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模板集合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合同 篇1
灯具供货安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对应效果图的供货清单范围内所有灯具供货、安装。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合同工期: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预付款到账)起25天内运送到田方指定工地,即 年 月 日前所有灯具运抵施工现场,装并交验完毕。
6、 产品质量:优质
7、 合同价款:
优惠后总价(大写): 小写: 元
以上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含所有灯具材料、生产、运输、安装、取费、税金、验收备案及未完成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 向已方提供货物存放地的约定:甲方提供现场货物存放地,乙方自行摆放、保管。
2、 负责根据效果图、图纸、规范及合民规定的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有权利随时对产
品质量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的产品要求限期调换。
3、 做好合同执生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4、 指派 作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产品质量、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
办理设讦变更、洽商、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等的内部审批手续。
5、 甲方需协调相关单位,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第三条 乙方工作
乙方未能履行下述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1、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给第三人。
2、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工程使用的灯具照明产品,负责因产品质量原因产生的安全
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指汽船派 (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按双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指导施工,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方负责的务项事宜。
4、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但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进场。负责对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随时接爱甲方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 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供货,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8、 服从甲方工地的`观管理。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防盗、防意外事意外事帮等安全事项。
9、 乙方在交货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逾期视为合格,乙方负责安装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出现破坏应及时更换修补,承担相关费用。
10、 已方负责上报本工程相关竣工资料。
11、 效果图经相关部门已认可,乙方应甲方提供的效果图,联系设计单位完善施工图设讦,因乙方未能按甲方确信的效果图及施工图生产导致不能通过验收,则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 因以下情况严得影响工程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和工和量增加;(2)不可抗力。
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交货、中途无故售货停产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返工等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1、 本工程以甲方相关质量验 收规定和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生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4、 非乙方原因造 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支付给乙方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 工程总体质量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外,乙方也需要进行维修,费用甲乙双方商定。
第六条 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的纳定
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
2、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3、 工程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部价款20%做为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无利息)。
4、 付款时,乙方需要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第七条 关天才洋供应的约定
1、 乙方付责施工中所有的材料供应,费用乙方承担。电线电缆、灯具材料选用详见附件(供货清单)。
2、 乙方采购的材料与合同约定或双方确认的产品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以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中确定的交货日期交货,否则,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在付款时扣除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延误达十天(含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妥善做好施工场地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设务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同时在接到合同的通知后十五日内返还田方已支会款项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承担因合同银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一次性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 产品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本、示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甲方指定期限骨返工直至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杯准,返工所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3、 乙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 的设施,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4、 K如乙方违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山乙方赔付,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总价款的10%做为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产关部门进行调解。
2、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 本合同工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交力。
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材料设务供应、质量及验收、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才有效变更。
4、 本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匐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安装合同 篇2
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
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
安装合同 篇3
发 包 单 位: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宜华湘江名城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湘潭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湘潭市宜华地产水电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湘潭市东泗路西侧;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工程内容:水电安装工程;
强电:按所有水电施工完毕
弱电:(包括电视,电话,安防)从室内第一个转换箱开始施工,室内所有施工预埋管完毕,但转换箱主线需预埋管至室外1.5米,进户线等施工完成。
防雷:包括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电源进户箱做重复接地等。
给水:室内按给水图施工完毕。
雨水:落水,阳台排水,空调排水施工至最近的雨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污水:室外施工至出墙外最近的污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栋中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2、承包范围:包消防预留洞孔、弱电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和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和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施工图纸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电信、电视、智能化安防系统预埋、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优良”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本合同约定本工程人工单价明细如下:
