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07 09:10:08 炜玲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

  一、餐厨废弃物由专人负责,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进行管理和处置。

  二、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废弃物容器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三、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做到日产日清。

  四、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五、餐厨废弃物应交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并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

  六、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严禁回收废弃食用油脂进行食品加工。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2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预防餐厨废弃物产生的交叉污染,从源头上严防“地沟油”的违法制售行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设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密闭的废弃物容器等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加工结束及时清除餐厨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

  四、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本单位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收购合同,索取并留存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的收运台账,要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学校管理部门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3

  一、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工作要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带盖密闭的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装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示,应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垃圾”的字样。

  三、餐厨废弃物及时放入专用容器内,不得泄漏和外溢。

  四、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倒入公共厕所和公共场所等场地。

  五、食品粗加工产生的废弃物实行装袋存放,集中放入指定垃圾围或垃圾收运处,做到不泄漏、撒落,

  六、餐厨加工、食用产生的废弃物(油脂、潲水油或地沟油)处置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如有另行规定的按新规定实施。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4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的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义务主体)

  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收集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条(自行收运和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市容环卫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第十条(收运单位)

  经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第十一条(收运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收运台账)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

  厨余垃圾处置单位由区、县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应当在加工工艺上具备全过程封闭化处置的条件。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招标确定的厨余垃圾处置单位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以下统称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名称、处置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第十四条(处置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处置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第十六条(申报信息汇总)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市容环卫局。

  第十七条(处理费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情形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按照收运种类、数量,向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支付收运费用;按照招标处置的有关协议,向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支付处置费用。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

  (二)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三)将厨余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四)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五)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六)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可以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查处。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二十一条(监管档案和奖惩措施)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餐厨垃圾产生量连续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产生量的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公布其名单,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本市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招标收运、处置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垃圾收运、处置的招标。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者未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按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理)

  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和废止事项)

  本办法自年4月1日起施行。1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发布的《市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5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餐厨废弃物对环境的伤害,特制定此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

  1、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建立厨房废弃物管理台帐记录,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8、发现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环保部门举报;

  9、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6

  1、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向渝中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季度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基本情况,并取得回执;

  2、自行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专用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闭、整洁;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3、在餐厨垃圾产生后24小时内将其交给收运单位运输;

  4、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或者个人收运、处理。

  5、每日(含法定节假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清运一次餐厨垃圾;

  6、在收集当日内将餐厨垃圾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7、未经批准,不得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征得其同意;

  8、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滴漏、撒落;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运的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回执。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7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8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地沟油”、“问题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广大师生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专人负责管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后勤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后勤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9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0

  为规范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帮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采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散装食用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由环卫工人转送处置。潲水类垃圾,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潲水桶,按相关规定回收、登记。

  五、学校要与潲水类垃圾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确保潲水类垃圾不流入“地沟油”加工坊。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台账。

  八、学校要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和食堂餐厨垃圾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督促,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食堂工作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1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工商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朴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朴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汽、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有表格)

  4、食脾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学校食品供应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一次不戴罚2元,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延时一日不更换,罚款5元。并戴好健康证,一次不戴罚1元。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乞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学校食品留样制度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5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一次检查不留样罚5元。

  学校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

  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3、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

  4、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我园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幼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新城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专人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售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售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冒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采购十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运往生活垃圾集中箱内,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等),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泔水桶,回收蚧养殖场和养猪专业户;废弃油脂类垃圾(废弃的厨房煎油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禁止倒直接倾倒入下水沟,应使用专有用容2S存放,定点回收处置。

  五、泔水类垃圾要求按要求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养殖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并索取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出具养殖证明)。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的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校总务科,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后勤处加强对仓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仓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4

  一、厨房废弃物的处置应交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厨房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并签订处置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三、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内。

  五、餐厨废弃物的容器应当密闭,整洁完好,并有明显标识。

  六、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禽兽。

  七、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的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八、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环保部门举报。

  九、企业负责人应适时检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5

  一、专人负责食品验收,仔细按规定要求进行。

  二、对食堂进货的每一样食品都必须进验收,每次验收,验收人都必须认真、仔细检验每样食品的各项卫生,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要坚决清退。

  三、验收时必须索取有关证件。

  四、根据《食品卫生法》严禁生产经营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不明死因的禽兽、水产等各类动物及其制品;

  6、包装容器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质期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或各级政府专门规定的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12、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

  五、每次对食品的验收者要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名意见和验收人的姓名及日期。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6

  一、食品仓库设有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仓库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二、仓库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三、仓库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仓库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仓库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高地面20厘米。

  六、在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仓库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7

  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建立餐具收集、配送台账,内容包括进、出厂餐饮具的种类和数量,配送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告知餐饮单位集中消毒餐具使用后应摆放至指定区域,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回收。

  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回收餐具后,应当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卫生安全。

  四、消毒后的餐饮具应使用密闭式车辆配送,盛装餐具的.容器、工具要及时清洗消毒,应当附送产品检验报告。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8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

  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 ~ 60℃为宜;

  笫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

  第三步是消毒,笫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

  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批准方能生产、使用。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广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曰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拒的温度等;最后检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呈现本色。

