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制度

时间:2024-09-30 09:52:43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社区工作制度汇总【15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工作制度汇总【15篇】

社区工作制度1

  一、社区应定期组织召开社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和日常工作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总结年度消防工作,表彰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署下一年度工作要求和目标。

  三、社区居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可与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一起召开),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消防法律法规,部署阶段性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五、每逢重大节日或特殊时期,社区居委会应专门开会研究部署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内容。

  六、年初的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应讨论决定全年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年底应对全年社区消防工作进行总结,奖勤罚劣。

  七、每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有关成员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应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社区工作制度2

  一、社区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社区巡防工作室装有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配齐灭火器、水带、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防栓扳手、消防水鞋、消防头盔等器材。

  2、消防器材是火灾发生初期自救的应急灭火器材,须由专人管理,有维护保养制度并落实定期维护保养。

  3、公共消防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4、单位负有对消防器材的保管责任,保证必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按规定更换、打压,以便准时发挥其作用。

  5、社区各驻地单位按社区道路划分划片,采取联户联防,一户有灾情多方共救灾,救火器材由办事处统一调用,并签订允诺书。

  6、火灾后的消防器材装备,应准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巡防队员对所辖单位,居民楼院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查,天天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举行安全防火提醒。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时光、内容、部位、频次及巡查发觉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觉的事故隐患应准时催促订正,较事件故隐患应准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三、巡防队员处置初期火灾规定

  1、巡防队员执勤时要高度警惕,做到对火灾及早发觉、准时处置,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避开、削减损失。

  2、对初期火情,值勤巡防队员应立刻推断火灾种类,快速使用现有些消防器材,采纳正确的灭火办法扑救,同时,立刻报警。采纳大声呼救或敲击等办法,召集周围人员前来参与扑救,做到把火灾扑灭在初期,并庇护好现场。向有关单位和消防大队具体报告状况。

  3、如电器火灾或火势威逼到电器线路、电气设备或电器设备影响到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切断电源。

  4、沉着镇静地报清起火路名、门牌号、单位名称、逼近的.路口、被烧物资、在几层楼起火、火势大小、有无爆炸性危急物品、自己姓名和使用的电话号码。

  5、向“119”报警后,派人到单位门口或道路交错口等候消防车,引领消防车到期或地点,向消防人员介绍火场状况,并告诉消防栓的详细位置。

  6、为便于消防人员灭火,巡防队员应关闭大门,限制人员、车辆进入,维持好火场秩序。

社区工作制度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科普网络、科普队伍、科普陈地建设为重点,以街道指导思想为主体,社区为基础,以动员个方面力量,共同营造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歪理邪说的良好氛围,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

  二、服务宗旨:

  向社区广大居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宏扬科学精神。

  三、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社区居民群众中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每季度举办科普讲座一次;

  2、每两月制作科普专栏一期;

  3、利用节假日在辖区青少年中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4、在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居民散发科普宣传资料;

  5、科普活动室定期向居民群众开放;

  6、并充分发挥作用;建有一支科普宣传队伍、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7、结合社区居民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开展各项科普活动,科普工作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

  8、建立社区科普工作资料档案,使科普工作规范化。

  9、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科普工作做到记录齐全。

  10.市民学校开课每年6次以上,文化活动室订有科普刊物,集有科普资料。

  11.科普宣传窗做到内容经常更新。

  12.社区科普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开展以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和老年人为对象的科普活动10次以上。

  13.社区居民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群众性健身文体活动,每年5次以上。

  14.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安全。社区内无*影响,无封建迷信、无赌博活动,无社会丑恶现象和其他愚昧落后的习俗活动。

社区工作制度4

  为切实加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社区工作制度5

  1、社区管理组织健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明确,制度齐全,工作有记录、有档案。

  2、治安秩序实现无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无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无“黄、赌、毒”窝点。

  3、防范措施严密有效。巡逻人员落实,责任明确,重点要害要害部门“三防”措施到位。

  4、人口管理严密扎实。暂住人口办证率达到95%,以上,租赁房屋入户率达到100%,社区房管站达标。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无从新违法犯罪,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犯罪率不超过上年。

  5、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完善消防档案,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市政消防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消防车通道畅通;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整改不及时单位。

  6、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居民公约》成为居民自觉行为,社会风气良好。

  7、民间纠纷调处及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无“民转刑”案件。

  8、积极组织开展就业安置工作和扶贫帮困活动,对贫困居民的帮扶措施具体有效,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95%以上。

  9、积极组织开展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由帮教组织、帮教制度、帮教记录,帮教率达到95%以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再就业率达到95以上。

  10、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区民族团结,邻里和谐,家庭和睦。

社区工作制度6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食品安全协管小组

  1、由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小组组长,社区3-5名两委成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社区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协管小组成员各尽其责。

