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20 18:12:28 雪桃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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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7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协会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7篇)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1

  为了规范本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会员的利益,更好的发挥协会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根据学校管理条例,特制定此制度。

  英语协会是在团委领导和管理下的以英语为主的社团组织,是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英语、展现自我的平台,协会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条:协会会长是由全体机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年。协会会长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工作认真负责,且具备领导能力。

  第二条:协会内部组成理事会。下设理事部(协助会长对协会进行管理,负责到团委给老师签名所要播放的通知交给广播站)。口语部(组织会员定期在老师的`带领下锻炼英语口语,用英语与他人交流对话的能力)。宣传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宣传,如出海报,所要举办的活动等)。秘书部(对机构和会员作考勤记录)。编辑部(负责协会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书及其流程工作表)。外联部(负责与本校或其它学校的社团交流、互相学习)

  第三条:协会各部部长一经面试入选后,必须遵守协会各规章制度,协助会长,尽职尽责。

  第四条:为了使协会更加富有组织纪律性,对理事会成员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所有成员无故不得缺席。

  第五条:协会财务要做到合理开支,量入为出,并对所有的开支做记录,以便使会费得到合理合法的应用,保证经费的透明度,以诚实信用为本。

  第二章活动原则

  第六条:协会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规范围内,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协会活动主要围绕英语展开。

  第八条:协会邀请外教及优秀英语教师对协会活动进行指导。

  第三章协会机构成员

  第九条:机构成员要积极配合会长完成团委布置的任务。

  第十条:机构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并且要带上本子和笔作记录,确有事不能来参加会议的,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条)提出请假要求,交给会长。

  第十一条:实行机构成员考勤制度,机构成员每学期请假三次以上五次以下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每学期机构成员开会无故缺勤五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

  第十三条:机构成员每周须写一篇英语短文或文章。

  第四章协会会员

  第十四条:凡二技学生,对英语学习有兴趣、思想健康者均可报名入会,并在交纳10元会费后发予会员证。

  第十五条:凡入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理事会的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得做出有损害本协会利益的事。

  第十六条:会员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参加英语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要按时上课,并做好笔记,上课时不得吵闹喧哗,并对会员做考勤记录。

  第十八条:每学期上课会员无故缺勤6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不能按时来上课的,需写请假条。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2

  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

  只对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

  第二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

  (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给予一定处罚;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

  (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三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所有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与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与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情况,平时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积极参加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根据比例按平时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及时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选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选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

  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解释,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解释,无故迟到缺席情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及时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严肃、认真,保持会议室的安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计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所有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3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

  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书法协会。是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管理的学生团体组织,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团体协作精神。

  第二条:本会参加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团体名称:书法协会

  第四条:团体宗旨:营造校园艺术气氛,丰富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艺术素养,以书法为桥梁,把广大书法爱好者联系起来,共同推进我校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弘扬中华书画艺术,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权

  第一条:本协会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协会进行日常工作。

  第二条: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期召开2-3次,亦可视情况而定。

  第三条:会员大会职权是:

  (1)修改章程;

  (3)讨论决定校书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听取并批准校书协委员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讨论通过有关决议、倡议和提议。

  附加:协会领导人条件:

  1、对书法由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书法基础。

  2、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在协会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凡具有正式学籍,承认本会章程,对书法有一定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的权利和义

  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书协的工作和领导有建议和批准权;

  (3)优先参加书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遵守校纪校规;

  (3)积极参加书协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书协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会员务必按时参加协会活动,缺席三次者,处以警告。缺席达到五次者,予以退会处分第四条:我们社团的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校外所拉赞助,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及向团委申请的活动经费。我们的经费将严格管理,对每一笔支出做详细记录,并在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上公布,保证财务方面没问题。

  第四章活动细则

  第一条:定期组织书法练习并递交作品。(一般定于每周末)

  第二条:定期申请开展本协会组织的书法艺术展览。

  第四条:对会员创作培训,指导老师对会员作品进行评价。

  第五条:组织会员间的切磋,定期进行书法作品交流会。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协会成立之初,协会理事及所有干部均从会员中考察指定。

  第二条:本章程自会员入会时生效。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5

  为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会员管理制度

  (一)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企、事业单位,应向协会秘书处索取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秘书处。

  (二)会员资格审查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资格审查的内容: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承认协会《章程》。

  (四)申请入会单位被批准后,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五)每个会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会的联系人。

  (六)会员证书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证书。

  二、会议及民主决策制度

  (一)协会召开会议,各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按时参加,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时,须说明原因并委派本单位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同时授予其表决权和被表决权,并认可会议做出的任何决议和规定。

  (二)会员代表大会四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至少两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根据情况可临时确定召开时间。

  (三)理事(常务理事、会长)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对每次会议的内容要有详细的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会长审核签字后印发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重要会议要当场形成决议,参会人员在决议上签字。

  (五)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三、人事管理制度

  一协会工作人员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协会工作人员的录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办法实施。新进人员考核、面试合格,并经审查批准后,由秘书处办理试用、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秘书处送交以下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一寸半身免冠照片、其它必要的证件。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五协会如有临时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由会计和现金出纳2人组成。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和补充。

  (五)严格支出审批权限。协会正常业务开支由秘书长签批;非正常开支5000元以下由会长签批,5000元以上开支必须经会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

  (六)差旅费。因公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交通费,不发补助费;在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20元,住宿原则上不超过150元标准;外出参加会议,按会议安排实报实销,不再另发出差补助费;其它外出费用参照国家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七)严格财经纪律。报销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后,再报秘书长或会长审核签批。财务人员对报销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核后方可报销入账。

  (八)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均应归档保存。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秘书长批准。

  五、档案管理制度

  (一)协会或本行业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会计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存档之列。

  (二)协会的档案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管理人员要保证协会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收到政府、相关部门或有关单位发来的文件、信函,要及时登记,交相关人员处理完毕后归档保存;

  (四)对于协会自己的文件,要经过秘书长审核,会长签发后,方可印发和存档。

  (五)单位或个人借阅协会的有关文件,须经秘书长同意后方可外借。外借文件要做好登记,并按时收回。

  (六)任何人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到了销毁期的一般档案,经秘书长同意后销毁,重要档案须由秘书长审核并报经会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六、印章管理制度

