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7 08:42:5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管理制度15篇【经典】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图书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图书管理制度15篇【经典】

图书管理制度1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读书热情,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或者学校图书馆借来,图书每月更换一次。所以捐献时请写好姓名,以便日后归还。

  2、每天早晨为读书背诵时间,要认真读书,不许借阅及还书。中午为默读时间。

  3、每周一中午为借书时间,星期五中午为还书时间。

  4、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要在借书册上签好书名、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

  5、每次借书必须经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确认签字后方可将书拿走,归还时也必须有图书管理员的签字并注明归还时间。

  6、借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交负责的同学进行登记。

图书管理制度2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学校图书室的图书,提高学校图书室图书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应忠于职守,爱护图书,坚持原则,积极为教学服务。

  二、图书室对教师全天开放,对学生在规定时间开放,如不能开放须经批准,并在门前贴出通知。

  三、对图书要经常检查、整理、防潮、防火、防虫蛀,对破旧图书要及时修补。

  四、配合教学需要,及时订购教师学校的报刊杂志等教材,做到不漏订、不错订,数量适当,有关订单须经主管校长审查后方可上报订书;购进新书后,及时将所购新书目录送教务处,将原始单据送总务处查收登记,开出目录、价格、数量清单,然后编目、上架、出借。

  五、学生借阅图书应在图书室外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进入图书室。

  六、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等情况。

  七、学生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

  八、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室,归还时图书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九、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依据赔偿制度赔偿。

  十、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十一、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十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否则不办理其相关证书及手续。

  十三、图书室不向校外开放。贵重图书不向学生借阅,只在阅览室查阅。

  十四、因图书室管理员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十五、要注意出版信息,及时向师生和领导推荐新书。

  十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十七、经常保持图书室的整洁卫生。

  十八、每学期在教务处主持下对所有图书清查一次。

  十九、及时收藏报道我校的相关资料。

图书管理制度3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开发孩子智力的钥匙。设立班级图书角,引导孩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可以让孩子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活动中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活跃思维、陶冶情操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更好地、充分地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激发孩子读书的兴趣,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的能力,特制定“班级图书角”管理办法。

  一、图书来源

  孩子们以自愿的`原则带一本自己喜欢的图书放到图书角,与大家一起分享。书的右上角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可以每2-3个月更换一次图书。

  二.图书管理员职责

  1.负责班级图书的管理,每天整理好图书,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2.负责图书角的的干净、整齐,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3.负责检查和监督不爱护图书的不良现象。

  三、管理细则

  1.考虑到二年级孩子的能力,班级图书角暂不设图书目录和借阅登记簿,同学们可自由选择喜爱的图书,做到轻拿轻放、随拿随放。

  2.每人每次限拿一本书,看完后在书架上放好再拿另一本,借阅的图书不得带回家。

  3.要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圈点,或撕扯、折叠、污损,对于不爱护书籍的同学,将给予批评教育。

  4.图书角开放和阅读时间:每天早读之前可借阅图书,下午第二节课前归还图书,由图书管理员对图书进行清点,利用课外时间、或阅读课时间阅读图书。其它时间,特别是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借阅。在阅读时间里,还可以进行阅读交流和沟通。

  四、其他

  为了鼓励孩子们多借书、多读书、会读书,每月末还将评出“读书之星”,并给予奖励!

  希望孩子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人人争当读书小能手!

图书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书刊资料及征订与发行

  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60%。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2%,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补充购书经费。

  第十八条县(市)区图书代办站应当按要求每年分两次与市图书供应社结算书款。市属学校应在提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第四章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发、引进先进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要以《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检索。

  第二十二条新书到馆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工作,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适时地剔除内容陈旧过时、破损严重、副本量过多、无参考实用价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外借、阅览、丢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爱护书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师资料室应当对教师整日开放。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应当根据需要在午休和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依据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馆舍、设备

  第三十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藏书室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阅览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当按不少于教职工人数的1/3设座;学生阅览室中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12设座,小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20设座。

  报纸、杂志中学应当在7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50种以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中学应当在15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100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阅览室应当整洁、安静,悬挂适量名人画像、格言、制度等,充分体现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图书管理制度5

  1、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所以捐献时请写好姓名,以便日后归还。

  2、每天是中午为班级同学借书时间,课间为还书时间,早晨为最佳的读书背诵时间,要认真读书,不许借阅及还书。

  3 、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要记好书名、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

