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范本(通用12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书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范本(通用12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实际出资为 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四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2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市签订:
被投资方:
公司,住所为,法定代表人为。
原股东: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投资方:
,住所为,委派代表为。
鉴于:
1、被投资方系于xx年x月x日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被投资方的注册资本为x万元人民币,具体股权结构为:
3、各方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由投资方以货币资金x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x万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增资后%的股权。
4、本协议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资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同意依法进行本次增资行为。
为此,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2、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3、公司应按照与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一)使用增资价款,全部增资价款应存于公司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于债券投资。
第四条 本次增资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公司应取得股东会关于同意投资方增资及修订章程的股东会决议、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2、协议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公司章程、增资后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签署。
3、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支付增资价款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由投资方以书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按照约定的数额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开设的指定账户。
4、公司收到投资方增资价款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应由公司开具书面出资证明书予以确认。
5、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5个自然日内,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全部变更资料递交工商部门且受理。
第五条 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1、投资方支付本次增资价款的义务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实现:
(1)属于本公司方的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的修订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及本协议等;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诉讼;
;协议后面有此项
(3)公司及创始人签署的附件三陈述、保证及承诺真实有效。
2、就本条第1款的先决条件而言,除非投资方豁免该等先决条件,如该等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全部得到满足的,投资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不再支付增资价款,投资方无须就终止本协议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次增资的相关约定
公司、原股东应当采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资方享有下列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1、优先受让权
(1)原股东拟向其他股东或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的(以下简称"转让股权"),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投资方或原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2)如投资方及公司其他原股东都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公司其他原股东与投资方应协商确定各自优先受让的转让股权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则根据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受让转让股权。
2、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东会决议后续进行增资的,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如原股东亦主张优先认购权,则投资方与原股东应协商确定各自认购的增资份额;协商不成的,投资方与原股东按照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进行增资。
3、随售权
(1)原股东拟将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受让方",不包括原股东)的,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此情况下,投资方有权选择是否按相同的价格及条件与原股东按照同比例同时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且原股东应保证收购方按照受让原股东股权的价格受让投资方拟出让的股权。本协议签署前已向投资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资方书面确认放弃该权利的除外。
(2)投资方应于收到通知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是否随售的决定书面通知公司,否则,视为放弃随售权。
4、反稀释权
(1)原股东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除非取得届时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公司不得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或者优于本次增资的条件引入其他投资方对公司增资,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的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2)即使届时所有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引入其他投资方,原股东一致同意,投资方自动享有公司与后续引入投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最优条款,具体调整方案届时再商议(减资、资本公积定向转增)
5、经营指标承诺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创始人对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的经营指标向投资方作出如下承诺:
(1)销售收入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人民币x万元、x万元、x万元,指标的%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未完成,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奖励比例(如2%)
(2)中心建设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分别完成不少于家、家中心的建设,指标的%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应有相应奖励。
如公司未达到建设指标,创始人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投资方给予股权补偿:
补偿股权比例=(1-当年度实际成立中心个数/当年度中心建设指标)×投资方届时持有的股权比例
如公司当年中心建设指标达到奖励标准,投资方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创始人给予现金奖励: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成立中心个数-当年度中心建设指标)×每家奖励金额(如每家5万元)
(3)如公司同时未达到销售收入指标和中心建设指标,则创始人承诺按照上述两种补偿股权比例较高者向投资方进行补偿;如公司同时达到销售收入奖励指标和中心建设奖励指标,则投资方承诺按照上述两种奖励金额较高者向创始人进行奖励
(4)上述股权补偿逐年实施,公司应在收到投资方关于公司未满足经营指标承诺而要求股权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将上述补偿股权比例按照1元转让给投资方,公司、创始人及原股东有义务配合投资方签署相关股权补偿协议、修改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及决议等文件,并履行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
(5)如公司没有完成指标任务,与指标任务相差较大,创始人每年最大补偿股权比例为3%。
6、回购权
(1)如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当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低于本条第5款约定的当年销售收入指标的50%,或20__年度、20__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或公司按照下列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0%×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2)如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发生违背承诺,严重违约的情况,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0%×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3)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如投资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否决公司上市计划,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本款规定的价格和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投资金额×1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天数/365-投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
(4)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可协调第三方按照上述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视同创始人已履行回购义务;
