5‰,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50%以上。
可持续指标方面:卫生总费用占GDP比例稳步提升,政府卫生支出比例稳步提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6%。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大健康工作格局
工作目标:以“健康临安”建设为龙头,加快建立和完善大健康统筹联动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工作,大健康治理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健康镇覆盖率达100%,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居全国前列,全市居民健康素养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形成大健康工作格局。
突破性抓手:
1.大力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抓好《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落实,持续推进改善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营造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产业六大建设任务。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健康细胞培育,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区(县)创建工作。优化健康临安考核体系,加大对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考核指标及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的考核力度,推动部门职责落实,进一步完善大健康体制机制。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
2.扎实推进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省级试点工作。遵循大健康理念,不断强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意识,按照《杭州市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杭州市临安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确定司法、发改、卫健等10个部门作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部门,积极探索完善与杭州师范大学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将相关重大政策出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健康影响评价,通过3年的试点实践,形成具备临安特色的县(区)级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的地方标准。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
3.着力推进健康浙江“智慧健康管理行动”示范试点。建设“健康临安应用行”服务平台,通过建立个人健康打卡积分激励,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健康创建数字化管理,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建立区域动态疾病谱,通过区域全民健康平台,对区域内发病率和健康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根据各类疾病发病、分布等对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预防性检查,促进医疗资源的精准配置、医学学科的科学布局。聚焦基层卫生和疫情防控,建立健全持续迭代升级和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形成集“行政管理、健康管理、智慧医疗”于一体的卫生智治体系,积极创建省级智慧健康管理试点示范区。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信息中心、疾控科。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打造亚运健康城市为契机,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内涵和外延,创新群众动员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禁烟控烟行动,依法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全域季节性“四害”防制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镇、村)成果,国卫镇覆盖率持续达100%。责任牵头科室:爱卫科。
(二)着力建设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
工作目标: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救助的“三位一体”公共卫生网络,构建“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规范化传染病监测哨点,急救站点标准化率达到100%,全力打造公共卫生安全示范区。
突破性抓手:
1.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预警、服务能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专班化处置体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公共卫生数字化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网络。强化医防高效协同,贯通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全链条、全环节。完善以疾控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疾控网络。统筹医疗、疾控、第三方机构检测资源,构建质控统一、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实验室检测网络。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责任牵头科室:疾控科。
2.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强化应急状态下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动疾控、卫健执法、妇幼、精防公共卫生专业团队融入医共体建设,提升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大卫生应急事件处置力量,在区疾控中心5支区级卫生应急队的基础上,依托医共体建设,新组建4支镇级卫生应急队伍,确保卫生应急队员数达到85人,9支队伍统一装备、统一培训、统一建设,做到及时、科学、高效地应对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疾控科。
3.健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区第五人民医院等级创建,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精神心理门诊和住院服务能力。推动社会心理服务重心下移,建设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能力。完善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强化心理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心理应急干预机制。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4.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治。提高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率,强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高危对象筛查等防治工作,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三高共管。为临安区50-74周岁的本区户籍居民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服务,开展70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70%以上,80%的老年两慢病患者拥有一位健康管家(签约家庭医生)、一次年度健康评估、一份健康档案、一张健康指数画像,以落实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免费重点疾病筛查,惠享家庭医生贴心服务、惠享县域优质医疗服务、惠享数字化健康新服务。树立职业健康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重点人群及发生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用人单位综合监管措施,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做好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开展中小学生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开展学生视力保护提升项目。2022年底前,完成适龄对象(临安学籍、且未接种过HPV疫苗的初中在校女生)国产2价HPV疫苗免费全程接种工作;出台临安区在校初中女生国产2价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胃肠癌联合筛查1万例以上。责任牵头科室:疾控科、基妇科、医政科。
