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26 11:58:4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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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学校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校外学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1

  1、外聘兼职教师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办理聘任手续。教务处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由教务处安排教学任务,提出教学要求,并参与对外聘兼职教师的考核。

  2、根据培训主题确定聘期,一般分为一学期、一年和二年。

  3、外聘兼职教师要经常听取教务主任反馈的'学员意见。

  4、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差,学员满意率低于90%的,经警告仍达不到要求者,学校有权提前解聘。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2

  为切实加强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3

  一、坚决执行封闭式校园平安管理模式

  1、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按时封闭校门。

  2、学校实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测体温、扫健康码严防坏人或带有传染病毒的人员进入校内。

  3、学生在校期间,除校内人外,教学区内不准任何校外人员与学生来往。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随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门,必须携带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经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外出。

  二、外来人来访平安管理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测体温、扫健康码,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人员

  联系,确认前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査、联系工作,当天值班教师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带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外。

  5、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外来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6、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三、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的,必须承当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除在年度考核时严格

  实行“一票否决〞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4

  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二、外来车辆管理:

  1、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车辆及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他校车辆,由校办室提前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学校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护导教师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家长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相关管理规定:

  1、门卫是车辆管理的重要人员,允许进入的车辆要及时记录车辆牌号、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门卫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除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四、车辆管理部门:

  总务处是车辆管理直接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门卫是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工作细则严把车辆出入关,坚持登记制度,违反管理规定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xxx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5

  实训基地是学校师生从事实践教学、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课堂。校外实训基地是学校实训基地的强有力的补充,是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基本满足师生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条件。

  3、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开支的原则,在教学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设备技术较先进、种类齐全、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

  4、采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形式,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关系,互利互惠,双方受益,义务分担,长期共建,保证质量。

  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1、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学校一级领导,由招生就业处协调,由各专业组具体实施。

  2、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

  (1)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要求,提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

  (2)汇总、审查各系(部)提交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申请书。

  (3)协助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4)会同有关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设情况和实训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3、各专业组职责:

  (1)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及实践教学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够满足实训教学条件的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2)向招生就业处申报新建的校外实训基地。

  (3)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一起,规划、实施实训教学工作。

  4、已建成的实习教学基地,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结果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继续保留合作关系;未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

  1、学校承担的义务

  (1)确定实践教学基地名称,在校园网、校报校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

  (2)做好参加实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他们虚心好学、尊敬师长、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要求,确定每次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在参加科研立项、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方面,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方便。

  (5)为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实训指导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并按学院和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双方的约定,为实习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6)听取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实训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方式等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及时进行改革。

  (7)委派实训指导教师与管理教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协商实训期间师生的实训与生活事项。

  (8)根据实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用人需要,按择优录用的原则,向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推荐毕业生。

  (9)在基本建设(如建设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仪器设备购置,邀请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合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

  (10)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11)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其它服务。

  2、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承担的义务

  (1)参与学校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向、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方案等的研究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接受我学校学生实验实训,协助学校安排好学生实验实训内容,组织好学生实验实训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全过程。

  (3)按学生实验实训要求,提供实验实训场地、仪器设备、原材料等,选派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4)为参加实验实训的师生讲解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本单位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需求情况、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职业岗位群的结构及各岗位之间的协作等。

  (5)加强学生实验实训期间的管理,参加学生实验实训的成绩考核和鉴定等工作

  (6)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7)为学校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8)吸收学校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参与本单位的科研、技术攻关等工作。

  (9)尽可能地为学校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四、实验实训基地协议书(或合同书)的签订

  1、申报和审批:专业组根据学校实验实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进行认真调查并符合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填写《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企合作协议书》(见附表),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各种相关材料、以及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教学内容,经招生就业处审查并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签订协议书(或合同书)。

  2、协议书(或合同书)一式三份,由专业组、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3、协议书(或合同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共建双方的合作目的;

  (2)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受益范围;

  (3)共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参加实训师生的学习、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排;

