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2-06-05 14:29:05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荐】商品购销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品购销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商品购销合同

商品购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二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商品定价,乙方同意按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三条:预付货款。

  乙方会先预存1000元;等货款不足200元时续存。

  第四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每一个月的25--28号结账一次。

  第五条:运输流程均已快递送货;除大件列外,应协商。

  1.发货流程:

  A.乙方向甲方订货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货款12小时内按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以快递方式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B.如遇甲方缺货,甲方应在12小时内及时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和原因,再对订单做相应处理。

  C.法定节假日只接单不发货,节假日订单在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货(特殊情况会及时通知乙方)。春节长假会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体假期。

  2.售后服务:

  A.甲方对所售产品承担最终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提出的假一罚十赔偿承担起理赔责任,甲方当并协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B.甲方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售后服务,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发错货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C.无理由退换货乙方需保证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购销合同2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商品购销合同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所需商品清单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X1X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5886800元(大写:伍佰捌拾捌万陆仟捌佰元)。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20xx年7月20日。

  2.交货地点:茂县尔玛国际酒店。

  3.运输方式:甲方运输。

  第五条 验收方法:按样品规格验收。

  第六条 预付货款 :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20xx年7月20日结付款。 第八条 运输费用负担:甲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X10X%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X10X%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X10X%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商品购销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甲方就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货期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桩基础工程结束。

  四、甲方委托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及浇注方式。详下表

  五、供货量的确认

  1、依据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

  2、混凝土供应量以一联一单并有先后顺序的编号由甲方现场人员签收为付进度款的依据,甲乙双方在每月29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量及供应总额。

  3、在乙方供货过程中,甲方有权过磅抽查,甲方可免费使用乙方磅秤,也可选择其他磅秤(过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误差为±2%,(C10:2400kg/ m,C15:2400kg/ m,C20:2400kg/ m,C25:2395kg/m,C30:2385/kg m,C35:2376kg/ m,C40:2370kg/ m,C45:2370kg/ m,C50:2370kg/ m,C55:2370kg/ m,C60:2370kg/ m),随机抽查每批不少于3车,按照3车平均值计算,如果平均值误差没有在±2%误差范围内,其结算量每车按照抽查结果进行比例下调,如果平均值数量在误差范围内,其结算量为该批次交货的结算依据。

  六、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品混凝土,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3、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4、甲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果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

  7、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提前到现场进行勘察,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和供应的连续(在需要的时间段前后二车时间间隔不能超过30分钟)。

  8、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9、竣工结构验收时,混凝土实体检测不合格,一切质量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3、对于达到甲方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甲方安排专门人员对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上的强度等级、浇注部位、坍落度,以及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实际进行核对。

  4、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

  5、乙方混凝土到现场后发现坍落度小于规定值时严禁加水,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及外加剂用量。

  6、甲方在接受罐车混凝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凝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进行收签字,并接收使用,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最终认可(应以检测结果为准)。因乙方提供的混凝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8、预拌混凝土浇注后,甲方如发现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

  9、若因气候原因造成路面凝冻,水泥无法运输,乙方不承担甲方工期推迟造成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项目,甲方不得使用其他商混公司的商品混凝土。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达到协议要求的质量和数量标准,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有关资料,甲方负责按时按金额为乙方支付在该项目工程中所使用的全部商品混凝土货款。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商品混凝土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数量,若乙方违反了协议要求,甲方可单方处罚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终止双方合同。

  3、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2小时前,以书面通知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灯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若遇人为堵工,甲方负责处理,若因堵工造成已经装进搅拌车的混凝土损失,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混凝土搅拌车达到工地后,甲方应尽快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尽快卸料。

  6、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处罚不符合标准材料的双倍罚款。

  7、甲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8、甲方通知乙方已搅拌装进搅拌车的混凝土,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浇注,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9、凡需地泵输送的施工部位,乙方派技术人员负责混凝土输送管道、管道安装技术指导和泵车操作,甲方在安装输送管道时,乙方派专人负责指导。