5.完善急救体系和卫生应急管理保障机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规划,有序推进镇街急救站点建设,并将具备急救能力的民营医院纳入急救网点,力争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建立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规范各急救站点质量及运行管理。提升院前急救信息化水平,优化院前、院内医疗救治衔接机制。完善急救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急救分级调度系统(MPDS)、区域急救信息系统,并健全“一键护航”,逐步实现科学顺畅、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紧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指挥调度、需求对接、应急生产、收储调拨、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等机制,打造医疗防治、技术储备、物资储备、产能动员“四位一体”物资保障体系。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
(三)着力打造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加强等级医院创建,区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区中医院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区第五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基层“网底”工程,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国家推荐标准,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分别达到50%、100%。三星级村卫生室达到70%以上,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100%。
突破性抓手:
1.统筹推进区域医学高峰建设革新。出台《推动临安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制订区域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规划,优化区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布局。2022年完成区人民医院整体装修,投用昌化中医骨伤医院。积极通过招商引资,在青山湖区块谋划建设三级甲等规模的综合性医院。对未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分批进行迁、改、扩建。持续推动公立医院“差异化发展”,打造“择临健康”。区第一人民医院以三级甲等为目标,强化“外引内联”,打造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医学诊疗、教学、科研中心。区中医院,抓住新医院建设、三级乙等创建契机,加强中医专科建设,打造治未病中心、中医康养基地、中医专科集聚地。区第三人民医院从区域特点出发,“小专科、大综合”,着重打造能够辐射临安中部、桐庐等地的中部优质医疗中心。区第四人民医院与昌化中医骨伤医院紧密合作,做强做优外科、骨伤科、ICU、妇产科等学科,满足西部地区百姓急重症、外伤及多发病的诊疗需求。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建办。
2.持续深化医疗领域综合改革。深化医联体建设内涵,围绕学科(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强化与省市三级医疗机构更高、更深层次合作关系。深化医共体建设,充分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持续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强牵头医院,以牵头强带动基层强,真正落实分级诊疗。优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激发医卫人员建设医共体的信心和内生动力。围绕“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一张网”要求,完善医共体内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推动薪酬制度改革、强化质控管理和绩效考核运用。积极推进区第一人民医院与杭州医学院科研合作,十四五争取省部级项目5项、厅局级项目10项,科研成果转化力争零突破。健全区域共享中心等远程医疗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工作模式。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建立多部门协商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综合监测指标在医疗机构综合考核中的占比,确保门诊、住院均费增幅在5%以内,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在35%以上。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
3.实施基层网底提升工程。实施“天目医享”小病不出村项目,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优质行动,加快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发热诊室建设。制定出台政策推进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村卫生室创建,力争至2025底三星级村卫生室达到70%以上。开展“健康大脑+村社卫生网底”提升行动,全面搭建“临医在家”可视化会诊云平台,提高网底健康管理、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实施乡村卫生人才提升计划,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加大卫生人才下沉力度,着力改善乡村卫生服务和治理水平,提升网底服务能力,全面构建能够覆盖全区行政村的“未来村卫生室”服务体系,打造未来乡村临安典范。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经费保障和增长机制,全区签约覆盖率达到42%。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4.持续推动中医药传承革新。加强中医龙头建设,区中医院建成三级乙等综合中医医院,培育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高层次学科和特色专科,建成中医药诊疗中心。到2025年,公办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100%设置中医科,实现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每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均配备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医师。强化中医药传承与推广,鼓励开发和应用院内中药制剂,推广适宜的中医临床诊疗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6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方便群众享有中医药服务。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妇科。
(四)着力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一老一小一妇”健康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2家成长驿站,每个镇街至少有1家示范型的婴幼儿成长驿站。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突破性抓手:
1.深化妇幼健康服务内涵。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提质扩面,减少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健全妇女“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保持孕产妇零死亡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5‰以下。以新妇幼保健院投用为契机,大力发展儿童保健、医疗服务,通过医联体、医共体以及儿童专科联盟,增加儿科床位。加强全区儿童保健能力和儿科学科发展,配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胜任儿科工作的全科医生,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名。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2025年,每千人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数达到4.6个,每个镇街原则上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成长驿站镇街全覆盖。强化实训基地及阵地建设,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90%以上。强化行业监管,建立托育行业协会。打造“养育e临安”品牌。拓展儿童健康、入托体检、儿科诊疗等内容,融合孕期妇保健、婴幼儿养育、儿童健康保健等工作,打造“养育-保健-医疗”全流程养育平台,实现从“孕”到“育”一条龙信息化服务。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2.大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合理规划布局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配套用房统筹规划建设,2022年婴幼儿照护服务达到镇街全覆盖,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5个,新增婴幼儿成长驿站7家,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500个。突破性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打造育儿友好型社会。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幼一体化服务,引导产业园区建设嵌入式婴幼儿照护机构,探索“医育结合”模式,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开办托班。托育机构月收费不超过上一年临安区城镇、农村常住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25年前,培育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婴儿照护镇街全覆盖,并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景数字化工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根据《条例》落实好三假,全面执行双女户纳入奖扶政策,开展婚检和孕前优生保健服务,开展高风险孕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免费叶酸发放工作,筛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巩固在80%以上。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为在我区助产机构分娩的家庭提供联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根据全省《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浙财社〔2019〕34号)文件,落实扶助金,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项制度档案。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人口家庭科。