  3、食品安全协管小组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办事处食安委上报,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社区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社区工作制度7

  一、指导思想

  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在社区党总支的指导下,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积极塑造培育社会责任感和社区和谐文化

  二、志愿者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

  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困难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1、服务社区工作围绕社区各项工作开展服务活动,主要开展志愿者文明督导、卫生督查、政策宣传、科学普及等活动、服务百姓生活围绕困难群众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定期上门服务。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军烈属、残疾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生活设施维修等服务;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服务社区及周边环境治理。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

  社区成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服务内容开展下列服务:

  1、为社区空巢老人送温暖:采取“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定对象”的,“四定”方式进行服务。

  2、为困难家庭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通过定期上门进行功课辅导、检查作业、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打扫卫生死角、拣拾垃圾、清理野广告等,从而美化社区环境。

  4、进行信访工作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四、活动要求

  1、热情接待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有接等,有记录、有反馈。

  2、坚持无偿服务,积极为居民排忧解难。

  3、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公道正派,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4、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发展各种形式社区服务,做好协调等工作,管好用好集体经济。

  五、社区志愿者服务形式

  1、分散活动。主要以家庭为单位。主要任务是为群众排忧解难;设点为群众提供专业性服务;维护治安,值班巡逻;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整治等。

  2、集中活动。围绕搞好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科普、社区1—2文化、社区体育等社区工作,每月组织次志愿者集体为民服务活动。

 六、社区志愿者要发扬奉献精神,满腔热情地为社区鳏寡孤独、体弱多病及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七、社区志愿者要主动接受社区委员会的指导和群众的`监督。

  八、社区委员会要对志愿者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鼓励、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社区工作制度8

  一、热爱本职工作,心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上办事咨询的群众,做到主动热情接待。

  二、对立社区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的`形象。

  三、思想统一,作风过硬,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社区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二次。

  五、按时上下班(上午8:30分,下午2:30分)工作时间保证通讯畅通,特护期值班必须到岗到位。

  六、服从安排,交办工作必须落实,且件件有回音。

  七、明确分工,工作中相互支持,不允许推诿、扯皮。

  八、上班时间不允许进茶楼打牌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九、积极主动完成好乡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干部下组了解民意每月不少于8天。

  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乡下发的财务制度办事。

社区工作制度9

  一、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制度

  1、参与制定计划生育人口规划以及工作计划,并监督贯彻实施。

  2、参与两委对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

  3、参与本级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方针。

  4、参与落实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的家庭相结合,与社会发展、社会保险、扶贫帮困等社会主义精神相建设结合等工作。

  5、监督政府以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对人口规划、人口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人口统计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7、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危害服务对象健康和安全的行为等进行监督。

  8、监督政府人员的工作作风,及时反映个别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使计划生育政策切实落实到位。

  二、理事议事制度

  1、协会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研究工作,汇报交流。

  2、每季向会长汇报一次工作。

  3、发挥理事人才济济的优势,每年集中1—2次,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

  4、平时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和特长,为计划生育各尽所能。

  三、会员联系制度

  1、协会理事、会员按就近自愿的原则联系3—5户(名)已婚育龄妇女。

  2、每月与联系对象沟通一次。

  3、向联系的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互通信息、交流思想、帮助联系户解生产、生活、生育的实际困难,做到送温暖、传知识,搞好服务。

  4、定期向协会汇报联系户的思想及计划生育情况,平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组织做好工作。

  四、学习培训制度

  1、协会将理事、会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2、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积级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培训或讲座,经常受到协会知识的教育。

  3、每年对协会会长、秘书长、理事会理事等培训一次,重点学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计划生育协会性质、任务,协会工作业务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

  4、结合“人口学校”的教育,抓好对协会会员的培训,让广大会员掌握协会章程,懂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科学知识,切实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带头作用。

  五、会员活动制度

  1、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正常、活跃、扎实,达到寓教于乐,把协会切实办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

  2、建立会员之家活动阵地(一室多用,有会员之家牌子)。

  3、理事、会员档案齐全,做到各项活动记录准确。

  4、定期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5、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为计划生育困难户排忧解难。

社区工作制度10

  (一)学习培训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各级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监督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主要有法律监督、矫正组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

  2、检察机关予以对社区矫正工作予以监督,发现矫正工作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3、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矫正组织未按法律规定的刑罚内容执行刑罚的,矫正对象有权向当地检察机关检举反映,向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4、上级社区矫正组织应定期检查、指导、监督下级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同级社区矫正组织内部应加强相互监督,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督促其改正。

  5、社区矫正组织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有关制度等,接受社会监督。

  6、社区矫正组织可从有关部门、知名人士、离退人员和矫正对象亲属等聘请执法监督员。

  7、社区矫正组织应及时处理矫正对象或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8、举报、投诉和处理结果应登记归档,并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社会志愿者聘用制度

