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时间:2023-07-22 13:50:07 海洁 汇报 我要投稿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精选13篇)

  在各个领域,很多时候都需要进行汇报,汇报通常是指向上级报告工作所完成的书面报告,每次提笔要写汇报的时候都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精选13篇)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1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xx区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详细安排,采取举措分类施策,积极行动扎实推进。街道主要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下沉督战,社区包抓领导进驻社区坐镇指挥,按照“包抓社区、分片负责、网格推进、精准摸排”的思路和方法,采取“三个一律”措施(即:排查一律全面精准、危房一律依法清空、整改一律彻底到位),全面摸排辖区自建房的'数量,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房,全天候、不间断、全覆盖开展排查登记,分类建立台账和信息库,努力做到一房一档一策。

  同时,街道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同步推进,对摸底排查出的隐患房屋,依照危险程度依次挂牌逐个销号。积极与自建房住户进行沟通,多次上门宣讲政策,耐心开展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之以法,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认识和配合程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住户,全部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明确了整改时限。街道组织精干力量,对东十里社区1处老旧仓库和岷山社区岷山家属院2处危房进行拆除,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截至xx月xx日,全街道共排查自建房190栋,排查安全隐患4处,已经整改3处,拆除隐患房屋630平方米,发放风险告知书13份,悬挂宣传横幅11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坚持底线思维,聚焦薄弱环节,加快排摸拆除进度,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堵住安全漏洞,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2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切实推进自建房火灾隐患治理,xx大队立足实际,以降低自建房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从三个方面下“狠功夫”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管控,做好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

  试点先行,推进治理

  xx大队设立了人民西路“三合一”自建房集中区域、人民中路及周边的富民路布艺窗帘店集中区域两个自建房治理试点,参照人民西路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示范区经验做法,完成试点整改,并同步向各镇(街道)铺开推广实施,争取每个乡镇、街道按期限完成自建房试点,逐步推进辖区内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每家每户“人防、物防、技防”三防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地成效。

  片区督导,定期通报

  一是充分发挥大队消防监督员分片指导责任制度,由大队消防监督员负责对接指导负责的片区乡镇(街道),督促开展自建房排查信息录入及日常整治工作,并与属地乡镇(街道)组成联合工作组,针对摸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隐患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保持对火灾隐患严查、严改、严处的高压态势;二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周五以消安委名义对各镇(街道)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同时以简报形式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xx区自建房整治工作,保证专项行动全程“有指导、有跟踪、有通报、有落实、有成效”。

  精准宣传,强化防范

  针对自建房分布广泛、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大队以“五进”工作为载体,联合社区、村委会以“检查+宣传”的形式,发动各镇(街道)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示”,通过“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深入村(居)民家中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利用电视、社会单位LED屏幕播放自建房防火常识和相关警示教育片及公益广告,指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在乡镇、社区宣传栏、入户门口、村民活动广场等显要位置广泛张贴消防宣传海报,进一步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活动中受教育、强素质、长本领,全力提升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摸底,明确病症。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二是齐抓共管,对症下药。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4

  为切实加强农村设施安全防控,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中、省、市、县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乡政府专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乡、村、组干部等工作小组。

  (二)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实行责任分包制度,各村所负责辖区内的职责范围,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同时建立摸排台账,根据安全系数高低,对农村房屋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村“两委”班子要有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浓厚氛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同时协调乡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18户,均为安全。截至目前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屋已全部摸排完毕。

  (二)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1640户,其中存在A级安全隐患的房屋44户;其中存在B级安全隐患的房屋34户;其中存在C级安全隐患的房屋1户;其中存在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1户;其余1560户房屋均为安全房屋。截至目前所有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均已摸排完毕。

  (三)非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非自建房5户,均为安全。截至目前所有非自建房屋已全部摸排完毕。

  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情况

  (一)经营性自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均已整改完毕。其中存在A、B级房屋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农户自行维修整改;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在乡、村指导下进行整改。

  (三)非自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存在地灾点隐患的房屋,采取地灾员巡查观察,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会继续按照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开展好此项工作,去确保我乡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系统总结前阶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深入推进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效果,全面提高房屋安全隐患防范的工作思路,力争做到不漏一户,确保安全的目标。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5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xx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施方案》。现就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度

  我县已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53556户(经营性自建房2022户、非经营自建房51061户,非自建房473户)。在排查中初步判定有334户农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6户、非经营自建房322户、非自建房6户),其中已鉴定51户(C级21户、D级13户)。

  二、整治情况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存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4户(C级3户、D级1户)全部进行了整治。对房屋安全等级为C、D级的经营户,首先进行关停经营处理,设置了警示标识,并积极做好D级危房经营户主的思想工作,下一步对危房进行拆除。对存在风险非经营性自建房及非自建房、根据《xx县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正在逐步进行整治。

  三、主要做法

  为做好我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视频会;三是每星期一对各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四是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下发了工作提醒函。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以村干部为主,村干部为非专业人员且水平不一,对房屋安全的判定把握不准。