(5)自投资方书面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创始人应支付投资方全部回购价款,投资方收到全部回购价款后15个自然日内应配合公司、原股东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6)公司及创始人无权强制回购投资方本次投资后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7、领售权
在满足本条第6款约定的回购条件的情况下,如创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或未能促使第三方按照回购条件及价格受让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则投资方有权通过兼并、重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或其他方式发起向其他第三方(以下简称"收购方")出售公司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对此创始人承诺如下:
(1)对投资方发起的出售公司股权的提案不行使否决权;
(2)根据投资方或收购方的要求,签署、递送所有与公司出售股权有关的文件并积极采取支持行动;
(3)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与投资方相同的条件向收购方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
8、知情权
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要求向投资方及投资方委派的董事及时提供公司准确、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接受投资方委派人员对公司财务资料进行查阅:
(1)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财务报表和业务报告;
(2)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结束后45个自然日内提供经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签署确认的重要联营公司和子公司未经审计的季度/半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股东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5)每一会计年度开始前30个自然日内提供公司新一年度收入和资本预算计划;
(6)公司应当提供下列信息:①投资方希望知道且与投资方利益相关的;②为投资方自身审计目的而需要的;③为完成或符合有权的政府机关的要求,投资方要求公司提供的其他一切有关公司运营及财务方面的信息;以及④公司收到任何关于全部或部分收购公司、公司的任何资产或任何下属企业的正式报价及意向信息等。本款项下的信息应于投资方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
(7)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提供相关会议纪要(投资方需要的前提下);以及
(8)创始人及公司承诺按照要求向投资方及时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投资方可能要求该等信息以特定格式汇报,如果该等信息不为公司所能即时提供或者无法以要求汇报格式提交,公司应当尽其所能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取得、整理、编辑此信息。
9、重大事项决定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对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实质性子公司)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得到投资方及股东一致通过方可实施:
(1)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2)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授权代表董事会行使质权;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4)员工期权计划的设立和实施,包括授予数量、授予对象、行使价格、行使期限等;
(5)公司年度分红计划;
(6)公司的破产、清算、合并、分立、重组。
10、董事会决策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实质性子公司)下列事项需经包括投资方委派董事在内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实施: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2)处置公司的重要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对公司业务持续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
(3)在年度预算之外的、一次性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包括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
(4)任何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
(5)改变公司薪酬体系;
(6)任何针对第三方的对外贷款、借款、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7)委托或变更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股东大会通过);
(8)修改公司的会计政策。
11、优先清算权
公司发生清算、解散、结束营业时,投资方有权优先于原股东享有优先受偿权,按照下列两种计算方法所得结果中较高者获得受偿:
计算方法一:投资方的投资金额+公司对投资方的所有欠款+投资方在公司已公布但尚未执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红利以及应付而未付的利息
计算方法二: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对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所享有的分配额
任何兼并、收购、改变控制权、合并的交易行为,或者公司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实质部分的资产、知识产权或将其独家授权予他人的,均构成本条意义上的清算、解散或结束营业。
第七条 股东权益的分享及承担
自交割日起,投资方与原股东即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公司享有和承担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治理
1、为加强公司管理,对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任命或变更需经投资方与公司讨论后共同决定。(按公司董事会规则办)
2、为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投资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成员不变。
3、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在会议召开通知之日同时将会议资料向董事提交,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快件方式向投资方指定的收件方发出。
4、公司建立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应当经股东大会通过,并确保公司的治理机制有效规范运行。
第九条 承诺及声明
1、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承诺如下:
(1)对于任何由于公司历史债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等)造成的、审计报告中未能体现的任何债务或责任由公司原股东承担,在本次投资完成后发现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创始人及其控股或参股的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型业务及存在关联交易的业务;
(3)在本次投资完成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执行及拟执行的分红计划。自交割日起,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由增资完成后的所有在册股东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4)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转移、转让、质押、抵押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如经过股东会批准同意的公司融资需创始人提供担保支持的,创始人同意无条件为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支持;
(6)本次投资完成后,创始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除外)签署相关承诺,保证自本次投资完成后3年内不主动从公司离职,如在此期间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从事或投资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7)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违法经营情形而被主管部门处罚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公司或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8)公司(包括子公司)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而被主管部门给予处罚的,给投资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所涉股东或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9)公司历史沿革过程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双方如发生股权纠纷而给公司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投资方向公司作出声明或陈述如下:
(1)投资方决策委员会对本次投资的最终批准;
(2)投资方完成商业、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且调查结果令投资方满意;
(3)投资方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使用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相关问题;
(4)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随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领售权及优先清算权在公司正式递交上市材料之后自动终止;如公司上市材料撤回或上市申请未获批准,则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自动恢复。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及创始人承诺按照下列约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1)本次投资完成后【1】年内,创始人分期或一次性向公司补足资本金,补足金额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数据为准;
(2)本次投资完成后【12】个月内,创始人向投资方提供本次投资前公司历史沿革过程中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凭证或转让双方签署的声明,确认历次股权转让款已付清、转让双方不存在任何潜在的股权或债务纠纷;
(3)本次投资完成后【3】个月内,公司(包括子公司)按照经投资方认可的方案与全体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第十条 交易费用的支付
1、本次投资过程中,协议各方各自承担发生的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通讯费、文件制作费等;