  1、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应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社会志愿者应主要从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人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所在单位人员中聘用。

  2、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司法所报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聘书。

  3、社区志愿者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参与制定矫正对象矫正方案;

  (2)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

  (3)与矫正对象结成对子,帮助教育矫正对象;

  (4)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办社区矫正组织指派的其他工作。

  4、街道(乡镇)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联络和活动。

  (四)责任追究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答和处理。推诿、懈怠的给予警告,屡次发生上述现象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影响全区工作进度;或者遇有特殊情况、问题及重大事宜不及时反映和上报,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害矫正对象基本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停职检查、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矫正对象脱管失控,不积极查找,不主动上报,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导致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5、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失职或者违反社区矫正其它规章制度,不按程序办事,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给工作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凡出现上述问题的,不得在本年度内评优、评先、入党、提拔。

  (五)矫正个案制度

  1、针对每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指定责任人,实施矫正方案,矫正其犯罪意识。

  2、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类型、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现实表现等找准症结,制定矫正个案。

  3、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个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六)学习教育制度

  1、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或活动,要有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或活动资料。

  2 、要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3、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矫教育;个案矫正;思想文化及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正;解矫教育等。

  (七)公益劳动制度

  1、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公益劳动内容为无偿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社会(社区)公共服务,具体项目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地司法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设置原则为:符合公共利益,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

  3、司法所应当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公益劳动协议,并在每个基地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考核。

  4、公益劳动可以由司法所组织集中进行,也可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前往公益劳动地点劳动。

  (八)外出请销假制度

  1、矫正对象外出的,本人必须向司法所写出书面申请。

  2、经司法所和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司法所应发给外出证明。矫正对象返回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销假,同时将证明交回司法所。

  3、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区域的,按矫正对象考核及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核制度

  1、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即开始纳入考核范围。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登记的,自规定期限届满第二日起司法所即开始对其考核。

  2、矫正对象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日常主要考核:遵守基本制度(如迁居、外出请假销假等制度)、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及学习等内容。

  3、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小结。每月月底司法所依据当月的考核结果,结合矫正对象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按一定比例择优评出表扬和积极分子。

  4、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考核奖惩的批准权限为:

  表扬、授予积极分子称号、记功、物质奖励及警告由司法所、派出所考核、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身审核,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批准。减刑、收监、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由司法所、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身审查,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审核。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相关人民法院或监狱、看守所、拘役所审核裁定。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批准。

  (十)解矫制度

  1、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司法所要在矫正期满前15日,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表现,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办审议批准后,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当日,以一定的形式宣布对矫正对象解除矫正。

  2、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司法所应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30日,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需附省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证明),经区社区矫正办审核后,报原批准机关。原批准机关在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7日前,将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决定通知送达司法所。做出收监决定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3、矫正对象死亡的,由相关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司法所填写《矫正对象死亡情况登记表》,与医院死亡证明一同存档;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假释或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死亡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死亡后7日内,将矫正对象死亡情况书面通知原关押单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十一)社会保障制度

  矫正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区居委会要向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十二)检举申诉制度

  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未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刑罚的,可以要求社区矫正组织纠正或向检察院检举、反映,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诉。

  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应是以下人员: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不管主体身份是什么,一旦犯罪,其罪行是由法院裁决,一般要符合上述条件的才适用非监禁刑。现在全国社区矫正工作都全面铺开了,符合以上条件的都放到社区来服刑。

社区工作制度11

  为提升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需求,解决辖区居民特别是“上班族”由于时间关系到社区办事难的问题,结合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从4月1日开始,各社区实行“错时工作制”,打好服务“时间差”,以提高社区的服务效率,方便社区居民办事,具体如下:

  一、社区工作时间调整为8:00―18:00,每天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实行错时工作(8:00―9:00、12:00—13:30、17:00―18:00为错时工作时间,每个窗口至少1名工作人员在岗)。社区工作人员因错时工作产生的超时工作时间,原则上由社区自行调整,在当日内安排相应的时间补休。

  二、各社区应提前一周编制好下周的错时工作安排表,明确错时工作的.人员和具体时间,并进行公告。

  三、对错时工作时间内前来咨询或办事的居民,社区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居民咨询的有关问题,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对一时无法办理的事项,应讲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四、社区工作人员在错时工作期间应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电话畅通,如遇突发应急事件,及时报告。严禁中途离岗,擅离职守。

  五、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人,对错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社区工作考核挂钩。

  1、在社区正常工作时间外,每天安排1—2名社区干部实行错时上班。错时上班的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一个小时,下午下班后一个小时,双休日、节假日按正常上班时间。

  2、社区应提前一周编制好次月的错时上班安排表,明确错时上班的人员和具体时间,并进行公告。

  3、社区干部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班的,应向社区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做好调班安排。