  (一)协会的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二)各类印章的使用须严格登记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三)公章保管人员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外借和携出公章,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将印章带出,须经秘书长批准,方可带出,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责任。

  (五)印章的使用范围:公章:用于对外签发和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章程、协议及协会出具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员工的调动、任免及聘用。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

  算等相关业务。

  (六)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章由协会秘书处负责保管与使用。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秘书长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2、以协会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秘书长审阅批准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3、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负责保管;法人章由现金出纳负责保管。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到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过秘书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七)由于审批人的过错决定或者印章保管人的过错行为履行盖章手续而导致协会遭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或者由协会酌情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6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正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四)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五)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会长每次在开会例会完毕后,立即把会员考勤表交往“院组织部”;

  (四)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清点人数,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再交到“院组织部”否则无效;

  (五)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会长,团委及相关人员反应;

  (六)实施“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团委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七)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干事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部长请假。经准假后方离开(各部长类同)。

  (八)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协会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会长说明情况;

  (九)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在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干事与干事,与同事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会长提出;

  (十一)凡无故缺席或不请假缺席者,记失误一次,一次缺席(失误),作书面检讨,达二次以上会长点名批评,予以口头警告,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评先”“提拔”等资格,连续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累积缺度达四次者,令其自动离职或撤消其职务;

  (十二)凡不认真.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推辞责任者,记失误一次。

  (十三)凡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十四)会议记录、活动次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条,平时表现等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

  (十五)各干部(干事)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十六)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十七)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提拔”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入班级德育量化考核内容;

  三、开会(例会)要求

  (一)要随时留意通知栏上的通知,按照要求准时参加

  (二)每次开会必须提前5——10分钟赶到会场,以便清查人数。凡超过规定的时间才到者,一律作迟到处理。

  (三)每次开会须带好纸和笔(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对每次开会的内容都要做好记录,会长将不定期对每位干事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四)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

  四、机构设置:

  1、理事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视情况而定)。

  2、协会下设:理事会,文秘部,外联部,文宣部,服务部,信息部。各部门配合的同时实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门职责:

  (一)理事会:

  1、表决通过协会重大决策。

  2、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

  3、确定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及各机构负责人;

  4、定期对会员进行考察;

  5、提出下届理事会的候选人;

  6、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7、理事会监督会费的使用;

  8、负责协会日常事务;

  (二)文秘部: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传达会议通知;

  3、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

  4、做好会议和各项活动的记录;

  5、向理事会提交详细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及简报;

  6、管理会费;

  (三)外联部:

  1、筹措协会经费.:

  2、加强社区服务公关,扩展志愿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开辟新的战场:

  3、协调各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安排

  4、巩固和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四)文宣部

  1、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2、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

  3、负责与各大报纸,媒体的联系工作。

  4、负责协会各项通知的起草,书写,张贴工作。

  (五)服务部:

  1、负责协会服务活动的执行。

  2、组织和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六)信息部:

  1、负责打理校青协网站

  2、文件的电子处理,以及影音的记录。

  六、干部职责:

  1、理事长:

  向学生处团委汇报工作,召开理事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监督协会各项活动。

  2、会长:

  全面负责协会各项工作,负责与外校进行的礼仪、交流性质的外联活动,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实施。

  3、副会长:

  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4、常务理事:

  讨论通过协会的重大决定,监督成员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推选出代理理事长,临时负责工作。

  5、部长: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定时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每学期开始,交学期工作计划。

  七、内部管理:

  为加强协会的内部管理,使协会宗旨落实到实处,顺利的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会员的能动性、积极性,特制定以下规则:

  1、协会实行责任制,理事长对团委和协会负责,会长对协会和理事长负责,常务理事对理事长负责,副会长对会长负责,部长对副会长负责,其他部内成员对部长负责。

  2、各部领导经推荐,参加竞选评选而出;

  3、协会干部要求:

  (1)有一定组织能力。

  (2)认真负责。

  (3)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对表现突出者,协会给予表彰奖励;

  5、会员要以协会利益为重,服从安排;

  6、凡协会组织活动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者,取消会员资格;

  7、活动中表现不积极和擅离岗位者,给予警告;产生恶劣影响者,取消会员资格;

  8、个人不得以协会名义搞社会活动;

  9、根据活动表现和工作能力对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和撤换;

  10、于违反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八、奖励制度

  奖励: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各基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提名;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60%;

  2、学期期末无不及格科目;

  3、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表现突出、任劳任怨;

  4、无学校及协会处分者;

  5、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85分;

  (四)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会员管理中心,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共青团房地产学院委员会批准,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降级、劝退、除名。

  (一)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两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二)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三)降级:无故旷会或早退以及旷值班的次数达到两次以上的自动降为流动志愿者;

  (四)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五)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我会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继承这一光辉艺术遗产,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推广书法艺术,提高书法爱好者的文字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活跃书法文化,培养书法人才,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指导基层书法活动,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书法比赛。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四人,(其中之一兼秘书长),理事若干人。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本会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决定随时召开。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省级以上举行的书画展览,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者。

  2、有作品参加过各种书画展览者

  3、在各种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理论文章者

  4、热心组织书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者

  第八条申请入会必须向理事会报名并交个人发表的作品或理论文章一篇,经理事会审批签发会员证,即为本会会员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有退会的自由

  4、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的书法比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

  2、必须为本会发展和扩大影响里献力献策第十条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白呢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练习、开会者

  3、违反国家法令受惩罚者、违反我院纪律被开除或劝退者

  4、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第四章协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适用协会所有成员,包括所有负责人,有针对性要求的会另作标注。

  1、凡协会成员都必须热爱协会,始终维护协会荣誉。

  2、爱护协会的财务,不损坏协会的物品。

  3、不在协会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4、在协会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5、在协会不得抽烟,喝过酒的也禁止到协会写字。

  6、保持协会卫生干净舒适,洒掉的墨水要及时清理干净。

  7、节约用纸、用墨,倒墨一次倒少一点,用完再倒。

  8、协会润笔水不得洗笔。

  9、卫生间洗笔之后不要甩笔,谨防污渍甩到墙上。

  10、写完的纸对折一次放在指定位置,也可以带回去自己保留。

  11、毛毡和字帖自己要整理好。

  12、协会的物品不得私自带回去(没写的纸、毛毡、字帖、字画、毛笔等)