2、如投资方按照本协议完成投资,则投资方为完成本次增资而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所需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费用(以下简称"中介费用")由公司最终承担,上述费用总计不得超过万元人民币。
3、如投资方未进行投资,则上述中介费用由投资方承担。
第十一条 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机构要求外,未经本协议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顾问、中介机构或代理应对其已获得但尚未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公开的、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骚动、暴乱、战争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明文规定且对外公布的上市规则变动等)影响而未能实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应予终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将有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上的适当证据提供给其他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协议义务的影响;和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响终止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以下每一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或承诺,以至于其他方无法达到签署本协议的目的;
(2)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作出的承诺、声明、保证等。
2、公司、创始人发生违约行为的,投资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进行改正;违约方自收到投资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予改正的,投资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回购权。
3、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补偿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补偿对应的投资方出资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4、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回购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除
1、协议解除
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2、单方解除
(1)如本协议第五条所述的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尚未全部得到满足的,则投资方有权在上述期限期满后、增资到位之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公司或原股东存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行为,在投资方增资到位之前,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另行向公司或原股东主张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投资方全部实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该等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有关争议的协商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在所有其它方面继续其对本协议下义务的善意履行。
3、本协议及任一最终文件(除非基于适用法律的规定)都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适用冲突法原则)。如若因为执行此协议产生任何争端,败诉方都应承担相应的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修订、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应受中国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未经其他各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4、各方联系方式及地址如下,如果各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公司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2)原股东,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4)投资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5、公司根据工商局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另行签署增资协议,相关文件内容与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6、本协议中文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持有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之用。
(以下为本《股权投资协议书》附件及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本《投资协议书》签署页)
协议各方签署:
被投资企业: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原股东:
投资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购买________公司股权,并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目标公司
甲乙双方拟收购________公司的全部股权,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万元。
二、收购时间。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双方共同出资收购________公司的全部股权,争取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
二、股权分配。
甲方收购________公司51%的股权,乙方收购________公司49%的股权。
三、股权收购的约定。
被收购公司股权价值由甲乙双方与________公司股东协商确定,并由甲乙双方和________公司全体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四、股权价值支付。
股权价值确定后,甲乙双方依照各自受让的股权比例足额及时支付________公司股权价值。支付日期及方式根据甲乙双方与被收购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五、利润与亏损分配。
甲乙双方依据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被收购公司的利润分配,承担公司亏损。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收购的股权比例享有被收购公司的利润分配。
(2)、负责受让公司人事管理及人事任命权、负责业务、财务等管理。指派董事长、总经理人选。
(3)、足额及时支付股权价值,并共同办理公司收购事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收购的股权比例享有被收购公司的利润分配。
(2)、处理并解决关于开拓业务过程中的一切事项,包括项目立项、处理业务开拓中遇到的人事关系处理,并达到顺利承接项目。该部分开销费用由________承担。
(3)、足额及时支付股权价值,并共同办理公司受让事宜。
(4)、可以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参与被收购公司的财务工作,但不参与财务管理。除此之外的一切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由甲方决定、安排。
八、分红日期。
被收购公司的'`分红定于每年的________月份进行,由被收购公司将红利分别支付给甲乙。
九、公司运营产生的费用及业务开拓等需要的费用由________承担。
十、违约金的约定。
若单方违反合同约定,则按收购金额20%支付违约金。该条可根据具体情形看是否添加。
十一、保密条款。
甲方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十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4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A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目标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_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本次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_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及____女士共同投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经营范围为:。
2. 乙方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庞华辉;工商注册号为: 。
3. 甲方拥有丙方公司90%的股权,____女士拥有1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甲方持有丙方公司总计8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承诺____女士已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情形下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三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丙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股权的决议(通常为股东会决议)的副本;
② 甲方提供的丙方真实、清楚的财务帐目;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乙方对转让前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丙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④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向丙公司投入现金 万元,甲方就相关手续应经乙方委任的相关审计机构(或乙方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本协议所涉转让股权的对价条款方可生效。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另行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80%股权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80%股权,乙方在受让前述股权后,依法享有_公司8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甲方保证负责在本协议签订30日内收购股东DD女士所持的10%股份,所收得股份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持股比例。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丙方公司80%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第四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后年内,丙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第一负责人仍由甲方担任,甲方不得作出有损丙方及乙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有权派员参与丙方管理,财务、税务人员由乙方统一委派。
