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3 17:44:4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集合15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更好地为科研服务,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落实仪器设备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维修等工作。

  二、管理人员编写简单明了的仪器操作说明,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以利操作者使用。

  三、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机时间。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四、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强行上机者,将视为违章作业并予以罚款。

  五、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六、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凡随机带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标书、合同、零部件等,必须统一登记,分机立出档案,集中存放实验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七、管理人员建立事故、保养、检修记录等,对发生的事故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原因、过程、事故人及处理意见等,并及时归档。

  八、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为仪器维修保养筹措经费。

  九、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罚款等处分。

  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清洁,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

  加强语音室仪器设备管理是提高语音教学质量水平的基本保障,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修,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应加强计划管理、日常管理、技术管理等工作。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教学任务需要与经费允许,按我院相关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办法执行。

  二、新购置的.食品设备必须及时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备供货单位联系解决,在使用前要熟悉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

  三、语音室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管理人员应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建卡、报废等手续。管理人员变动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并报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四、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技术档案,做好使用记录。

  五、做好仪器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校验,以达到整洁、完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长时间不用的仪器设备要做好防尘,防潮,防锈等工作。

  六、仪器设备损坏后应及时修理,需到院外修理的要与设备主管部门联系,修理仪器设备要作好维修记录。

  七、仪器设备外借以不影响本语音室工作为前提。院内借用,需经院级领导批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要报董事会批准。

  八、凡仪器设备达到使用技术寿命或经济寿命时,如确已丧失正常效能或技术落后、能耗极大,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有的虽能修复,但修理费用超过新购价格的50%,可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的报废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报废设备由主管部门回收,语音室不得自行拆换、处理或遗弃。

  九、定期核对仪器设备账卡物,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

  一、教学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教学仪器要设立账目,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来源、数量、单价、金额,做到账、卡片、实物相符;学校教学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三、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标准分类编号,定柜、定架存放,并在柜上贴有存放仪器名称、数量的卡片,以便查找和使用;药品和仪器分柜存放。

  四、各类仪器说明书要装订成册,专架存放,以便正确使用。

  五、教学仪器室内要张贴演示、分组实验安排表,设置实验记录单和报告单,为实验教学开展服务。

  六、学校建立教学仪器使用、归还、赔偿制度,仪器管理人员对仪器的使用、归还、赔偿都要有记载,需要请示领导的,及时向领导请示。

  七、仪器管理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要经常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室内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做到防潮、防锈、防火、防盗。

  八、主管领导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管理工作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指导;学期末进行全面检查,做为仪器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

  九、仪器管理人员若更换工作或调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院具体实际出发,依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已动手研制新型仪器设备,不断扩充学院研制仪器设备的潜力。

  第三条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和管用结合原则,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和教务处归口管理全院仪器设备的采购、登记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有一位领导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四条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变动时,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部门领导应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总务处备查。

  第五条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单独建立帐卡。单价低于500元,但数量较大的批量购入的仪器设备也应计入固定资产。

  第六条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不记入固定资产,但其管理模式与固定资产相同。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资为低值易耗品,这类物资以领代耗,由各部门建帐管理,学院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

  对于可公私两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执行。

  第七条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设备属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xx职业技术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八条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上述规定入帐建卡,不允许出现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现象。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建帐

  第九条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学院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发展建设规划,其内容包括建设目标、项目内容、应达到规模、水平、专业设置、现有设备情况,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计划和并根据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计划或三至五年建设规划。经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购置仪器设备在壹万元以下必须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由购置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采购。单价在壹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报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经主管院长批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以招标形式采购。

  第十条全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购置,属于个别急需的仪器设备,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由使用部门购置,但报销时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同时入帐建卡。

  第十一条各系部提出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及用途等填写清楚报教务处,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错。

  第十二条采购必须遵循自制、市内、市外、国内、国外的先后顺序原则,不得舍近求远。

  第十三条赴外地看样或订货的人员由使用部门和教务处联合组成,重大采购项目必要时可请纪检部门派员参加,部份专用、急需的小件仪器设备和物资,经教务处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买。

