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空作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
由于高空作业时存在不安全因素,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本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2、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5、在未设护栏的平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8、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9、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0、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11、禁止立体交叉作业。
12、攀登、悬空的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13、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4、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1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6、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高空作业管理一般由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耳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或《高空作业审批表》没有通过,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6)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3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4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5)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档脚板。
(6)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另外使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7)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如果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同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8)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时,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9)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10)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5
(一)在高空作业应有保证安全的设施,如脚手架,梯子、绳子等,必要时应设安全网。
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或暴风雨雪)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二)在离地面3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帽,并在每次作业前详细检查。
(三)禁止双层垂直作业(有隔离设施的除外)。高空作业时,一根安全绳只限一人使用,安全绳要栓绑在可靠物上。一根安全桩只能栓一安全绳。安全桩打入地面的垂直深度,土质山坡不少于1m,石质山坡不少于0.5m,必要时适当加深;安全桩距边坡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3m。安全绳直径应不小于25mm,安全带绳直径应不小于16mm。在安全桩上栓好后的剩余绳头应不少于1m,不长于3m。使用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绳长的.1/5,亦不得超过5m。必要时应加打护桩或派人看守,防止因安全桩松动发生事故。
(四)登山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扎好袖口,裤口,以免拌倒跌伤。
(五)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非指定工作人员,不准攀登脚手架。起重架和绳索不准随同吊装物上下。
(六)高空作业人员工作前不准饮酒。凡患有间发性癫病,高血压,心脏病、神经衰弱和恶性贫血等症的人不得担任高空和陡坡作业。
(七)经常上山下河所通过的陡坡和路滑处所应做成台阶,必要时应设置栏杆,临时通过的陡坡和路滑处所应打安全桩并栓上安全绳。
(八)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随时清扫,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6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6)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高空作业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厂区建筑施工有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施工任务的完成,特制本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施工部门,以及承接厂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第二章 高空作业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条 施工部门有关技术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负责对有关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都不允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工作棚等临时性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施工单位负责审核,有关部门会签,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新建项目等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应由厂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技安环保、工业卫生、机动、保卫、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经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合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 对于高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按厂《五一三厂危险作业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第七条 在建筑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安全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通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积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条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三章 高空作业施工现场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该合符安全卫生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设施、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和其他临时工程位置,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详细规定。
第十一条 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三条 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条 工地内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等道路应该平坦。机动车辆应该完好,并具有厂区运输车辆驾驶操作证的人员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 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因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十六条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架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木板上的钉子应该拔掉或打弯。
第十七条 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他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并严加保管。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场所。
第四章 高空作业脚手架
第十八条 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十九条 使用木杆做脚手架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杆做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个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杆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二十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分,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条 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
第二十二条 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竹脚手的小横杆,它的两头伸出大横杆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二十三条 搭架子应采取坚韧的麻绳、综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二十四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条 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二十六条 脚手板和斜道板要铺满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栏杆。
第二十七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二十八条 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二十九条 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用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三十条 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和移动。
第三十一条 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装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垫平。
第三十二条 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和拆除。