  4、每次借书必须经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确认签字后方可将书拿走,归还时也必须有图书管理员的签字并注时归还时间。

  5、借阅图书时,同学们按学号排队,不可喧哗,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

  6、借图书不可以带回家,所有所借图书本周五下午必须归还,以便于下周借阅;最短不可2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

  7、借阅者应保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先、批注或涂写,如发现则取消其一个月的借阅资格。如有丢失的'现象,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1-3倍赔偿。

  8、有偷窃图书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按原价的1-3倍进行赔偿。

  9、借阅图书者不得将图书转借,如有遗失双倍赔赏。

  10、图书管理员要保护好图书,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

  11、设班级图书管理员3名,具体负责图书的管理、借阅等工作。

图书管理制度6

  一、图书室对书刊资料登记,分类编目。要注意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保持著录、编目的准确一致。按要求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图书室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实行定期对外开放。

  三、图书室要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图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图书外借不得超过一星期。经常进行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

  四、图书室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预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赔偿,赔偿后原书刊一概还退还给本人。赔偿应以1至5倍为原则,读者遗失图书赔偿方法同上。

  五、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耐心细致地做图书借阅工作。

  六、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为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

  七、要加强图书室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图书管理制度7

  1、进入图书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工作、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不得焚烧可燃物品,不得存放易燃物品。禁止使用电炉及其它电热器。

  2、工作人员要做到“四懂”、“四会”。“四懂”即:一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懂防火措施,三懂灭火方法,四懂救治办法;“四会”即: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三会处理初期火灾,四会逃生。

  3、灭火器具集中配置,放在便于灭火的部位,专人负责管理。对违反规定人员,有权给予教育直至交有关部门处理。经常检查灭火器具状况,及时更换过期、损坏的灭火器具。

  4、工作人员闭馆前必须检查水、电开关和门窗,停电期间,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没有危险隐患后,方可离开。

  5、下班后,书库、阅览室等场所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停留。严禁馆外人员滞留。

  6、发现馆内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馆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图书管理制度8

  一、图书室由学校布置兼职老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番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同学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珍惜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判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判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管理制度9

  借书须知

  1、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无借书证概不借阅。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得超过两本,累计借阅图书达10本者不得再借书。

  3、读者不得污损图书,若有污损,管理人员视其污损程度作出批评、赔偿、罚款、取消借书资格等处理。

  4、所借图书不得遗失,若有遗失,管理人员可责令借书者按原书价的3至5倍赔偿。

  5、所借图书必需在该学年内如数完整归还图书馆。不按规定归还者,下一学年不予借阅。

  学生阅览室规则

  1、凭学生证进入本室,非本校学生概不准入内。

  2、入室后学生必须在管理人员处登记。

  3、报刊、杂志一律不得带出室外,看完后自觉放回原处。爱护书刊,如有污损,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赔偿等处理。

  4、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乱丢杂物。

  教师资料室规则

  1、非本校工作人员概不准入内。

  2、教职工一律凭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3、有关资料、报刊、杂志,一律不得带出室外。

  电子阅览室规则

  1、在自修时间,进入本室必须凭借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进入,如用他人证件进入,将予以没收并告诉班主任。

  2、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在本室上网玩游戏,一经发现,将立即没收本人证件,取消今后到阅览室的资格并告知班主任。

  3、未经老师允许,不得使用软盘或“U盘”私自拷贝文件在机子上。

  4、在本室自修,不得带零食或饮料进入,不得高声喧哗或吵闹。

图书管理制度10

  一、常规卫生工作

  1、每天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班级和卫生区卫生。

  室内卫生做到:

  1、窗玻璃干净整洁。

  2、室内地面干净、清洁、无灰尘。

  3、室内课桌椅整齐、墙壁无污痕。

  4、课桌内无杂物纸屑。

  5、卫生工具齐全。笤帚、拖把、垃圾桶等摆放整齐。

  6、一天3次及时倾倒垃圾并作好全天保洁。

  包干区卫生做到:

  1、无纸屑、痰迹、果皮及其他杂物。

  2、墙壁无乱涂乱画,保持清洁。

  二、保持个人卫生

  1、服装整洁、勤剪指甲、常洗澡,不留长发。

  2、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零食和不干净的东西,不喝生水。

  3、认真做好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4、学生定期参加体检,发现疾病及时告诉家长给予治疗。

图书管理制度11

  为规范我局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各类图书资料的完整齐备,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有序、便捷的图书借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图书资料的收集与新书采购

