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8 12:32:4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进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1

  为严格现场的管理,控制车辆随时进入,特制定如下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一、除本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车辆外,其它车辆进入现场必须办理进场登记手续。

  二、进出车辆必须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检查。

  三、对情况不明,车况不佳的车辆禁止入内。

  四、进入场区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车,乱停乱放影响施工者,严肃处罚。

  五、车辆出场时必须自觉做好清洁工作,以免污染。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2

  1 目的

  为使新乡东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加强公司车辆进出的管理,保证车辆进出的规范有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新乡东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乘用车辆的管理。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制定、修改,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印发。行政部负责规定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包括出入车辆登记,车辆出入证的制发和回收,以及临时车辆出入的协调工作。

  保安负责车辆出入、查验、登记、传达以及停放场的管理。

  3 车辆进入规定

  一、车辆出入证

  分为公司公车和试驾车出入证、车辆临时出入证、事故车辆出入证、救援车出入证五种,作为有效期内本车出入店内的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不做为携带物资的出行证明。过期后,自动失效。

  1、公司公车和试驾车出入证:为进出店内的凭证。需按规定存放在公司公车及试驾车停车区。

  2、事故车辆出入证:为事故车测试及维修好后出店。

  3、车辆临时出入证:为临时出入我店的车辆使用。需临时停车的须按保安指示停车。

  4、救援车出入证:为租住我店救援车辆使用的出入证,由售后保管,出入公司时到门岗处登记。

  二、证件说明

  所有出入证仅为出入我公司大门的凭证,不做为携带物资出入的证明。持证人需认真保管,不得私自涂改。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行政部备案,将原证件注销并交20元成本费补办。没有及时注销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证件持有人自负。出门证禁止私自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3

  一、通勤车

  1.职工私家车。固定司乘人员,5座轿车司乘人员限3人,7座车辆司乘人员限4人,严禁上下班途中接送非本企工作人员。严禁上下班途中办理其他事项。

  2.企业公用车除企业工作用车外,严禁其他用途。

  3.职工私家车车辆仅限本人使用,只用于职工上下班,严禁借于他人,确保企业、家庭“两点一线”。

  二、外来车辆

  1.外来车辆除送粮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2.送粮车在厂区大门进行车辆消毒、粘贴封条,方可进厂,停留指定区域;货物装卸后,严禁停留,立即离厂。

  3.外来人员由企业进行测温、登记,从头到脚消毒,全程严禁与厂区内职工近距离接触。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4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维修记录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关于使用车况的陈述及要求,提示客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检视车辆外观、内饰、仪表和座椅情况...

  3、汽车维修竣工出厂时,价格结算人员根据维修工时和所用材料,向车辆托修方提供具有工时和材料费清单的费用结算凭证等单据。

  4、车主确认随车物品,验收、提取车辆。

  5、资料管理员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6、接待人员进行客户满意度回访。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5

  一、严格控制一切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可疑车辆进出学校,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履行学校门卫登记手续。

  二、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学生上学、放学前后30分钟内进出校园。学生在室外活动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出。

  三、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学校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凡经允许进入的车辆,必须低速行驶,严禁鸣笛。

  四、运送货物的车辆应持有效证件到学校保卫部门办理出入手续,按照学校指定时间进出。

  五、禁止出租车、超高、超重等超限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按照门卫执勤人员要求进入。

  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修车和救护车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直接进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脚踏三轮车进出校门必须推车通过,校内禁止骑行。

  七、学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由学校保卫部门统一发放出入证件,凭证件进出,并按学校要求停放。

  八、除学校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在学校内过夜停放。学校只对特许车辆提供临时停放的场地,不履行看管义务。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6

  为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校利用教师大会、年级会、班会和宣传栏对师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自觉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让教职员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门口严禁一切车辆停放。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家长到校探望学生。

  三、安全值班教师在学生上、放学时严格按照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除特殊情况外,晚间23:00后不容许车辆进出校园。

  五、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定校内行车的速度为5km/h以下。

  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时,按规定的速度行驶。车辆必须停放在教职工车位或停车场,不得抢占学校校车车位。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八、不能组织学生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体育课和开展其他集体活动。