  (3)余氯试纸检查法。这是一种快速直观的检方法,适用于使用氯制消毒的餐具,其灵敏度很高,残留余氯在50帅时也能检出。具体操作法是取余氯试纸一小块,投入备用碗盘内接触残留液,数秒后进行观察,若试纸变为淡紫色或深蓝色,表明该餐具已消毒,其颜色的深浅与消毒剂浓度的低相关,一般要求试纸呈深蓝色,其余氯浓度约为300PPm,若试纸仍为白色,证明该餐具未经消毒液消毒。

  (4)细菌学检查法。一般由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使用。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9

  ⑴、设为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位、定物、分工合作。

  (2)、餐具使用后进行严格消毒,并必须按照以下程序操作:一刮、二冲、三浸泡、四清洗、五消毒、六保洁。

  ①刮:用塑料铲除餐具内的残余物;

  ②冲:用清水冲掉油污及杂物;

  ③浸泡:用配有消毒药品的液泡15分钟左右;

  ④洗:用清水洗净;

  ⑤消毒放入消毒柜内充分消毒;

  (3)、厨房工具用完后,按规定处理,摆放有序,刀砧每次用完后应彻底清洗干净后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

  ⑷、冷藏柜应定期解冻、清洗,保持制冷效果及冷柜内环境卫生。

  ⑸、炉灶、配料台、锅头、工作台、洗菜池和一切水沟渠道使用后应及时彻底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⑹、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蟑螂、苍蝇等传染性东西污染食物并定期采用有效方式进行处理。

  ⑺、仓库所存物品,摆放整齐,定期定人打扫整理检查,保持空气流通以防发霉、变质。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20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酒店餐具管理,确保餐具管理符合酒店要求及顾客需求,降低酒店餐具破损率及流失率,降低酒店费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酒店餐饮部前厅、厨房所有餐具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

  酒店财务科资产管理员对餐具管理负督导、监管、考核的职责。餐饮部经理是餐具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指导部门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餐具管理工作。

  1、前厅主管负责前厅餐具的全面管理工作;

  1。1服务员负责各自餐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1。2行政总厨负责厨房餐具的全面管理工作;

  1。3厨房洗刷工负责厨房餐具的洗刷、存放、保养及具体管理工作;

  3、酒店库管负责新进餐具的管理、发放、破损餐具的鉴定及标识工作;

  4、各管理人员、餐具流通过程的各相关人员负责餐具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管理模式:

  酒店财务科对餐具实行abc管理模式,即对高档(a类)餐具实行按品项重点管理(每月全部盘点),对使用期限未满2年的(b类)餐具实行一般管理(每月对值较高的餐具进行每月抽查,季度盘点),对c类(使用期限在2年以上)餐具定期盘点。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餐具的领入、发出、报损工作(格式见附表三),应对所有餐具建立台账,及时上下账,并做好与酒店资产管理员对账工作,确保账账相符及账实相符。

  第五条管理办法

  (一)、餐区管理要求

  1、洗涤组要求

  清洗过程中,餐具必须分类、按规格摆放,按秩序清洗{先小餐具后大餐具,先玻(璃)瓷(器)再其他(餐具)},严禁混洗。洗碗池壁应采取加胶皮等措施以减少餐具损耗;清洗好的餐具必须按规格大小分类,整齐叠放;小件餐具不能堆放太高,以防倒塌损坏;使用筐装餐具时,不能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具体由洗涤组长监督。

  2、传菜组传递餐具要求

  传菜组在收餐时收台时应分类收拾餐具,禁止无序收台。餐具传输过程中应小心谨慎,若使用收餐车传送餐具,应注意码放方法及要求,防止滑倒损坏餐具,餐具车应有防震功能,做到轻拿轻放,具体由传菜组长监督。

  3、前厅餐具的管理要求

  ●前厅餐具(摆台餐具)管理采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对餐具(数量)维护、防护负责;

  ●前厅各包房、大厅的.餐具实行定额管理,按照《餐具定额配置表》的数量配备餐具,缺少餐具由使用人赔偿。

  ●前厅应不定期对前厅餐具进行盘点、检查,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认可,每周不少于一次。

  4、厨房餐具管理要求

  ●厨房备用餐具应按照酒店要求(由厨师长规定),统一分类按照指定的位置存放,存放过程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作业,一经查出严格按照酒店制度处罚。

  (一)、餐具损坏登记制度:各餐区人员因疏忽或过失等非主观故意导致餐具损坏、丢失等应在当日营业结束前主动报告主管,主管在餐损登记表上作好记录后报告部门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应作好相应记录以便月末统计汇总餐损情况。主动报告登记的可减轻赔付,对隐瞒不报的加重赔付。各餐区人员互负监督义务。

  (二)、环节控制管理:供酒店包间专用的厨房餐具必须保证无破损残缺。后厨、传菜、服务、洗涤各环节发现有破损残缺的餐具时,不得将餐具进入下一个环节,并应主动报告,否则由其承担赔付责任。残缺但尚可使用的餐具在报告并登记后交本部资产管理员,由酒店统一作相应的处理,由餐饮部制订对客使用餐具标准。

  (三)、对任何恶意破坏餐具的行为,对损坏人处餐具原价10倍的罚款并作开除处理。全体员工都有义务举报这种行为,公司将对举报人按餐具原值5倍的金额予以奖励,知情不报者与破坏者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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