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乐书》原文及翻译

时间:2023-07-31 10:15:47 振濠 古籍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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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乐书》原文及翻译

  《史记》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史记·乐书》原文及翻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史记·乐书》原文及翻译

  《史记·乐书》原文及翻译 1

  原文

  凡音由于人心,天之与人有以相通,如景之象形,响之应声。故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恶者天与之以殃,其自然者也。

  而卫灵公之时,将之晋,至于濮水之上舍。夜半时闻鼓琴声,问左右,皆对曰“不闻”。乃召师涓曰:“吾闻鼓琴音,问左右,皆不闻。其状似鬼神,为我听而写之。”师涓曰:“诺。”因端坐援琴,听而写之。明日,曰:“臣得之矣,然未习也,请宿习之。”灵公曰:“可。”因复宿。明日,报曰:“习矣。”即去之晋,见晋平公。平公置酒于施惠之台。酒酣,灵公曰:“今者来,闻新声,请奏之。”平公曰:“可。”即令师涓坐师旷旁,援琴鼓之。未终,师旷抚而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也,不可遂。”平公曰:“何道出?”师旷曰:“师延所作也。与纣为靡靡之乐,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自投濮水之中,故闻此声必于濮水之上,先闻此声者国削。”平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愿遂闻之。”

  一奏之,有白云从西北起;再奏之,大风至而雨随之,飞廊瓦,左右皆奔走。平公恐惧,伏于廊屋之间。晋国大旱,赤地三年。

  太史公曰:音乐者,所以动荡血脉,通流精神而和正心也。故乐音者,君子之所养义也。

  夫古者,天子诸侯听钟磬未尝离于庭,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夫淫佚生于无礼,故圣王使人耳闻雅颂之音,目视威仪之礼,足行恭敬之容,口言仁义之道。 (《史记乐书》有删改)

  译文

  所有的音乐都是从人的心性上产生的,上天和人(的心性)有相通的地方,如同影子象(原来的)形体一样,回响和原来的声音相应合一样。所以,行善的人,上天自然会给予福祥的报偿,作恶的人,上天会给予灾祸的惩罚,这是自然的事。

  所以舜弹奏五弦之琴,唱《南风》之诗,而天下升平;纣王制作《朝歌》北方鄙野的歌曲,结果是身死国亡。舜治理国家的方法为什么那样的宽宏?纣的治理国家的方法为什么却又那样狭隘呢?大概就是因为《南风》之诗的主题是属于生长蕃育之音,舜非常爱好这种音乐,爱好与天地自然的心意相同,能得天下万民的欢心拥戴,所以天下大治。至于《朝歌》,一大早就唱歌,时间上就很不合适,而且“北”有败北的意思,“鄙”是粗鄙的意思,但是纣却非常喜爱这种音乐,与万国人民的心意不同,于是诸侯不愿附从,百姓不愿亲近,天下所有的人都背叛反对他,所以结果必然是身死国亡。

  在卫灵公的时候,他要去晋国,到了濮水上游的住宿,半夜时听到弹琴的声音,询问身旁的侍从,都回答说“没有听到”。于是就找来师涓说“我听到弹琴的声音,询问侍从,都说没有听到。这种情形好像鬼神(在弹奏),替我仔细听并记下来。”师涓说“好的。”于是就端正地做好,手抚在琴上,一面仔细听,一面写下来。第二天,回报卫灵公说:“我记下了这首曲子,但是(还)没有练习,请允许我多留一晚练习这首曲子。” 卫灵公就答应了下来,再住一晚。第二天师涓说“我练熟了。”这才离开濮水去晋国,朝见晋平公。晋平公在惠施台摆了一桌酒为卫灵公接风。酒喝到痛快的时候,卫灵公说:“我这趟来,听到一支新曲子,请让我的乐工为你演奏它。”晋平公说“行”。就叫师涓坐在师旷的旁边,拿了一把琴演奏起来。还没弹完,师旷就按住琴弦阻止他说:“这是亡国之音,不可演奏下去了。”晋平公说:“怎么这么说话呢?有什么道理吗?”师旷说:“这是师延谱写的曲子,是为昏庸霸道的纣王谱写的靡靡之音。武王伐纣的时候,师延朝东逃跑,自投濮水自杀而死。所以,你这支曲子一定是在濮水河上听到的,先听到这支曲子的,国家就要被削弱。”晋平公说:“我平生所好就是一个音乐,希望让我遂愿听完吧。”

  演奏第一乐章,就有白云从西北方面升起来,演奏第二乐章时,大风就来到了,大雨随后也到了,掀翻了门廊揭开了房子上的瓦片,身旁随从都四散逃开了。晋平公害怕了,趴在门廊和堂屋之间。晋国大旱,土地荒芜三年。