  10、需用地泵输送混凝土的部位工程完工后,甲方负责把输送管道拆卸点交给乙方。凡乙方运送到现场交付给甲方管理的管道,若有遗失,甲方负责赔偿。

  11、乙方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安排工人放料。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乙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甲方付清余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资料。

  3、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人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

  5、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乙方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6、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在终止合同3日内结清已使用的混凝土货款,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7、无特殊原因外,乙方保证全天24小时供应甲方混凝土。

  十一、安全

  在浇筑砼过程中,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司机等相关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必须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结算

  1、结算方式:每月29日,乙方和甲方核对该月已供给甲方的商品混凝土的数量。

  2、按如下方式付款:

  甲方结算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实际已使用混凝土货款的80%,其余主体封顶一月内全部结清。

  十三、违约责任

  在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乙方若无产品质量、数量问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甲乙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2)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五、合同解除

  1、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研制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六、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商议,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赫章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甲乙双方现场联系人员

  项目经理:

  现场签字人员:电话:

  乙方人员:

  现场管理人员:电话:

  十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购销合同5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邮编: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

  邮编: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邮编: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国籍电话:__________

  地 址: 邮政编码:

  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土地面积为 。地块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

  〔暂定名〕 ,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 ,属 结构,建筑层数为 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实得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套〕 〔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另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幛〕〔座〕 层 号房,

  第 〔幛〕〔座〕 层 号房,

  第 〔幛〕〔座〕 层 号房,

  第 〔幛〕〔座〕 层 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 。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 ,计(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代收 ,计(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代收 ,计(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代收 ,计( 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5.代收 ,计( 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代收 ,计( 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 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不包括± %)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 %(包括± %)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 %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 %的优惠,即实际付额为(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 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4.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5.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后 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

  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 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

  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

  3.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月利息在 个月内按

  利率计算;自第 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

  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 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 天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 ;

  2. ;

  3. ;

  4. ;

  5. ;

  6. ;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 墙面 保修 月;

  2. 地面 保修 月;

  3. 顶棚 保修 月;

  4. 门窗 保修 月;

  5. 上水 保修 月;

  6. 下水 保修 月;

  7. 暖气 保修 月;

  8. 煤气 保修 月;

  9. 电路 保修 月;

  10. 保修 月;

  11. 保修 月;

  12. 保修 月;

  13. 保修 月;

  14. 保修 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仅作 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 签订的 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 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 %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理人):_________ 代表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 于 签 于

商品购销合同6

  甲方(卖方):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

  第二条 标的物质量标准:__________■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进口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 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

  标的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交付:

  1、甲方负责发货 2、乙方自行提货 3、乙方委托提货

  具体如下:

  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合格报告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四条 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时间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2、检验标准:________________

  3、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① 经过检验,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 7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② 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③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 7 天内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

  1、次结:按每次购货结算的,乙方可采取电汇、承兑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 日内交货。

  2、月结:按月结算的,乙方的当月货款,必须于次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结清。

  3、年结:按年结算的,乙方的当年货款,必须于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 合作约定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与乙方合作:

  1、区域经销:甲方为生产企业,授权乙方为甲方指定产品的 区域唯一经销商, 甲方在与乙方的合作期内不得在同区域同类产品另设经销商。同时,乙方不得跨地区串货,否则按标的物价款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批零关系:甲方为产品经销商,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为供货与购货关系,乙方有权就同类产品向其他经销商购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_

  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而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也未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

  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甲方应全额赔偿;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

  3、那一方迟延交货日期或迟延支付价款的,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 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天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发货。

  5、乙方自提产品,如果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交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6. 其他:

  乙方有义务维护所经销的品牌农资的商业信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在销售中不得掺杂使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否则,因乙方责任导致被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标的物价款 30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电子邮件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等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款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3 年,自 20xx 年 01 月 01 日至 20xx年 12 月31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 方:__________(签章) 乙 方:__________(签章)