3.全面优化老年健康服务。全面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成立本区域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探索推进数字老年健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大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宣传。探索构建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科室和病区(病床)建设,完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建设,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其中2022年,65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70%以上。责任牵头科室:老龄健康科。
4.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探索中医院与康养中心合作新模式,推进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采用医康养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深化医养护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鼓励开展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促进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持续增加。突破性推进“天目医养”两院融合项目,打造卫生健康领域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更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责任牵头科室:老龄健康科。
5.提升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落实关于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强《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提质达标。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内人口基础信息部门共享。继续实施计生系列保险(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养老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健康平安保险)。责任牵头科室:人口家庭科、计生协。
(五)着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
工作目标:实施“数字卫生”战略,全力推动卫生治理数智化。全区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综合指数达到90%。
突破性抓手:
1.建设卫生“健康大脑”。建成标准、规范、高质、统一、安全的全区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全域推进智慧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中医数智、心理服务、“数字家医”等数字化改革,建成区域卫生健康大脑,不断拓展和建设疫情防控、卫生应急、疫苗接种、疾病谱、慢病管理等“子驾驶仓”系统。实现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的数智决策指挥系统。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疾控科。
2.建设全覆盖的“健康大网”。进一步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强化平台综合管理、数据交互流转、资源统一共享、应用集成整合等四大功能,纵向延伸村卫生室(站)卫生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区、镇、村三级信息网络。全面实施“数字健康”战略,实施“网底数字化提升行动”,打造未来乡村卫生室,建成一批“智慧健康站”,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可视化看病等智慧化、智能化服务全覆盖。推广“临医在家”可视化应用,建成智慧健康服务站点10个。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基妇科。
3.建设共享可用的“健康云”。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80%以上。推动医共体上下贯通平台建设,搭建“浙政钉”医共体协同系统。持续推进五大中心建设,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推动卫生数据“云”转移,建立“云”上健康数据库。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检查检验互认共享清单,100%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规范执行。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基妇科。
4.推进“数智医疗”新模式。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接入浙江互联网医院,推进中医药数字化诊疗、服务、传承建设,提高中医数智化水平,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互联网诊疗应用,鼓励民营医院开通互联网医院。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智慧医院智能医院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医保控费等管理。实现网底健康管理智能化、医疗服务智慧化。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医政科。
(六)着力建立强有力的卫生健康工作保障体系
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全系统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清廉医院建设不断深化。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打造现代化技术过硬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突破性抓手: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谋划推进全区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旗帜鲜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积极打造党建引领特色品牌,夯实党建工作的基层基础,推进党建强发展强。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卫健中心工作相融合,抓好“学新思想、谋新作业”主题月活动、“天目领军”干部大讲堂活动的实践。加强对局管中层队伍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对超任职年限人员进行调整,适度推动管理干部和人才跨单位跨地区交流任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实践实绩标准,注重在疫情防控、亚运保障、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中锻炼、发现优秀干部。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2.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出“四责协同”工作清单,强化清廉医院措施和制度落实,有效提升清廉指数。坚决落实区监察委监察建议书,围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不断推动二级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细化落实。进一步梳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实行“跟踪销号”,形成风险防控闭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清廉文化建设,打造“一院一品”清廉医院文化品牌。持续抓好“八项规定”、“廉洁从业九准则”等专项整治持续改善服务态度,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医疗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托数字赋能,规范权力运行,统筹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为共同富裕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3.