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0 10:22:0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社团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团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团管理制度合集15篇

社团管理制度1

  一、本小组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开放进行书法兴趣小组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学员进入教室后,应专心听老师讲解,认真进行练习,不得讲话或任意走动,以免影响他人。

  三、每位来书法室上课的学生要爱惜学校的公共财物,不得损坏,违者照价赔款。

  四、保持书法室的'整洁,不乱涂乱画,每次上完课,要及时组织学生打扫卫生,并把练习过的书法纸放入垃圾筒,不准随地丢弃。

  五、课结束后排队清洗毛笔,切忌弄脏墙壁,要注意节约用水。

社团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国县将军中学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校团委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校团委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与注销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

  (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指导老师同意书。

  (5)其他必备材料。

  (三)校团委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校审批,校团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没有正式指导老师的;

  (7)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8)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校团委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校团委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校团委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校团委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校团委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学期初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校团委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成员大会决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六)指导老师建议注销或指导老师不能正常参与指导工作的;

  (七)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换届

  第二十条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应由全体成员组成,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并由校团委酌情上报。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3、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4、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第一次成员大会时需:

  1、选举社长等负责人,成立相应结构组织。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社团推荐,经校团委考察;由德才兼备且愿热心为社团工作的同学担任。

  2、确定成员名单。

  3、确定社名及明确主题。

  4、确定社团活动计划。

  附:会后需将以下事项报至校团委备案:

  1、会议记录

  2、成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名单

  3、社团活动方案。

  第二十四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有效的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受校纪校规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事项。

  社团负责人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到期结束时视情况可以续任。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负责人的换届或更换,须在变更之前由该社团原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报告,在其指导下进行,对于人员更替工作中出现的舞弊问题,校团委有权干预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备有社团艺术图章,刻艺术图章须经校团委批准,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和外界单位签订合同,如确实需要签订合同的,应上报校团委,经同意方可签订。

  第四章社团成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校团委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校团委检查。

  第三十九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四十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校团委提交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校团委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当校团委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校团委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四十五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校团委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校团委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四十六条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践校团委宗旨;按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联席会议,并通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种活动,执行校团委的各种决议。

  第四十七条在不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在与社团自身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发生冲突的基础上,充分满足社团成员合理的活动需要。

  第四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经费帐目不明;

  (二)活动开展中出现损害学校公物情况;

  (三)活动安排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十九条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1、接受校外单位的活动赞助;

  2、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3、以社团名义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4、与校外单位、社团的联谊等活动。

  第五十条如需校方提供场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十一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指导老师、范围及经费预算等。

  第五十二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学校团委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社团必须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成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思考)。校团委有权抽查各社团的活动记事本,并于学期末将各社团的活动记录收齐编档。校团委还将对活动的影像资料收齐归档。

  第五十三条社团活动需要海报宣传,需将拟好的标语报校团委审核。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学校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学校校团委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注销该社团。

  第五十五条社团的开放性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填写活动申请表(须一式2份,一份上交团委,一份返回各社团)。如果使用学校公共场地,须另附书面申请。活动申请表和场地书面申请必须由社团负责人亲自填写及签字,视为有效,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后,社团才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各社团须提交一份活动总结(电子档和文本文件)至校团委存档。

  第五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宣传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学生社团借用校团委的物品必须在当日21:30前结束,并做好清洁工作。两次未清洁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不再允许其借用校团委的物品;

  (二)场地用具需进行预约。

  第五十七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经费:

  (一)申请学校拨款,活动申请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团委;

  (二)申请学生社团会费支付,必须提前提交申请表至校团委备案,活动结束,经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三)由赞助商提供赞助费,必须提前提交活动申请表到校团委。

  第五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在活动期间要做好活动的总结、记录。

  第五十九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若社团活动出现冲突,各社团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能令双方满意的,各社团应服从校团委的决定。

  每天课外活动可作为社团活动安排时间,必要时由校团委安排上课时间开展。

  每学期由校团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质的社团做成果汇报活动,设为专场文艺汇报晚会。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举办一切活动,凡涉及收费的活动,须报校团委批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六十一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校团委、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六十二条学期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一)制度建设占20%,其中资料准备齐全则可获得基础分15分,主管教师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料的规范性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动占40%:

  1、社团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2、活动记录缺填一次扣5分,不规范填写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师抽查日常社团活动时发现以下情况可酌情扣分:

  活动安排不符合该社团建社宗旨、活动过程中纪律涣散、社员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等。

  (三)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

  (四)指导老师评价占10%。

  第六十三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优秀社团全校学生社团数量的20%;