  住 所: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

商品购销合同7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并承担给乙方和顾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必须在1-3个月内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甲方擅自涨价,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并承担一切后果。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

  1、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二、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三、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乙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四、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购销合同8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2)有条件的退换货(3)在商品总价值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_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商品购销合同9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 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 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 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 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 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 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 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 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 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 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 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 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

  10%- 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 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 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 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 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 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 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 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 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 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 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 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 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 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 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 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 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 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

  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 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 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 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 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 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 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 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 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 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 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 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 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 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 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 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 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 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 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 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 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 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 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商品购销合同10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甲方所购产品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套数为________________。设备详细配置见清单,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不在本合同供应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签约后支付总价_________%的定金。

  3、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后,支付总价的______%的货款。

  4、保留款为总价______%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________月内支付。

  三、设备运输及风险承担采用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支付,在设备卸车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乙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之前的风险由,装车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送货上门并负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卸车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及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分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

  2.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传真等方式将合同设备的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

  五、设备的验收

  1、设备在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甲方确认设备及所附属设备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收。

  2、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资料交付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2、乙方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___个月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易损件、人为因素和物料腐蚀(光气、氢氟酸、40%以上的NaOH、KHO浓溶液)等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免费服务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________%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

  2、甲方逾期付款,应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担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________%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购销合同11

  甲方:山东鹤来香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按如下条款向乙方销售产品:

  一、产品:

  二、品质标准: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同质量的样品各一箱交与乙方,甲方凭样交货。

  三、 结算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货款的30%做为订金,发货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同合货款的50%,货物到达乙方且确认无误后,乙方支付余下的20%货款。

  2.甲方收到乙方80%的货款后代办发运,运费由 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五、交货时间:货款的80%到达甲方账户后1个工作日内发货。

  六、运输方式:铁路/汽运/海运(未发生可删去)由甲方负责。货物发出后6小时之内,甲方通知乙方发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号、发运数量、到货地、到货时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发货的,以逾期发货部分对应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发货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按照逾期发货部分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逾期付款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逾期发货除外。

  3.如存在其他违约事项,违约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4.如本条所规定之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支付赔偿金。

  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八、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款货汇至甲方的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鱼台支行

  户 名:山东鹤来香食品有限公司

  账 号:

  甲 方: 乙方:

  联 系人: 联 系 人:

  签 字:签字:

商品购销合同12

  甲方(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基本情况

  1.当合同总价款超过人民币壹万元时,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需支付总货款的40%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大写 ),剩余的60%货款在 一个月内付清,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合同总价款少于人民币壹万元时,乙方按照甲方样稿要求订制产品并签订本购销合同后,甲方需支付总货款的30%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大写 ),剩余的70%货款在一个月内付清,即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交货期限

  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交货

  三、售后服务条款

  1.甲方所购产品制作完成时,甲方派专人进行验收确认。甲方在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任何的外观瑕疵问题,乙方均不负责。但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则按照乙方售后服务流程进行处理。

  2.产品的首次安装与调试由乙方负责。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就本合同中出售给甲方之货物提供180天的免费保修服务,关于免费保修期的计算及免费范围作如下约定:

  ①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广告产品进行维护或维修。

  ②免费保修期内维修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保修期内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内的损坏,乙方收取人工费及材料工本费。

  ③免费保修期内,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维修中的运费由乙方承担,若不属于保修范围或人为损坏,运费由甲方承担。

  4.非免费保修情形:

  为了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对于下列情形,乙方不承担免费保修义务,由甲方选择乙方或者他方提供服务:

  ① 超出免费保修期时。

  ② 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政府行为和不可抗因素等意外灾害而使产品损毁。

  ③ 由于用户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产品损毁,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自行运输、搬运时跌落、碰撞而造成的损毁。

  ④ 由于用户自行对产品进行改装及其他使用不当引起的损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购销合同13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日订立本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签名及合同专用章 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签名及合同专用章 日期

