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7 09:32:18 赛赛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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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1

  第1条各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按要求设置和完善安全服务设施,车辆进出口及停车坪要有交通标志及停车标线。候车室和行包房必须张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语和宣传画,广播、宣传栏要宣传安全乘车常识,要实行站务封闭作业,发车区和停车场要有引车员,要严禁行人过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车环境。

  第2条各车站要在候车厅、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开辟安全告知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旅客的监督。

  第3条坚持实行车辆安检合格发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检员,车辆安检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在对车辆安检时要对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所列内容严格把关,尤其对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向、灯光、刮雨器、轮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细认真检查。

  第4条站内应设消防栓,配备足够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有关消防设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第5条各车站要认真贯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即:

  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同时,还要做到司乘人员不系好安全带不出站,要向旅客宣讲“安全带——生命带”的意义,要求旅客自觉系好安全带。

  第6条乘务员操作规程

  1、发车前要对旅客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乘车常识及安全告知内容,公布安全监督内容和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2、旅客上下车时,乘务员要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维持秩序,先下后上;车未停稳时,不许开启车门和上下车。无论何时,旅客不能自己开启车门。

  3、客车行驶当中,请旅客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乘人员要严格执行行车纪律,不准相互闲谈,并教育旅客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做妨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4、途中照料旅客,维护乘车秩序,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安全处置,认真清点人数,严禁超载、防止漏乘。在车辆行驶中报告车辆异常运行的相关信息,如遇到治安事件、乘客突发疾病等。

  5、对精神病患者及醉酒人员必须要有人护送。否则,不予乘车。对恶性的传染病患者,一律不准上车。

  6、严禁旅客在车上吸烟,并认真进行行李安全运输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检查,防止旅客将“三危”物品夹在行包中携带上车。

  7、车辆在运行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乘人员要自己带头并组织未受伤(含轻伤)的旅客把受伤较重人员抬出车外,并迅速通知救护单位派车救治;同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车属单位,请求派员处理。

  8、旅客乘车期间,因摔、夹、挤、颠等情况造成伤亡时,乘务员应妥善处理,并与驾驶员商量,迅速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向车属单位报告。

  9、旅客在乘车途中发生急病时,乘务员要动员旅客让出座位供患者躺卧,同时要与驾驶员商量,将车开往医院使病人尽早得到抢救治疗,并及时通知患者亲属或单位派人到医院照顾病人。

  第7条站务员操作规程

  1、信号指挥应班车辆安全入库;

  2、查验应班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驾驶员资质(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

  证),客运线路牌、道路运输证、行驶证;

  3、查验人员应按该车核载旅客座位数进行验票,不准验超载票;

  4、站务员根据应班车辆合格的安全例检单,开具行车路单和运量单;

  5、行车员根据开具的行车路单和运量核对应班车辆实载人数;

  6、行车员对即将发班的车上旅客进行安全提示;并公布安全监督举报内容和电话。

  7、信号指挥发班车辆安全出库;

  8、售票人员严禁售超载票;

  9、站务人员有责任对站内“三品”进行查堵。

  第8条“三品”检查员操作规程

  1、每天适时开启安检仪,对旅客携带的各种物品进行检测,没有安检仪的要设置专门的危险品检查岗,配备专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查堵。

  2、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工作时间,认真仔细的检查物件行李,不放过任何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3、要文明检查、礼貌待人,检查中发现可疑物品,要礼貌地要求旅客打开行李包检查。

  4、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要进行造册登记保存,按规定进行处理。

  5、“三品”检查员每天要按规定认真填写“三品”检查登记表。

  第9条车辆安检员操作规程

  1、各客运单位(含客运站)必须按规定配齐车辆安全检验员,并参加省局质检员培训、考试,取得质检员资格证书。

  2、车辆安检员要坚守岗位,对参检车辆随到随检。

  3、对每部参检车辆必须要求上台检验,有防溜槽的要停在槽内,没有防溜槽的要塞三角木,以防车辆滑溜。

  4、车辆安检时,安检员必须按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的检验内容,逐项认真检验,对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项目,均必须按安检报告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填写和处理。

  5、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填写《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待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后才可开出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每次检验,驾驶员和安检员均要在对应的表上相应的栏目中签字,建好《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台账》。

  6、安检员填写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时要真实、准确、认真,底联要留存备查。

  7、对经常出现安全隐患的车辆,安检员要及时提出警告,并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将车号及驾驶员名单报给单位领导,采取必要的教育与处罚措施。

  第10条门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1、门检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实行一班一检制度。

  2、认真查验驾驶员和客车“四证一牌二单”,即: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客运标志牌、例检合格通知单和派车单,对不符合要求运营客车坚决不予放行。