第三十三条 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三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随墙身提高。
第三十四条 里脚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间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三十五条 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的跳板,必须设支撑。第三十六条 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条 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三十八条 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为适宜。
第三十九条 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四十条 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第五章 高空作业土石方工程
第四十一条 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第四十二条 挖掘基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四十三条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条 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四十五条 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质疏松和较宽、脚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办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十六条 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因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四十七条 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四十八条 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章 高空作业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四十九条 工地内加设的临时电线。必须按厂《临时线路接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 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和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上锁,有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 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五十三条 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五十四条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五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五十六条 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五十七条 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五十八条 乙炔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五十九条 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保护措施。
第六十条 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六十一条 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六十二条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接、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六十三条 机器的转动摩檫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六十四条 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六十五条 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六十六条 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六十七条 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去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六十八条 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六十九条 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准用脚手架作滑车和起重机的支架。
第七十条 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七十一条 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七十二条 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电工专职人员操纵、装拆和检修。
第七章 高空作业拆除工程
第七十三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厂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十五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七十六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七十七条 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同时,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七十八条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七十九条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十条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二)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三) 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八十一条 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有工作技术人员、编制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八十二条 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八十三条 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着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修、建施工现场还必须严格执行修建施工安全规程。
第八十五条 各种建筑、木工以及移动电器等设备(工具),还必须遵守本设备(工具)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确保高空作业人员安全,确保高空作业不出现安全事故。
二、职责:
1、生产部经理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解释和监督。
2、车间主任负责本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3、各高空作业人员按此制度执行。
三、适用范围:
机电工等高空作业人员(包括来公司施工人员)。
四、管理制度:
1、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5、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6、机电工在2米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8、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9、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
10、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1、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12、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13、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4、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5、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6、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17、公司下原料及投料组取料,应注意堆码方向,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阶梯取料,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应重点加强安全巡视,确保人员安全。贵阳新希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9
据建筑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高处坠落及从事高空作业而引发的物体打击事故,占各事故总和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此我们在公路桥梁建设中,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高空作业的基本知识,增强高处作业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高空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名词解释
1、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它分三大类: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
2、基准面:坠落下去直接接触底部的水平面。
3、临边作业: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建中,它的周边没有什么固定、围护结构遮挡的作业,如桥墩、台帽的施工。
4、洞口作业:在建筑物未完全建成之前不能安装正式的栏杆、门扇等维护结构设施而形成的'作业。
5、悬空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高空作业,如吊蓝上作业,安装脚手架等。
6、在建筑物的周围搭架、装挂安全网、安装塔吊、龙门架、井字架、支板等作业属攀登作业。
二、总体要求
1、高空作业前所需材料事先准备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内,在高处作业时不能随意抛掷物件。
2、不得双层同时作业,如需要,应在双层作业中间加设防护设施。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高空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龙门架、导梁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物体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和通讯设备。
5、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合格的人员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否则不能使用。
6、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以撤除或加固,平台及架子上的物体堆放平稳、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碍行走、装卸。
