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时间:2022-12-08 15:23:29 汇报 我要投稿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通用6篇)

  在学习、工作中,很多事情都需要整合,进行汇报,汇报通常是对工作的总结报告,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总结了哪些经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通用6篇)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1

  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指示,伏岭镇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整治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伏岭镇高度重视,召开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由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牵头的检查小组,联合绩溪县龙川消防救援站对辖区重点场所、餐饮企业开展入户排查。

  (二)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我镇共有瓶装燃气销售点3家,餐饮、住宿、单位食堂等用气经营主体60余家,检查组对餐饮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现场作业情况、人员安全培训等为主要内容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并发放《燃气安全九提示》宣传单,通过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不断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制度的落实。

  (三)督促落实,全力确保成效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做到能及时整改的予以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下发整改清单,限期整改。此次检查,对3家燃气销售网点主要发现问题:

  1、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销售统计台账不健全;

  3、标识标牌不清、通风口不畅通。

  对60家餐饮经营主体主要发现问题:

  1、大部分餐饮企业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部分餐饮企业未配备灭火器或者灭火器过期未更换;

  3、大部分餐饮企业气瓶与灶具未按要求采用不锈钢软管链接,存在风险隐患;

  4、存在厨房堆放柴火杂物情况,

  5、部分餐饮企业灶具不符合国标;

  6、部分餐饮企业厨房逃生通道、通风条件不符合要求;

  7、部分餐饮从业人员缺乏燃气安全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以未整改隐患为督查重点,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燃气销售点、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不定期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行业运营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整治。加大与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抓好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达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的目的。

  (三)强化应急演练。督促并指导各餐饮有序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反应机制,提升工作人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2

  根据《张家港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张家港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安全用气专项治理方案》工作要求,市住建局联合商务局,组织各区镇、街道摸排了全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情况,现将阶段性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2日,全市共排查使用燃气餐饮场所2541个,其中,使用管道气235个,使用瓶装气2306个。

  (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全市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530个,占比20.86%,其中,使用管道气42个,发现隐患45处,平均安全隐患1.1处;使用瓶装气488个,发现隐患1150处,平均安全隐患2.4处。

  (二)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全市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2138个,签约率84.14%,其中,使用管道气235个,签约率100%;使用瓶装气1903个,签约率82.52%。

  (三)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情况:全市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餐饮场所2268个,安装率达89.26%,其中,使用管道气198个,安装率84.26%;使用瓶装气2070个,安装率89.77%。

  二、存在问题

  (一)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底数排查未见底。根据最新数据,全市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共计6500余家,而目前仅排查2541家,覆盖率不到39.09%,部分区镇、街道对辖区内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底数排查不到位、不全面,仍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排查。

  (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全市排查使用燃气餐饮场所2541个,存在风险隐患的仅530个,其余均未发现任何燃气安全问题。除凤凰镇以外,其他板块存在隐患总数数量仅345个,平均隐患数不足0.2处。综上可见,各板块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不彻底,部分安全风险仍在盲区。

  (三)餐饮场所供用气合同签订率未落实百分百。瓶装燃气的供用气合同签订率仅82.52%,相较于管道燃气的100%差距较大。冶金园(锦丰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后塍街道、德积街道辖区内餐饮场所供用气合同签订率均不足八成,保税区4户餐饮场所均未见供用气合同。

  (四)全市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率仍然不高。使用瓶装气的安装率89.77%,使用管道气的安装率84.26%,距离全年非居民用户100%安装覆盖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乐余镇、凤凰镇、大新镇总安装率均不足80%。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街道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充分认识到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担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张家港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严密组织、持续推进、跟踪督导、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应有实效。

  (二)细致摸排堵漏、补齐工作清单。各区镇、街道要充分把握当前“恢复堂食”的契机,对尚未完成全覆盖摸底排查的餐饮场所,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做到“心中有数”。排查隐患时,可结合“餐饮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的相关内容,对标对表、逐一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无遗漏。

  (三)强化整改闭合,严肃监督执法。要树立“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理念,对前期排查的隐患风险组织“回头看”,逐个核实隐患整改情况,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不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经营主体,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完善合同签订,加强行业自律。督促餐饮场所迅速与正规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在用气场所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上张贴,接受公众监督。严格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主动接受燃气企业的`入户安检和用气指导,及时整改隐患。