  (三)优秀社长全校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20%;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六十四条“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学期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校、校团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条优秀社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学期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团委开展工作,和校团委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校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六十七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校团委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十八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社长”“社团先进个人”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校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条各班班主任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原则,鼓励学生选择参加适合的社团组织,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将军中学校团委。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第一条性质: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院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本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院校团、学生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见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的权利。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会员会享有权和被权,并对重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律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制度。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贡献力量。

  5、服从校团、学生会的领导。

  6、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长助理两名,部长、部长助理各三名。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后勤部

  1、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

  第四章活动

  第一条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社团需每学期向指导老师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章经费

  第一条本社团所有日常开支必须由社长同意签字生效,交后勤部执行。

  第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赞助

  3、活动创造

  4、外界赞助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使用办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经费

  第四条经费使用原则

  以尽可能少得费用获得尽可能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长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社长助理

  1、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及任务安排

  2、视察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

  3、了解各个部门的需求

  4、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的基本工作

  第三条部门

  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

  组织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

  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后勤部负责,主要由社长领导,社长助理组织后勤部开展各项活动费,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载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xx学院心理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学生会社团部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社团管理制度4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阳光体育”全面发展,增加学生之间的友谊,发展学生的篮球技术水平、增强体质、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为确保活动正常有效的`开展,做到计划、组织、辅导、活动内容的落实,特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1、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品行端正、学习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服从社团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言语和活动损害本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3、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和拥护其正常运行。

  4、自觉遵守社团的活动时间、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

  5、要认真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努力培养自己的爱好兴趣,发挥自身的个性特长

  6、严格遵守纪律,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时严禁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社团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 校级社团经费由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四条 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 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 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账户;

  第七条 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 社团承担的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社团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公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须设财务部,做好本社团财务预算与决算,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社联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财务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必须根据此制度制订本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且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等渠道自筹经费,鼓励非商业经营性的社会筹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资。

  第五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严格按照《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赞助管理办法》执行,且必须向社联登记、挂靠单位和团委报告接受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条 社联在每年9月统一组织各社团招新收取一次会费,最高不超过25元,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管理单位和团委审批,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七条 社联每年收取各学生社团会费的30%作为管理费用,每学期学生社团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社团年会费的35%,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单位、团委审批。

  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并通过注册的活动,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情况并每月接受社联财务部审计。

  第九条 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经费管理负责人之前,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资产和财务检查并监督做好结算交接工作,结算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三章 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根据学期注册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算表》,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到社联领取活动物品。原则上活动物品统一购买领取,若另有需求经过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同意,可自行购买,需接受社联财务部每月审计;若活动所需证书,需在《活动预算表》中注明,由社联统一打印。

  第十二条 活动预算只涉及活动开展费用,适当开支交通费,奖品最高价值5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或开水,其它费用不予开支。300元以上的活动,需由社联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活动后1周内接受社联审计。

  第十三条 邀请外校参加比赛需收取或缴纳参赛费的.需挂靠单位和团委审核。

  第十四条 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正规票据(手写涂改无效)、已审批的计划、预算交社联财务部(挂靠单位的社团上交实际发生明细或账目,以备审计),所有票据需经税务局查证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活动实际产生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5%,报账完后的相关票据由学生社团挂靠单位保存。

  第十六条 交通费可使用武汉通充值发票和公交车票,需注明人数及往返地点,其他费用原则上不予开支。

  第十七条 下次申请活动经费应在上次活动经费报销完之后,否则不予审批。

  第四章 财务监管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团委给予社团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撤销社团相关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的,对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1、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2、不配合社联财务部审计的;

  3、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4、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5、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6、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7、决算超支严重的;

  8、不按规定配备专门财务负责人的;

  9、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

  11、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学生社团活动注册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社团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制度,规范社团建设,使活动资料形成一定的文件,且保证文件的方便查阅、可行传递,保证社团人能更好的从文件中了解社团及其发展历史,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

  第二条反映社团活动及发展实情。

  第三条分类明确便于查阅。

  第四条管理规范。

  第三章存档范围

  第五条社团重要会议资料(社长例会、社团例会、常务会议及典型发言的会议记录、总结及照片等)。

  第六条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发来的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第七条反映社团活动情况的策划书、活动总结等。

  第八条各种工作计划、统计材料及学期或学年工作展望和总结等。

  第九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任免材料以及关于社团理事和成员的奖励、处分文件材料。

  第十条关于社团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等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关于社团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应社团活动的简报、照片。

  第十二条社团的财务、物资、档案的交接凭证等。

  第十三条社团指导老师及外聘指导员的'个人资料及指导意见等文件。

  第十四条社团编辑的出版物。

  第四章档案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要求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制定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八条社团重要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并保密管理

  第五章档案收发、查阅及更新

  第十九条档案材料要整洁、完整。

  第二十条按要求和分类存档,不能杂乱无章。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归档及登记制度。

