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31 16:01:4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

  1、遵守国家安全用电管理法规,明确用电管理科室,落实用电设施的选型、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

  2、用电管理部门应在当地专业部门指导下,加强对配电、发电、用电、备用电源的安全管理,制订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凡有高压电、容易触电伤人的场所,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公共用电设施设备应粘贴铭牌,说明用途。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木,防止引发事故。

  4、选用的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考虑发展需要,满足安全要求。安装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部门、专业电工进行,采取过载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等安全保护措施。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凡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5、员工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运行;不准私自拆装电气设施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大功率用电设备。

  6、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应按其要求采用用电设备。防止引发火灾、爆炸、漏电等安全事故。

  7、按规定请专业部门每年对接保护系统进行测试,确保接地保护安全可靠。

  8、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已淘汰的用电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严禁使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电器、“三无”产品或无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志的电器产品。

  9、发生用电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通知管理部门维修,不得擅自处理。故障原因未查明,不得强行接通电源。用电设施设备检修时,必须悬挂警示牌,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10、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安全管理制度2

  一、施工现场机械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规定。

  二、施工机械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

  三、各种现场机械设备必须有安装、拆除和验收手续,并有定期检查记录。

  四、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有安装平面图,按图安装。

  五、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齐全、有效、灵敏的安全装置。

  六、对现场机械操作者,要有安全交底,操作者必须按交底内容安全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安全管理制度3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

  (2)。安全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尘毒危害的防护。

  (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

  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1、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对有否更换人员。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和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

"三违"行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生产。

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由质安部督促贯彻执行。

  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负责对全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向总经理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讲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安全管理制度4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的适航区域要符合航区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起重船、驳船、交通船、运输船等,都应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适航证书。

  4、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5、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按规定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状况,显示不同的信号。

  6、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在显示灯光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的瞭望。

  7、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船上应有夜间照明设备,设有发电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和电池灯具。

安全管理制度5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好火灾事故的救援和疏散工作,把火灾造成的危害、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xxKTV消防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本预案作为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王二小

  消防控制中心由KTV所有工作人员组成,各位员工分别负责灭火、通讯、疏散、救护任务,每一位在岗工作人员都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报警和接警程序

  在岗工作人员如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必须在第一时间拨打KTV值班电话:12345678,同时视情况及时拨打“119”,讲清楚起火的单位名称(本单位报警地址为:xxxxxxxxxxx)、地址、火灾事故的部位、燃烧什么物品,火势大小等有关情况,并留下联系电话号码,专人等候。KTV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员工救火。同时根据情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三、消防应急设施管理

  1、KTV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应急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旦发生火灾,KTV值班负责领导应马上赶到现场开展工作,首先组织人员迅速疏散到露天空旷地面或其他安全地带,先救人、后救物。工作人员疏散前应快速、冷静地处理好手上的工作并切断工作场所总电源及其他燃烧源。

  平时工作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障消防通道的顺畅;在各楼层设置人员疏散指示牌、应急灯。

  应急疏散工作由当班组长具体组织实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及措施

  一旦发生火灾,马上切断电源、燃烧源,各种气体阀门,紧急转移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组织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快速了解清楚燃烧什么物品,以便采取不同的灭火扑救措施。并要了解附近有无对火灾现场造成威胁的物品;要根据火场情况,采取速战速决的灭火方法或先控制,后灭火的方法进行;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的蔓延而造成更大损失。

  员工在参加灭火时,要随手带上自己就近地点的'灭火器材,火灾现场地点灭火器材不够时,KTV楼层各个区域范围都布有消防栓、等灭火器材,可以解决一般火灾扑救所需的器械。

  六、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报警时使用的火警联络电话,由专人守候、保障联络畅通。通讯联络工作由值班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火灾现场的防护:在火灾现场,要安排专人观察整个火灾现场情况,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通报,以便采取相应对策;对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质等应做好防爆措施,如疏散到安全地带等,若爆炸不可避免时,应及时撤离全部在场人员,确保火灾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的救护:要迅速将伤员撤离危险地带,在现场采取应急救护措施后,迅速将需要进一步救治的伤员送往医院。全体员工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要沉着应对,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扑救,把火灾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七、KTV巡检要求

  KTV负责人定期对店内消防应急设施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巡查要求

  KTV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安全管理制度6

  一、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企业内部的校园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职工和学生在校园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校园场所,包括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体育场馆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由企业管理人员确定制度编写的目的和范围;

  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3.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4.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制度正式生效。

  四、制度内容

  1.校园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对校园安全管理负总责。各部门、员工和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到校园安全管理中,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