  (一)图书资料收集

  1、我局图书资料的收集按“定期汇交、统一保管”的原则进行。

  2、收集的范围包括:各部门存放的由单位购制的各类业务书籍、印制成册的内部培训学习材料、会议材料、部门订阅的期刊杂志、新购置的各类图书资料。

  3、各部门应对照图书资料收集范围,认真清理本部门存放的各类图书资料,及时汇交至局图书资料室;其中,印制成册的培训材料与会议材料,应于该培训或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将相关图书资料移交至图书资料室统一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二)新书采购

  1、提出申请。除局领导指定需要采购的图书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部门的名义提出相关书籍采购的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图书采购申请表》(见附表2)注明采购的理由或用途、建议采购的册数、购买的途径(邮购、书店购买等)以及书名、作者、出版社、售价等相关图书信息。

  2、审批意见。办公室应对采购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局长审定,书费超过1千元的需经局长审定。

  3、购买入库。局领导批准同意后,由申请本人或所在部门按规定进行购买,到货后在第一时间将图书移交至局图书资料室进行登记入库手续。

  4、费用报销。总价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购书费用,由经办人申请,办公室审核是否入库登记和办理借用手续,分管业务局长审签、分管财务局长批准,2000元以上由局长批准报销。

  其中,交由办公室的应包含如下票据:经局长签字的《图书采购申请表》、购书发票、其他有关费用票据。

  二、图书登记入库

  1、登记流程。按“汇总登记、统一编号、分类上架、专柜保管”的流程进行登记入库,并形成图书分类登记册与《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图书信息卡》(见附表1)。

  2、图书的分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与图书内容,按水文监测类、水情预报类、仪器设施类、水生态环境类、水资源类、水利工程类、水事行政类、业务技术规范类、综合类等进行分类。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图书资料的登记入库工作。

  二、图书的借阅

  局图书室实行入室查阅和日常外借两种借阅制度。

  (一)入室查阅

  全局职工在图书室管理员处登记签字后,即可入室进行查阅,但只限室内阅览,不能将图书带离图书室。

  (二)日常外借

  如需将图书带离图书室,需按如下规定办理外借手续。

  1、借阅人员当面与图书管理人员对该书的页面完整,有无勾划圈点、破损残缺等情况进行查对。

  2、在图书室管理员处填写《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图书外借登记表》(见附表3)。按一式2份进行填写,图书管理人员与借阅者本人各执一份。

  3、按规定交纳相应押金。

  (三)图书的归还。借阅人员应按《图书外借登记表》上规定的期限如期归还所借图书;如因实际情况,需要延长外借时间,应提前通知图书室管理人员。图书外借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四)其他规定

  1、每人每次外借1-3本图书。如因实际情况,确需一次借阅超过3本,需在《图书外借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

  2、外借图书押金的收取办法。书价在人民币50元及以下的,按每本50元收取押金;书价在50元以上的`图书,按每本100元收取押金。押金在图书归还时,如数返还给借阅者本人。

  3、任何借阅人员要爱护图书,不得擅自对所借图书进行填涂、勾划,同时应保证图书不能沾有任何液体污浸,不能有残缺破损。归还图书时,图书管理人员将对照图书借出时的情况进行检查,如出现图书受损状况,按规定进行赔偿。

  (五)图书损坏与丢失的处理

  我局图书资料属公共财产,凡丢失图书的任何人员,均以购回同版本书刊赔偿为原则,如确实无法购回,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国内版一般图书、期刊(合订本),按原价2倍赔偿。

  2、内部资料、工具书、外文书刊按原价3倍赔偿。

  3、珍本书、孤本书,必须追究丢失责任,并按原价5-10倍赔偿。

  4、多卷成套图书,丢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者,按各单本价格的3倍赔偿,无单本价格的,则按整套书的价格加倍赔偿。

  5、没有标价的图书按每页2角计成本价,再按该价3倍赔偿。

  6、丢失期刊一期(现刊)或一本(过刊),按该刊全年价格5倍赔偿。污损书刊者,由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视图书的受损情况,扣除相应押金或直至按原价赔偿的处理。

  三、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图书室建立在档案室内,图书室管理人员参照档案室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对新添置图书进行分类、编号、上架;并定期对图书的借阅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对到期未归还的外借图书进行跟踪,对相应借阅人员进行催还。

图书管理制度12

  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长知识,了解国内外大事,提高文化素质,使书报成为老年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精神财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 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除星期四休息外,其他节假日、双休日一律照常开放。