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大卫健人才引育力度。继续推进“三个一”工程,加大人才招引培养力度,计划培养基层人才200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00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20名。培养区级医坛新秀、医坛骨干、医坛名师260名,市级以上各类名医10名,培育省市重点建设团队2-3个,增强多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供给。争取到2025年末卫生健康人才总量达到4900人,形成一批“名医群”“专科群”。力争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5张、4.3人和4.4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5.36人。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4.全面提升综合监督执法效能。持续推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进一步优化双随机抽查、推进系统建设、全面开展非接触式执法办案,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监管与综合执法,强化食品安全、中医药服务监管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程。责任牵头科室:法制科。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推动。成立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运作机制和清单化管理机制,动态编制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分块包干责任清单,强化工作推进。
2.强化集成创新。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上下协同,系统推动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积极争取省市各级部门支持,主动承担省、市级改革试点和示范任务,努力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育儿友好型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标志性成果。
3.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政策,持续加大财政对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加强对未来村卫生室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提高卫生院补助经费,对偏远地区、人口稀少、经济发展弱的地区实施托底政策。对新建卫生服务站给予10万元补助,新建村卫生室给予2万元补助,对智慧健康管理站建设给予20万元补助。镇街、村给予村卫生室(站)每年不少于1万元补助。
4.强化氛围营造。加强对省市区关于共同富裕建设行动的学习宣传,不断凝聚共识,充分激发全体卫健人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共同富裕的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形成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 篇6
一、坚持基本原则。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主攻方向。
作为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在于向重大疑难领域进军,以攻克涉及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问题为目标,如癌症、重大慢性病、新发传染病等;作为区域分布于各地的省市县级公立医院应该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和群众需求,重点在短板弱项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质量水平,以群众就地就近解决大部分问题为重点;作为市县级公立医院应该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发挥医联体、医共体作用,以切实提高自身医疗服务水平和努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注重医防融合,归纳起来就是造峰、补短、强基。
三、找准实施路径。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呢?从外部环境来讲,政府应该做好规划,优化政策,该放的放开、改管的管好,创造有利于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服务大环境,至少不要成为高质量的掣肘者。从医院内部来讲,就是着力于“三转变、三提高”,即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狠抓内涵建设、精细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走向内涵式的、集约性的、高效的管理,主要是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来提高效率;在资源配置上,从重点投向基础设施、从医疗设备逐渐转投向人力资源发展,来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待遇、调动人的积极性。
四、突出三个重点。
第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包括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一院多区。在一院多区建设方面,既要控制单体机构规模扩展,又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倍增、区域布局协同发展。
第二,在区域内资源均衡布局上,要围绕社会需求,统筹安排并着力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通过重点专科群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强化医联体网格化建设布局和规范化管理,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重点是实施县医院提标扩能工程,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人才问题。
五、避免四个误区。
一是避免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变成肆无忌惮的规模大扩张,变为占地盘,这是与高质量发展背道而驰的。
二是避免布局不均衡,变成位置上扎堆、学科上重叠、短板上没补、弱项上忽视。
三是避免医防依旧各干各的。因此,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特别强调要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
四是避免忽视管理和创新。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最终要发展,不发展不叫高质量发展,发展质量不高也不叫高质量发展。而质量高不高,政府有评价体系,行业也有评价体系,但最终必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因为我们的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我们的健康事业也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事业。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 篇7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他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
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遴选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建设任务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五)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地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相关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用,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等,合理申报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全额承担建设投入,实行“交钥匙”工程,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投资建设现状与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等的系统摸底与分析研判,做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等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及时将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定期监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定期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情况。
(五)开展方案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适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增强评估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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