  13、来协会写字必须佩戴胸卡,除周末以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委员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8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承认《调兵山市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2、自觉维护协会及“志愿者”形象;不得在网站、论坛、QQ群或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有损害“协会”和“志愿者”形象的言行。不得将具有“协会”权限的网站、论坛、QQ群管理权限提供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享;

  3、未经“协会”主管领导同意,任何部门、志愿团和个人不得代表协会承诺和办理与协会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事宜,;

  4、严守保密原则,未经协会领导或服务对象同意,不得随意泄露服务对象的背景及资料;违者对所造成的不良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未经协会主管领导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接受,单位和个人给予金钱或物资,属于个人行为;协会接收金钱或者物资,需要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6、参加公益慈善活动佩带统一的“调兵山市爱心公益协会”标志,不得佩带“协会”或“志愿者”标志从事非公益慈善活动及谋求私利;

  7、积极参加协会公益慈善活动,参加活动要准时,因故无法参加时需提前一天告知负责人;

  8、在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期间,志愿者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和他人发生与活动无美的法律纠纷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但志愿者团队应当及时进行义务救助,或者出面进行协调,其间涉及志愿者个人正当权利的,“协会”有义务协助其主张权力;

  9、不得随意滥用协会给予的服务资料、工作权利或利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来作非法、欺骗或谋求私利的行为;

  10、志愿者内部成员要互相团结,互相合作,勇于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作出改善。 坦诚提出对“协会”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参与团队建设,竭力维护集体荣誉;

  11、尊重服务对象,严禁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言语不文明,甚至索要报酬等,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

  12、协会所属部门、志愿团、志愿者间的`任何纠纷仅限在协会内部解决,不得泄露于协会外的其它任何个人或组织,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泄露者负责;

  13、志愿者离开协会后,仍需对其在参与协会活动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造成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其泄露者负责;

  14、理事会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合理扩张管理制度以及即时终止志愿者身份的权力。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9

  老年协会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履行协会的基本任务,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老年协会工作。

  二、配合村(居)两委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协助村(居)两委做好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排忧解难。

  四、定期开展各项活动,协会班子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组织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老龄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老年大学管理制度

  一、老年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各项活动都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按教学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提纲,按教学计划上课。

  三、学员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老年福利基金积累管理使用制度

  一、积累基金范围,户口凡在本村的农业人口,非农业常住人口都负有积累老年福利基金的任务。

  二、积累基金来源,每年从集体纯收入中提取1%,按积累基金范围每年每人积累10元(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规定)。

  三、基金用途,老年基金的主要用途是:发展老年事业,增加娱乐健身设备和养老补贴。

  四、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实行建专账、专人管、专款专用。

  五、基金使用制度,老龄委提出使用制度,两委集中审批,原则上多积少支,有增无减。

  尊老敬老制度

  一、全体村民都要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树立法制观念,发扬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党员干部要做敬老模范。

  二、每个村民都要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在家庭或公共场所,都必须尊重和爱护老年人,树立敬老、助老光荣,谴责、虐待老人可耻的良好村风。

  三、要认真履行赡养义务,要使老年人生活水平略高于其子女的生活水平,对老年人的特殊生活需求也应尽力满足。

  四、子女要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不阻碍老人参加文体娱乐和社会活动,不干涉老人的再婚和再婚后的家庭生活,对老年人的生日要及时祝贺和慰问。

  五、村委会和村老龄委要认真按照“五个老有”的要求定期开展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儿媳、评比活动,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并予以公告。

  六、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老年人十要十不要

  一、要尽量参加劳动,多做家务;不要倚老卖老,伸手穿衣,张口吃饭。

  二、要穿衣吃饭量家当;不要攀比讲排场。

  三、处理家庭琐事,要多听青年人意见;不要主观武断,一人说了算。

  四、有空多清扫;不要不讲卫生。

  五、说话宜少不宜多;尽量不要瞎唠叨。

  六、干活要掂量轻重;不要人老不服老。

  七、关心子女生活,要有难同担,有福同享。

  八、发展家庭事业要出谋划策,不要吃粮不管事,等着看笑话,事后当诸葛。

  九、家庭和睦要保证;背后不说子女坏话。

  十、有病要早治;不要等依靠。

  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集体,同志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用各种方式搞变相赌博。

  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携带赃物如室,以保证室内整齐清洁。

  四、爱护各种器材、设施等公物,活动室内的公物一律不准外借,如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五、树立文明娱乐之风,不准借故在活动场所吵嘴、打架,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六、不携带幼童入室,特殊情况携带幼童入室者,大人要尽管教之责,注意公物和卫生。

  七、在开室活动期间,首先保证老年人的活动,其他人员可在保证老年人活动的前期下,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娱乐。

  八、为保证活动人员身心健康,凡患传染病者,望自觉回避活动。

  五比、五赛、五要制度

  村干部“五比”制度 比谁更重视老龄工作 比谁更了解老年人

  比谁更对老年人创业史记得最多 比谁更对老年人赡养得最好 比谁更对老年人帮助得最多

  年青人“五赛”制度 赛谁家的父母更顺心 赛谁家的父母穿戴最干净 赛谁家的父母身体最好 赛谁家的父母最长寿 赛谁家的父母参加活动最多

  老年人“五要”制度 要自觉更新思想,反对迷信 要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勤劳致富 要体贴子女,知足常乐 要不吃老本,再立新功 要坚持活动,身心健康

  老龄委工作制度

  一、逢年过节有慰问,每年的春节、“九九”重阳节,对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分层次、分标准进行慰问。

  二、老年节日有庆祝,每年的“十一”国际老人节、“九九”重阳节召开庆祝会或表彰座谈会。

  三、侵犯老人权益有人管,对虐待、欺侮、打骂等侵犯老人权益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举报和上诉及时进行查处。

  四、孝敬老人要表彰,对孝敬老人的好人好事要及时进行表扬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刊反映报道。

  五、老人生日有祝贺,每年对年龄在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生日祝贺。

  六、社会敬老有公约,对全村制定的敬老公约要人人遵守执行,并坚持开展争做两个文明建设的标兵,争做尊老敬老的模范,争做尊敬老人文明户的活动。

  七、敬老新事有宣传,对于在开展尊老敬老活动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及时进行登记、表扬、宣传、奖励。