7、高处作业的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经力学计算达安全可靠方可实施。
8、高处作业时,与地面相距3.2米以上应设安全网,安全网随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三、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求
1、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恐高症等人员不适宜高处作业。
2、攀登、悬空及高处搭设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3、不准在高空开玩笑打闹,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四、穿着要求
1、衣着灵便,禁止赤脚、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2、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戴上安全帽,系上安全绳,交叉作业的人员必需戴上安全帽。
3、指挥吊重并向上看的人员要戴护目镜。
五、高处坠落的预防
1、临边作业要求:在临边处设置两道能承受1000N外力的栏杆,(上杆高1米至1.2米,下杆距离竖杆底部高度0.5~0.6米)。用安全网将建筑物的周边围起来最好;临边的施工点外侧面临街道时,除设防护栏杆外,应设安全网或其他封闭处理。
2、洞口外要围上栏杆,作业后将洞口覆盖,防止外人掉入洞口。
3、攀登及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悬空作业的下方应装挂安全网,或设置安全操作平台。
5、垂直运输的接料平台:平台上在周围要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门,吊料盘到位停稳后,人再进入吊盘,但不能几个人以上同时进入吊盘。在吊盘没到位时不要先上接料平台或在接料平台上等候和观望。龙门架、井字架吊盘不能栽人。装卸物件要专人指挥。
6、脚手架上的踏板要严密牢固,不能有探头板,堆料在脚手架不要集中在一起。也不要多人聚集在一块跳板上,防止荷载集中而坍塌。运送较长的材料时要前后照顾以免碰撞他人。
7、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的模板及钢筋时,要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操作,不能蹬在模板上作业,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8、在悬挂式脚手架作业前,要检查脚手架的索具拴结得是否牢靠,悬吊杆或挑架是否稳定,栏杆是否齐全牢固,跳板是否铺严拴牢。作业时要绑好安全带。
六、天气要求
在五级以上风力或遇雷雨、大雾,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雨天、雪天注意防滑、防寒、防冻设施,高耸的建筑物应设避雷设施,暴风雪及台风暴雨过后应检查高处作业设施,安全可靠后方可重新施工。
七、上高空作业的梯子要求
1、梯子要牢固可靠,不得缺档,梯子脚不能垫高,梯子整体距离墩身20—30公分为宜,踏板间距30公分为宜。
2、一梯子严禁同时两人同时上下。
3、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必须设围栏。
4、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手不能持器物。
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高度超过8M时,每隔6M-8M设平台,使用斜梯进行作业,斜梯高度大于10M时,应在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设休息平台。
6、高空便桥两边要设置护拦并用安全网围好,便桥因工作需要临时中断行人通行的,要在该处两头设围栏围好,以防行人通过。
八、用电要求
1、电源线路附近作业,必须切断电源。
2、严禁雨天在高压线下高空作业。
3、电线不准直接绑在架子上。
九、洞口作业
1、井(或孔桩)口施工,人离开时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设施。井口及沟槽施工后,除设置栏杆及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红灯示警。
2、栏杆要求:栏杆柱头离井口边应大于50公分,打入地面50公分至70公分,柱头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结构的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得了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十、悬空作业
1、设立牢固的立足处,视情况而定,配备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设备必须经检验方可使用,并且一定要安全有效。
十一、架子要求
1、严格检查脚手架;
2、作业需要不得不临时取掉扶手时,作业完成后必须立即安装上;
3、架子搭设或拆除应设警戒区,有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4、架子、电梯及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5、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十二、吊装要求
(一)吊装总体要求:
1、机械、设备及整个吊装系统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参加吊装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车起吊重物时应必须专人指挥,起重工要掌握作业安全要求,其他人员有明确的分工。
4、大型物件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试吊;
5、机具、钢丝绳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6、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7、吊装系系统在停滞一段时间后(半月以上)或认为有必要时(如大风、洪水、雨雪过后等)要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二)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通过卷扬机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接结和扭绕,钢丝绳在卷筒内必须排列整齐,作业时必须至少保留三圈;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物件放下。
5、应准备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起重机
1、乘载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2、严禁攀登起重臂和绳索,严禁运送物件的吊篮乘坐人员;
3、作业人员远离起吊货物;
4、严禁在吊装作业现场下面进行其它作业;
5、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护栏内;
6、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或吊车)吊物时,必须同步升降;
7、吊车吊重作业地面必须坚实平稳,支脚必须支垫牢靠;
8、吊物前,先吊离10公分左右,检查制动性、可靠性及绑扎牢固良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起重钢丝绳必须垂直。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0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内桥梁下部和上部构造工程为高空作业主要项目。其中磬子湾大桥最高墩柱达到48米,为防止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办理办法》的要求和其它安全施工的规定进行。
三、安全目标
工程施工完全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办理办法》的要求和其它安全施工的规定进行。
1、杜绝因工死亡。
2、不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故。
3、不发生施工人员高空坠落、脚手架攀爬失手事故
4、杜绝因施工造成的门路交通间断,管道、通信、电力管线损坏等施工责任事故。
四、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设置
针对我标段施工时间短、施工任务重的特点,我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确保对各种工序施工安全进行有效地节制。项目部和各作业班组均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有针对性的安保全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罚办法。建立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大家员安全生产查核制度,查核均用书面记录,定期进行评议。施工现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办理安全生产事情。项目部技术人员、检测人员、各施工队队长、工班长为兼职安全员,协助安全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事情。
(二)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
全权负责本标工程的生产、安全、质量、经营合同办理,具有人、财、物的独立调配、使用、奖励权及对职工的处罚辞退权。
项目经理是本合同工程安保全证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和督促参阅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措施,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活动的.正常开展。
2、项目副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及保镖等事情办理,对本合同工程生产安全承担肯定是义务。
主要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办理,施工中,抓好施工生产计划落实,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严把安全、质量生产关,抓好安全、质量事情,把安全质量生产责任制落实下去。
3、安全工程师
制定本合同工程的安全办理事情规划;负责安全综合办理,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具体安全措施;组织每一周、每一月安全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负责安检、督促,对危险源点提出预防措施,定期对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关键工序及有线附近施工提出安全施工防护的技术交底。以及检查、督促落实。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所需安全材料的采购、保管、发放、调配及使用、回收和人员的培训、日常安全事务处理、对外联结及后勤办理、宣教事情。负责整个工程的保镖事情,制定工地保镖值勤制度,维护工地正常的保镖循序。
4、安全员
负责现场的安全综合办理,呈报具体的安全计划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危险源点提出预防措施,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当中领取所需安全材料及发放、调配、使用、回收和日常安全事务处理事情,维护工地正常的保镖循序
五、高空作业危险源的阐发
(一)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坠落
导致高空作业人员坠落有二种方式:一种是导致伤者高空坠落原因不是因为物质不定而引起,而是伤者本人身板失稳造成坠落称为直接高空坠落,另一种是因为物质变型、移位、打击使身板失稳而导致坠落。
1、直接高空坠落形式:
(1)行走中被障碍物所绊而失足。
(2)在脚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坠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运脚步不稳(如打滑、踩空)身板失控坠落。
2、直接高空坠落原因有:
(1)高空作业思惟不集中或开玩笑、追逐、嬉闹。
(2)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3)因深度睡眠、苏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现场孔洞及高处边缘缺乏栏杆或盖板。