  (5)签订人、签订时间与合作年限;

  (6)其他相关事宜。

  4、对于协议书(或合同书)到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双方可根据合作意向和成效,办理协议书(或合同书)续签手续,相关材料应报送教务处备案。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6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禁止一切非工作性质来访人员入校。

  2、因公来访人员凭对接部门签章的'工作联系单、身份查验登记、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合格方可进入校园。

  3、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并落实卫生措施,避免人员之间手部接触。

  4、外来人员应尽量减少在校园停留时间,事情办理完毕即离开校园。

  5、快递员、运送生活物资的人员经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处理完相关业务后应即时离开。

  6、各类线上订餐外送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7、外来人员不服从门卫管理、严重影响校园管理秩序的,报请校园警务室民警依法处理。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7

  为做好学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xx〕364号)要求,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做到“六个一律”,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及车辆入校,制定此规定。

  一、得到学校许可的以下四类人员及车辆(以下简称允许临时进校人员及车辆)按本管理制度可依申请临时入校:

  1.进校办理公务人员及车辆(含参加会议、学术活动、传递机要件、检查工作、巡查工作等);

  2.进校探亲人员及车辆(不含在读学生家长及亲属);

  3.校内居民区所需的维修工或送货上门安装服务等人员及车辆;

  4.其它需入校人员及车辆。

  二、允许临时进校人员、车辆,需提前联系校内教职工通过“今日校园.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系统”或“政务平台.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系统”完成进校人员及车辆的预约,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获取进校二维码,进校门时扫描进校二维码、安康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入校。

  三、校内承租户及车辆凭与房东签订的承诺书换取《临时通行证》,作为进出校园的有效证件,并严格执行进出校登记制度,经体温检测合格后入校。

  四、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学生家长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五、校园内各类项目中标单位从业人员(含食堂、物业、保洁、门面房、快递人员等非学校教职员工等)由学校相应归口联系部门,提前向保卫处提供人员名册,录入人员信息,进行人脸识别、扫描身份证及安康码后进入校园。

  六、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七、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时,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佩戴口罩。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8

  为规范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挂好访客证后方能进校,出校交回会客单和访客证。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校证;进入校园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事先报告校务办并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五、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凭总务处证明。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保卫部门处理。

  六、学校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来校当天填写登记表(总务处领取)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担保书一并交总务处备案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七、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八、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家长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教师或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9

  1、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非本校教职工及常住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2、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表明身份出示相关证件,说明事由,在征得学校值日教师同意后,在门卫室进行来访登记,方可进校。

  3、学生家长进校与老师交流或找孩子,必须事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告知门卫人员后,再登记进校。

  4、家长送孩子上学只能到大门口,特殊情况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幼儿园家长接送孩子进入校园,必须佩带接送卡,而且只能步行。

  5、严禁学生上学迟到,特殊情况迟到的,必须在门卫室填写迟到情况说明,方可入校。年龄较小的由门卫人员送至班级,家长不得入内。

  6、学生教学时间内一律不得外出,如身体不适需要离校的,由班主任将学生送至传达室,填写学生离校说明,由家长到传达室接学生回家。提前离校的教师也要填写说明。

  7、门卫人员对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8、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9、中午送午餐的家长需办理接送卡,在校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10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站站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

  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

  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分站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

  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

  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

  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

  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11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外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外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

  3、校外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外教研和校外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外培训和校外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外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外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外教研和校外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12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强化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允许外住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xx〕4号)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集体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

  第二条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在校外居住:

  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可申请外住,并办理退宿。

  2、因特殊情况由家长在校内雅宝宾馆陪读,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3、毕业班学生由于实习等原因,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学一年级学生除符合上述第1条申请条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则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条符合外住条件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家长签署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系领取《南广学院学生外住申请表》填写,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务部审批,获得批准后,学生及家长到学务部签署“外住协议书”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后,到财务处办理退住宿费手续。