  2.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员工和学生开展安全培训,以提高安全预防意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安全培训内容和参加人员。企业应当根据职工工作性质和学生特点,制定不同的安全教育计划和措施。

  3.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校园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校园内部各场所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巡查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并及时上报管理人员。

  4.校园安全防范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校园安全防范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确保校园内部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各部门、员工和学生应当共同协作,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5.校园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校园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提前进行规划,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响应和处理突发情况,保障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6.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部门、员工和学生,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相关法律法规

  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总则

  本制度的实施,应当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氛围,提高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安全管理制度7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制和事故职责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潜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职责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职责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气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职责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理解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群众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状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保密。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务必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职责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状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职责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用心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群众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贴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理解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带给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型群众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忙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型学生活动,务必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贴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资料,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潜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忙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能够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潜力。

  根据当地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状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透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透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用心主动配合教育、、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内含、凶杀等资料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职责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状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职责:

  (1)发生重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带给虚假状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职责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职责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职责书的第一职责人。本职责书的要求不因职责人的更换而改变。职责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5、本职责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安全管理制度8

  1、井下供电线和照明设施、电气设备不准乱拆拿作他用。

  2、所有闸刀开关必须安装安全护盖;保险丝不准用铜、铝、铁线代替。

  3、所有供电线必须保证接头包扎好,严禁芯线裸露。

  4、所有供电线路必须整齐挂好,严禁电线落地和与风水管相缠绕在一起。

  5、严禁破坏供电线路和照明设施,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源,严禁使用危险电源照明。

  6、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灯泡、保险丝和用电设备。

  7、用电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触电。

  8、严禁用线挂在闸刀开关上或挂在闸刀出入口端进行接电,必须严格按用电要求进行接电用电,要持证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9

  抗感染药物的临床应用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二、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三、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四、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的应用。

  五、注意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六、已明确的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药物。

  七、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和细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酌情选用抗感染药物。

  八、正确掌握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感染药物适应症和疗程。

  九、严格控制抗感染药物的皮肤、粘膜局部用药。

  十、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

安全管理制度10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电梯已经成为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辅助工具。当前,我国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来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偏向于单方面强化行政监管力量,已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广东省是全国电梯保有量第一大省,广东省质监局在广泛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系统性的改革方案。20xx年4月以来,广州、东莞两市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条公共安全监管的新路子,取得明显成效,引起国内外较强的反响。

  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扭转了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理念,形成了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制约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安全监管体系。这对改革公共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系改革,具有较强的借鉴示范作用。

  一、增强改革科学性

  改革前,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模式带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突出表现为安全责任链条不够明晰,维保环节恶性竞争,检验环节职责混淆,社会救助和制约机制缺失,维修改造资金难以落实等5个问题。

  直面上述深层次矛盾,广东省质监局提出了“明确一个责任,即明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实施两项改革,即实施电梯维保体制和电梯检验体制改革;建立两个制度,即电梯安全责任险、电梯维修改造资金落实制度”的全过程、全领域改革方案。此方案转变了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监管理念,理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了社会监管力量,形成了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员安全意识增强,社会救助及时,各方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营造了自我约束、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

  同时,广东省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选择广州、东莞两市作为改革试点,分别联合两地市政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进度要求,落实了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使用管理权者”首负责任

  改革前,广东省电梯所有权、使用管理权和技术管理权相分离,责任链条不清晰,导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此次改革提出,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一般情况下,使用管理权者往往是指业主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各项使用权责任和义务,并承担“首负责任”。当电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时,必须由“所有权者”通过授权或委托的方式指定“使用管理权者”,并通过格式化的合同明确“使用管理权者”的权利和义务。

  20xx年7月,广东省质监局与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电梯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在广州、东莞两地推行。目前,两地已签订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的'电梯达10万8 914台,占两市在用电梯的74.6%。

  广东省质监局还为9万2458台电梯更换了使用登记标志和检验标志,使“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深入人心。“使用管理权者”的明确,使整个电梯安全责任链条随之清晰,上一环节对下一环节负责,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把关、监督,充分调动起电梯安全各环节的积极性,监管效果比单纯依靠政府加强监管有了明显提升。

  三、构建电梯维保体系

  改革前,由于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使用管理权者”往往倾向于选用“质次价低”的维保单位,最有能力承担维保职责的企业无法成为维保市场的主体力量,电梯维保市场“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严重。此次改革鼓励和提倡电梯制造单位,直接从事或者通过授权和委托其他维保公司,对其产品进行维保,逐步建立起电梯制造企业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到维修和维护保养全过程的终身服务负责制。