  九、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

  十、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十一、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7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吕公小学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等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由门卫请示校长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两人进行监护。

  2、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规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驶。

  3、人车分流,特殊车辆要从后院大门出入,行人正门出入。在学生上放学时间、课间,及学生活动区域任何车辆都不准进出学校。

  4、本校教职工进出校园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要推着行进,并且在指定西边车棚停放。

  5、带班领导、安全主管、门卫共同负责维持上放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职工必须要和学校签订车辆安全停放承诺书。

  7、学校车辆要建立台账。

  8、发生紧急情况时,首遇人要马上报告给校长和安全员,根据情况上报或起动应急预案。

  9、本制度由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办公室协助管理。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8

  一、本校公务用车凭派车单出入学校,出校门时保卫处根据派车单在车辆登记表上登记随车人员。

  二、对进出我校的外来机动车辆采取收发证制度。进校车辆必须在大门口领取“机动车辆通行证”,执勤人员要严格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出校门时交回证件,经门卫检验后放行。

  三、机动车辆进入我校后必须慢速行驶,进门时速5公里,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外来人员必须说明来访事由,登记有效证件,并经电话联系经门卫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必须在指定地点停车,校内教职工的车辆必须停放到停车场内。

  五、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时,机动车必须服从指挥并有序停放在保卫处指定位置。

  六、进入和停放在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锁好防盗锁,贵重物品及各种证件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七、校园禁鸣喇叭;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各种机动车辆;禁止无牌无证(教职工购买暂未上牌的除外)车辆进入校园。

  八、对出租车严加控制,一般不许进校。如师生有急事及老、弱、病、残等行动不方便,或者出租车搭载有大型物件或物品较多,确须出租车进校的,经门卫核实后可进出校园。

  九、往校外运送物品车辆必须持有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物品出门证明。否则,门卫有权扣留其物品,且车辆不准出校。

  十、凡进入我校的机动车辆视为自动遵守我校交通管理规定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和协调,如有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保卫处有权处理或不予放行。

  十一、院长专用车辆经核实院长驾、乘后可免交出门条。

  十二、车辆早上接院长免交门条。

  十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9

  为加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机动车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凭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到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方可在规定时间(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内入校。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校,则必须由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校门口接待,并在上课时间内进入校园。车辆入校后,必须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分别划定指定停车区域,固定车辆停放位置。校车和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必须将校内停车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进入校园后须将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全年奖金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机动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10

  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

  1、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严禁鸣笛,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任何人利用校内场地练车。

  3、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不得占用消防应急车道,造成安全隐患。

  4、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5、来校参加文体、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车辆,谁组织谁负责指导安全规范使用车辆。

  6、凡遇上学、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不论是在校内行驶或准备进出校的任何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7、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

  二、外来车辆的管理规定

  1、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探望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3、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4、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进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11

  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校园正常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管理,特制定新文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校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责任领导允许不得入校。禁止饮酒后驾车出入校园或在校内移车,一经发现,移送交警处理。

  三、下课学生活动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周五校车发车期间,禁止任何其他机动车出入校园。

  四、食堂、后勤、物管、教学服务部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必须与校内相关采购责任人联系后,方可入校。车辆入校后,必须严格按照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禁止驶入步行道及足球场,按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学生出入路口及活动区域。

  五、学校教职工车辆分别停放在划定停车位的指定停车区域,车头一律朝外,校门口停车场东侧停放深色车辆,西侧停放浅色车辆。

  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七、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安全办,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八、探访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人员随行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校门口,到门卫室联系教职员工、班主任或生活老师确认并登记后步行进入校园探访。

  九、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直至启动“110”一键报警系统,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参与处理。

  十、机动车在校园内未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的教职员工扣安全目标分1分/次,若为校外车辆则追究允许其入内教职员工连带责任。在校园内发生一般性车辆刮擦事故,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独立承担。在校园内发生人员伤亡的较大交通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门依规处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独立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若当事人为校内教职员工,并处扣发全年绩效奖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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