  二、 凡是本村村民均可进入图书阅览室学习、阅览报刊、杂志、连环画、小说等书籍。

  三、 图书原则上不外借,报纸阅后放回原处。

  四、 书刊、报纸是人们精神粮食,不准涂写、撕页,如有发现,除批评教育外,按原价赔偿。

  五、 在图书室要专心阅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六、 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图书管理制度13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全面负责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2、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火设施是否完好。

  3、每天闭馆时必须检查门窗、电源、微机、复印机、干湿机、消毒柜等电器的关闭情况。

  4、保持楼道、大门、侧门的畅通。

  5、指导读者从监测口进出。

  6、经常检查“禁烟令”的执行情况。

  7、节日长假和寒暑假,要对计算机等设备,安排特殊保管。

  书刊赔偿、注销管理制度

  1、读者借阅本馆书刊,出现图书、期刊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情况必须赔偿。

  2、赔偿方法:

  (1)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

  (2)以书刊原价赔偿。

  3、注销范围:

  (1)陈旧、失去使用价值、复本过多、长期不流通、内容重复、破损严重残破无法修复、过时的书刊。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需出据凭证。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削减固定资产账,使账、物相符。

  声像与电子资源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声像与电子资源。及时办理新增声像与电子资源的入库手续。

  2、入库的.声像与电子资源及时分类编目进入计算机管理。

  3、做好声像与电子资源的日常防尘、防潮、防火工作。

  4、教工每人每次限借声像资料5盒,借期为30天。到期主动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以一次为限)。

  5、教工调离本校,在离校前应主动将所借声像与电子资源还清。

  6、爱护声像与电子资源,如借用后损坏、遗失,原价赔偿。成套声像与电子资源遗失其中一盒,按全套声像与电子资源原价赔偿。

  7。对贵重资料及高价值孤本应请专业部门估价,并按相关收藏要求做好文献维护及管理工作。

  电子(数字)阅览室管理制度

  1、进入电子(数字)阅览室应按指定机号或位置入座,保持安静,遵守纪律,听从管理员安排。

  2、室内其它设备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准擅自启动。严禁自带软盘、U盘等存贮拷贝设备入室。爱护机器和附件,不准私自删除或输入其它程序。

  3、不准私带游戏软件上机玩乐,一经发现,除没收软件外,按学校规定处罚。

  4、操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5、文明操作,严禁在室内抽烟,用餐,不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安静,注意清洁卫生。

  6、操作完毕,应按规定程序关机,填写好记录本,将椅子排放整齐,经管理员检查后方能离开。

  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1、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2、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上机操作的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4、外来软盘、U盘等存贮、拷贝设备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5、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6、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尘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蛀、防病毒和防盗工作。

图书管理制度14

  1.图书角的书籍由中心乐于分享的`小伙伴“捐献”,书籍所有权仍归本人所有。“捐献”书籍时请在书 中写上自己的名字并在《书籍登记册》上填写相关信息;

  2.书籍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内容健康;

  3.图书持有者如有需要,可随时取回自己的书籍(需在《书籍登记册》上说明书籍已取回),否则将由工作人员在学期期末统一归还图书角的所有书籍;

  4.借书时需在《借书登记册》上填写相关信息,借书时间由个人掌握,可在办公室开门的任意时间,但必须登记;

  5.借书期限为两周,到期后如需续借,请在《借书登记册》上填写续借信息,续借时间为两周,只能续借一次;

  6.每人每次最多只能借三本书;

  7.在阅读过程中不得损坏图书,不得在图书上乱写乱画。如想分享个人的读后感,请另用纸张书写,夹在书中即可;

  8.选择书籍时不得随意摆放,按区域放好,还书时请自觉将书籍放回图书角;

  9.借书期间若发生图书丢失或损坏,借书者需按原价进行赔偿;

  10.最终解释权和维护权归大学生事务管理中心所有。大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图书管理制度15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借阅范围: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

  借阅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为图书借阅时间。借阅地点:综合部

  借阅规定:员工在借阅书藉时须做好登记(附件2)征得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阅一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

  备注:

  1、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书籍分享,员工捐献书籍,综合部将进行出处详细登记。

  2、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归还图书时,发现图书丢失,应及时向图书管理员申请核销,照价赔偿或者购买书籍赔偿;如员工逾期6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3、调离公司的员工必须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有目录外图书借阅需求的'员工,可将建议反馈至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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