  八、贫困特困户有人包,对全村的贫困特困户老人,实行党员干部包户,科技致富户包项目,群众搞帮助定期脱贫,实行共同富裕。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活动在主席领导下,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兼职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批,实行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负责的财务管理原则。

  第三条协会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本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财务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第四条会计、出纳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人员兼任,协会设报账员。

  第五条根据协会秘书处内设各部门和各分会提交的年度预算,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报主席、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同意后,组织贯彻执行。

  第六条加强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

  第七条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和变动情况。

  第八条根据协会的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

  第九条每年末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将财务收支活动分析编制内部财务报告,内部财务报告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后并予以通报。

  第十条负责接受协会会员大会的审查,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财税机关对财务工作的审计与检查。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保管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会计资料,不经主席同意,财务资料不得随意外借、外传,严格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协会收入按其来源分为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的经费和具体体育赛事活动财政追加经费而取得的收入。

  (二)会费收入是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所在单位或会员收取的会费,团体会员会费由协会统一收取,个人会员会费可由各分会代收。

  (三)捐赠收入是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商品服务经营性收入和投资分红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上级协会等单位的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报废报损资产变价收入等。

  第十三条协会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合法的票据归口协会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设立账外账,不得隐瞒收入,收取现金应当日缴入协会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各分会的赞助性等收入也一并纳入协会财务管理,分明细核算。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协会支出分为正常运转支出、活动性支出、设备购置支出、场地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一)正常运转支出是指人员支出、人员补助支出、办公费用支出、车辆及交通费用支出、差旅费支出等。

  (二)活动性支出是指协会举行各种体育赛事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

  (三)设备购置支出是指车辆、器材、体育设施、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的购置支出。

  (四)场地建设支出是指房屋、运动场地等建设及维修的支出。

  (五)经营性支出是指经销各类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等的成本支出。

  (六)其他支出是指借款、投资、以及以上未包括的其他支出。

  第十五条协会所有正常运转性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秘书长或分会审核,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活动性支出由活动组委会提出收支预算,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或相关分管副主席请示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设备器材购置需报经主席同意实施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对工程项目预算审定后,按县政府相关工程建设招投标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六条协会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费用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1000-5000元的费用经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5000元以上的费用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

  第十七条报账员允许预借备用金5000元,用于日常急需开支的垫付,所有审批好的各类支出,统一由报账员填写结报单到协会财务报账。

  第十八条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应符合本县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印刷品定点印刷、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五定”规定。

  第十九条协会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以及劳务补贴等,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或主席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条协会各专项分会正常活动经费实行定额补贴制,定额补贴标准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定额内由分会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超定额部分需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

  或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各分会自筹资金(含个人会员会费、赞助款等)原则上由分会自主安排使用,纳入协会财务统一核算,由分会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实行会计、出纳、报账员岗位分设,钱、账、物、章分管的原则,报账员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二十二条严格加强对协会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办公室人员负责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全面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定期与财产、物资实物管理部门核对,确保财产物资账、卡、物相符。每年12月份由协会办公室组织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年底前将清查结果报协会财务,以便调整财务账面数据,准确地进行年度财务决算。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递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协会和广大会员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石家庄市快递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协会经费遵循“公开、合理、节约、有效”的使用原则。

  第三条 本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财物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财务具体工作。

  第五条 秘书处是协会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秘书处应按照协会的工作及实际工作情况,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

  第三章经费收入管理

  第六条 协会经费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筹备。协会的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要接受相关审计及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向协会理事会报告。

  第七条 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协会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鼓励会员单位及会员多支持协会的发展。

  第四章经费支出管理

  第八条 经费支出原则: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收付资金,统一筹划、监督、管理,设立财务帐薄,记录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条 协会各项支出按照会计法和有关会计管理制度及《章程》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协会各项费用,要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列支。

  第十一条 经费使用坚持按计划、预算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财务计划和预算由理事会审定。

  第十二条 财务报销时每张发票都必须由经办人写明用途并签字,经协会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签字后报销。

  第五章财务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的财务工作接受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每年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作财务报告;接受和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设立银行帐户。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调换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协会换届时,按照换届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财务管理者,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违反法律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办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市快递行业协会理事会。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12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务纪律,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和本会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一般原则

  (一)本会按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本会章程进行财务管理,所募集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单独设帐、分类核算的办法。

  (二)本会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等主要帐册以及各种必要辅助性帐薄(包括捐赠实物帐)。每月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会领导。

  (三)各种帐簿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汇总表等登记入帐,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类帐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工作规则进行。

  (四)财务各类原始凭证及时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捐赠款(物)情况定期向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报告并接受审计;审计结果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二、捐赠收入管理

  (一)所有的捐赠、赞助收入均应向捐赠或赞助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捐赠票据,财务人员应及时将支票、现金缴银行入帐。协会接收的现金捐款应及时送缴银行,一般情况不得过夜。

  (二)慈善资金收入,应分设有限定性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定向捐赠须根据捐赠协议、捐赠意向书等书面依据确定;捐赠中途改变捐赠用途的,须由捐赠人提供书面凭据确认。

  (三)本会设置在公共场所的慈善捐款箱,由会计人员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开启,清点善款,进行登记,并由相关经手人签字后开具捐赠收据,所收捐款应立即缴存本会帐户。通过邮局向我会的捐赠,应将邮局汇款单复印件留做备查。

  (四)捐赠物资仓库(慈善超市)必须建立捐赠实物收支帐册,注明品种、数量及金额。

  (五)物资入帐程序及手续:

  1、捐赠物资经验收后开具实物收据给捐赠单位或个人;

  2、物资入库时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入库凭证,一份交协会财务部门。

  3、捐赠物资出库,必须按照分配方案填制出库单,由接收方签章;出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作为存根,一份用于登记仓库收支帐,一份交到协会财务部门。

  4、仓库必须每半年盘存一次,核对帐物是否相符,如发现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列出清单,执行会长批准后方可调整帐面。

  三、善款支出管理

  (一)慈善资金使用应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并参考往年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二)慈善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属于年度预算内的`活动资金支出由执行会长审批。

  (三)慈善救助支出,必须按救助工作的原则、程序进行。

  (四)发生严重突发性应急救助需要预算外追加救助资金的审批,按《市慈善协会资金管理办法》办理。

  (五)救助资金支出由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发放。

  四、日常工作经费经费收支管理

  (一)资金来源

  1、会费;