  合同条款及规则

  第一条 质量标准,按以下第( )种履行。

  1.本合同产品应符合impca

  2.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补充的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乙方应根据产品运输要求,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注意事项,任何由于乙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运杂、仓储费用负担:按()执行:

  1.____日内的仓储费由乙方负担。

  2.乙方代办托运,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批次代运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一切运杂费用均由甲方负担。甲方须提供书面委托,写明货物数量、到站和专用线名称、收货人等,乙方依据甲方书面委托办理代运。

  3.甲方自派运输工具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批次在乙方工厂、仓库或其他指定地点自行提货,一切运杂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风险:按( )执行:

  1.铁路运输;

  2.公路运输;

  3.其它方式 。

  如合同商品系化学危险品,负责运输的一方应具备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并应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

  第五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乙方配送,根据运输方式不同交付点确定为:按()执行。

  ①铁路运输:以目的地铁路车皮为交付点;

  ②水路运输:以目的港的船舷为交付点;

  ③公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交付点;

  ④其它:。

  2.执行。

  ①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②固体计量:以固体包装不破损交付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③其它: 罐区交割 。

  第六条 合理损耗的标准及计量方法

  以双方共同确定的()种计量方式为准。在双方约定的交付点,合理损耗不超过()%。实际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

  1.以乙方企业或仓储方提供的计量手段为准的,甲方进行监督并确认。乙方所用计量器具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2.以甲方计量手段为准的,甲方所用计量器具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3.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独立商检机构提供的计量方式为准。

  第七条 验收

  甲方自提,应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

  第八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以有利于我方为原则,选择使用)

  1.乙方未按期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的产品货款金额_1_%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产品货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为限;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_5者不能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产品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约定数量产品的提货,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延迟提货的产品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产品货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为限;如甲方逾期提货超过_5日的,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逾期提货或者不能提货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为限,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5日的,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逾期付款或者不能付款而造成的损失。

  6.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按( )执行。(以有利于我方为原则,选择使用)

  1.提交__ __

  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二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甲乙双方须确保在购销、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及装卸货地的管理规定,并承担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有效(涂改无效)。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4.其他约定事项: 。

  5.本合同一式月日止。

  6.用)加盖骑缝章确认。

商品购销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协商签订如下业务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委托乙方购买甲方所需办公家具及饰品。

  2.甲方每次采购前向乙方发采购订单,采购订单样本见附件。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对订单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3.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负责现场量取尺寸。办公家具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需由经乙方提供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家具生产。

  4.交货时间:为甲方向乙方所发订单上注明的日期。

  5.交货地点:甲方在订单上注明的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家具运送到甲方指定办公地点并安装调试。

  6.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办公家具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进行采购,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更家具制作,例如但不限于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等。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须附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7.货物验收:甲方在乙方交货并安装调试后,对家具外观,颜色,商标,数量等进行当场验收。如果在交货后,甲方发现家具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进行相应更换或维修。如果甲方发现家具有害物质超标,有权要求无条件换货或退货。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付款_________%,家具安装完毕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_________%。甲方尾款支付完毕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9.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晚到一日每日按照未到货款的___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规定交货日期后累计_________个工作日仍然不能交货,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延迟交货_________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接受违约金作为赔偿还是无条件终止合同。

  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更家具制作,如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拒收货物,并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10.质量保证:所有货品终身维护免费维修(人为损坏和不正确使用造成除外)。若货品在验收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或调换,产生相应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

  1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购销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共__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幢][座]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号房,

  第__________[幢][座]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号房,

  第__________[幢][座]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号房,

  第__________[幢][座]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四条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____,计(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2.代收________,计(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3.代收________,计(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4.代收________,计(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5.代收________,计(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6.代收________,计(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不包括±__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包括±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___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_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第八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

  5.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

  第九条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个月内胺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乙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就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____天内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_____月;

  10.______保修______________月;

  11.______保修______________月;

  12.______保修______________月;

  13.______保修______________月;

  14.______保修_____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乙方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___签订的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__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由甲方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

  (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

  (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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