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6 07:16:4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荐]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3、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4、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6、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7、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1、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为确保我矿资金投入满足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①、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其它投资人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责任人。

  ②、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数额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要求,做到基建施工“三同时”。

  ③、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年初纳入预算,现金到位,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一把手审批,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它用。

  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奖励和抢险救灾;其它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企业必须每年按照以下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1.5%。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如下,严禁挪作他用: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费用;②安全生产工作经费;③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费用;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安全设备、救生器材购置费用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费用;⑤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评估评价、技术鉴定等中介服务费用;⑥安全生产保险费用;⑦安全生产奖励费用;⑧其他依法应当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对事故的规避能力,杜绝“三违”行为。

  1、新工人进厂“三级”教育

  ①、厂级教育内容: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特殊设备、危险部位安全注意事项,厂安全生产概况,主要规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等。要建立厂级安全教育档案。

  ②、车间级教育内容:车间领导负责讲授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危险设施及地点安全注意事项、规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等。

  ③、班组级教育内容:班组长或安全员讲课,本组生产特点、安全生产状况,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危险品的保管、使用及操作示范、典型事故安全教育。

  2、全员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生产知识、技术操作规程等。针对领导、管理人员和工人的不同要求,进行考试。

  3、对电器、起重、受压容器、焊接、空压机、焊工、机动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并经上级劳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才允许独立操作。上述这些特殊工种的工人未经教育一律不准独立操作。

  4、调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一般在调换工种的部门内进行教育。

  5、日常宣传教育,利用黑板报、安全简报、事故画报、电影录像、安全标语、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总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各部门经理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4、生产主任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5、领班对本工段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根据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100-1000元)或行政处分。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消职务调离岗位、开除留用和除名

  五、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辩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2、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3、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4、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5、开好班组“三会”,即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安全措施要具体)、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效果、有记录)。

  6、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7、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8、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9、对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0、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1、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六、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的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干部,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

  2、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情况,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查隐患: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是否正常齐全;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

  5、查生产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岗位和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二)安全生产的检查形式:

  1、厂级检查:厂级检查,由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全厂性综合检查,一般结合节日或一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原则处理。

  2、员工自我检查:由负责操作有关设备的员工每星期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将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报

  告企业负责人。

  3、季节性检查:针对防暑降温、防汛抗台、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具体情况,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并由企业负责人临时组织季节性检查。

  4、专业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是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听取和及时整改。

  (三)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1、对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操作者和其他员工发现的事故隐患,有安全领导小组制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包括事故隐患情况、发生地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验收情况等。 3.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除责成有关人员继续整改外,应对有关责任人加以处罚。

  4、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职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

  为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危险现场的作业范围:①、带电作业:②、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施、设备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③、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路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2、危险作业的要求:

  ①、有关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

  ③、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是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

  ④、危险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⑤、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⑥、作业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

  ⑦、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

  3、带电作业要求:

  ①、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他物体接触;

  ②、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业。

  4、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的要求:

  ①、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内作业时,进入前要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传权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要约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

  ②、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

  ③、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要求:

  ①、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②、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

  ③、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途间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行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

  ④、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要进行泄压。

  6、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

  ①、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科室,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

  ③、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④、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⑤、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

  ⑥、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

  八、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有强烈的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有刺割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2、劳保用品的采购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

  3、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5、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或作业时不按规定穿用防护用品的要进行教育和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中毒)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6、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7、各岗位人员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九、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1、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运转。

  2、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设备整洁。

  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9、需经有关专业职能单位定期检测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必须按规定送检并作好记录。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高度管理,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按技术规范办事。

  3、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查,参加再培训。

  5、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要每月脱产学习半天,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水平。

  8、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理验收手续,并由验收人员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闲谈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2、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操作者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公司管理人员、值班人员或单位领导报告。

  2、公司领导、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进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3、对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4、任何操作者不准以任何理由,隐瞒事故,若隐瞒事故,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5、对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事故,按规定时效以单位名义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十二、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做好公司预防和应对防火、防盗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保障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因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公司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2、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3、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企管部负责预案的.修订和监督指导工作。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与职责