  第十四条采购前,应将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项目和采购金额等情况报纪监办备案,必要时纪监办派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货采购,如需改变规格型号者,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计划变更也应与教务处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或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还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经教务处及总务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自制仪器设备必须考虑到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并附论证报告,经部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及总务处审核后,列入自制仪器设备专项计划,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执行。试制开发的仪器设备经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帐。

  第十八条购置设备到校后,教务处约请使用单位指派专人共同按订货要求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经办人凭发票或调拨单以及仪器设备的标牌或说明书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验收不合格者,应及时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经同意,由使用部门自行购置的仪器设备,由本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凭验收单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技术性较高的仪器设备,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验收。

  计价转帐调入、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建帐事宜。

  第十九条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邀标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更好的效果。招标、邀标应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责承各系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和各使用部门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建立相应的`帐卡,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及时做好对帐工作,总务处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主管院长汇报。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检查、校验、维修等工作,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所管物品经常盘点,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物资的增减变化。

  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性能。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建立技术管理档案,按学院档案管理要求,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四条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时,必须办理有关领用登记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五条进行拆装(含大修)类的教学实验(实习)应尽量使用废旧仪器设备。实验室在使用新购入的仪器设备(专供拆装的除外),一律不许随便拆改。若确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进行拆改,须制定技术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领用实验仪器需向实验员(指导

  教师)办理领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送实验室,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验收,保证实验仪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收回。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陈列室和模型室等均应按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分类,并经常检查,以防损坏和损失。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借、领与处理

  第二十八条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劳动或科技协作,原则上应使用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如确需携带本校的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同意批准方可携出。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的仪器设备借入与借出,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设专册登记。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借出,需经教务处和主管副院长批准。借入的仪器设备要及时验收,凡违返规定者,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第三十条仪器设备出借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收回时出现损坏、丢失、缺少零件等,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仪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供货商负责;保修期内由供货商负责维修,过了质保期,校内无法自行修复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条仪器设备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不影响本部门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无,相互合作。为了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统一调配。

  第三十四条凡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经教务处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申请报废。报废工作按《x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五条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积压和浪费,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

  一、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必须贯彻勤俭办学方针,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仪器设备使用完毕,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关闭电源,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和位置,按规定填写使用记录。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严禁任意拆改,凡因教学、科研需要或原设备精度降低,经改装确能提高精度可改装他用,必须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实验室一般仪器设备的借用必须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能进行洽借,其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精贵、稀缺仪器原则上不予借用,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领导批准。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盲目操作。严禁随意移动,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对重大事故要立即上报,及时解决。

  六、仪器设备应保持帐、卡、物相符,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凡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技术档案和制定操作规程,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存。每次使用后须及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八、仪器设备确已丧失效能并无修复价值的按报废处理。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规定的填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由实验室与设备处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经鉴定后审批。单价在五万元以上须报省教委高教处备案。

九、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6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科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四)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五)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六)科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于奖惩,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二)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三)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四)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五)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六)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三、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帐目,专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二)药品试剂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瓶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三)领用药品试剂,需填写请领单、由使用人和室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借出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单位科室间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字。

  (四)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一)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详细注明规格、产地、数量、要求,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二)大型器皿建立帐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损坏后随时填写损耗登记清单。

  (三)玻璃器皿使用前应除去污垢,并用清洁液或2%稀盐酸溶液浸泡24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四)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染菌后应严格高压灭菌,不得乱弃乱扔。

  五、安全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工作衣、帽、鞋必须穿戴整齐。

  (二)在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蒸馏易挥发、易燃液体时,不准直接加热,应置水浴锅上进行,试验过程中如产生毒气时应在避毒柜内操作。

  (三)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如发生强酸、强碱溶液溅出容器外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工作完毕,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