在本协议生效15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自丙方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原始会计凭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税务申报文件等所有能反映持续经营的财务档案资料原件等全套资料移交给乙方委派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丙方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全套手续;
4.3将本协议附件中的相关约定材料交付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将丙方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股权转让价款之支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支付 元于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在 年 月 日之前再行支付余款 元至前述账户,乙方共计支付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丙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本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丙方公司承担。
第七条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丙方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丙方公司80%股权。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之背景及丙方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该股权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甲方承诺已取得妻子的同意函。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80%股权。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提起仲裁。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且相应条件成就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各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第四份备存于丙方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丙方公司章程》
附件二:DD女士放弃优先购买权之申明
附件三:甲方妻子同意股权转让说明
附件四:丙方公司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决议
附件五:丙方公司自成立至今账目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情况
附件六:丙方公司现存资产情况及经营现状说明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5
出让方(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受让方(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标的公司(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意向书,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持有丙方__________%的股权,且有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丙方的__________%的股权。
二、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意受让上述由甲方所出让的丙方__________%的股权。
三、甲乙丙三方同意,丙方1%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__________,下称基准估值),故上述甲方待出让的__________%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对价的支付形式为现金及有价证券。
四、丙方基准估值的调整:__________
1.若因甲方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外的第三方投资者,且该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现金投资,乙方表示接受,且乙方仅接受此种情况下对丙方基准估值进行上浮调整;
2.甲乙丙三方同意,上述情况下,丙方基准估值上浮调整的上限是将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的现金投资金额与基准估值进行叠加(例如,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人民币叁亿元的现金投资,则丙方基准估值可调整的上限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甲方或丙方不得逾越此上限,向上调整丙方基准估值;
3.丙方基准估值发生调整时(无论上浮或下降),乙方或其指定方受让甲方出让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也进行等比例调整,以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所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为确保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得以顺利进行,本意向书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或其指定方将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佰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上述甲乙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金。
六、自甲方收到上述人民币伍佰万元意向金之日起,甲方同意,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的丙方股权将为乙方或其指定方锁定__________个月,即:__________
1.于上述__________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所持有的丙方__________%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
2.于上述__________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其所持有的丙方__________%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为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3.于上述__________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其待出让的丙方__________%股权的行为。
七、在不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甲方待出让的丙方__________%股权的前提下,且在乙方事先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不低于前述基准估值(丙方__________%股权估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引进第三方投资者;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同意由于引进该第三方投资者,而对乙方或其指定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所造成的股权稀释,但稀释后,乙方持有丙方股权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__________%。
八、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方完成此次股权收购,并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完成对丙方的股权收购后首年,丙方完成的税后利润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该税后净利润须为丙方主营业务产生。
九、意向金的退还:__________
1.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之日后________日内,甲方须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金退还乙方或乙方指定方;
2.甲乙双方同意,若于前述六个月锁定期内,甲方无法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之外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不少于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现金投资(以甲方与第三方投资者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中所载明的'投资金额为准,可累计核算),则视为甲乙双方自动终止此次股权收购合作,则甲方须在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________日内,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金退还乙方或乙方指定方;
3.若甲方逾期退还意向金超过7日,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意向金额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的滞纳金。
十、如甲方违法本意向书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约定,则甲方同意将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丙方同意,为本意向书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甲方未按本意向书的约定退还意向金,或因违反本意向书的约定却未能支付乙方滞纳金、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证的保证期限至本意向书前述所约定的六个月锁定期届满两年后止。
十二、有关甲乙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约定,双方应签订进一步的股权转让协议以确认。
十三、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裁决。
十四、本意向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收款账户信息: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6
甲方(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本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收购乙方公司股份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一、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甲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甲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4、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5、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二、乙方声明
1、乙方公司是合法设立并至今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已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法人代码证书等一切必备手续。乙方股东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乙方公司和乙方股东在合法性上均无任何瑕疵。
