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时间:2022-12-09 13:18:58 鉴定 我要投稿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4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4篇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

  一、依照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一次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

  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慎重稳妥”的原则,存放3个月后,再行销毁。

  三、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必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校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四、对保管期限已满,或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综合档案室必须逐件填写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清册封面内容、登记栏目、立档单位和全宗简要说明),报请校档案鉴定小组审查。

  五、学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

  六、销毁档案时,必须指派专人(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要依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确认无误,方可进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七、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2

  1.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2.档案鉴定工作是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管理人员和档案鉴定小组成员,根据档案的不同保管期限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重新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提出存毁意见

  3.经鉴定对失去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档案,需要销毁的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编造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销毁。未经鉴定,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档案。

  4.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应认真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销毁清册入档案保存。

  图书管理制度

  l、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己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馆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丢果皮和纸屑。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本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写乱划,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5、做好检查和补修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阅览时要重视检查是否有人损坏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或损坏视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3

  一、应全面、科学地做好档案鉴定工作;

  二、应在本校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档案的鉴定、销毁全部工作应在该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每次鉴定应填写《档案鉴定册》,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字生效;

  三、鉴定档案要严格执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并填写档案保管期限表;

  四、对已经满保管期限的档案,经过鉴定,确定已经失去保存价值的,可以剔除销毁,保管期限需要调整的`,应及时调整;

  五、销毁档案必须严格审批手续,销毁前应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审批,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

  六、会计档案销毁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档案管理机关备案,销毁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档案销毁过程必须两人监销。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4

  档案室保管的档案,经认真鉴定后,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或已经保管期满(长期保管为16~30年左右,短期保管为15年以下)的档案就应进行销毁。档案的销毁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为此,特制定如下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1.保管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30年保管的档案, 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室对所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的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剔除销毁案卷的登记薄。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3.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分管校长审核、批准。

  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要有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销毁档案的组织领导

  1.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的清册,必须经分管校长签字,方为生效;并加以妥善保管。

  3.销毁清册及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必须经校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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