  第二十二条在社团换届时完成档案移交

  第六章处罚制度

  第二十三条对恶意破坏损毁档案者,严格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于档案遗失的处理,经调查后酌情给予处罚。

社团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社团建设指导小组二课证发放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手册规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级内必须参加一项团体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于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或对社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发放第二课堂活动合格证书。

  第二章二课证的发放

  第三条社团根据其会员参加例会、社团活动以及维护社团荣誉负责社团任务等方面综合表现制定评比细则;比如一次例会扣一分等。

  第四条严格执行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二课证发放制度,按年终评定的二课证发放比率上报人数。

  第五条二课证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社团内部考核获90分以上会员可获得优秀二课证(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优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

  第三章二课证的管理

  第六条二课证的上报要及时、合理、不做假。

  第七条获得二课证的会员社团负责人要及时公示(会议通知、张榜公告、上传网站等)。

  第八条二课证相关资料要作为社团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社团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协会名称:xx乒乓球协会

  第二、协会性质:社会体育娱乐类

  第三、协会宗旨:传承国球文化,丰富xx人生活。

  第二章细则

  第四、入会程序

  (一)xx县或长期居住、工作在xx的中国公民。

  (二)正直无私,积极向上,对自己认真负责。

  (三)由协会不定时,不定点点招收新会员,公民自愿加入协会。

  (四)入会者需要填写乒乓球协会人事档案表一份。

  (五)每位新会员需上交300元的入会费,作为以后的场地、训练、活动等经费。

  第五、会员退会

  (一)协会秉承“入会自由,退会自由”的原则,在协会第一次例会召开后的15日内,会员均可申请退会。申请批准后,由协会回收会费发票,退还会员所交的会费。

  (二)在协会第一次例会召开的15日以后要求退会者,不予退还所交会费。

  (三)凡参加例会的次数不足总次数的一半时(不足一次仍以一次计算),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四)凡违反协会规定,严重损害乒乓球协会形象,或与协会宗旨相违背者,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第六、会员证的发放

  (一)会员证由社团部统一办理,本协会统一发放。

  (二)参加相关活动,会议时,要求佩戴会员证时,必须佩带会员证。

  (三)会员证不能与其他证件混淆使用。

  第七、会员的权力

  (一)会员对本协会有关工作者有讨论,建议,批评的权力。

  (二)会员有享受协会每周提供的免费使用活动场地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力。

  (四)会员可以参加协会,县体委举办的各项推优评比工作。

  (五)会员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入会后第一次例会召开后的15日内)

  第八、会员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严格执行本协会做出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协会组织管理。

  (三)保护本协会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把自己的竞技水平,学习经验,进取思想提供给本协会。

  (五)履行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机构设置

  协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长一名。下设裁判组,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一)会长职责:领导本协会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计划,主持如开乒协会员会议,管理,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本协会大型活动的开展与其他重要事务的处理。

  (二)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做好上述工作,副会长实行分工负责制,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由副会长主持工作。

  (三)理事长职责:执行协会制定的工作计划,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及时收集会员对协会的建议以及对开展活动的要求。掌管文书,向院团委提交各项事宜书面申请和协助会长处理工作事物,以用档案管理。管理财务。

  (四)各部门职责:

  1裁判组:组织会员练习裁判的技术。在协会组织相关乒乓球活动时,由裁判组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

  2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以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

  3组织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外的符合本协会宗旨的`各项活动。如:协会内部乒乓球技术交流赛或与外校的友谊赛。

  4外联部:行使对外职能,负责对外联系各项活动,以及联系活动的赞助。

  第十、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入会时,每人收取300元的入会费。

  2.社会赞助费。

  3.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经费。

  4.其他合法经费。

  (二)经费的使用

  1.协会经费由理事长统一管理,记账明确,并定期接受会长的检查。

  2.开展各种活动需要经费时,必须先经过预算,并报会长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每次支出经费必须出示买卖收据,核对准确后方可报销。

  3.协会经费属本协会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协会经费。协会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以节约为本,坚决反对浪费。

  第十一、活动原则

  (一)培养体育意识,提高竞技,享受健康和快乐。

  (二)坚持公平实效的原则。

  (三)活动中应积极改变活动形式,以培养同学的团结合作意识。

  第十二、对积极参加协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协会予以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违反章程者,可给以批评,劝退,除名等处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章程的修改与补充需经乒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通过并报社团部审核通过。