  (五)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

  (六)每日下班,尤其节假日前后认真检查水、气、电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六、环境条件要求

  (一)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二)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三)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四)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五)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六)实验室布局要合理,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安装空调设备以保证适合的实验室环境温度。

  (七)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协同创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我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设备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设专职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员,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大学,包括来自各种渠道、使用各种经费购置,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学校所有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 凡单价单价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和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专门登记建账管理,明确使用人,做到账物一致。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

  1、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有计划、科学严谨地制定所需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有部门负责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邮件抄送设备管理人员。

  2、购置:已经审批的设备购置申请由设备管理人员从市场选型、询价、比较,提交拟购置计划,报送院领导(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3、如果购置设备总额超过5万元,需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处相关规定,走学校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尽快组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认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2.各部门要充分保障仪器设备运行,盘活资产,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

  3.保持教学科研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证仪器设备干净清洁,确保仪器设备应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防护措施。

  5.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修、调换、外借。设备的升级、改造、改装、测试等要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

  6.为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闲置浪费,我院(中心)实行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对于闲置积压设备,及时做出调剂并进行账目调整。

  7.如果仪器使用人变更,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登记,不得私自调换、外借仪器设备。

  第七条贵重设备,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设备。贵重设备在申购、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置按《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教职工调出、离退休、辞职前,需到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中心)领导负责解释,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8

  仪器设备是检验工作的重要物质保证。化验室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和检测仪器设备,并使仪器设备处于受控、良好、有效的状态,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合法。

  本制度适用于茂源化工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

  2、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为所管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装配图、附件清单、装箱单证等)及设备技术卡片(验收报告、维修、校验记录等)。

  3、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标定,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4、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时,应迅速查明原因。

  5、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物、卡,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

  6、未经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借出或拆分仪器设备。

  7、化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帐、物、卡清楚、准确。

  8、新购设备及时验收入帐、填卡、编号,库内物品分类放置,出、入帐手续清楚。

  9、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借出制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0、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维护保养等工作。

  11、保管好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以备查阅。

  仪器操作管理

  由于仪器结构精细、严密,如果操作不当,就可能使仪器损坏或引起结构变化而降低精度,缩短仪器的使用寿命。因此,测量人员必须本着对公司、集体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对仪器做到:精心爱护、正确使用。

  一、仪器的搬运

  1、仪器必须由测量人员携带,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仪器托运,必须放在装有软垫的`防震箱子中,并在箱外标明“不得倒置”的字样,写上“光学或电子仪器,小心轻放,严禁重压”。必要时应派人护送。

  3、仪器由汽车运送时,要防止颠波和震动,一般应放在车的前部软垫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亦可背在背上,不得放在车箱底柜上。

  4、短距离搬站时,仪器要竖着拿,使仪器保持垂直轴的铅垂状态,切不可横扛在肩上,以免碰伤仪器或损坏仪器的轴系。

  二、仪器的开箱,装箱和关箱:

  1、仪器打开后,先熟悉各部件的相应位置,取仪器时,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基坐或双手握支架,慢慢取出。

  2、仪器在装箱前,观测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3、仪器装箱时,应根据仪器类型,固定或松开制动螺旋,各部件按各自位置放妥当后,方可轻轻合上箱盖,并扣紧两旁的搭钩。

  4、关箱时要注意检查工具及附件,看是否安放稳当,以免运输过程中窜动,碰坏仪器部件。

  5、箱和盖罩,感到有障碍时,应查明原因,排除后再加盖。严禁硬压、硬扣。

  三、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于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得私自摆弄仪器,必须在熟悉仪器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要注意防晒、防淋、防潮、防震动。万一仪器受潮,应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