2、乙方股东是乙方公司全部股份的所有者,乙方股东享有的公司股份是合法、真实、完整的,无任何权利瑕疵,所有股份均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者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
3、乙方公司对公司资产享有完全的、充分的和完整的所有权,在任何资产上均未设定任何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者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
4、乙方公司和股东此前签署过的任何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文件,均不含有禁止或限制本次股份收购的,亦不存在禁或限制本次股份收购的判决、裁决或其他类似强制。
5、乙方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黄山日普硅谷信息城,经营范围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经营活动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乙方公司自成立至今已依法按时完成纳税申报等所有法定手续,足额缴纳了全部应交税款,不存在任何拖欠税款的情况,未受到任何税务处罚。
7、乙方公司披露的债权债务,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隐瞒和遗漏。
8、乙方公司不存在着任何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行政争议、行政处罚纠纷,也不存在任何即将形成诉讼、仲裁的争议事实。
9、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10、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合同期限为甲方投资的资金本金和收益全部清算后,合同期限终止。
四、乙方增资前的股权结构
1、乙方系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大写:元)。
2、乙方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五、增资
1、乙方全部股东已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接受甲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2、本次乙方新增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大写:),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3、甲方以全额现金认购乙方本次全部增资,甲方认购后所持乙方股份占乙方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为乙方第大股东。
六、乙方增资后的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七、审计和法律尽职调查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开始对乙方公司进行审计和法律尽职调查。
审计和尽职律调查期间为,自乙方公司按照第七条第二款约定提供文件和资料之日起计算。
2、乙方公司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供甲方进行审计和法律尽职调查。
乙方公司应当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目录由甲方另行列出。
3、经过审计和法律尽职调查,甲方认为可以继续收购的,股份收购继续进行。甲方认为存在重大风险的,有权终止股份收购并解除本协议。
4、甲方应当在审计和法律调查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公司是否继续进行股份收购。甲方没有在上述期限内发出终止股份收购通知的,视为同意继续进行股份收购。
5、如甲方终止股份收购的,乙方应当全额退还甲方的先行支付款。
6、对于审计和法律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风险,即使甲方同意继续进行股份收购,乙方及其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此而免除或者减轻。
八、股份收购方式
乙方对本次增资采取溢价发行,甲方认购乙方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xx元,认购总价值为人民币xx万元。甲方收购的股份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持有。
九、股份收购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工作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人民币xx元(大写:),支付方式为:
将上述款项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户:
2、先行支付款项在股份收购完成后,先付款项折为股份收购价款。
3、先行款项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并甲、乙双方已完成本协议第十条第2款约定后,甲、乙双方应于个工作日内,前往相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金及股东变更登记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承担。
4、注册资金及股东变更登记完成后,先行支付款项可转入乙方开户银行账户。
5、剩余款项,甲方可依据乙方需要及资金募集速度分批分次支付至乙方开户银行账户,但不得迟于法律规定的二年支付期限。
6、甲方支付上述款项时,如因须向深圳市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基金备案等事宜而发生甲方不可控制的延误,乙方同意将支付期限作出相应顺延。
十、股份收购手续
1、在审计和法律调查的同时,乙方公司应当预先会同甲方共同准备有关股份收购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文本、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以及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报批、备案、登记用的文件等。
2、先行款项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乙方公司应当同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公司内部手续,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完成转让股份、修改章程、组建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重新任命经理等高级人员。
3、新董事会成立3个工作日内,乙方公司应当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办理报批、备案、登记等各项手续。
4、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登记等手续全部办讫并获得相应法律文件后,本次股份收购完成。
5、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公司上述的工作,乙方公司办理手续时需要甲方提供法律文件的,甲方应当及时提供。
十一、股分收购后的公司管理
1、公司组织
1)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甲方代表出任1名,乙方股东代表出任2名;公司副董事长由甲方代表出任。
2)公司监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甲方代表出任1名,乙方股东代表出任2名。监事会主席由监事共同推举。
3)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由乙方股东代表出任。
4)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5)甲方投资的款项开设独立账号,独立账号的出纳由甲方委派,公司会计由乙方委派。公司会计为二人以上时,由甲方委派一人。
6)甲方委派代表参加公司项目委员会。公司董事长对项目委员会有争议的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2、董事会议事原则
1)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但下列事项在形成董事会决议时,同意票中应包括甲方一票,方能成为有效决议:
A)对甲方董事表决权的任何限制;
B)任命或罢免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C)建立或者撤销公司内部机构和分支机构;
D)收购其他企业或资产;
E)对外借债或者对外提供担保;
F)购置超过30万元的单项固定资产,或者购置同类固定资产累计超过30万元,或者购置固定资产累计总额超过100万元的;
G)处分购置价格超过30万元的固定资产;
H)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薪酬方案及效益提成奖励方案;
I)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
J)其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事项。
2)甲方董事否决的事项,乙方董事可以要求一次复议。复议时,乙方董事应当提出新的理由。
3、股东会议事原则
1)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依法由股东会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三之二多数通过。
2)其他事项可以由股东会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过半数通过。但对甲方权益有不利影响的事项,通过票中必须包括甲方投票权的票数。
3)本次股分收购中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符合上述原则。
4)乙方继续实施效益提成奖励机制,但提成奖励方案必须遵循从严控制的前提,并由公司董事会通过。
十二、特别约定
1、甲方向乙方公司支付的全部资金款项,无论作为股份收购,额外投资或者借债,限定用途仅为乙方公司黄山日普硅谷信息科技城业务的投资,不得执行其他用途。
2、双方同意,公司按甲方的投资款到达共同开设的独立账号为准,每半年分红一次。公司将分红款项在分红到期前的3天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股份收购完成前,乙方公司所有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股东承担。
本协议签订时虽未预见,但基于乙方公司和乙方股东在股份收购完成前的行为而在将来发生的争议、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事项形成的公司债务,均由乙方股东承担。
4、对赌协议
1)乙方及全体股东,在甲方完成股份收购前后,乙方公司应保证甲方每笔投资年收益不低于。乙方公司不能完成上述目标时,除重大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有权取得乙方公司的控股权,即乙方股东应当将2%股份无偿转让给甲方,使乙方股东持股比例降至49%,甲方持股比例升至51%,转让协议由甲方与乙方股东另行签订
2)如果甲方的股权分红收益无法达到以上水平时,由乙方的全部资产补够甲方的本金和分红收益。如果乙方无法完成以上责任,由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企业再担保,担保甲方全部投资款项的本金和股权分红收益。乙方有无条件的第一优先权处理乙方及担保企业的任何资产(担保合同见附件)。
5、本协议中所有涉及年收益分红的约定,折算月(以自然月为准)利率时按照年利率除以12确定,折算日利率时按照年利率除以365确定。
6、如本次股份收购最终无法完成,甲方的所有已付资金款项均作为乙方公司股权投资,股权的分红收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计算(如符合对赌协议条件,则依据对赌协议条款执行)。
7、为保证甲方运营的正常,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逐笔投资款项的3个工作日内,按收到的实际投资款项的,支付给甲方作为运营费用,而且确保此笔资金是乙方的自有资金,不是甲方投资的款项。此笔资金从双方约定的第一年的年收益中扣除。既:第一年乙方只需再支付的收益,第二年按投资资金的的收益。每半年支付一次。