  3、对出站车辆每车必须上车清点人数,必须确认客车载员与行车路单登记相符,并无超员情况,坚决杜绝超员客车出站。

  4、长途班车必须查验双班驾驶员的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放行。

  5、检查驾、乘人员安全带系用情况,未系好安全带的不予放行。

  6、查验合格后,要认真填写《出站登记表》,经驾驶员和检查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放行。

  第11条车站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客运站停车场要配备专人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工作制和巡查工作制,并对进出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2、所有客运站停车场只能停放进站发班和等待发班的客运车辆,其他无关车辆一律不准进场停放。

  3、凡进站停放的客车,均要签订车辆停放协议,并按停车场要求办好相关手续。

  4、各停车场必须划好停车线,留有足够的消防、应急通道,并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5、各客运站停车场均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栓及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停车场值班室至少要配置一台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6、禁止驾驶人员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无效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若发现车辆发生火灾,要及时报火警并立即采取扑救等应急措施。

  8、进场停放客车必须经过安检合格,并确保无漏油、漏电情况。

  9、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车辆所有电源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驾驶员方可离开。巡查人员若发现车辆漏油或未关闭电源应当及时通知驾驶人员。

  10、在场内停放的客车,不得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清理汽车零件,不得在停车场内清倒油渍物品。

  11、进场停放的所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并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易挥发的气体。

  第12条车站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由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站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站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消防管理人员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及时配合进行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站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站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存放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保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的存放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测试维护。

  4、消防器材要妥善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安排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确保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每天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站领导。

  (4)站场内的消防器材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5)各车站要绘制平面图详细标注消防器材与设施的位置。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安保部门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通知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跟进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站场责任人报告;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在站场内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做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适当的安全隔离带,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各车站要设立义务消防队。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车站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要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站场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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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特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每年组织一次全站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由站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制全站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以及实施纲要。

  2、各部门每季度都要进行2小时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编制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

  3、参加培训的`职工必须做好记录,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培训期间按正常考勤。

  4、培训内容:消防常识、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以及客运站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职责等。各部门内容的安全教育可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编制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全站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式培训。从社会聘请专家进行授课等。

  各部门内容的安全教育可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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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搞好我站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江西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车站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负责全站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发现有违反规定,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2、车站站长是本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科室班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司其职,对本科室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车站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或科室,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应立即到场组织救援,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切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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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管理宗旨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这一总体目标,促进阳山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管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达到遏止事故,安全生产,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1.3、安全工作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依据,实行党、政、工、团、妇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1.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职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再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5、本制度适用于全站的各职能部门。

  2.安全管理机构

  2.l、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妇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管理的网络,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2.2、安全管理职能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设立安全(技术)科,专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技术)科成员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3.1.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各时期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划、计划并贯彻落实。

  3.1.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3.1.3、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监督检查,对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宏观管理。负责审议和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切重大决策、方案、制度和奖悠措施,对本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处理事故责任者。

  3.1.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全站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指导意见,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措施要求。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和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3.1.5、宣传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1.6、每月召开一次小组成员会议,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3.1.7、制定并按要求演练7个应急预案:

  (1)重大安全事故(火灾)应急预案;

  (2) 恶劣天气和重大道路交通阻塞应急预案;

  (3)防控疫情应急预案;

  (4)旅客疏散应急预案;

  (5)道路紧急运应急预案;

  (6)突发公其事件应急预案;

  (7)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3.1.8、发事故后,站长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客运站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3.2.1、传达、贯彻、执行和组织学习上级各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3.2.2、协助安全主管站长工作,制定有关内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年度、季度、月度和重大节假曰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3.2.3、具体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收集有关安全信息,向领导提供安全管理决策的依据和建议,并根据安全生产的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有效的预防整改措施。

  3.2.4、处理站场及道路上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剖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3.2.5、协助各部门组织员工参加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参与拟定并实施学习和培训计划。协助人事劳资部门做好新招聘的员工和特殊技术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和年度审验工作。

  3.2.6、对新开的客货运输线路、站点和新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协助做好勘察鉴定工作,及时向司乘人员通报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凡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场地和影响安全行车的线路,以及未经公路部门验收的道路,有权制止车辆的运行和人员的使用。

  3.2.7、对不利生产和行车安全的行为言论,及时制止和提出否决意见,对违章行车和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此导致发生事故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执行落实各项处理决定。

  3.2.8、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和经验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岗位人员责任制

  4.1、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1.1、站长是全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对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1.2、保证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投入和实施,组织制定客运站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安全设备更新等投入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检查,并保证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