  3、仪器操作时要用力均匀,使用过程中,仪器各螺旋不要旋得过紧,以免滑扣和损坏。微动螺旋宜用中间部分,作业完毕后应将所有微动螺旋旋至中央位置。

  4、作业时必须由一人单独操作,因故换人时,必须先检查中心螺旋是否旋上或拧紧,以防操作或搬站时将仪器摔下。

  5、不得轻易拆卸仪器的任何一部分,因拆卸次数多会影响其测量精度。

  仪器保养管理

  1、仪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仪器室要经常开窗通风,室温控制在0度—30度之间,仪器箱内应经常换干燥剂。

  2、仪器使用完毕后,要用绒布或干净的毛刷清除仪器表面的灰尘,清洁外露的光学器件时,应用脱脂棉或擦镜布(纸)轻轻擦拭,切不可用手帕或衣服擦拭光学另件表面。

  3、仪器被水淋后,要用柔软的干布及时擦干仪器,不要将潮湿的仪器放入箱中,应使仪器和仪器箱在干燥的环境中凉干。

  4、要经常检查仪器各部件、螺丝、螺旋、架腿的紧固螺丝等是否松动,若松动应及时拧紧。

  计算机管理规定

  1、计算机室由专人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机房使用计算机。使用计算机者必须填写运行记录。

  2、计算机室的所有物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或借与他人使用。

  3、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要加强计算机软盘的管理,不得随便删除、拷贝机器内的程序和文件,不准在机房观看任何光碟,不准使用没有经过杀毒的外来磁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4、计算机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要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5、加强计算机室的清洁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理,任何人不得将饮料和食物带进机房,以确保室内卫生整洁。学生实验完毕必顺将计算机关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6、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7、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即停止操作并向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做出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8、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凡违返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确保采样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范围

  所有采样使用的各类仪器等

  三、职责

  后勤中心统筹管理所有采样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对仪器设备进行购置、调试、保养、盘点和维护。

  市场小组组长负责公共卫生采样仪器设备的调配、维护、清点。

  环境采样组组长负责环境采样仪器设备的调配、维护、清点。

  四、仪器设备的购置

  1、根据工作需要,各板块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后勤中心和各板块负责人共同拟购仪器的调硏和采购。

  2、调研过程中,后勤中心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总经理批准。

  3、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五、仪器设备的验收

  1、后勤中心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4、由后勤中心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5、后勤中心对具备相应合格资料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并做好验收记录完成。

  六、仪器设备的调试

  1、后勤中心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仪器的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由后勤中心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3、调试期间,采样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七、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采样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2、采样人员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如有异常现场应立即告知后勤中心人员,否则视为仪器设备正常)等,填写仪器出入库记录表。未登记仪器出入库的视为未外出采样。

  3、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保仪器及配件均完好带回公司,如仪器使用环境对仪器外观及内部零件产生损坏或腐蚀,回到公司后,须立即告知后后勤中心对其进行清理和保养。

  4、采样仪器如在采样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与后勤中心联系沟通,如现场解决不了的报到后勤中心维修,如不上报影响其他人员采样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5、采样仪器在采样过程中因人为故意造成仪器损坏的,根据仪器损坏程度损坏仪器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或更换费用。如采样仪器及配件现场丢失,由该组采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充电仪器采样回来应及时充电,如未充电给下一组采样人员带来工作不便的将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200,以此类推。

  7、采样人员所领取采样耗材应登记,未用完的耗材回来后应上交,如未上交将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200,以此类推。

  8、采样人员必须保持仪器清洁,不得使仪器接触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9、后勤中心应每周对仪器设备进行盘点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完整性,后勤中心一个月对仪器保养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检查。

  10、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和更换防潮硅胶等,并且登记备查。

  八、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1、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检定日期、仪器专管员等。后勤中心把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橱存放,布局规范。

  2、每台仪器由后勤中心建立仪器档案存档。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

  3、采样人员入职后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

  4、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后勤中心。由后勤中心通知采样和实验室部门,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5、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九、仪器设备的维修

  后勤中心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认真填写仪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1、仪器的一般故障,由后勤人员自行排除,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记录。较重大故障要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采样负责人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