  4、对错时工作时间内前来咨询或办事的居民,社区干部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居民咨询的有关问题,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对一时无法办理的事项,应讲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社区干部在错时上班期间应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电话畅通。严禁中途离岗,擅离职守。

  6、社区干部应认真填写由社区统一制发的《社区错时上班情况记录簿》,记录错时上班期间的工作和社区内发生的有关事情。

  7、社区干部因错时上班产生的超时工作时间,原则上由社区统一在当月内安排相应的时间补休。

社区工作制度12

  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二、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办公时间穿着整洁,注意仪表仪容,禁止穿背心、拖鞋上班,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做到讲文明、讲礼貌。

  三、工作时间不准串岗闲聊、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需要外出办事,一天以内报部门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须向副总经理声明,未经同意,不得离岗。

  四、工作时间不准用电话闲谈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收费信息台电话。会议期间严禁接打电话。

  五、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履行职责,加强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六、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与非公务人员长时间在办公室内交谈私事,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办公。

  七、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事前须提交书面申请,按有关程序和规定报批,报综合科登记。请工休假、婚假、产假和探亲假的,报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请病假和事假一天内的,报部门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的,须报副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事前向副总经理电话报告,事后须补写请假报告。职工应按假期规定安排休假时间。

  八、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服从领导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不推诿、不扯皮。

  九、注意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下班后注意关灯、关电、关门、关窗、关电脑等办公室内务工作。

  十、遵守保密制度,涉及不该对外发布的信息不乱说,未确定的事项不能随意承诺。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由副总经理统一安排轮休。法定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每月累计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超过5次者,予以警告处分,累计达10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半月(15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3次以予以辞退。

  七、公司实行统一考勤,每月1号报总经理审阅签字,10号之前发放工资。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当天处理;累计3次的,予以警告,累计5次的,予以辞退。

  九、作息时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

社区工作制度13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创建洁、净、美社区;

  三、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立社区卫生评比制度,监督检查社区内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规定落实情况,保持社区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

  四、负责社区公厕的养护和管理;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治理环境污染,认养保护社区绿地、花草,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六、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防病、防疫活动,协调利用社区内的各类医疗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七、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助有关部门整洁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保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社区工作制度14

  段家巷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装备等基本工作条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街道和本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区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主动做好本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协同或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

  6、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7、及时举报,发现本社区范围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马上制止,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站或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8、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的动态监管。

  9、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互相交流信息,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社区工作制度15

  一、医疗卫生:

  1、”两个建立”:建立社区离退休干部健康档案,做到及时收集、准确记录、统一编号、安全保存、科学管理、方便查阅。建立社区离退休干部医疗服务专线电话,做到24小时专人值守。

  2、”三个及时”:离退休干部不方便,要做到及时送药上门;离退休干部小病,要及时督促社区卫生机构上门出诊;离退休干部突发病,要及时赶到现场,参与救护。

  3、”四个定期”:定期组织社区医务人员开展离退休干部健康医疗咨询;定期邀请专家为离退休干部举办健康养生、医疗保健讲座;定期为社区内离退休干部免费进行测血糖、测血压等简单体检;定期对卧床不起、重病人进行探望。

  二、登门探望:

  1、建立离退休干部社区服务联系卡,公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方便离退休干部联系。

  2、对离退休干部一月至少登门探望一次。

  3、对单独居住、日常无子女照顾的离退休干部,做到一周一次登门探望。

  4、对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干部,做到一周两次登门探望。

  5、春节、中秋、重阳节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探望。

  6、探望时要认真收集离退休干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中心工作。

  三、困难救助:

  1、建立困难救助机制,筹措救助资金,切实救助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

  2、畅通渠道。实行个人申报、专人考察、集体决定的.方式,确定救助对象。

  3、严格程序。个人申报要有书面材料,考察要有结果报告,集体研究要有记录,严格办事程序。

  4、公正裁定。研究确定救助对象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循私情,不受个人情感影响。裁定结果要公开公布。

  5、及时救助。对已确定的救助对象,要及时发放或上门送去救助金,帮助离退休干部解难脱困。

  四、家政服务:

  1、建立家政服务专线电话,做到专人值守。

  2、离退休干部求助,要做到快速到场,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3、结合物业管理,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水电维护、门窗维修、卫生保洁等服务。

  4、配备专门人员,及时为离退休干部进行心理咨询和精神抚慰,努力排除各种矛盾,创造社区和谐氛围。

【社区工作制度】相关文章:

社区工作制度09-28

社区工作制度01-19

社区安全工作制度03-03

社区警务工作制度07-07

社区消防工作制度10-24

[通用]社区工作制度09-29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01-23

社区工作制度15篇01-19

(精选)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07-05

(集合)社区警务工作制度07-08