  第十四、协会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协会章程。

  第十五、换届时,所有档案,资料移交下一届。

  第十六、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乒乓球协会所有。

社团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社团简介

  成都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街舞协会简称街舞社。街舞社是在05级计算机科学多媒体设计专业(肖刚)的申请下,经由院团体部的批准,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正式成立,属于精品社团之一。街舞社属于体育健身类社团,隶属于院团体部管理并受学生会监督。街舞社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展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以“青春.活力.舞动”为口号,以“宣传街舞文化.推广街舞文化”为协会精神,“一切为了社员.为了社员的一切”是我们协会的承诺。成立至今,社团经过多个年头的发展,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修订完成了《成都师范学院街舞协会章程》《街舞社干部考核制度》《街舞社日常活动条例》),各项活动也越来越规范。现社团主要进行:JAZZA、PIPPIN、BREAKING三种舞种的教授。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一)每周按时进行社团常规教学活动(特殊情况除外)对社员进行街舞培训,并做好通知工作。

  (二)加强舞队成员的训练,积极参加各种比赛以及各种演出。

  (三)开展街舞交流学习,与其他街舞团体学习交流,提高自我水平,发展新时期的街舞社团。

  (四)加强社团成员与成员,干部与成员之间的交流,营造好的社团氛围。

  (五)每个月以不同形式开展两次例会,在会议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缺席。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例会,应提前向社长或理事长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辞退或降职处理。

  二、社团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街舞社内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素质,增强并规范对街舞社社团干部的监督与考查,激励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本会实行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条街舞社每学期期末对本社干部进行考核,结果由理事长负责记入《街舞社社团干部考核表》一同存入街舞社人事案。

  第三条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

  1、会议考勤、开课值班考勤。

  2、纪律观念(会议、值班、活动纪律)。

  3、对街舞社布置工作的配合及完成情况。

  (二)工作能力:

  1、部门内部常务工作。

  2、部门内部梯队建设(学风、纪律、干事素质培养)。

  3、部门内部执行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三)工作成绩:

  1、活动开展成效及成绩。

  2、部门威信及评价。

  3、学业成绩(以上一学期智育成绩为准)。

  (四)其他:

  1、遵守校规校纪及本协会制度。

  2、社长对干部的评价。

  三、社团会员考核制度

  (一)社团成员考核制度采用积分制,期末考核分为三个模块:日常训练5分;活动考核5分;特别表现5分;总分共计为15分

  (二)日常训练活动和活动考勤两个模块,各占10分,共计20分:

  1、日常训练活动由社长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出勤登记;考核分值为每参加一次训练每人记0.1分,学期末进行累积。

  注:每学期总分最高分为10分,不得突破。

社团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社团管理制度12

  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6、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礁。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社团管理制度13

  总则:

  为了更好的促进湖村中学学生的社团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协作能力,社团本着以娱乐休闲为主,和谐交流技术为宗旨;社团通过平常训练和定期的比赛来加深社员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培养社员的团队意识,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术水平;社团是学生交流的.平台,希望乒乓球社团能为同学之间带来欢乐,同时提升我们自身的技术水平。

  1.本社团活动由主持教师郭修福、指导教师彭军两位组成。

  2.职责:负责社团整体工作,整体规划建设社团;其中:主持教师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集体活动;指导教师:管理球队的训练和比赛,制定球队活动方案,安排组织比赛;负责指导队员日常训练,提高队员技术水平;组织协调各项活动。

  3.制度要求:

  所有社员参加活动时秉承以“安全为最高标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社员参加活动时,请自备球拍;社员参加活动时,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4.大家要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活动,请与主持教师或指导教师联系;

  会员需服从社团安排,如有异议,共同协商解决;

  5.活动:

  每周尽可能安排进行适当训练,然后进行比赛;活动中队员以安全快乐为主,技术较量为并存;活动中主持教师和指导教师积极配合队员完成活动;

  本规定未涉及事项,可由社员提出议案,报指导教师和主持教师同意后执行。本规定解释权为乒乓球社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团管理制度14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系部分团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 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 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 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 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 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 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 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社团管理制度15

  1、学生社团的所有经费需交社团联秘书处统一管理。活动中应遵循节俭的原则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2、社团活动前须写一份详细书面预算,写清购买物品名称,所需金额等,作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团联秘书处,并且在活动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3、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团联主席审批,100元以上者由秘书长审批。

  4、经费报销必须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5、发票(收据)客户名称栏只需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字样即可,商品名称必须详细简明,如票面不够书写,须附商品明细表并加盖与票面相同的财务章,否则无法报销。

  6、花费数额在十元以上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十元以下可以开具收据,也可将小数额收据积攒到十元以上换正规发票后报销。

  7、发票背面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经办人、负责人两人签字。如使用收据还需注明不能使用发票的`原因。

  8、报效单上社团名称、负责人签字、活动名称(事由)和时间等项必须由该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

  9、未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及《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的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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