  简介

  什么是乐?《正义》认为“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陵河海,岁有万物成熟,……咸谓之乐”。意思是,凡自然界中事物的一切差异与活谐,通通叫做乐。这与前篇礼的定义一样,是后世儒者故弄玄虚,非司马迁书的本意。司马迁所说的乐与如今所说的音乐之乐大致是相通的,它包括歌、舞和有关的器具(乐器和舞具)三部分;还认为乐是由于客观事物被人感知以后产生的,这也是正确的。但也有所不同,首先,他把乐与音、声做了严格区分,认为心感于物而动,产生声;声与声相感应,发生有规律的变化,叫做音;人因音而生欢乐,甚至翩翩而舞,都叫做乐。所以他说:“乐(yuè,去声月)者,乐(lè,去声勒)也”。就是说,只有使人欢乐的音乐才是司马迁所说的乐(yuè)。而且,这种欢乐不是人情的自然流露,而是受着一定意识形态的制约,符合这种意识形态的,虽无可乐(lè)也是乐(yuè),否则,纵能使内心喜乐也不是乐(yuè)。因此又说:“乐者,所以导乐(lè)也”,是指导人心欢乐的一种规范。在“魏文侯”章中,把令人昏昏欲睡、毫无乐趣的古乐称为德音,认为是典型的乐,而令人乐不知疲的郑、卫、齐、宋等国的音乐只说是“溺音”,(即今所谓靡靡之音),就是这个缘故。

  司马迁之前对乐的认识并不是统一的。《吕乐春秋》就说,道生万物,万物凡有形体者满足和、适两个条件就能发声,有声就能成乐,意识形态的条件被完全排除了,把乐分成大乐、侈乐、古乐等名目,认为“亡国戮民非无乐(yuè)也,其乐(yuè)不乐(lè)”。这与乐书说的“乐者,乐也”的定义截然不同。

  《史记·乐书》分作四个部分,前七个自然段(划分自然段的标准是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中凡另起行者为一段,惟回答部分,一问一答为一段)是司马迁的总论;8-49段是详论,与《礼记·乐记》中的文字大体相同;50-55段是褚先生的评论误入正文者;56段“太史公曰”以后的文字是结尾,为司马迁的评论。第二部分是全篇重点。《礼记·乐记》孔颖达的序文说,古乐书在周末时散失了,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刘德与诸儒生采集周官及诸子书中有关乐事者,撰成《乐记》24卷,到汉成帝时刘向校书得23卷,且与流传者有所不同。《礼记》截取其中11卷合为一篇,名《乐记》,其余12卷渐次失传,只有卷名保留在刘向《别录》之中。《礼记·乐记》郑玄序所列篇目与《别录》相同,显系录自《别录》,而《礼记·乐记》中的篇目次第又与郑序不同。按《正义》所说,《礼记·乐记》是公孙尼子所撰,《史记》缺《乐书》篇,褚先生取公孙尼子文而升降颠倒其篇次以补之。以《乐书》与今传十三经本《礼记·乐记》比较,除篇次不同外,相异处尚有171字,部分是语词、虚字有繁简,其余多半是古今字之不同,仅此即可知《乐书》所据本比《礼记·乐记》更为古远。再以《礼记·乐记》中的内容与郑序中的篇目名对照,推想《别录》见到的《乐记》,即刘德及诸儒生所撰的《乐记》的情况,以与《乐书》相比较,二者的不同见下表:

  由表可见,《乐书》与《乐记》的不同:一是《乐书》把《乐记》的第(七)章提到(五)、(六)章之前,使与第(四)章并列;二是把第(十)章提到第(八)章之前,使与(五)、(六)章合为一段,另使(八)、(九)、(十一)章合为一段;三是把第(六)章中的第<5>段归入第(四)章;四是将第(四)章的第<4>段作为过渡语放在(七)、(五)两章之间,从表中“内容”和“备注”两栏不难看出,这样处理比《别录》中的《乐记》更为合理,说明《乐书》的作者比编订《礼记》的河间献王和众儒生们高明得多,更非后世那些奉儒经为圭臬的学者所能及。因此,说《史记·乐书》是褚先生所补,难以令人置信。

  说《乐书》的第三部分是褚先生所补,是由于褚先生补书有几个明鲜特征。首先是见识粗鄙,与司马迁语绝不相类。如第50自然段说天人相通、善恶有报等,迂腐之极,51段说舜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纣为北鄙之音而亡国,是由于南方主夏,是“生长之音”;北是败北的意思等,因文字而加敷会,无论《乐书》或《乐记》都无如此荒唐之言,第52段又讲了卫灵公于濮水之上得师延遗作的怪诞故事,虽有所本,必非司马迁所屑于言。其次是语言粗鄙,多有词不达意者,而且他有句口头禅,动辄“岂不伟哉”,“何其弘也”之类。所以,褚先生的大作,一般是不难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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