  5、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组织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主管副经理负责具体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处理工作;企管部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上报、联系地区相关部门以及配合主管领导做好救援及善后工作;其它各部门应积极参与、配合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及相关工作。

  6、公司所属各分站及油库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所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领导具体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及实施工作,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上报、联系地区相关部门以及作好相应的救援及善后工作;隶属各单位的其它人员应积极参与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

  7、公司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包括: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以及救援所需的电气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的专业人员。

  8、救援人员应具备现场应急救援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应急救援组织需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备和医疗药品,并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补充,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9、各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档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上一级救援组织机构和社会救援机构的联系方式、救援基本技能学习培训、演练记录、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目录及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应急救援记录等。

  10、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设立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值班人要熟知公司各管理人员电话以及本地区社会救援机构的联系电话等。

  11、管理人员熟悉突发事件现场处理程序,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全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12、加强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必须在30分钟内按规定上报公司,决不允许迟报、瞒报和漏报。

  13、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救援,尽量控制事态发展。根据事态发展,由公司负责人通知企管部拨打110、119,向国家相关机构求救。

  14、公司领导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赴出事现场,指挥、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15、一旦发生事故要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确保损失降到最低线。

  16、公司及其所属各分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以本预案为基础,随机应变的处理好各种突发情况,尽量避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十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后,应认真接受并配合有关人员的事故调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应积极配合有关专家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2、在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期间,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人员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束后,应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后的处理工作,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十四、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订本制度。

  1、在严禁火种区域设置“严禁火种入内”、“严禁吸烟”等明显标志。并能杜绝点火源进入禁区。

  2、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储贮物资的性能。凡不同性能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品必须严格分类、分库存放。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混装、混放。库房内要保持道路畅通。

  3、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应严格审查领料手续,健全领发登记,严格执行保管发放制度,严禁仓库管理人员将剧毒危险物品私自转让和送人。

  4、各车间、部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都要制订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在下班前要送专库保管。

  5、电热烘烤设备(电炉、回火炉、取暖炉、烘箱)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四周烘烤衣服等物品。

  6、技术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和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工程项目中,应绘有消防安全设置,基建部门和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

  7、电焊工、电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对易引起火灾和爆炸故事的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后才能操作。

  8、消防装备器材是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龙头和设备附近禁止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灭火器内药剂应按有效期有专人调换,确保灭火使用。

  9、坚持检查巡逻制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制度、工艺、设备、环境条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筑防火、危险品存放与管理,静电接地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逐级解决。

  10、对消防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于违反消防安全制度或拒绝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的集体或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五、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落实的重要措施,是企业检查考核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主要依据。为使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台帐的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厂区平面图);安全生产网络或机构情况;安全重点部位一览表;压力容器、消防器材、危险物品、用电情况登记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年终总结

  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入帐的责任人及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的责任人为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

  ①、台帐记录时限为企业每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档案台帐必须做到每年年底整理归档、次年建帐,台帐不得跨年度连续使用。

  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的登记入帐必须及时真实、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3、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管理与监督:为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入帐的及时真实,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向企业安全生产主要领导汇报建档入帐情况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抽查和督查,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人员的待遇与台帐管理工作情况相挂钩。

  十六、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

  1、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

  2、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3、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革新和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奖励办法:由单位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或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额度由单位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处罚:

  ①、连续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超过企业考核指标的部门。

  ②、发生重伤、急性中毒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及责任人。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①、不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规程和规章制度,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忽视安全生产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②、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而发生事故者;

  ③、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④、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发生工伤事故者;

  ⑤、对“安全整改通知单”执行不力,限期内不整改,而造成伤亡事故者;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①、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制度等,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者;

  ②、发现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③、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与已无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者;

  ④、擅自拆除安全、防护、信号设施,而造成伤亡事故者;

  ⑤、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⑥、非特殊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者。

  4、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有关人员重罚:

  ①、发生事故隐患不报或虚报,拖延不报者;

  ②、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或以各种借口干正常的事故调查者;

  ③、不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者;

  ④、不坚持原则,包庇事故责任者。

  处罚办法:发生重伤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发生死亡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以罚款或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包括领导干部)。

  5、经济处罚金额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确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1、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2、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

  (1)建立职工安全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考核成绩、违章、事故。

  (2)建立车间、班组安全工作台帐。内容:本部门不安全因素及解决办法,职工违规违制、工伤事故等情况。、

  (3)建立设备印象台帐。记录内容:设备印象、安全装置、措施完好等情况。

  (4)建立生产班组交接台帐。

  (5)建立安全设施的管理、检查、维护、检修台帐。

  (6)建立各种安全装置试验、允许台帐。

  (7)建立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台帐。记录内容:工伤事故、违规违制、事故隐患、安全措施等。

  3、凡本公司员工,在生产或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急性中毒均为因工伤事故),其区分标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分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凡发生轻伤或严重违章,单位的领导应立即报告分管生产的领导,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科。

  5、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

  6、发生重伤、多人负伤、死亡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安监局。

  7、各车间、部门必须如实上报工伤事故,不得隐瞒虚报或迟报,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职工调动或转岗时,因公负伤证明和个人安全档案必须随人同时调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生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牧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疫、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体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畜牧行业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或者是牧场场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牧场)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副场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班组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畜牧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疫病、工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班组)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疫病防控、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生产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安全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疫病防控、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疫病防控、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疫病防控、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岗位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疫病保健、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防疫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感染疾病、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防疫设备必须按消毒防疫要求保证正常工作:

  1、门口进出通道防疫设施每天检测,消毒池保证随时有消毒液。

  2、牧场内消毒车辆保证随时使用,不得出现消毒设施设备故障不能使用现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场内严禁吸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7、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0、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类,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2、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3、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1、项目部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每周应有一次安全例会,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50元,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对项目部加罚500元;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人罚款50元,责任主管部门未提供安全带的,对责任主管部门加罚300元。

  3、参加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如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及场区内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

  6、临时施工用电,应在电源总开关处设触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装置,如发现有一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每项罚款100元;现场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低于3米,不允许将电线绑在钢脚手架上,违者罚款100元。

  7、电线、电缆等必须由专职值班电工装设,不允许私拉乱扯;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丝,禁止用钢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元。

  8、使用移动电气设备,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胶底鞋,必要时应有辅助拖线,否则罚款50元。

  9、严禁乘坐卷扬机吊盘或吊蓝上、下人,违者对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罚款100元。

  10、木工、机械转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圆盘机上有防护罩壳,平刨必须有护手装置,否则罚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抛扔任何物品,否则罚款200元,如出现事故,并追究责任人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烧电炉或烧木材,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口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层间距不小于500mm,非出入口处及通道两侧应严密封闭;卷扬机、搅拌机必须设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14、禁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若发现经劝阻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1)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

  1)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4)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 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1)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3)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4)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 事故报告单位。

  (3) 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要求如下:

  1) 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① 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② 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①项所列部门。

  2) 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4) 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井工一矿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武装保卫工作的矿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武装保卫科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第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条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及时协调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一)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汇报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三)拟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查处各类违反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依据抚宁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内”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大事、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内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内”工作顺当进行。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阔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制度。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签订中心学校与我校、学校与老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2、责任范围依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觉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准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快速消退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惩罚。

  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详细可依据损失状况赐予各级行政惩罚,严峻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同学遵守安全规章状况,把事故隐患消退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退所发觉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急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退学校担心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需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需按时到岗,加强巡察,仔细履行职责。

  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单位必需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需以同学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同学不在校的状况下施工,如有特别状况,必需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同学进入施工区域。

  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便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学校后勤部门要常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

  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修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老师同学生命财产安全,准时发觉校内内担心全因素,快速消退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