  广东省质监局加快推动了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取消了电梯制造企业维保本企业电梯的行政许可,为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电梯维保体系提供了行政支撑。改革启动以来,东莞新办证电梯,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商进行维保的比例达91.33%,比改革前提高了83个百分点。

  四、实施在用电梯监督检验

  改革前,由于是由政府设立的检验机构进行电梯定期检验,并且形成了用定期检验代替政府监督抽查检验的现状,造成政府监督抽查检验职责,与社会法定检验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电梯每年要实行定期检验,这种定期检验是法定要求,由于法规并没有规定这种法定检验由谁来实施,故应该由社会上公正第三方社会组织来承担)相混淆,社会检验责任向行政监管部门转移的不良后果。此次改革提出,监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电梯使用和故障状况及财政支持力度,选取一定的比例实施监督抽查检验;同时,允许社会第三方组织获得电梯定期检验资质认可,逐步形成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为此,广东省财政专门划拨30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广东省质监局组织全省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在用电梯进行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已抽查电梯3万3319台,严重事故隐患发现率为18.6%,严重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100%,较好地消除了电梯质量安全隐患。此外,广东省质监局还正在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对电梯社会检验机构的认可进行论证,努力推动形成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的格局。

  五、加快建立责任险制度

  改革前,由于缺少保险制度,电梯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难以及时得到权益补偿,影响社会稳定。此次改革提出,建立以“使用管理权者”为参保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维保单位参与,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的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广东省质监局与广东省保监局建立了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文件,倡导和鼓励特种设备使用权单位或产权所有者,投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引导相关单位投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险”和“维保单位责任险”。目前,广州、东莞两地已投保的在用电梯达9万4 889台,约占两市在用电梯总量的64.4%。广州保险公司规定,每年每梯缴纳100元保费,一旦发生事故最高可赔付每梯100万元;东莞每年每梯缴纳60元保费,最高可赔付每人100万元、每梯300万元的费率。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初步形成。

  截至目前,两市共收到投保后成功获赔事件报告8起,赔偿金额约100万元。广东省质监局还积极与省住房建设厅联系沟通,拟于近期联合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如何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电梯维修资金短缺的问题有望解决。

  六、加快构建法律支撑体系

  广东省质监局加快了《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修订工作的推进,把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融入其中。目前,该规定已纳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立法预备项目。

安全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实训基地安全管理,确保实训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对实训基地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实训安全全过程、全员参加和全部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对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财物安全、网络安全等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之中。

  2、建立“一把手”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各校根据实训基地实际情况,制订各专业、工种(项目)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制订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定期对责任落实进行督查。实训基地要为学生(培训学员)创造安全实训的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和用品。

  3、构建实训安全网络,大力加强安全实训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和事故后教育,学生(培训学员)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指导教师必须取得相关的“上岗操作资格”,才能上岗指导。只要有学生在实训活动,必须有实训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场。

  4、对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对安全隐患经常性排查和及时整改,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

  5、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和使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对实训基地的安全检查,要求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清理桌面、地面,清除隐患。

  7、对库存的易燃、易爆、剧毒、麻醉等危险品,要求专人管理,严格入出库制度,定期检查,帐、物、卡相符。

  8、各种安全防范设备要配备齐全,存放固定位置,保持完好状态,随时可取用,不许任何人借用或挪用。

  9、要不定期检查各实训基地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同时配合学校保卫部门,每学期对实训基地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11、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12

  为确保酒店施工区域的安全,凡在酒店区域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酒店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 凡需要到酒店区域施工的单位,必须由本单位填写酒店统一的《施工单》。施工人员不得超出《施工单》所注明的施工区域,不得制造噪音,影响他人工作。

  2. 施工人员施工结束,离开施工区域时,应清理好现场卫生,并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3. 如果在一日内不能完成,而需较长一段时间施工的单位,必须按规定与保安部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按《施工安全责任书》的条款执行。凡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单位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区。

  4. 施工人员如需往酒店区域外运物品,则需填写酒店统一的物品“出门证”。

  5. 施工人员进入酒店施工,必须在保安部员工通道岗办理酒店统一的“出入证”,并按照酒店的办证程序交纳押金及填写有关表格。

  6. 施工人员进入酒店区域后,需自始至终佩带酒店“出入证”,若保安员在检查施工区时发现有未佩带酒店“出入证”的施工人员,将会没收其“出入证”并给予相应处罚。

  7. 施工区需要接电或动用明火施工时,需严格执行酒店《用电用火管理规定》。

  8. 施工人员只被允许在其施工现场出现,不得乱窜,不得到施工以外的区域,不允许到客区,不允许使用客用设施。

  9. 施工人员只被允许在施工区域施工及喝水,不得在施工区吃饭、睡觉、随地大小便、看报纸、娱乐等,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将被没收“出入证”并清理出酒店。