  4.1.3、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救。

  4.1.4、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对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4.2、副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2.1、副站长协助站长做好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客运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种工种的操作规程。

  4.2.2、应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4.2.3、组织编写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真正的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职工。

  4.2.4、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2.5、组织制定客运站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正确的实施现场抢救和其他各种救援措施。

  4.2.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协助组长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布置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4.2.7、组织客运站相关人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监督考核。

  4.3、安全(技术)科长岗位职责

  4.3.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出租车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

  4.3.2、根据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客运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种工种的操作规程。

  4.3.3、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组织制定客运站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救。

  4.3.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全站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指导意见,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措施要求。

  4.3.5、检查督促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相关部门关系。组织全站的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3.6、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对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4.3.7、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3.8、组织客运站相关人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监督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对司乘人员、出租车主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法规意识,消除事故隐患。

  4.3.9、督促本部门从业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4.3.10、加强"三关一监督"的源头管理,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履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

  4.4、安全员岗位职责

  4.4.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4.4.2、参加编制长远规划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4.4.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提出完成计划和目标的措施和方法。

  4.4.4、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整理、积累、汇编各方面的综合性材料,对全局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4.4.5、负责各种安全文件的收发和管理工作;筹备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的准备工作;业务工作的动态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

  4.4.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4.7、参加或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检查落实。

  4.4.8、经常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4.4.9、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并培训员工使其掌握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职工保护工作。

  4.4.10、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每年应不少于一次的专业培训),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条件的应参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考取专业技术职称。

  4.5、保卫科科长安全职责

  4.5.1、保卫科长在主管站长领导下工作,执行站长指令,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求,全面负责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5.2、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令,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4.5.3、负责组织学习政治、业务、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客运业务、保卫工作业务,搞好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4.5.4、负责协调科室、保卫业务关系,搞好分工协作,积极执行公安机关下达的任务和内保各项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4.5.5、负责组织维护好车站公共秩序,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布置查堵危险品进站乘车,及时协助治安派出所处理车站发生的治安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4.5.6、负责管理站所属各站安全防火工作,经常组织安排检查灭火器有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做到有备无患。

  4.5.7、管理好站区的客运秩序,负责组织保卫人员维护购票、检票等乘降秩序,保证站区内不乱停乱放车辆,不乱设摊点,治安秩序良好。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5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3、单位主管领导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性责任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治安保卫工作的条例精神,参照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车站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车站领导是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车站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车站站长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对车站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车站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和支持。站长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开支。

  三、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安全评比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办公室通报。

  四、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全车站员工要认真落实做好车站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以重大隐患及时报告车站消防职能部门。

  3、对车站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刻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五、安全办职责

  安全办作为车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有:

  1、在车站办公室的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监督、检查本车站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对站长负责。

  2、组织车站管理人员、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每月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站长汇报。每季召开安全例会一次。

  4、制订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各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5、监督各部门落实做好新上岗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落实部门对违章操作人员的处理,如发生火警和火灾后,轻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例,根据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6、制定本车站防火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防火、灭火训练。

  7、负责灭火器材的有计划购置,分配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8、负责本车站重点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7

  为加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和水平,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学会在紧急时刻的自救与逃生,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一、 凡入厂职工(包括适用期员工、合同工、实习生等)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消防教育。

  二、 三级安全消防教育的主要内容

  1、一级(公司级)安全消防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办公室负责组织,防火、工业卫生、保卫、安全意识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教育内容:

  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法令、法规和规定;

  1.2 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

  1.3 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常识等;

  1.4 公司的纪律、规定和入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1.5 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消防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否则各部门不得接受。

  2、 二级(部门级)安全消防教育:

  由部门分管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教育内容:

  2.1 本单位概况,生产及工作特点,注意事项;

  2.2 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2.4 以往的事故及其教训。

  经二级安全消防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 三级(班组)安全消防教育:

  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其主要内容为:

  3.1 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3.2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3 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安全设施、安全监测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办法;

  3.4 本岗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

  三、 日常消防安全教育

  1、车间每年春季应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的培训教育活动。

  2、消防安全培训的内容包含:

  ①、学习安全消防文件法规、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消防技术知识;

  ②、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

  ③、组织开展事故预防和各类应急预案的实际演练。

  ④、检查安全消防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表扬安全消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⑤、 开展安全座谈会、攻关和其它安全消防活动。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8

  1、安全科负责对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定期分发各种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工作,其中黑板报每月更换一次、安全宣传材料根据不同季节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制发。

  3、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两次,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课,授课内容:法律法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驾驶理论、驾驶技能,参加人员:客运公司的全体营运驾驶人。