  2、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政府资助;

  5、参考中华慈善总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捐赠资金总会本身按 3%左右提取管理费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每年从捐赠款中提取 2%作为工作经费;

  6、利息;

  7、其他合法收入。

  (二)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执行。

  (三)其它支出的管理 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审批制度,规范报销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所有经费需由主办会计审核并经执行会长审批后方可支出。本会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1、差旅费报销:

  (1)出差费用按合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2)出差人员应及时到单位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但每月终结前必须将当月的业务结报完毕,以便真实、

  准确、及时地反映业务活动。差旅费报销程序:由出差人填写报销凭证,经审核后,由执行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2、会议经费报销:

  (1)要尽量精简和压缩各种会议,确需召开较大会议的,由办公室安排,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参加会议对象及人数,列明经费预算,由执行会长批准。严格按核准经费标准接待,不得超标。

  (2)会议结束后经办人凭发票、审核单及会议通知送会领导审批,并按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3、接待费报销:

  接待来宾,由办公室负责落实。接待标准由协会分管领导审定。来宾的接待标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票据管理

  (一)支票管理 出纳向各开户银行购置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必须妥善保管,并作好辅助记录,将购置支票的号码登记在辅助记录本上,以便备查。

  (二)收据管理 各种捐赠收入所使用的票据和往来收款收据均由主办会计统一向市财政局申领、结报。收据存根按会计档案规定保管,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六、财产管理 本会的财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一)固定资产:单价在 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 1 年以上列为固定资产。

  (二)低值易耗品: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使用期限较短、更换比较频繁的物品。

  上述两类财产分别由办公室保管人员建立台帐,并由财务每年一次进行盘点,核对帐实是否相符,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报执行会长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

  七、监督管理 本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接受市审计部门或聘请社会会计服务机构进行审计,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八、本制度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执行(试行)。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13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经费的使用,使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广东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是独立社团法人,经费独立,不与其它任何单位混管。

  第三条 本协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及《广东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二)负责编制协会年度预算,经会长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协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接受监事对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的检查。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开发、建立和管理。

  第四条 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 收入管理

  本会经费收入主要包括:

  1、按本会章程规定的会费收入;

  2、社会捐赠;

  3、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的资助;

  4、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服务收入;

  5、利息收入;

  6、其它合法收入。

  (二) 支出管理

  1、本会经费开支管理的原则

  本会必须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合理使用、勤俭节约、收支平衡,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并依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下年度计划情况编制预算。本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

  2、本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

  (1)办公费。日常办公低值易耗品、会议费、邮电通讯费、旅差费、车辆购置费及维修费、业务接待费以及开展捐赠、资助和奖励活动等费用。

  (2)业务活动费。指本会开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承担委托业务、举办宣传展览等业务活动的费用。

  (3)由本会主办或参加的学术研讨、讲座、展览会、教育培训等费用。

  (4)资料费。印刷、订购专业报刊书籍、学术资料、编印发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专业刊物等。

  (5)本会聘用的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补贴等。

  (6)其他合理开支。

  第五条 费用报销的规定

  (一)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有关领导审批。

  (二)审批权限。协会日常开支在1万元及以下的由副秘书长审批,10万元及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10万元以上的由秘书长审核后报会长审批。

  (三)因公出差等需借款的,审批权限同本制度第五条第(二)点规定。

  第六条 本协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非会员单位派出的协会本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并依照《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二)协会聘用专家的聘金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长建议报会长批准。

  第七条 本协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理事会工作部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第八条 本协会旅差费用的规定

  (一)非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出差需乘坐飞机者,须经秘书长批准。

  (二)专职人员出差住宿费须凭住宿正式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以实际天数计算报销。

  (三)专职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30元,经济特区50元。

  (四)专职人员在出差地所发生的非公务方面的支出,均由本人自理。

  (五)因公出差的专职人员,必须在计划期间内完成任务,按时返回。在返回原单位后,如有借款者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者财务人员有权从本人工资中扣回借款。

  第九条 本协会书籍购置由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计划,由理事会工作部汇总报秘书长批准后订购。

  第十条 财务管理与监督

  (一)本会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并依法纳税。

  (二)本会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和健全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政纪律,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的监督。

  (三)对违反国家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必要时应当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四)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或有经济犯罪行为的本会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按有关规定,本会更换法定代表人时,必须聘请有关中介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如实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二条 本会自行终止、注销的,应在有关机关监督指导下做好清理债权债务工作。本会终止后,剩余资产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常务理事会审定、解释。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14

  协会所有的财产均为协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所有,它必须用于服务本协会的会员,开展本社团的活动以及发展社团之所用。为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建立规范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法,提供财务工作水平和财务使用的透明度。依据社团联合会及本协会原有相关文件规定先修订条例如下:

  一、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社会(主要是企业公司)赞助

  (三)学校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二、经费使用

  (一)本协会举办活动的费用

  (二)本协会日常管理所需费用

  (三)其他正当合理的开支

  三、财务审批

  本协会的财务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分层逐级审批制

  (一)各部门财务报销,必须持有相关的合法的正规国家统一发票,特殊情况应向理事会(董事长)通报后根据收据报账。发票和收据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注明相关时间、地点及使用事项。

  (二)各部门经费使用必须首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账时需负责人签字核实,最终上报理事会(董事长),经财务处报销。

  (三)超过预算的经费报销,需事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然后上报至理事会(董事长)。理事会审议后再经财务处核实报账。

  四、财务(产)管理

  (一)本协会财务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有理事会及全体成员给予监督,做到经费使用合理,真实,透明;管理和监督要求严格执相关财务条列,按章办事。

  (二)协会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并上报社联,再由社联向校团委老师汇报。

  (三)所有部门在报账时,除出示相关发票及收据外,还需另附一分详细的经费使用明细表报财务处,接受理事会的监督核实。

  (四)协会换届时,协会财务有本届财务负责人移交给新一届财务负责人,并出具年度财务清单。同时需在换届大会上做本届的财务汇报,向广大的会员说明协会财务使用状况。

  (五)协会所有财产为协会集体公共所遇,任何人不的`随意占有或挪用,一经发现将予以严惩。

  (六)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力求节俭。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五、财务处职责:

  (一)本协会财务以董事长为主的理事会处理相关事宜。

  (二)财务处需严格把关各级部门的经费使用,严格控制经费使用范围,掌握开支情况,并及时的做出合理调整和调度。

  (三)财务处需严格的审查各级部门的财务报告,真实无误的登记财务使用情况,并记录在册、存档。

  (四)财务处财务人员,应大公无私,公平的对待各级部门的经费使用申请。不得出现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报假账,贪污、挪用公款等系列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必将严惩。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15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商业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素质。

  (八)组织经验交流,改进提高协会工作。

  (九)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一)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

  (十二)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负责会员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秘书长岗位职责:

  秘书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向会长汇报。

  (三)对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决定、通报、以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进行签发,对协会的收文进行批办。

  (四)对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五)定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六)决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和补贴标准。

  (七)直接管理协会财务,审批财务收支年度计划。

  三、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副秘书长是秘书长的助手,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情况。

  (二)受秘书长的委托,协调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加强对外工作的联系。

  (三)对协会发文进行核稿,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

  (四)具体组织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催办落实。

  (五)负责对省内外同行业客人的接待和工作联系,发展省际间的友谊。

  (六)根据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协会工作的要求,负责组织《福建商业通讯》编发内容,采编重要稿件,不断提高期刊质量。

  (七)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各部门岗位各工作职责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为了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服务好会员企业,秘书处需不断地完善自身,包括体系建设,职能扩充,人员队伍建设等。秘书处下属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员联络部

  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与会员数据的管理;负责新会员,包括个人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负责联络会员单位,向会员提供各种尽可能的服务和帮助,探索新的会员服务项目;筹备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及时刊登宣传国家有关商业法规、规章,业界动态,连锁经营经验交流、学术探讨,会员企业活动,协会工作等等。

  二、培训部

  负责协会对外的培训工作。具体包括经营师培训、认证以及其它培训。负责各种培训的推广、培训课程的开发、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维护。

  三、咨询中心

  负责为会内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单位提供商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领域的咨询服务。

  四、办公室

  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登记处理,重要公文的起草,文件的传阅,人事、文档资料的管理,以及公文运转、对外接待、部门关系协调;负责内部局域网以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协会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负责书刊资料的发行;负责协会重要活动的会务组织。

  负责协会及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的初审;监督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的有关规章。

  会员联络部各岗位职责

  一、主任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的项目探索、开发、评估、协调工作。

  (二)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员工的培训。

  (四)负责对本部门发文进行审核,起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专题报告。

  (五)负责协调、理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核。

  二、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协助主任开发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对项目进行评定、考核。

  (二)负责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具体开展,监督、帮助职员及时、顺利的完成业务任务。

  (三)负责落实主任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员的业务能力。

  (四)负责开展日常的会员联络活动、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和会员数据的管理。

  (五)负责了解会员的各种需求,尽可能的帮助会员解决。

  (六)负责筹备组织本部门的各种联谊活动,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七)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编辑职责

  (一)负责《福建商业通讯》初稿的编辑工作,包括资讯采编、刊物排版、文字制作、材料初审等。

  (二)负责由本部门承担的各种资料的编辑工作。

  (三)负责协助主任撰写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计划、文件等,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四)负责协会行业基础信息的采编、加工、统计、分析、行业现状和趋势分析,协助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行业信息化的相关工作,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

  (五)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以下是办公室3个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负责协会财务会计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正确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3、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定齐全、清晰,准确率达30%。

  4、如凭证需要调整,又涉及到现金和银行时,必须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签章。

  5、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对在财政、审核、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应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出纳在会计的指导下,负责协会财务出纳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出纳员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执行银行的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收付和支票争放工作,准确率达30%。

  3、认真核查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凭证填写齐全、准确,经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入银行帐和现金账。记账的准确率达30%。

  4、现金、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300元之内。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银行的各项业务,准确率达30%。现金和银行、账面必须做到三相符。

  6、协助会费收缴工作。

  7、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打字员岗位职责:

  其岗位职责是:

  1、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存档。

  2、负责所有书面材料的存档,包括刊物、文件、请柬等。

  3、负责部门的文件的打印复印,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并对打印的文件进行保密。

  4、严守保密规定、不传播打印的内容。

  5、要求掌握微机操作规程和公文格式,学习行业有关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6、维护保养好设备及有关物品。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职责

  1、负责协会招聘信息的发布及面试组织。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负责起草协会的人事管理制度。

  4、负责本部门培训的组织、协调。

  5、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负责新会员,包括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等。

  6、负责完成部门开发的各种项目。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工资管理

  第一节、人事管理

  一、本协会需要的人员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收,也可以从推荐的人员中选招。

  二、招收的人员按工作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即大中专毕业生(应届或往届皆可),20-28岁。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用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的个别人员。一般不超过60岁。

  三、招聘人员的工作程序

  (一)招收全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如果缺员或需增设岗位,应由部门主任书面报告,常务副会长同意后方可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个人资料、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等书面资料,审查基本合格后,由部门主任、人事管理干部、分管秘书长共同进行笔试、面试,面试合格后即可试用。

  全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离职,应提前3天告知部门主任。试用期满,本人提交转正申请报告,部门主任和分管副秘书长签注意见后报告秘书长。

  正式录用的全职工作人员与本协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见20xx年12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二)招收聘用人员。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活动需要,可聘用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应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最长一年。协议期满,合约即告终止。兼职人员是因项目开展需要而聘用的,工作报酬另行商定。

  四、人员离职

  (一)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两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内)者,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当月工资停发。

  (二)主动离职。员工提早一个月向秘书长递交辞职信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的为主动离职。主动离职者发放当月工资。

  (三)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协会可开除辞退员工。

  第二节、工资体系

  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分成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请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个别的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人选由会长或秘书长决定。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全职同等级的工作人员工资的一半。有高级职称的可适当增加。

  一、全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由基本工资、社保医保、岗位绩效奖金部分内容构成。

  二、社保医保的标准根据我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办理。

  三、岗位绩效奖金(或项目完成奖金)办法另定。

  员工在试用期内薪金另行约定。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主任、分管副秘书长考核合格者,按上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放发时间

  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

  五、职位升迁及工资调整

  (一)职位升迁:采用竞聘上岗制度。

  (二)工资调整

  1、员工职位升迁,套用相应工资标准。

  2、秘书处年终对所有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优秀者,除正常工资上调外,颁发年终奖金和奖状。