①人工价: 元/㎡;
②计时工:按 60.00元/工日计算;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xx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1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④调试验收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0%
七、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就必须向听从甲的工作安排,报好材料计划。
2、主体封顶前,保证班组生活费,每人每月按800元,主体封顶后经质监站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40%的工程款
3、主体封顶后交付的`装饰,完成所有零星工程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10%。
4、装饰工程完成后,在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20%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6、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更好;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7、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更换、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800元。
9、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10、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节假日,双枪季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
11、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12、乙方负责在承包的,设备的装车,卸车及搬运和甲方工具及设备。
13、甲方负责资金的及时到位,及关系协调义务。
九、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湘潭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湘潭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5、签订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使用材料和安装工艺充分知晓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实际铺设面积:约平方米。
4、工程范围和内容:
(1)、工程范围:室内部分的地暖安装(含室内分水器)。
(2)、工程内容:分水器的安装(明装),保温层的铺设,加热管的铺设,打压,分室控制的布线等工程。
第二条、工程期限:
具备施工条件后,开工时间由 项目部另行通知,并于日内完工。
第三条、工程造价:
本工程的地暖铺设安装部分按 元/平方米计算(包括安装、打压、检测等费用),按实际铺设面积结算。工程总造价约为 元。
第四条、施工材料要求:
1、管材:加热管为瑞好牌PE—RT管。(DN16×2.0mm)
2、分水器:采用德国曼瑞德分集水器。
3、保温层:湿式区域采用20MM厚的南京天脉环保型地砖模块。干式区域选用35MM厚的南京天脉环保型地板模块。
4、 辅助材料采用市面上通用材料。金明卡钉、胶带。PPR支线管(联塑、金牛)优质铜球阀、PPR内外丝直接管件、套管、分室控制选用国标电线等。
第五条、设计与施工:
乙方根据采暖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甲乙双方同意的图纸变更意见,精心施工,包工包料,调试、维修,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第六条、施工方法:
按照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执行。
1、分室控制区域线路布置。
2、地面保温层。
3、铺设加热管。加热管采用∪型卡钉直接固定于保温层上。
4、中间进行打压试验,并使系统保持压力。
5、干式区域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验收及成品保护:
1、本工程实行带压施工,进行两次压力试验和三次验收。
2、第一次压力试验和验收为中间验收,时间在加热管铺设完毕后,填充层浇筑前进行。中间验收需分批进行,当日完工的部分需当日组织验收。
3、第二次压力试验和验收在填充层养护期满后二日进行。
4、验收由甲方组织监理及土建方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联合签署验收合格证明。
5、第三次验收为竣工验收。
6、二次验收合格后,系统的保护工作由甲方协调土建方进行,如出现损坏或遗失,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7、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凡由于验收人员原因耽误验收,从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本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乙方材料进场甲方预付工程总造价的60﹪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35﹪工程款;其余 5﹪工程款在调试合格后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指派工地代表专门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和配合协调。
2、本工程地暖系统保修5个采暖期。
3、壁挂炉保修期为2两年,两年后为有偿服务。
4、终身保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水电等必要的施工条件。
2、由于本工程需与其他施工单位窜插进行,甲方在其他施工的安排上应妥善协调乙方的施工,以确保施工能顺利进行。凡由于特殊原因和施工条件限制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施工的工期时间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
3、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条款、时间进行验收。如验收后不符合要求,乙方则无条件进行返工。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本合同条款及设计方案规定的有关事项进行施工。在未正式验收交付甲方前,所有施工现场及材料成品均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工地代表对工程施工的监督与指导。
3、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保修事项。由于乙方安装原因或维修延误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按约定工期完成。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导致其他工程延误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按户型施工完成后,交付一式两份户型采暖施工图纸,并对甲方住户有解说和现场安装指导的义务和责任。
6、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要确保安全施工,如出现一切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说明事项: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安装内容及选材。
1、地暖管:
2、分水器:
3、保温隔层热铺设:隔热层18公斤溶重保温板
二、协议造价:
1、单价 元平方米。
2、总造价 元,(按实际铺设面积标准)
三、质量验收标准。
地暖工程安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施工安装》(03K404)及相关标准验收。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50%备料款,乙方施工完打压无质量问题由建房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
五、施工条件需求,乙方进场前甲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卫生间防水完毕且不渗、不漏。
2、厨房到卫生间冷热水管路安装完毕且打压试验完毕。
3、现场地面清理干净,找平完毕。
六、乙方承诺:
1、正常条件下50年,除人为因素外,由于管材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承担,由于安装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当甲方锅炉温度达到55-60摄氏度,系统压力达到0.35mpa条件下,乙方必保甲方的室内温度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分水器及其地面外系统免费调试维护两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由乙方安装的地暖工程包括所有的设备,材料因其质量和安装质量而出现的`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要求后两个小时内必须到场,按失处理问题,后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分配原则处理,由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任何问题,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保修期后乙方按成本价收取维修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在地暖结构层上严禁凿洞,钉钉、钻孔等。
2、地面上层宜采用地砖是双锁和复合地板。
九、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执,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判。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大酒店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贵州省。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设计、包安全、包调试、包培训为承包方式(含土方部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音响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1、本音响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设备总款人民币:¥310189.00元(大写:壹拾柒万壹仟壹佰元整 ),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部设备款优惠后实收:¥270000.00(大写:贰拾柒万元整)。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