(5)高空作业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坠落。
(6)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间接高空坠落表现方式:
(1)踩中易骨碌或不定物件而坠落。
(2)操作中用力过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架子管因变型、断裂而失稳导致人员坠落。
(4)事情中梯子攀折或全部倒出下导致人员坠落。
(5)触电、物件打击或其它方式导致人员坠落。
4、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地点无栏杆。
(2)通道上摆放过多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不妥。
(4)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梯子摆放不稳。
(二)高空落物伤人事故
高空落物原因阐发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高空维修造成机械损坏、全部倒出、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攀折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运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割切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六、高空作业施工的安全要求
1、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板康健。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事恋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立柱、盖梁、箱梁以及其它危险的边沿进行事情,临空一壁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事恋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4、在没有脚手架或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事情,高度跨越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靠得住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健壮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1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凡经医师诊断为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及登高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5、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实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6、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鞋、带钉和易滑的鞋,穿好防滑鞋。在没有防护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在3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扎紧带好劳动工具。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7、严禁酒后和带病作业。
8、工前对机具进行试运转,保证机具正常运转。
9、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连续时,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严禁工作时间取笑、打闹影响工作注意力。
10、必要时必须张挂安全网。
11、严禁利用起吊设备,升降设施运送上下人员。
12、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使用物资、料具必须放置有序。高空作业不得随手抛落物品,以防伤人。
13、配合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要求必须坚决服从,认真执行。
1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5、如遇6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6、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设施和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
17、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进行清理或绑扎。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业吊具进行起吊。
1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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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处坠落范围
由于并非所有的坠落都是沿垂直方向笔直地下坠,因此就有一个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问题。国家标准规定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值与坠落垂直距离h值的关系是:
(1)h=2-5m时,R为2m;
(2)h=5-15m时,R为3m;
(3)h=15-30m时,R为4m;
(4)h>30m时,R为5m。
2、高处作业分级
按照不同的坠落高度,可分为四个等级,即:高度h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h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h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h在30m以上时,称为四级或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坠落主要类型和原因
(1)主要类型有:
因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突然断裂;
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稳;
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移动的物体碰撞坠落等。
(2)主要原因是:
作业人员缺乏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
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健全。
4、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措施
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首先要做好作业现场的科学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熟悉作业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日常的检查。其次要采取周密的防护措施。
(1)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好安全“三宝”。
1、安全帽。按规定进入危险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2、安全带。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用人员,必须配带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没有系安全带的条件时,应制定措施,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3、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作用点,必须设置安全网。另外,必须穿软底防滑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作业。
(2)做好“四口”防护。“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和出入口(也称通道口)。对“四口”的防护应设置围栏、盖板、防护门、架网和防护棚等。
(3)做好高处作业现场无防护边沿的防护。对无防护措施的`边沿要设置1.2米高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立网,既防人员坠落,也防物料坠落伤人。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严防患有不适于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5)登高时禁止使用没有防滑或梯档缺损的梯子。梯脚和梯顶端应放置牢固或有专人扶梯。
(6)登高时用的脚手板要符合规定。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断裂伤痕,搁置必须平行牢靠,两端要用绳索扎牢。
(7)注意脚手架是否坚固、结实、平稳。
(8)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或行走前,必须在上面搭设跳板或下方满搭安全网。
(9)高处作业要做到“四个不踏”。未经检查的搭建不准踏;玻璃栅天窗不准踏;凉棚石棉瓦屋面不准踏;屋檐口不准踏。
(10)冬季在寒冷地区从事高处作业时,要防止踏冰滑倒,不准在走道、脚手架上到水。
(11)在高处作业遇有雷电或阴云密布将有大雷雨时,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离开。
(12)登高架设属于特种作业,从事登高架设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从事登高作业。
(13)使用依赖登高设施如马凳、人字梯、斜梯等作业时,必须要保证设施的安全性能,并按安全规定使用。
(14)高处作业过程中,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15)使用登高设备的单位,要定期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确保其使用安全。
(16)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纪律。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3
一、施工机械、机具、路料管理
施工作业车辆及机具的管理必须认真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的规定。
1、施工车辆、施工机具必须经常检修和保养。在检修前要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检修时要定人、定责,并填写检修、保养记录,确保机具上道前状态良好。
2、轨道车备品齐全,禁止在车上使用汽油炉,电炉;驻地料库的管理要定人定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溜工作。
3、轨道车进出区间装卸材料时,必须由职务不低于工长的人员负责指挥(卸钢轨作业时,要有职务不低于车间副主任的人员担任),必须等车辆停稳后再组织装卸,卸料时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道,严禁边走边卸。
4、轨道车、收轨车在运行途中必须加强监载检查,防止物料脱落。
5、上道使用的机具必须通过产品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上道使用。
6、两线间及道碴边坡上禁止摆放一切施工机具及材料。
7、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氧气、乙炔、燃气瓶按规定距离放置,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作业时相互间的距离及距离火源均不得少于10m。搬运时严禁碰撞,运输时不得混装。
8、加强汽、柴油管理工作,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严防油渍外泄,造成火灾。
9、工地用电缆线、配电盘要有专人保管,严禁使用破损、裸露电线。
10、驻地生活食堂用火、工地看守生活用火要注意观察,不通确认时要和相关部门联系确认,远离地下或高空的光电缆、通信电缆、动力电缆,以防烧坏电缆。