  2、检修过程中,后勤中心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后勤中心人员应进行性能检验。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3、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十、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1、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2、对需要强检的仪器,后勤中心应提前一个月将检定计划报送总经理,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

  3、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4、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十一、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1、所有仪器由后勤中心建立仪器档案,并制定仪器设备一览表。新仪器要及时归档,并添加到仪器设备一览表。

  2、仪器档案要做到一台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仪器登记表,技术说明书,验收调试报告,维修报告,使用及维护情况记录表及检定报告。

  3、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由后勤中心每月档案。

  4、经报废处理的仪器应及时清理出档案。

  5、后勤中心每季度清点仪器档案一次,防止资料遗失。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开始执行,所有与之相违背的制度或通知均以此制度为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0

  1、做好各类电教器材的保管工作,安放到位,定期检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负责班级电教设施管理,加强对班级教师正确使用电教设备的指导和培训。

  3、负责运用电教多媒体教学的指导、管理和推广工作。

  4、对电教设备变动情况要及时登记在册,保证电教硬软件目录清楚。

  5、负责全园大型活动的.音响设施准备。

  6、负责全园电子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负责管理幼儿园网站,及时更新整理内容。

  7、参与管理并带好教学班教学工作,按要求按时完成电教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园交办的其他工作。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1

  1、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专人负责。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2、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操作,不带电修理,不准超负荷使用。并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落实清洁防尘各种措施。

  3、仪器、设备应安装安全指示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离电断。

  4、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漏电,短路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理。

  5、维修人员遇有仪器、设备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6、维修人员应全面负责本科仪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7、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各种仪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仪器设备,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2

  一、所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建立仪器档案,并显示仪器使用状态。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资料(中英文名称;厂商;型号/证书;出厂日期;购买日期/合同日期;价格;操作手册;检测主要原理;本科管理人员;应用环境和条件;检测精密度;年检测标本量和产值),保养维修登记,使用登记,仪器操作规程和保养方法。

  二、每台仪器均由专人保管,制订各类仪器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的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做好保养、校正,以保证仪器的可靠性。

  三、每台主要仪器都要提供标准化操作流程(SOP)和指南,未经培训者严禁擅自开启仪器设备。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贵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能够排除一般故障,保持仪器清洁、干燥、运转正常。不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

  五、每台仪器设备每次使用、维修及保养都应有使用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以便查考。

  六、根据各仪器使用的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或者当试剂全部更换、大保养、更换主要零件、出现不正常偏移及认为有必要时,都要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记录。

  七、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借出使用。

  八、仪器设备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常规保养指每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一周,一月)做的保养工作。有些零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3

  附属医院检验量器、衡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有关仪器的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熟练地进行操作。

  2、量器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洁,放回原位,衡器使用后必须复位,量器、衡器必须定期校准。

  3、实行专人专机,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不能擅自乱x修,按照正常渠道进行检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操作台,做好使用、维护记录。

  4、仪器与仪器资料不分离,便于随时查阅。仪器室内应有简单的操作规程。

  5、进修实习人员原则上不能独立使用仪器,必要时,应在老师严格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操作,并由指导老师负全部责任。

  6、做好仪器室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医院或科领导同意方可接待。

  7、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的指标,每天了解仪器的运转情况、试剂的使用情况;检查仪器的整洁、安全、水源和电源情况,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8、检验科主任应经常了解仪器室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检验仪器设备的申购按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从正常渠道进货,并建立仪器设备使用档案。仪器设备的报损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的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由教务处与总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主要负责学院实验室所属仪器设备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修,其他仪器设备的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仪器设备维修,是指用学院仪器设备费购置,供给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单位使用,并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帐的仪器、设备、设施,也包括已在学院申报立项的自制仪器设备的维修。

  第四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拟定学院年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计划;

  2、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

  3、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维修登记与统计制度。

  第二章维修原则

  第五条仪器设备维修应当贯彻勤俭节约、修旧利废、自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校内技术优势。