  2、存在风险的房屋且鉴定为C、D级房屋大部分为空心房,农户不愿意整治,因此整治工作进行比较困难。

  五、下步打算

  1、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鉴定工作。计划先组织我局现有技术人员在7月10日前完成鉴定,对鉴定级别把握不准的,再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进一步鉴定。

  2、进一步督促各乡镇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6

  为深刻吸取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居民自建房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青山桥镇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山桥镇地处宁乡市西南边陲,多为山地丘陵,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1个社区,人口5.3万人,1个中心集镇,3个村级小集镇,15423栋房屋。

  二、前期部署

  4月30日以来,青山桥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顾问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先后召开了2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1次部署会、1次推进会、1次紧火会;同时出台了《青山桥镇房屋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青山桥镇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书》;明确了各村(社区)、各线办、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确定了任务时间节点,对业务进行了逐级培训,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质按量有序推进。

  三、工作成效

  自工作开展以来,结合“敲门入户”行动,190名镇村网格干部包片负责,累计出动1450人次共排查房屋11115栋,完成系统录入3774栋,其中包括集镇168栋、学校周边14栋、三层以上66栋,用作经营216栋,未办理经营许可证5栋,未进行安全鉴定40栋。排查出改扩建59栋,周边扩建48栋。排查出安全隐患42处,已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改30处、较大安全隐患整改11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1处,采取维修加固整改措施35处,重建工程整改措施4处、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志管理措施3处。

  四、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自建房大多未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且较多农户建设杂屋用于储存和畜禽养殖,存在少批多建,违规多占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二)镇村网格干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专业性不强,隐患排查基本凭主观意识和经验判断,标准难以把握。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全面排查,分类汇总。5月25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一户一档;5月30日前,分类汇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系统APP录入率100%。

  (二)及时交办、应急处置。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交办到村(社区)和房屋所有人;6月10日前,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隐患的'房屋,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C、D级危房出具处理意见,实施应急处置。

  (三)动态清零、长效监查。8月15日前,完成所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台账,科学运用隐患排查系统APP,做到一户一档,一房一策,分类管理,全力确保房屋安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7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农村自建房安全工作监管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日,xx镇多措并举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勇于担当负责,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镇成立13个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组,分别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切实加强对自建房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改。

  三是重点围绕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建立责任清单,限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以及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项排查,紧盯问题隐患整改,坚持从严执法,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8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平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用三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ー)摸底排查。

  各村(居)委会、林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含城中村)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批发零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仓储物流、菜市场、作坊、种植养殖基地、旅游景点、民宿宾馆、养老、老年活动中心、古戏台、宗教场所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各村(居)委会、林场可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20xx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排査。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委会、林场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址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ニ)重点整治。

  各村(居)委会、林场要以排査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各村(居)委会、林场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各村(居)委会、林场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各村(居)委会、林场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销号前不得继续使用和经营、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涉及营业执照或行政许可手续。

  (三)全面整治。

  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9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我市所辖乡镇共有326个行政村,截至2022年1月14日,已开展普查326个行政村,行政村排查占比为100%。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61552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2215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58826户,非自建房511户。我市已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

  2、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工作

  根据系统反馈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38户、非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我办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其中A级安全住房12户、B级26户、C级2户。

  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住房安全鉴定工作,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鉴定出2户存在危险房屋。经与涉及的.贺家川镇对接,2户均未在村内居住,并有其他安全住房。已通知贺家川镇对危险房屋张贴危房警示标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好20个镇街的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整治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归类,造册登记,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及时开展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房屋在摸底在录入,确保信息录入不漏一户。对于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房屋要依法依规采取封存、搬离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10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莲花镇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大入户、大走访、大排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集中排查活动,扎实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属地管理职责,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将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一网打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莲花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片片长任副组长、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安排,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农村房屋隐患排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把时间节点,按照既定目标,全力推进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压实责任,精准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及各村属地责任。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迅速行动,对所负责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用途、安全状况,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危房以及房屋手续办理、改扩建、加层、用作经营、房屋安全性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建立翔实台账,弄清底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整治销号一处,切实将摸排整改一抓到底、一体推进。目前已排查8718处,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力量,开展自建房安全“走村入户”式宣传提示和指导服务,大力宣传村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倡导村民在自建房进行拆、改、建时,聘用有资质的建筑队。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严防严控、共建共治、平稳有序的治理氛围。同时,通过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展开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莲花镇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精准排查,严防严控,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加大自建房排查整治和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辖区自建房引发的安全事故,严守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11