8、甲方按照合同,投资到期后,乙方应在到期前的3个工作日内,退回甲方的本金及余下收益。甲方在收到收有投资款的本金及剩余收益后7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股份退出手续及股权变更,乙方退出全部的股份。
9、如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2条的限制,乙方股东不能立即向甲方转让股份时,股份收购事宜按照特别附加条款的约定执行,特别约定的条款中一定要有:保障甲方所有投资款项的本金和收益,与本合同约定的相同。
10、甲方为筹集资金的需要,要求乙方公司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时,乙方公司应当配合甲方准备和完成。
十三、额外投资
1、甲方额外投资及其分配比例如下:
额外的投资、享受和本合同股权投资约定权限和一样的收益分红。
2、除第十三条第1款规定的额外投资外,甲方要求增加投资,或者乙方需要追加投资,由双方另行商定。
3、额外投资不享有对赌协议优惠。
十四、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本次股份收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或者现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强制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上述义务,不受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影响。
十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实际支付收购款的%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十六、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对未尽事宜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本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的,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双方未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关自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解除。
十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双方对本协议有关积极支持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签约人:
日期:
乙方:
授权签约人:
日期: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7
出让方(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受让方(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标的公司(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意向书,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持有丙方72.1%的股权,且有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丙方的22.77%的股权。
二、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意受让上述由甲方所出让的丙方22.77%的股权。
三、甲乙丙三方同意,丙方1%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65,下称基准估值),故上述甲方待出让的22.77%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万元整(¥148),对价的支付形式为现金及有价证券。
四、丙方基准估值的调整:__________
1.若因甲方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外的第三方投资者,且该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现金投资,乙方表示接受,且乙方仅接受此种情况下对丙方基准估值进行上浮调整;
2.甲乙丙三方同意,上述情况下,丙方基准估值上浮调整的上限是将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的现金投资金额与基准估值进行叠加(例如,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人民币叁亿元的现金投资,则丙方基准估值可调整的上限金额为人民币玖亿伍仟万元),甲方或丙方不得逾越此上限,向上调整丙方基准估值;
3.丙方基准估值发生调整时(无论上浮或下降),乙方或其指定方受让甲方出让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也进行等比例调整,以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所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为确保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得以顺利进行,本意向书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或其指定方将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作为上述甲乙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金。
六、自甲方收到上述人民币伍佰万元意向金之日起,甲方同意,其所持有的22.77%的丙方股权将为乙方或其指定方锁定六个月,即:__________
1.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所持有的丙方49.33%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
2.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其所持有的丙方49.33%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为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3.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其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行为。
七、在不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甲方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前提下,且在乙方事先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不低于前述基准估值(丙方1%股权估值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引进第三方投资者;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同意由于引进该第三方投资者,而对乙方或其指定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所造成的股权稀释,但稀释后,乙方持有丙方股权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16%。
八、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方完成此次股权收购,并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完成对丙方的股权收购后首年,丙方完成的税后利润不低于人民币7万元,该税后净利润须为丙方主营业务产生。
九、意向金的退还:__________
1.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之日后________日内,甲方须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金退还乙方或乙方指定方;
2.甲乙双方同意,若于前述六个月锁定期内,甲方无法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之外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不少于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现金投资(以甲方与第三方投资者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中所载明的投资金额为准,可累计核算),则视为甲乙双方自动终止此次股权收购合作,则甲方须在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________日内,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金退还乙方或乙方指定方;
3.若甲方逾期退还意向金超过7日,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意向金金额1%即人民币伍拾万元(¥5)的滞纳金。
十、如甲方违法本意向书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约定,则甲方同意将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丙方同意,为本意向书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甲方未按本意向书的约定退还意向金,或因违反本意向书的约定却未能支付乙方滞纳金、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证的保证期限至本意向书前述所约定的六个月锁定期届满两年后止。
十二、有关甲乙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约定,双方应签订进一步的股权转让协议以确认。
十三、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裁决。
十四、本意向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收款账户信息: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8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第一条:并购方式及资料
1.1本次并购采用股权转让的形式,股权转让具体为:
1.1.1由甲方股东C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1.1由甲方股东D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2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2下文所称“相关股权转让方”均指C和D。
1.3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相关股权转让方就上述交易之股权与乙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拥有甲方51%的股权,甲方保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后,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的权益已经转让给乙方,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权益主张权利。
1.5并购后甲方的股权结构变为:
1.5.1乙方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51%;
1.5.1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49%。
第二条财务基准日及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2.1本次并购的财务基准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涉及的甲方资产以____会计事务所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记载为准。