11、加强路料管理,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钢轨堆放标准不得超限,特别是短于7米的短轨、桥枕,零星小料要入库、登记、加锁管理。
12、料场的材料配件要点收堆码整齐,专人看守,并配备消防设备和材料。
13、工地的机具、材料、工具要远离限界,派有责任心的职工看守,上下班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4、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一切影响列车运行的作业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部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二、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对照路局《安全文明工地》的验收标准和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明确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控制、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实行每日检查、考核制度、并将文明工地验收情况与考核工资挂钩。
2、树立宣传、警示标语、定期更换板报。搞好室内外及食堂卫生,铲除院内杂草,消灭鼠、蝇,保持室内整洁。现场做到材料堆码整齐,标识齐全,工完料净。
(二)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1、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服务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工具及测试设备。
2、现场施工人员严禁穿易滑鞋、拖鞋,以防扭伤。
3、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不简化作业过程。
4、作业时禁止使用手机接打电话,防止走神造成人身伤害。
5、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6、施工过程中,劳务工必须在职工带领下或监控下进行施工,严禁劳务工单独作业。
7、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安全规则。
8、在站内其它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临线来车时,其它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9、施工后,恢复线路进行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三根轨枕,前后作业进度应保持同步;
10、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操作,其它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原则上只许一人操作,如必须二人同时操作时,应指定一人指挥,统一动作,撬动方向不准正对本人,非操作人员要远离操作人员和钢轨翻动方向。
11、人工挖土方时,必须设置专职观测人员,监视开挖面变化,挖土人员必须头带安全帽;机械挖土时,应设置专人指挥机械操作,严禁超挖,防止坍塌伤人。
12、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严禁带电作业,作业中不得少于2人。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13、电器使用安全。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气故障。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它物品,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1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15、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做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线,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三)环境保户措施
1、教育职工、民工要树立良好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做有损环境的事情,养成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习惯。
2、施工中的.弃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做到不影响河岸排洪,不污染河流。
三、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带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品性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电焊工在两料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保安全操作。
6、进行高空焊割时,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带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他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7、电焊工所有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8、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9、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固。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1、高空作业区的临边、洞口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2、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4
1、目的
加强高层作业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操作行为。
2、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3、职责
3.1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
4.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4.2凡高空作业一定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4.3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拆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场地、平台等到上面所用的材料、物件,应堆放整齐,拆下物品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运走,保证通行无阻,操作顺畅。
4.4高处一切防护设施,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变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5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各种设施、装备、电器、小型工具等要经常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5、处罚
对违反规定的项目部,公司停止拨付工程款,终止工程决算,并予以相应惩罚。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5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2)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
(1)安全网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湿后起强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
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网的搭设
本工程主体结构高9米,采用双排脚手架,施工采用双排结构脚手架的里侧应用立网封闭。立网的形式及规格见施工方案。
立网与架体连接应使用绑绳逐点绑扎,不得跳绑、漏绑。
(3)安全网的拆除
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安全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的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戒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4)安全网的检查与管理
使用前的.检查:安全网搭设完毕后,须经安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月做一次检查。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每年还应做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的其他火星掉入网内。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纱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使用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查签定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放或重新使用。
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损伤安全网。
(5)安全帽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
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911-91《安全帽》的规定。
戴安全帽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9~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
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
(6)安全带
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9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使用时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c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5-95《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6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搭板必须满铺,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的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鉴证方可使用。
4、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要对防护设施检查,要有专人负责,必须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建立采购台帐。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必须有记录,经过逐级验收,所有的防护用品有合格证。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高空作业区域机具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与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休整合格后再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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