  2、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状况,消防设施、同学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准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缘由,严厉 查处,并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整改措施:对于消失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需在第一时间整改,把问题掌握的最小程度,预先排解安全隐患,防止消失更大的险情,坚决危急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进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准时消退各类事故隐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各相关责任人负责所分管工作,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同学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同学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同学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负责。各班、各课、各部门发生事故,必需在三非常钟之内向校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马上报告镇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爱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准时赶赴现场主动参加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3、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需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需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状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4、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担当指挥,并依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依据现场条件和自身力量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爱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需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缘由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6、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准时消退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化调查分析,写出具体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参考。校长准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召开有关会议,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安全事故实行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赐予严峻批判,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爱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爱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命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同学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急试验用品、做到特地存放、由化学试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需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试验时,老师必需在做试验前向同学讲清晰留意事项,并指导同学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试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准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灭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惜。任何人不得随便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厉 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需常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觉安全隐患,要准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惩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内安全工作做到组织严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别状况可改不行丢。

  3、对上周消失的问题,制定相应补救措施,责成专人详细落实。

  4、对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提前布置,督促落实,事后监督检查。

  5、对例会部署的工作,责任人必需保质保量完成。

  6、安全例会不流于形式,人人能发觉学校担心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有对担心全隐患的改善方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八、具有较大危急的场所、部位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课间值班。

  2、设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详细负责监督检查值班状况。

  老师轮番值班。

  值班老师要仔细负责,按时到岗,下课铃响之前到达值班位置,疏导同学,上课后方可离开。

  带班领导要常常监督检查老师值班状况,确保有人值守。

  3、体育活动场所

  老师组织同学体育活动,要仔细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同学使用,并准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开展活动前必需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预备活动。

  老师不得指导同学开展有危急性的活动,同学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急的活动,同学要听从老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爱护。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同学身体损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不要强行让同学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九、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动我乡教育事业的稳步进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奖惩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者记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记旷工1节,脱岗1小时以上记旷工2节。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在规定地方值班,视为脱岗,如遇特别状况须自行调换,要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不调换,不值班视为脱岗。

  校内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追究:直接责任人、带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卫人员、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原价赔偿,公物赔偿视其情节按比例共同负担。

  较大责任事故,应准时上报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外,仍按上述规定处理。

  对忠于职守、圆满完成所分付工作的,赐予晋职、晋级、评优等优先资格。

  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嘉奖。

  奖惩标准由各学校依据自身状况制定。

  2、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和详细负责人的同时,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部门以及详细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准时完善保障措施,削减一般事故,避开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如果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赐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学校组织全体同学进行一次体检(不得收费)。建立同学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同学档案。

  2、对体检中发觉同学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准时同志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3、加强对同学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4、仔细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同学膳食,加强养分指导。

  5、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方案,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6、要协作保健所做好同学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养分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同学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仔细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总结,并做好法制宣扬教育和保密学问教育。

  3、每逢节、假日前要对本部门、组内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4、上报范围:

  ①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危急源。

  ②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危急源。

  5、受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校内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教学安全的隐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学校领导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老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准时将状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汇报,并能在稳妥牢靠的前提下实行肯定的防范措施。

  6、操作程序:师生发觉各种安全隐患、危急源,可口头或书面对学校或主管部门汇报。

  学校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具体询问有关状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看法。同时推断隐患、危急源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准时整改,准时排解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准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危急源,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中心学校汇报;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的,由校长同有关方面汇报、协商解决。

  7、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应关注并常常讨论隐患排解和危急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周)、安全宣扬教育、隐患集中清查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觉性。

  8、不尽事项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完善解决。

  十二、学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县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后勤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当保管。严禁选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实行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应按根据劳保用品使用规章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学校应不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状况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4、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否则,按情节轻重赐予赔偿。调换工作、调出者,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上缴,否则,按价扣款。

  5、学校应常常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保证安全有效。

  十三、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方案的做好领导干部和师生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与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展对同学安全学问教育、自护自救演练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学问竞赛、评比、消遣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力量。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问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损害”的意识宣扬教育工作。