2.2前述财务基准日夜是划分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对甲方富有鼓动义务以及其他法律职责的界限,基准日前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职责仍由相关股权转让方承担,基准日后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职责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3.1股权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财务基准日甲方51%股权所对应的甲方净资产价值。
3.2股权转让价格以货币资金(人民币)分三期支付给相关股权转让方;
3.2.1于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7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
3.2.2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15日内再支付股权转让款的70%;
3.2.3剩余的10%股权转让款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两年期满后付清。
第四条甲方企业性质的变更及手续办理
4.1鉴于乙方是外资企业,且本次并购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持有甲方51%的股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企业性质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2为此,甲方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报批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收购步骤及安排
5.1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带给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权利证书,并同时带给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5.2在乙方收到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乙方律师做出尽职调查报告后15日内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中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应与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相一致)。
5.3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甲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和乙方应准备好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以及工商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和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
5.4甲方负责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内办理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及职责
6.1甲方保证其带给的文件和权利证书是真实的、合法有效的。
6.2甲方保证其带给的财务数据和债权债务的状况是真实的、完整的,没有任何遗漏。
6.3甲方保证其资产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以及法律强制措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纠纷,也不存在被追缴。如出现前述状况,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6.4甲方保证监督相关股权转让方全面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负责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及职责
7.1乙方保证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
7.2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带给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所需乙方带给的必要文件。
第八条税费安排
8.1本次并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由甲方、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职责及救济
9.1本协议任何一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违反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之规定,该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
9.2违约方就应赔偿守约方之全部经济损失。
9.3相关股权转让方因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向乙方承担违约职责时,甲方应负连带职责。乙方未按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按逾期金额每日0.2‰向相关股权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4因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致使相关股权转让方与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解除或在规定的时间及双方商定的宽限期内未能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协议双方又不能透过协商解决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十条协议变更、解除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能够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10.2由于政府行为造成本次并购不能完成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对解除协议以前发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自我的支出部分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由于战争、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以下统称为“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以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带给不可抗力事件状况基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等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
11.2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职责,或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2.1本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
12.2但是,双方在各自处理公司内部程序及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手续时,能够对本协议资料作必要披露。
12.3双方能够向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资料、文件和信息,但应要求中介机构同样承担保密义务。
12.4本协议一方为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从对方获得的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除为本协议签订、履行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如果本协议解除,则取得资料、文件和信息一方应根据对方的要求予以退还或销毁,但在争议解决程序中需要使用的除外。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3.1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协议首部载明之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上述地址或传真号码务必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13.2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10日内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14.1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导致其他条款之无效,本协议双方就应继续履行有效的条款,并且协商另行签订有效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
14.2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9
甲方:(转让方)
乙方:(收购方)
目标公司:
鉴于:
1. 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 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xxx,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xxx,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份。
第二条 收购标的
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 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
第五条 股权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5.1 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5.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5.4 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5.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 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6.1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6.2 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6.3 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4 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
6.5 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
6.6 保证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6.7 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6.8 在完成收购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目标公司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债务、延长债权偿还期、免除担保责任等。
6.9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6.10 不得隐瞒目标公司业务或财务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尽未尽的纳税义务等。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竟业禁止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经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十条 其他权利归属
