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购销国家标准合同
篇一:建材购销合同
买受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范围和内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竣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第三条 材料供应
1. 材料供应内容及价格:
1.乙方为甲方以________元/吨的价格提供石料______吨, (具体按实际供货量为准)
2. 供应时限:
供料方应于甲方通知进料后 24 小时内,将材料卸至指定地点并予以苫盖
二、供货地点、运输方式:乙方将材料负责运到甲方所需材料指定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工地。(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货款期限方式:
1.甲乙双方在每月的 ____ 日前核对石料的数量、计算出当期的价款,并加盖有效印鉴或签字确认。
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时间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在甲方支付价款时乙方应同时提供有效发票并自行完税,否则甲方有权在其结算款中扣除比对应税率高2%的货款,用于购买税票。
5.乙方应委托一人专门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应提供盖有乙方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名称与乙方名称相同的银行账号。
第五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给甲方使用的砂、石料,其规格及含泥量应符合甲方及施工规范有关标准,否则有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运出工地,乙方应执行并及时纠正补足。
第七条 砂石料验收
7.1在乙方将货物运抵约定的交货地点或在甲方提货时,甲方应对货物进行验收,包括对货物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的验收。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为 ______
7.2 对质量的验收方式为:(选择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
7.3在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时,对货物凭目测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日内书面提出,乙方对此有异议的,可申请(如某质量
监督机构)检测,如经检测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反之,由乙方承担。
7.4对货物数量的验收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建议现场单车收方,并一车一单开具收据)。
第八条 双方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给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乙方拨付材料款。(因甲方未及时给乙方拨款,造成甲方停工带料产生的损失有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所需材料的数量、运送地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因甲方为提前通知乙方送货,造成甲方停工带料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3、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砂石料价款。
4、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接收砂石料,并及时进行验收。
5、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砂石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后,按照一车一单制给运料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不得不开和延开。
6、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供货单位,一经发现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方应立即将所供货款全部结清,同时按货款总额的3‰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金。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
2、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期间)交付(供应)砂石料。( 因天气、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 按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4、确保足够的供料能力,每天砂石料供应量不得低于______,每月______ 号之前提供上月供应砂石料的发票。
5、在运输过程中,可自行确定运输路线和批次,但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时造成甲方施工工期的延误。 (因天气、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6、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之日起 ______ 日内按甲方要求承担砂石料的更换或退货义务。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止本合同,如有违约者,违 约方应按货款总额的3‰付给对方做违约金
3、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建材购销合同
甲方: 开县锦宏建材经营部(购货方) 乙方:重庆凯迅有限公司 (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及价格
1.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2.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项。
1). 乙方需保证所有产品如期送达至甲方指定点。
2). 乙方需保证所供产品质量完好,没有破损,且数量精确,没有误差。 第二条 材料包装
1.包装标准: 2.包装费用:
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种处理方法。 1). 甲方
负责自行回收 2). 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3). 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收货规定
1.交货单位 2.收货单位: 开县锦宏建材经营部 3.收货地点: 4.收货方法:5.运输方式:
6.运输费用的承担: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收货时间
1.本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7月25日至2015年1月24日 。
2.甲方提前10天告知乙方备货。若属乙方原因货物10天未发货,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3.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货款为人民币600000.00元 (大写:陆拾万元整)。作为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第六条: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1.乙方在告知甲方备货同时付订金:5 万元整
2.经乙方验收合格(包括数量、质量)后,剩余尾款当天内一次性付款到甲方指定账户上。
3.甲方重庆市开县锦宏建材经营部财务主管陈晓青 代收此次货款。收款人:陈晓青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开县支行营业部 收款帐号:6215 5831 0000 1432 195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正本份;副本份,乙执 二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