  (五)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技防。通过发放宣传单、工作群推送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不断增强餐饮场所责任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对还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餐饮场所,各区镇、街道要建立台账,定期跟踪整改进度,逐个对账销号,尽快完成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100%的工作目标,提高燃气事故安全技术防范能力。

  四、相关建议

  建议借鉴“凤凰镇模式”,推广“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同监管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由第三方行业专家全覆盖检查安全隐患,基层一线督促整改闭环,建立起“专家查隐患、属地促整改”的隐患消除机制,着力改善属地管理人员不足、业务能力不高、安全监管压力大的现实情况,提高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效率和水平。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3

  根据《20xx年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安委办〔20xx〕4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谢岗镇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督查,全面摸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谢岗分局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治理专项检查行动。

  一、成立小组,加强领导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镇安委会关于《20xx年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安委办〔20xx〕41号)的文件精神,该分局成立了以罗卫国局长任组长,谢达成副主任为副组长,分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分局,负责专项工作日常事务,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督查工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谢岗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严格执行专项督查标准,依法治理,抓好落实,要按标准和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自谢岗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督查工作小组共组织检查466人次,检查该镇餐饮场所(含单位食堂)213家,石油气销售企业的5个送气站和1个储备站,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120处,整改完成116处,还未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间内的4处,部分餐饮场所使用过期或者未经检验的不合格钢瓶;部分出现燃气管道老化腐蚀,瓶组间内堆放杂物等问题,经过燃气督查小组现场督查和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餐饮场所负责人都较好的配合燃气安全小组工作,承若在限期内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4

  根据沂水县教体局《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食堂燃气、燃油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自查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二、认真排查:

  学校20xx年10月26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对不符合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治,以确保食堂安全。

  三、明确操作有关规范:

  1、使用管道燃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四、加强了教师车辆燃油的排查工作。

  我校食堂等场所暂且没有使用燃气和燃油的现象。尽管如何我们也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掌握燃气和燃油的使用规定,确保学校不发生任何意外。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5

  市商务局按照各级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及我市《餐饮场所和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使用排查整治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深入研判风险形势,落实防范措施,通过持续不断地高压态势抓安全,行业安全形势稳步提升。

  突出抓好“督查指导”这个有效方式

  结合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督导各镇街餐饮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情况,自查使用燃气餐饮企业数量家,一般隐患问题198个,已督导整改91个,限期整改107个。印发《关于报送餐饮行业燃气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餐饮经营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七月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提示》,明确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经营场所燃气安全隐患,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抽查餐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查看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全闭环”。

  突出用好“宣传引导”这个重要抓手

  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讲燃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强化用气单位安全用气意识,提高用气单位安全用气技能。利用“荣成商务”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等信息,印发《餐饮业经营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知识》,自觉抵制不合格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突出构筑“专项培训”这个有效保障

  针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储备不足、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制定《2022年市商务局燃气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联合消防等专业部门赴王连等镇街开展专项教育培训。结合安全隐患典型案例事故调查报告,对餐饮经营单位燃气使用中常见不规范现象进行重点讲解,增强安全抓手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升餐饮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及餐饮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确保餐饮场所用气不出问题。

  食堂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6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液化气瓶使用安全管理,根据《关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金安办〔2022〕56号)文件精神,结合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近期摸排整改情况汇报于如下:

  一、全面排查,严格执法。

  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瓶、不错一项”的要求,进行“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摸排清查,全面整治瓶装液化气供(用)安全,重点检查店学校、饭店燃气使用是否规范化,燃气钢瓶是否合格,从业人员是否掌握相关安全应急知识以及是否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并每月进行常态化管理等。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二、入户检查,具体指导。

  镇政府组织各村对辖区内居民住所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入户检查,重点核查液化气钢瓶是否合规、气瓶是否和灶具保持安全距离、减压阀是否坏损、软管是否老化等情况,建立台账,立查立改,全面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液化气的意识和能力。

  三、突出重点,广泛宣传。

  在辖区人口集中区域,根据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与辖区内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实际相结合,对居民群众、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部位,宣传瓶装液化气的安全使用知识以及安全隐患防范相关事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避免瓶装液化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双河镇共计发放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册2000余份,张贴横幅15条,排查餐饮场所、居民用户等200余处,排查出安全隐患8处,已整改8处。燃气报警器已安装155户住户,12家食堂,24家餐饮场所。

  下一步,双河镇将继续加大排查整改和安全宣传力度,细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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