  根据区住建局对农房排查整治的要求,现就我街道对农村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和城市建成区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所辖共有37个行政村和1个城市社区,今年以来,已全部进行了普查。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10046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396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8709户,经排查鉴定存在风险30户,鉴定为D级存在重大隐患的18户,鉴定为C级的12户,已整治30户,其中拆除1户,维修1户,翻建1户,其余搬离无人居住的27户全部设置危房标志。城市社区共排查楼房205栋,无存在安全隐患房屋。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安排。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思想认识到位,房屋安全隐患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党员领导干部都不能忽视;二是是加强宣传。结合大走访活动,利用入户摸排的机会,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三摸排到位。排查以各社区、驻村员和村委为主,组成专门的清查小组,建设办负责业务指导,确保不漏一户;四是整改到位,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明确责任主体,分类整治,部分有临时住人的'限期坚决搬离,对有能力维修翻建的村和社区帮助协调,整治后才能住人,确保排查整治到位。

  三、存在问题

  我街道在开展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具体问题如下:一是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觉得临时居住房不会有问题。二是村居对于房屋的维修和彻底处置隐患力度、资金不足,短期内无法完全消除隐患,只能确保人员不居住隐患房屋。对本次排查后续整治工作政策不清楚;三是个别老年户,房屋破旧,儿女管不了,但又暂不能列入贫困改造,强制搬离只能是暂时措施,难以妥善安置。四是个别村存在清查不彻底漏报情况。

  四、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册、发布微信文章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村危房安全排查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街道对农村危房安全排查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知晓率,形成人人了解危房安全隐患,参与危房排查、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街道37个村居,确定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由点到面、横向到边、全方位对老楼危楼危房进行系统大排查,准确详实建立台账,并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细划责任片区,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房屋栋栋有人抓、户户有人查。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区住建局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印发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排查时间节点,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做好指导服务。通过实地排查、听取工作情况,及时解答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督促服务指导各村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同时,积极组织街道建设办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以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复核工作,对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将发现存疑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村居,并督促立即进行修正,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12

  8月27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近期多起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将加强全省在建工程安全施工,开展居民自建房消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狠抓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坚决扭转今年以来火灾多发的被动局面,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报中梳理了8月份以来,全省相继发生多起较大事故,如砀山县一污水管网处理作业不慎造成3人死亡,阜南县一民宅失火致3人死亡,颍上县客车翻沟造成6人死亡等。

  针对以上事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表示,较大事故连续发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和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高空平台、高边坡、深基坑和大型设备等重要施工作业点位的.现场监管,强化改扩建路段施工安全管控;从重从快查处出借资质、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包庇同查,不断强化履约和信用管理,推行建设市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通报中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特别是要完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县道、乡道、村道路侧险要路段路侧护栏、警告标志、减速带;持续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切实加强化工(危化品)企业废弃停用设备设施,以及关闭退出企业设备设施安全拆除工作。

  即将进入四季度,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提醒,要突出防范应对团雾等恶劣极端天气突发频发等风险隐患,坚持传统手段与科技运用相结合、路面严管与源头检查相结合、严查违法与宣传警示相结合、落实主责与协同共治相结合、提前预警与高效应对相结合,全力清零隐患、严格执法管理,坚决遏制道路运输较大事故多发势头。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 13

  近期,我镇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全镇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将立行立改,有效防范农村自建房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为警示,坚决遏制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成立开展全镇居民自建房和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书、镇属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我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其他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督导小组赴各村开展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实地指导工作。

  二、压实责任,落实措施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既有房屋安全的现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自建房私自改建扩建(拆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房屋建设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倒场、防高坠、防触电等为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工序进行排查,强化对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结构措施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切实落实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

  三、重点突出,统筹推进

  以农民自建并用于经营性农村房屋为排查重点,主要包括:饭店、宾馆、超市、小卖部、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其中,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加层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超出合理使用年限的老旧脸层屋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不漏一户的要求,实地对所有重点对象的'住房结构安全、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

  四、建立台账,突出整治

  通过本次全面排查,鲁溪镇8558幢房屋中存在隐患房屋9幢。分别是张岭村夏沅荣,枫树村陈汝忠,坑背村夏水秀、刘炳堂,南冲村陈希炳,长宁社区老供销社、老粮站仓库、物资公司、扎花厂。其中:自建房改经营性的房屋182幢,其中隐患房屋4幢,分别为老供销社、老粮站仓库、物资公司、扎花厂。针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逐户制定了整改计划。首先,对辖区内所有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下发告知书,张贴警示标识,要求人员全部撤离,在由第三方进行安全鉴定之前不允许居住。再次,根据房屋不同安全隐患程度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对于张岭村夏沅荣,坑背村夏水秀、刘炳堂,南冲村陈希炳的漏水、裂缝等问题,要求房主1个月内对房顶和墙壁进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住安全;对于枫树村陈汝忠因房屋裂缝超过10厘米且地基下沉,属于严重危房,要求人员撤离后采取拆除的工程措施;对部分空心房采取封闭使用并张贴警示标识的措施。目前全镇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已建立全面整治台账,对隐患房屋正加紧整改,要求对整治完成房屋建立“一户一册”资料。

  五、房屋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开会、悬挂横幅、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对于拆旧房建新房的群众,一律要求拆除旧房才能审批新房;

  三是加强监管,加强对农民自建房后期的监管,杜绝超面积和超层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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