  5、通过开展安全学问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学问培训教育,注意对新生入校安全学问培训。

  6、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学问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为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有效性、适宜性,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市场各部门、各层次人员。

  二、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全城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2、分管安全领导负责标准化实施性、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及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和协调。

  3、安全办负责搜集相关资料、拟定评定计划等。

  4、各部门负责总结、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及持续改进的计划。

  三、程序

  1、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2、安全办收集日常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资料和目标完成资料。

  3、各部门提供标准化管理、隐患以及整改、持续改进的计划等资料。

  4、各部门将绩效资料报安全办,安全办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验证检查,然后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安全标准化实施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定的依据。

  四、绩效评定的实施

  1、总经理负责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2、分管领导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各部门分解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存在的差距等。

  3、各部门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规章制度的贯彻、隐患及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变更、纠正预防建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备案。

  五、标准化绩效评定内容

  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2、各种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的适宜性。

  3、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的符合性。

  六、绩效评定的输出

  1、通过绩效评定,就以下几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

  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的贯彻、安全责任的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

  2、安全管理部门将存在的问题汇总报上安委会,安委会讨论制定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纳入下一周期工作实施方案中。

  3、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包括标准化取得的绩效,存在的问题,市场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纠正或修订工作计划。

  七、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1、根据对各部门绩效的考评,依照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奖励和处罚。

  2、依照日常安全管理绩效,对每个员工予以奖罚兑现。

  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各部门或个人工作业绩进行综合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诚信业户的重要依据。

  二、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安全制度者,视情节取消其评先、晋级和调级资格。

  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部门或个人表彰、奖励:

  1、及时发现事故苗头,积极组织或参加抢救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2、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或参加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有新发明或取得科研成果的;

  四、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况,应分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它处理:

  1、放弃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混乱、事故隐患严重、对安全隐患长期不予治理,造成事故的;

  2、安全制度不落实,明知有隐患却不采取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3、强迫他人违章作业或对违章作业不制止,造成事故的;

  4、对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玩忽职守、违章蛮干、脱岗或串岗造成事故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一、本商场实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安全值守制度。

  二、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当日整个营业时间内商场的正常、安全运营;掌握商场安全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商场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熟悉商场运作和工作程序,掌握各部门人员当班情况,并做好查岗工作。

  3.严格开收市制度,检查开收市情况,做好收市期间顾客的离场清场工作,收市时组成清场小组,自上而下逐层清场,确保商场安全。

  4.认真检查各类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处理,确保正常营运秩序。

  5.认真检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破坏、防严重灾害措施落实情况,保证商场安全运营。

  6.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当值时未能处理完的`事务,必须在值班记录中向下班交待清楚,并做好交接工作。

  7.如遇重大事情,除及时到场组织处理外,要立即向值班长或总经理汇报。

  8.解决好当班的突发事件,并将事件的过程和处理结果报告市场领导。

  三、值班工作流程

  1.设立值班记录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当值记录,未能处理完的事务,必须在值班记录中向下班交待清楚。

  2.做好值班记录交接,并将记录本交总经理审阅。

  3.商场收市清场结束后,值班人员必须在防损清场登记本上签字。

  4.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酒后上岗。

  5.不得私自调班,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雷电防御管理,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做到事故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主管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对公司重大事故或了现重大险情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上报、谎报、虚报的`公司将对生产安全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

  5、对公司连续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或事故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的净按照有关规定加重处理有关责任人。触犯《刑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刑事责任。

  6、事故责任追究坚持:①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 ③事故相关者没得到应有的教育不放过;④事故的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二、安全培训制度

  1、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2、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会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结合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4、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职工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三、自检巡查制度

  1、防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电气、仪表、配电设施,通排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操作人员负责配电室的安全装置,变压器、避雷装置及用电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防雷操作人员,每天对运行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

  6、每天深入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雷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7、严格劳动纪律和工艺操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消除用电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2、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3、防雷使用和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4、防雷使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按规定立即向上级安委会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气象部门报告,不拖延隐瞒,不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私自处理。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一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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