3、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一)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的5万元作为定金。
(二)甲方装修完工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备货,货到甲方工地,甲方验货付款¥150000.00(壹拾伍万元整),乙方进行安装调试。
(三)工程全部完工,甲方付给乙方¥60000.00.(陆万元整);剩余10000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以验收期为准)。
(四)乙方在收款前应提供等额的专用发票给甲方,对乙方任何一次不及时提供有效发票的行为,甲方均有权拒付工程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竣工资料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乙方提供竣工图及技术资料叁套(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提交竣工资料的截止日期为竣工后5天内。提交上述资料的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如果乙方不提交竣工资料,则不认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仍需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完成安装、调试即竣工验收合格(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3、施工期间由于非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害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能按工期开工的,每延期一日,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安装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线材必须按配置品牌,甲方验收后方可安装,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需增加设备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清单单价结算。
4、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线材不得侵犯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否则须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五、维修保养:
1、本音响系统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音箱单元三年包换,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护,并承诺只收取最低维修费用及材料成本费。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
4、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三年的无偿技术服务。
5、乙方应安排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甲方技术及操作人员(人员人数名单由甲方确定)针对本音响系统的操作使用、日常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免费进行培训。保证参加培训人员均能对整个音响系统有全面的了解,并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7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与费用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竣工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客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延迟竣工违约金将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每延迟竣工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3%。若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完竣工时间内,推迟一个星期仍然不能竣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注:竣工即指竣工验收合格)
2、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合格时,应当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因此造成的逾期完工,乙方应当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逾期完工给甲方造成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当赔偿责任。
3、乙方提交的设备出现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做出以下措施:(1)要求乙方按合同要求的数量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甲方可向第三方购买同类设备,乙方应承担甲方多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甲方若逾期付款,则甲方除应支付未付款项外,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须承担甲方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
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3日内不答复视为不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
本合同的签订时间:年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
月日
安装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及安装室内LED显示屏幕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
甲方购买乙方室内LED显示屏,并由乙方安装调试,因安装需要的线材等其他用品均由乙方负责,具体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价格如下:
二、合同的履行
1.合同总额(含显示屏价款与安装调试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含税)。
2.本同生效后,乙方应在3日内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所在地并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元(大写: );如乙方不能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退还货物,因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三、安装
1.安装期限:自甲方预付款项交付乙方之日算起,乙方须在20xx年1月25
日之前,完成显示屏安装调试工作。
2.安装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68号。
四、验收:
1.验收标准以《LED显示屏通用规范》为准。
2.经甲方验收、测试后,如发现短缺、故障、损坏或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之处,由乙方负责。
五、维护及技术支持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自本合同项下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对于还需要进行调试运行的,应自实际运行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为贰年,终身售后维护,返厂维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安装、调试工作用电及控制。
2.甲方应在设备运抵现场后,组织有关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安装及调试。
3.工程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应组织有关责任人在7日内进行验收。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所提供之产品质量必须符合《LED显示屏通用规范》,并负责产品之安装、调试。
2.乙方负责提供屏体及安装所需所有部件。
3.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当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甲方通知乙方维修后,乙方在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八、违约责任:
1.因货物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短缺的,乙方应当在7日内更换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自违约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误期赔偿费,直至安装完毕。
3.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当3日内予以维修。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按时维修,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未能按合同期限按时交货,则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
额20%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涂改合同文本。
3.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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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安装合同08-08
销售安装合同07-13
安装合同详细08-31
安装承揽合同09-29
供货及安装合同07-27
安装采购合同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