甲方基于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涉及目标公司和乙方现实或将来利益的一切权利,包括已现实存在和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因甲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乙方收购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2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违约金。
11.4 前两款规定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2.1 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2.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
1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存于目标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和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的移交内容与方式
16.9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如果认为还有哪些必须的附件,也可在此列明)
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受让30%投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方式,共同出资为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占总额的。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以投资总额的多少为限,对出资形成的股份及物资为其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如转让后,投资人按其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甲方有权参与管理)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及出资额,投资人不得随意从事抽回出资额。
五、出资人要私用共同物资或财产时,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才能使用,包括公司证件及印章等,如未对方同意,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11
出让方(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受让方(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标的公司(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意向书,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持有丙方72.1%的股权,且有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丙方的22.77%的股权。
二、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意受让上述由甲方所出让的丙方22.77%的股权。
三、甲乙丙三方同意,丙方1%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65,下称基准估值),故上述甲方待出让的22.77%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万元整(¥148),对价的支付形式为现金及有价证券。
四、丙方基准估值的调整:__________
1.若因甲方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外的第三方投资者,且该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现金投资,乙方表示接受,且乙方仅接受此种情况下对丙方基准估值进行上浮调整;
2.甲乙丙三方同意,上述情况下,丙方基准估值上浮调整的上限是将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的现金投资金额与基准估值进行叠加(例如,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人民币叁亿元的现金投资,则丙方基准估值可调整的上限金额为人民币玖亿伍仟万元),甲方或丙方不得逾越此上限,向上调整丙方基准估值;
3.丙方基准估值发生调整时(无论上浮或下降),乙方或其指定方受让甲方出让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也进行等比例调整,以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所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为确保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得以顺利进行,本意向书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或其指定方将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作为上述甲乙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金。
六、自甲方收到上述人民币伍佰万元意向金之日起,甲方同意,其所持有的22.77%的丙方股权将为乙方或其指定方锁定六个月,即:__________
1.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所持有的丙方49.33%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
2.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其所持有的丙方49.33%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为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3.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其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行为。
七、在不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甲方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前提下,且在乙方事先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不低于前述基准估值(丙方1%股权估值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引进第三方投资者;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同意由于引进该第三方投资者,而对乙方或其指定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所造成的股权稀释,但稀释后,乙方持有丙方股权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16%。
八、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方完成此次股权收购,并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完成对丙方的股权收购后首年,丙方完成的税后利润不低于人民币7万元,该税后净利润须为丙方主营业务产生。
九、意向金的退还:__________
1.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之日后________日内,甲方须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金退还乙方或乙方指定方;
2.甲乙双方同意,若于前述六个月锁定期内,甲方无法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之外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不少于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现金投资(以甲方与第三方投资者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中所载明的投资金额为准,可累计核算),则视为甲乙双方自动终止此次股权收购合作,则甲方须在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________日内,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金退还乙方或乙方指定方;
3.若甲方逾期退还意向金超过7日,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意向金金额1%即人民币伍拾万元(¥5)的滞纳金。
十、如甲方违法本意向书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约定,则甲方同意将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丙方同意,为本意向书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甲方未按本意向书的约定退还意向金,或因违反本意向书的约定却未能支付乙方滞纳金、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证的保证期限至本意向书前述所约定的六个月锁定期届满两年后止。
十二、有关甲乙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约定,双方应签订进一步的股权转让协议以确认。
十三、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裁决。
十四、本意向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收款账户信息: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书12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投资总额为______万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_万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万美元。
2、甲方有意转让其所持有的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
3、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承接经营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业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订立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三、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有关双方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七、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
(2)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国内骚乱;
(3)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不可抗力事件。
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获审批机关批准前,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2、本协议获审批机关批准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订立书面协议,本协议可以解除。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4、本协议获审批机关批准后,双方不得解除。
5、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于______裁决。
十、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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