  4、组织学习:

  一、学习内容: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各项安全活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安全领导小组每三个月学习一次,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吃透精神,部署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活动、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教训。

  三、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学习一次,将安全领导小组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习融会贯通,根据学习内容和要求,设置成多种方式。如黑板报、宣传栏、现场宣传咨询等形式贯彻下去。

  四、每月15、16日召开驾驶人教育培训,组织驾驶人和承租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引导驾驶人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五、通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制度,使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知识、自觉纠正不规范行为成为了习惯和风气。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9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站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沟通、传达、设立、沟通、回顾和评审修订方面的管理。

  二、职责

  (一)站长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方针;批准、签发确认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分管安全站长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和实施。

  3、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实施情况。

  4、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制定车站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并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沟通与回顾,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修正与更新。

  (三)副站长

  负责组织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目标,形成《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与各责任人签订并予以批准实施,且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充足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

  (四)其他部门负责人

  及时将安全生产方针传达给本部门全体员工;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方针;负责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目标,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

  三、工作程序

  (一)目标的制定依据

  制定目标以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经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确定的不可承受风险、已经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生产和过程中的安全绩效、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及业务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为依据。

  (二)目标的实施与监督

  每年年初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各部门在接到实施计划后,应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部门应围绕安全生产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和要求,认真开展实施工作;各部门应定期与本部门员工沟通,确保员工理解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性。

  (三)目标的评审、修订和更新

  企业发生重大变化时,安全员组织对目标进行及时地评审和修订;分管领导主持管理评审会议,每年对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议,当大部分或全部目标都已完成,或大部分或全部不可承受风险都已受控,则结合不可承受风险的修订来更新目标;目标应形成文件,并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员工进行传达。

  (四)建立管理体系

  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各部门责任人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过程管理

  在进行安全目标管理时,要强调过程管理和阶段的完成。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给予具体指导,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对于暂时无力解决的整体性问题,要及时逐级汇报。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各项安全生产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发生。

  (六)年度检查考核及评审要求

  安全效果的检查考核,一般分为定期检查考核和最终检查考核两种形式。定期检查考核是每隔一定的时间,对照方针与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检查考核,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目标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下步措施,组织新的循环。

  (七)进行制定新的目标

  根据年度考核和评审结果,进行新的目标的制定。新目标的制定要结合上一年度实际,并合理预测下一年度的发展势头,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资源以及可以获得的资源,使新的目标既符合企业实际,又能体现逐年好转的形势。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车站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运输畅通,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车站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站长负责制,班组安全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确保运输畅通。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组)是车站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由站长和班组长构成。

  组长:王健

  运转甲班安全员:张涛

  运转乙班安全员:赵宏旭

  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领导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员负责处理。

  第五条安全员负责对本班组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讲解及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及安全领导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站长是本车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班组必须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公司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监督车站各班组切实按章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分管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班组对职工的安全考核比且对班组长进行定期的安全考核。

  7、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采购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发放和使用标准,并监督执行。

  9、把安全生产纳入车站绩效的考核范围并与绩效工资挂钩,严格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九条各班组安全员要协助站长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条两端扳道房及运转室,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月度会议时负责向站长汇报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各项生产设备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班组长,迅速予以排除。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条对新到站职工或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项教育(即人身安全通用标准、岗位安全标准、车站线路及设备情况)才能准其进入岗位学习。对改变工种的职工,也同样需要进行三项教育才能上岗学习。

  第十三条对在一线从事值班员、调车员、扳道员等工种的职工,必须每月进行岗位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安全考试的最低分数才能继续上岗,否则安全领导组有权暂停其工作并进行培训。对全体车站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标准的宣传和教育。

  四、设备、劳动环境

  第十四条各种行车设备和站场设备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向上级申请更新或改造。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遇有高温、严寒、潮湿、雷电等危险的劳动环境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十八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班组安全员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夏季应努力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应努力做好防寒过冬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不断改善劳动环境,按规定发放保健防护用品,提高班组职工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条积极地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的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作业。

  六、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二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各班组自行组织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对经常使用的通信设备和站场设备应在每天交接班时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班组不能进行整改的,或不具备单独整改条件的,要立即报告安全领导组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月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全领导组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班组长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八条工作中造成的行车事故以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交由安全领导组依照《事规》以及公司的各项事故处理规定处理,触及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

  第二十九条各班组可根据此车站管理制度制定更符合班组现状的现行制度,但必须在此制度的框架内,不得随意修改此制度所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车站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义务消防队受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车站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车站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车站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人员应上报至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车站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车站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车站应当提出解决方案

  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六)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车站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车站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车站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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