  六、其它

  秘书处为全职工作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节、考勤

  一、出勤时间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

  员工工作时间: 10:30~18:30(冬季) 10:00~18:00(夏季)

  其中午餐时间:13:30~15:30(冬季) 14:00~16:00(夏季)

  (二)如工作需要,所有员工应同意加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考勤,记录迟到、请假及旷工。

  (二)员工在规定时间十分钟之后,三十分钟以内到达办公室者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迟到超过三十分钟,又无正当理由者,做旷工论处。超过三十分钟且理由充分,视同请假半天。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一律以旷工论处。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两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者,按自动离职对待。

  (五)事假或病假一天扣满勤奖金5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事假或病假五天(含五天)需以书面向部门主任报告,薪资情况另行对待。

  (六)旷工一日扣满勤奖10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无故旷工三日(含三日)以自动离职处理。

  (七)员工自动离职,秘书处不予任何补偿;若员工自动离职给秘书处造成既有的或潜在的损失,秘书处保留索赔及付诸法律的权利。

  三、公出

  (一)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办公室的,需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告,经主任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告知而私自外出者以旷工论处。

  (二)如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下班前无法返回秘书处办公室时,应向部门主任电话说明。

  四、出差

  (一)工作人员出差应事先申请并经秘书长核准后方可办理出差手续。

  (二)遇节假日出差,需有秘书长签核的出差申请单,并以往返机票/车票作为调休的依据。

  五、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员工享受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日

  (二)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分别说明如下:

  1、事假

  员工如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般情况下,事假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一次请事假超过三天,均需秘书长特批,否则以旷工处理。

  2、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1)医疗期以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医疗规定实施。

  (2)请病假,均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医疗证明单,未依规定办理手续者一律以旷职(工)论。

  (3)员工每月有半日看病假期(以病假论处),需有病历为证。

  (4)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秘书处依规定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婚假

  (1)在秘书处工作期内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

  (2)一般婚假3天(女未满23岁,男未满25周岁者)。

  (3)晚婚假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者)。

  4、丧假

  (1)员工之父母、子女、配偶或岳父母死亡,给予全薪丧假3天。

  (2)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死亡,给予全薪丧假1天。

  (3)请丧假应附相关之证明文件。

  5、产假

  (1)女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

  (2)女员工晚产或剖腹产,假期为105天。

  (3)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假期为15~30天。

  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假期为45天。

  (4)请产假须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产假期间,公司给予员工基本工资。

  (5)男职工配偶生育,可给陪产假3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办理公务而受到伤害,经医院诊断,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7、员工请假,应于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呈请部门主任核准,一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任核准;二天以上的假期、婚假、产假、丧假,由秘书长核准。特殊情况未能于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备,并于销假次日办妥请假手续,否则概以旷职(工)论处。

  第四节、考核

  一、考核类别

  秘书处考核制度分为试用考核、晋升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

  适用于秘书处各部门所有初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考核由各部门主任负责;部门主任对表现优秀者可向秘书长申请缩短试用期。

  (二)晋升考核

  1、秘书处部门领导等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公开竞聘。由秘书长组建聘任评定委员会对参竞人员进行择优评聘。

  2、被晋升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几点:

  a、忠于职守,工作态度认真。

  b、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思想品性好。

  c、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

  d、前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

  (三)年度考核

  1、每年年终对所有工作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时,每一位部门主任都应参与平时考核及记录该部门的出勤情况,要做到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每一位成员,并填写考核表。

  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评选为当年的优秀员工,并给予表彰、奖励。

  4、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开除职位处分。

  5、年终考核的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该成员的档案中。

  二、考核方式

  (一)员工考核由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和秘书处考核三部分组成。

  (二)部门员工对自己进行个人考核后,考核表上交部门主任考核,部门主任对自己个人考核后汇总部门所有员工考核结果后上报秘书处办公室,由秘书长安排考核;(考核表附后)

  (三)副秘书长由秘书长考核。

  第五节、奖惩

  一、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有重大成果,使活动产生重大效益,提出具体方案,经实施有重大成效者。

  (二)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在限期内、并有质量完成者。

  (三)对于舞弊、或者有危害本会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为秘书处挽回不必要损失者。

  (四)成员有上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励,协会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奖励的类型。

  二、惩处分为“免职(即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违反国家法令,违法乱纪者。

  2、盗窃秘书处财务,挪用公款,故意破坏公物者。

  3、不服从上级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4、泄漏协会秘密(包括所消毁的文件),捏造谣言致使协会遭受重大损失者。

  5、仿效上级人员签字,盗用公印、信函者或擅用协会名义者。

  6、品行不端,经教育不改,严重损坏协会信誉者。

  (二)成员有下列之一者,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1、经事实证明,领导能力差,不能使业务工作拓展者,应降级。

  2、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报者,极其严重者,应降级,轻微者记大过。 3、故意浪费协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协会受损者,看其严重性,给予降级,记大过。

  4、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行为,情节较轻者,记大过,严重可予以降级。

  5、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执行任务计划且造成损失者。

  (三)成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以“记过”处分:

  1、服务态度低劣,对协会还末构成严重损失者。

  2、由于过失致使公物损坏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四)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躲避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懒惰者。

  3、在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3次或以上者。

  4、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

  三、其他违反秘书处各项规章,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四、成员的惩处,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会计制度

  为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本协会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本会保持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遵守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三、会计核算以本会实际发生经济活动情况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四、根据统一的会计期间,完整、及时地进行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并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有效。 五、经费支出实行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一支笔审核的原则。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七、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档案。

  八、本会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九、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出纳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协会财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人员应该以审核好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支付。

  二、认真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三、遵守银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当日收款应及时送到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不得以白条冲抵现金,不准利用本协会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制度,认真保管好支票。过期或作废的支票应及时注销。

  六、签发的支票应如实填写收款单位、金额或限额及签发日期和用途。

  七、每日终了,应按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结账、盘点。月末终了,应及时与总账及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正确编制银行未达帐余额调节表,保证做到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差旅费管理规定

  根据《老奇台镇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协会实际,规范差旅费开支,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二、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一)交通费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协会主要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包括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普通舱,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出差原则上凭双程往返工交车发票报销,如需要乘坐的士应事先征得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凭票报销,凭交通工具发票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住宿费

  出差人员不论出差省内、省外,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协会主要领导可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如下:

  1.协会领导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2.其余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00元。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1人按上一档限额内报销住宿费。

  3.住宿自己解决的允许按标准的80%补贴。

  出差到社区市的住宿费暂按上述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内的住宿费,由协会领导批准后报销。

  (三)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四)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会议主办单位的标准据实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照定额包干规定报销。

  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小型会议,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均回协会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协会领导在本省内出差调研需借用车辆的,对借用车辆实行包干补贴(半天100元,1天200元,以此类推),另报销汽油费、过路费。借用人员与协会人员的住宿、伙食、公杂费等按前额规定报销。

  会议、文件档案管理

  第一节、秘书处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各部门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

  (二)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

  (三)检查各项制度、各个岗位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四)民主生活。

  (五)需秘书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参加人员:

  秘书长办公室会议由秘书长及有关部门主任参加;秘书处工作会议由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见;各部门工作会议如有需要,可请分管的副秘书长及秘书长参加。 四、会议纪要

  (一)秘书长办公室讨论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归档。

  (二)秘书处工作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三)各部门工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本和专人保管。

  第二节、文件处理和归档立卷制度 为加强协会的政务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的种类及内容

  (一)《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新连锁协”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指示;

  (2)转发主管单位及国家有关协会的文件;

  (3)报送给上级机关的文件;

  (4)印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5)以协会名义安排和部署工作;

  (6)以协会名义印发的其它文件。

  (二)《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函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函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函”、“新连锁协函”。

  2、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平行、不相属的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三)《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秘”、“新连锁协会秘”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以秘书处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形成的会议纪要;

  (2)以秘书处名义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

  二、行文规则

  (一)文件处理程序:

  1、协会向上级单位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向下属单位印发的通知,要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

  2、协会秘书处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对内部机构印发的通知,要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和下发。

  (二)文件登记:

  文件登记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时间、编号、标题、发放份数。

  列入必须登记的文件:

  1、上级机关来文;

  2、其它单位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

  3、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以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

  4、以协会名义签订的协议;

  5、具有本会机密性质的文件。

  (三)文件审核与审批:

  凡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以及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均由副秘书长核稿,报送常务副会长或会长审批。

  三、公文的打印与核对

  (一)需打字的文件、便函均由副秘书长统一安排打字,由拟稿人员负责校对;

  (二)文件印出后,要由核稿人判定无误后方可发出。

  四、公文立卷

  (一)公文立卷要分类准确,根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公文特征进行归档立卷,同时要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二)凡以协会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在有关单位批复、答复或文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办文结果归档。

  (三)按文件归档、立卷的有关规定,修改文件或签批文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不要在左侧装订线处签批或修改公文。

  五、公文保密

  (一)文件制发

  1、文件制发前要认真登记、编号、核定份数;

  2、在接稿、打字、核对、印刷等工作程序中,要严格把关、对带有密级的文件要严禁多印;

  3、发文要登记,文件发出前要逐件核对,严防错发、漏发。

  (二)文件管理

  1、严格执行文件传阅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扩大。

  2、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负责档案的同志归档管理。

  (三)文件销毁

  1、销毁文件、资料、内部刊物要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履行批准手续后,再行销毁;

  2、实行两人监销制,销毁前必须认真清点销毁清册,防止误销或漏销。

  六、印章、介绍信管理

  (一)协会和秘书处的印章、介绍信,由秘书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工作用印章、介绍信,经常务副会长批准后,由印信管理人员开信、盖章;

  (三)不得使用空白介绍信;

  (四)印信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严格把关,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五)未经常务副会长同意,印信不得自行交予他人代管。

  学习、卫生、安全制度

  第一节、学习制度

  一、协会每位工作人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方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紧密结合,以达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每月一次政治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一次业务学习(以分散自学为主);提倡工余时间自学。

  三、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成果、心得体会要进行交流,达到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公费参加培训或经批准的自费培训学习,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规定,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取得结业证书或上岗资格。

  五、秘书长负责每月一次秘书处全体人员的政治学习,各副秘书长或部门主任负责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各部门主任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学习。

  第二节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五不准”规定。即: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弃废物;不准随地倾倒垃圾;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随地扔烟头、撞烟灰。

  二、坚持清扫室内卫生,保持门窗、四壁、桌、椅、地面、灯具、茶具洁净。

  三、室内物品要摆放合理整齐、雅致。

  四、卫生实行轮流值班负责制,各自办公室各自负责。

  五、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节 安全防火制度

  一、下班前要先做好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给办公室加锁。

  二、经常检查电源、火源、做到人走灯灭。

  三、室内无人时,要关锁门窗。

  四、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是保证协会工作顺序进行的物质基础。为管理好协会的财产物资,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物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协会的任何财产不得破坏和丢失,不得归个人私有,坚决杜绝浪费和损失。

  四、实行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制。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秘书处是财产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秘书处办公室是财产的主要责任人。

  五、严格执行财产损失赔偿制度。坚持“谁损失、谁赔偿”的原则,对于非正常损失的,按原价格进行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加倍惩罚。

  六、 财产购入、使用、报损制度

  (一) 根据协会发展和业务需要,确定购置计划,经秘书会确定、秘书长批准,由办公室办理;未经批准,各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都应经过财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签定意见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三) 由于使用时间过久,确已失效能,或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确系无法修复的,按报废处理,审批权限同前款。

  (四)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财产损失,应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赔偿,损失数额在500元以上,报请秘书长审批,按报损处理。

  七、 财产清查制度

  (一)协会每年要在年底进行清查,进行核对,以便核对财产数量,检查管理使用情况。

  (二) 在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明情况,补记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并写出书面通报材料。

  (三)在清查过程中,严禁漏报、瞒报、少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追查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则令其调离本岗位。

  八、财产移交制度:

  (一) 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由移交人在财产帐上加盖个人名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继续使用。

  (二)工作人员调离单位或办理离退休时,必须交清领用的财产,否则,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九、对本管理制度的使用程序和要求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制度是首次实行,如有不完善之处,由秘书长办公室及副秘书长商讨、斟酌再修改。

  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试执行。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 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 、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口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的提前下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为我们学院的建设做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如此,青协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协会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协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青协章程,执行青协决议;

  (3)积极参与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协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协荣誉;

  (4)各青协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

  (1)在青协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协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职能概述

  本协会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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