  第六条教学科研单位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指导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人员做好技术维护工作。

  第七条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属于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应当按《z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正常损坏的零配件确须更换的,应当先交旧后领新,属消耗性的零配件应从各系、处、科室事业费中支出。

  第九条要重视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应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之重新发挥作用。

  第三章维修方式

  第十条预防性检查

  在开学前、期中、期末三个关键时间段,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人员对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测试,确保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日常性维修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和登记制度,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技术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仪器设备带病运转。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指标测试,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针对性检查

  当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现象或较大面积的故障现象时,维修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可以不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测试,以恢复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为维修重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全面性维修

  教务处和总务处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分批对技术状况较差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维修和检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解,对照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指标,对各功能部件进行全面的鉴定,及时更换部分常用部件和易损部件,以彻底排除存在的故障隐患。在仪器设备到达规定的报废期限之前,应当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特点,安排若干次全面性维修,以最大限度地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章维修范围

  第十四条对教学、办公用仪器设备,学院将尽可能保证维修经费。

  第十五条对不承担教学任务,主要用于科学研究项目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应从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十六条对主要从事行政、后勤和对外技术服务业务的专用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需要维修的,学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维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该部门的经费或对外服务业务收费中全额支付。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仪器设备的维修审定,将依据仪器设备使用原始记录为准,没有使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零使用台时,原则上不予维修。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总务处与厂方(或经销商)联系,由厂方(或经销商)保修。

  第十九条对于已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原值70%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予以报废,不再修理。

  第二十条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项目,在实施维修前应与维修单位(厂家或代理商家)签订维修协议,保证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对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当向教务处或总务处提出拟改造仪器设备的技术、效益和经济合理性的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章维修程序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需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填写学院统一制定的《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见附件1),经审批同意后进行维修,对于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或一次性维修台数较多、或损坏较严重的仪器设备,还应附上详细的维修申报说明。

  第二十三条维修过程中不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维修过程中需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须报总务处备案。单项(台、件)维修费用在300元及以下的由份管院长审批,单项(台、件)维修费用超过300元的由院长审批,不具备维修条件的部门需维修仪器设备时应向教务处及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修理。维修完成后应填写《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见附件2)对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适当配备相应维修工具,大件(单价50元及以上)、套件由保管部门保管人员集中管理,小件工具可由使用人领用,并在教务处或总务处记入个人保管使用帐。维修工具归本部门,领用人调离本部门时,应在一周内办理移交手续或退还教务处或总务处,逾期按工具丢失处理。工具丢失按《zx职业技术学院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办法(试行)》执行。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是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和维修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按台建档,一般仪器设备可按批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仪器设备验收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保修证和其他技术资料。

  2、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的仪器设备保养维护、日常使用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3、在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进行的预防性检查、日常性维修、针对性维修和全面性维修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4、在仪器设备报修过程中,形成的《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和《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等维修单据均应记入设备档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和总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5

  1、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标定,由试验室提出申请,项目办指定有一定能力和信誉的计量检测机构对所有工地试验室检测设备进行统一标定。

  2、试验仪器器具试验室应定期或不定期按规范要求自行校准。

  3、测试仪器设备的维修由仪器设备室归口管理,各专业检测室根据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和使用时间,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

  3、在计量检定中发现设备仪器损坏或性能下降时,进行维修,维修情况应填入设备档案。

  4、材料试验机,疲劳试验机,振动台等试验设备的清洗和换油工作由各专业检测室的设备保管负责,并在设备档案内详细记载。当检测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损坏时,应办理降级使用或报废手续。

  5、凡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均应由各专业检测室提出申请,并提出使用范围的建议,经主任批准后实施。降级使用情况应载入设备档案。

  6、凡报废的仪器设备均应由各专业检测室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经确定后,由主任批准,并填入设备档案。报废的设备不应存放在实验室内,交有关部门统一保管。

  7、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维护养护工作,由仪器设备室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取的操作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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