  10. “吸烟如同防火”,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及酒店任何一个区域吸烟,一经发现,将会被没收“出入证”并带至保安部做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职工健康,使放射性技术应用很好的为企业生产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放射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在放射源附近,为防止他人无故进入附近地区,应设置安全区,并在安全区的边界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

  2、定期对放射源进行监测,检查是否泄漏。

  3、对放射源照射的楼板上加设防护铅板,避免对其他人员不必要的的照射。

  4、安装使用新源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放射保护条例》。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行应急照射。

  6、废放射源必须请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7、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接受个人计量检测。

  8、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的射线照射,应低于国家《放射保护规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员的限制标准。经国家主管部门检测超标时,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享受必要的'保健。

  9、在射源装置上设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10、岗位人员每班记录好详细的岗位交接班记录,包括设备的存在状态、运行情况。

  11、设备专业检修工作人员每周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有无丢失、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等。

  12、公司设备部、设备使用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放射性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有无丢失情况,并做好记录。各检查人员检查中发现丢失、被盗、泄漏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组,公司立即报告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13、含源设备的使用场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登记,暂时不使用时,向地方环保部门申请,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藏,并做好相关的移交手续。

  1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认识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当发生泄漏或丢失、被盗对人员及环境所产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管理,防止出现意外,给国家、集体及个人造成损失。

  16、放射事故管理

  16、1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事故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6、2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16、3公司安全部应建立全面系统和完善的事故档案,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管理指导原则

  1.着眼于持续改进

  安全管理要始终保持持续改进的意识,不断完善和强化体系的功能2.着眼于预防

  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注重事前预防,识别和判断3立足于全员参与

  安全管理要求酒店所有人员都做出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出应有的贡献4坚决找出根源

  以员工教育为主,重点关注事故发生的根源,从源头上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酒店安全检查制度

  1。岗位班每班次后进行安全自查

  2。各分店每月使用《酒店月度安全检查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店长签字确认交由公司存档

  (三)、防火门/消防通道管理制度

  1防火门、消防通道是酒店消防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保持完好正常,不得占用

  2防火门平时应处在自动关闭状态

  3防火门不得用锁具封闭

  4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制度

  1维修技工负责酒店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如油漆,香蕉水,火柴,酒精等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物品与物品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3应放置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并注意保持适当的温度

  4易燃,易爆品入库后应每周检查

  5易燃,易爆品存放处不得动用明火,并在墙上醒目的位置上标上“严禁烟火”

  (五)、停车场管理制度

  1、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可画回车线和停车线,规范停车

  2、酒店玻璃正门口不能停车,最好放置警告牌

  3、对于开放式的停车场,应张贴统一标准告示,提醒客人停车后所好车门,关好车窗,车内勿放贵重物品,酒店不承担物品遗失和车辆损坏的责任

  4、巡逻时发现客人车辆没有管好车窗或锁好门,应立即报告当班经理,又当班经理联系客人处理

  5、如发现客人车辆出现损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值班经理主动联系客人

  (六)、保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保安是酒店安全工作主要执行人,必须熟悉酒店内所有楼层、通道、安全设施和重要区域的情况,熟悉(水电)紧急开关和报警系统的使用说明。保安工作由当班值班经理负责检查与监督,上下班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保安员在没有交接班的情况下不得擅离岗位,如有急事必须得到当班值班经理的同意

  (七)、监控工作制度

  1保安和前台人员负责电脑监控。要求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开启系统即时监控,回放查询,记录存盘

  2监控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注意保持监视,并及时联系就近人员或保安到现查看或处理

  3对外来人员需要查阅录像记录的,必须经店长同意。

  4发现监控系统故障的,要及时联系维修技师查看,如处理不了,需立即联系供应商修理,同时做好工作记录。 5前台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的清洁卫生

  6非当班保安人员,值班经理不得翻看录像资料,如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店长同意

  7店长或店助每周检查两次监控录像,并做好记录

  (八)、非酒店人员管理

  我们在酒店日常工作当中所接触到的除了客人与酒店工作人员以外,由于各种业务的需要以及客人的原因,会存在部分非酒店工作人员,如不加以控制管理,容易发生问题或被不法分子混水摸鱼。本节会对需要接待的非酒店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及其行为提出操作指引,确保酒店安全运作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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