  第五条办理外住手续及走读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1、学生申请外住手续只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外住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外住资格。必须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归宿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作息制度,按学校、系、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4、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必须与家长共同到场和学校签定外住协议,走读期间学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其本人及家长负责。

  5、学生走读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内外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学生在走读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经常保持联系,掌握学生走读期间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

  7、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期间如个人表现已不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将取消该生走读资格。

  8、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有效期期满后,学生所在系要对走读学生综合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如符合条件,可以批准继续申请;如不符合条件,必须将相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取消该生外住走读资格。

  9、因特殊情况在学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其所交住宿费学校不予退还。

  第六条各系要严格学生住宿管理,坚决杜绝学生不办理任何手续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行为。

  第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务部负责解释。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事先报告校务办并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五、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凭总务处证明。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保卫部门处理。

  六、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七、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家长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教师或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校外学校管理制度14

  随着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和学校布局调整的强力推近年来,进,高中在校人数迅速增加,特别是我校的学生人数更是达到了三千多人,使学校内部原本有限的住房更显紧张,相当一部分学生只有选择在校外租房寄宿。由于学生年龄小,生活自理和自我再加上学生校外租房分散和有些房东责任意识不保护能力较弱,到位,学校对这些校外寄宿学生的管理,将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和影响。因此,校外住宿生在安全、卫生、饮食、成长环境等方面存在着众多安全隐患,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定西市第一中学校学生外住宿管理办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从创建“平安学校”、“和谐校园”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和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外宿学生的申请办法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外宿,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考虑申请外宿:

  1、有心理问题无法与他人共宿的学生;

  2、家住安定城区的学生;

  3、有特殊疾病无法在校内住宿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外宿:

  1、上一学年曾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

  2、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资格的学生;

  3、未经批准外宿的或前一学年经批准外宿但表现不良的学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外宿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结束前两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将申请表格带给家长,由家长签署意见后再返回学校,并由班主任签署意见。

  3、根据家长意见,学生寻找房源,与房东签订租房协议书;到辖区内派出所登记备案。

  4、学生与学校签订外宿承诺书。

  5、学校汇总外宿名单,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6、一次申请有效期为一学年,下学年需继续外宿的,必须重新提出书面申请。

  二、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

  (一)学生校外寄宿采取家长首肯制

  自主选择寄宿地方。近几年来,部分学生脱离家长和学校,给学生的成长带来了不结果部分学生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监控,良的影响,也给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的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家长首肯制是开学初,对校内无法寄宿的学生,必须由家长亲自带子是否安全等方面觉得,对学生管理,女到寄宿地方察看,食宿条件放心后方让学生寄宿。

  (二)各年级各班要建立外宿学生的基本档案,定期检查、走访,及时记录外宿学生的表现情况。

  (三)外宿学生归班主任直接管理。各班治保委员要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外宿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外宿期间在校外的行为及财产安全等责任自负。

  (五)外宿学生如违反外宿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立即回校住,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不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力度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学校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住宿安全和在节假日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四、各项职责

  1、学校职责

  建立健全学校安排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全校校外住宿生档案,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班主任协调,与当地派出所、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在校外

  食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学习和活动,注意安全。定期对校外住宿生的食宿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确保校外住宿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要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对住房情况、户主姓名、位置、门牌号、就餐以及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了解,注意与学生住户做好沟通工作,督促其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建立有效联系,并象家访走途生一样进行专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处理,及时汇报。班主任要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保卫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3、住户职责

  学生住户要切实树立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主动到当地公安部门为住宿学生办理登记手续。

  五、丰富课余活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学校除了制度管理,还充分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从思想上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避免学生学校、宿舍、家庭“三点一线”单纯路线造成的枯燥生活,树立行为约束意识,培养其规则意识和上进精神。同时,学校还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班团队会,对学生独立生活能力、良好人格心理培养、青春期心理卫生等方面加以教育培养。另外,学校设立“心里咨询室”对留守儿童从思想上提供援助。

  六、本规定由定西市第一中学保卫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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